2013年度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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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大案

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根据网络投票,组织知名学者及律师评选

案情简介:汪婧范美华撰写

推荐理由:徐昕撰写

1、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

【案情简介】2012年年底至2013年年初,湖南衡阳在选举省人大代表过程中,共56名当选的省代表送钱拉票,涉案额达1.1亿,有518名衡阳市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时任衡阳书记)在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失职渎职,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闻链接】/n/2014/0103/c58278-24011316.html

【推荐理由】中国人大制度史上迄今为止一次最强烈的地震,引发民众对选举制度的强调关注,或许有利于反逼选举制度的完善。

2、浙江张氏叔侄强奸再审案

【案情简介】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一水沟发现一具女尸,下半身赤裸。曾捎带这名女子至杭州的安徽歙县送货员张高平和侄儿张辉被认为有作案嫌疑,同年5月23日两人被抓,叔侄二人因“杭州5·19强奸致死案”被判刑。2004年,一审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二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十年申诉,没有回应。最后在一连串机缘巧合之下,2012年2月浙江高院立案复查,2013年3月26日再审宣判张辉、张高平无罪。

【新闻链接】/mainland/special/zhangshiyuanan/

【推荐理由】2013年,本案及吴昌龙案、李怀亮案、浙江萧山案等多起陈年冤案得到平反,表明最高法院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的决心。但这种决心并不坚决。只要严格依法,此案从侦查、批捕、刑拘、审判的任何过程都有充分的机会避免冤案,而伸冤也只是靠巧合才成功,这些都让我们反思:只要冤案生产的机制没有根本性改变,司法问责缺乏刚性,司法责任清晰所要求的前提——司法独立未确立,就很难真正坚持并实现有错必纠。

3、沈阳小贩夏俊峰案

【案情简介】2009年5月16日,沈阳小贩夏俊峰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后,持刀猛刺城管执法人员,导致2人死亡、1人重伤。2009年11月15日,沈阳中院认定夏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9月25日,经最高法院核准,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新闻链接】/society/special/Xiajunfeng/

【推荐理由】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是当下中国冲突激烈的一个缩影,城管制度急需改革。最高法院犹豫两年多后,终下决心,复核死刑,或许希望传递抑制暴力的信息。但暴力执法与私力救济的恶性循环已成为突出的社会现象,死刑无法阻止暴力。死刑核准的传闻提前传出,但夏妻和律师都不知情,此案提出了完善死刑执行制度的紧迫需要。

4、曾成杰非法集资死刑复核案

【案情简介】2008年11月,曾成杰被认定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总额34.52亿余元,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共6.2亿元,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2011年5月,长沙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曾成杰死刑,12月湖南高院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2013年6月最高法作出裁定,核准死刑判决,7月,长沙市中院对曾成杰执行死刑。

【新闻链接】/mainland/special/zengchengjie/

【推荐理由】执行死刑前未通知家属,引发强烈争议。此案提出了完善死刑执行制度的紧迫需要,例如,死刑犯会见权,死刑复核文书的送达,死刑的延期和定期执行等。同时,从2012年的吴英案到2013年的曾成杰案,从重庆“打黑”对民营企业家的打压,到行政性垄断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排挤,都可看出民企经济发展之艰辛。如何从法律层面实现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值得认真思考。

5、山东平度陈宝成涉嫌非法拘禁案

【案情简介】2013年8月9日,陈宝成等人为阻止暴力强拆,将拆迁方的挖掘机司机郭晓刚困于挖掘机驾驶室内,多次报警,未被接受;8月10日,事件平息,陈宝成被拘传;8月11日,陈宝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9月13日,平度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逮捕陈宝成。

【新闻链接】/s2013/hykqd-32/inde夏.shtml

【推荐理由】此案是强拆、维权、私力救济的“时代主题”的重大案件,汇集了律师、媒体和学者的强烈关注。而即使社会关注强烈,平度和青岛方面仍十分强硬。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是行政争议多发的领域,行政诉讼法正在进行首次大修,草案部分条款有助于约束政府行为和保护私有

财产,期待尽快完善落实,缓和拆迁领域极其严重的官民冲突。此外,伴随此案汹涌出现的职业水军,也展示了当下舆论引导的特殊面貌。

6、甘肃张家川“鼠标少年”发帖被刑拘案

【案情简介】2013年9月14日、15日,张家川镇中学初三学生杨辉就该县一起意外死亡案件通过QQ空间、微博等网络平台发表质疑,认为警方判断失实。9月17日,杨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张家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22日,该刑事案被依法撤销,对杨辉转为行政拘留。随后,张家川公安局长白勇强被停职。9月23日,杨辉获释。

【新闻链接】/n/2013/0927/c355236-19604686.html

【推荐理由】此案被称为“500转刑拘第一案”,涉及自媒体时代的言论自由与法律边界,对“两高”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及打击谣言运动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该解释对可公诉的诽谤罪作了超越立法的扩大解释,并将网络空间推定为公共场所,扩张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此案引发了对该解释及司法解释制度的反思。

7、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案情简介】2013年8月22日,济南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过程通过新浪微博同步直播。9月22日,济南中院判决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处以无期徒刑。10月25日,山东高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新闻链接】/201308/22/c_117057062.htm

【推荐理由】一起海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以一种尽可能公开的形式进行审判。全程微博庭审直播,表明司法公开不仅不可怕,还能大大提升司法公信力。薄案审判公开已形成示范效应,为各地各级法院树立了司法透明的榜样。重大案件、民众关注的案件倘若今后能实现微博、视频直播的常态化,将大大改善法院形象。

8、李某某等人强奸案

【案情简介】2013年2月19日,北京警方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月21日,包括李某某在内的五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于9月26日一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四年;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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