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操作流程

合集下载

国有产权交易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国有产权交易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国有产权交易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产权交易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民营、外资和社会其它产权交易一、产权的概念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原则三、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体系一、产权的概念我国法学上原没有“产权”概念公有制产权国有产权一、产权的概念1993年12月21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国资法规发[1993]68号)第二条对产权的定义: 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财产权.不包括债权.一、产权的概念2003年10月11日,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

”一、产权的概念•《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解释既将产权与所有权区分开来,同时也明确了产权包括物权、债权、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反映了对于产权定义认识的深化。

•该《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十六个字也成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核心原则。

一、产权的概念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简称《3号令》。

一、产权的概念《3号令》延续了《决定》中对于产权的理解,在第二条中给出了国有产权的定义——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这个定义与《决定》中的表述不同,但是内涵是完全一致的。

国资委关于国有产权管理五年管理目标今后五年(2008年—2012年)产权管理工作的目标是要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产权管理以及境外企业中的国有产权管理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产权管理制度和方法,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市场和证券市场,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发展,推进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和效益。

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操作流程

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操作流程

交易结果
企业C成功获得了该项技术,并 支付了相应的技术转让费用。
案例分析与启示
从上述三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 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环节:发布信息、协商达成 交易协议、办理交易手续以及支付对价。
产权交易机构作为交易平台,提供了良好的制度 保障和风险控制机制,使得交易双方能够公平、 公正地进行交易。
发布挂牌公告
审核通过后,产权交易机构发布挂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交易资 产的基本情况、交易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
竞价阶段
接受意向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 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
组织竞价活动
产权交易机构根据交易资产的实际情况组织竞价 活动,可采用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进行。
确定受让方
遵守交易规则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行 为合法合规。
遵守交易规则
了解并遵守交易场所的交易规则,包括公告发布、报名、竞 价、签约等环节的规定。
熟悉交易流程
了解交易流程
熟悉资产评估、交易公告、交易签约等交易流程,以便在交易过程中做到心 中有数。
了解相关政策
掌握与国有资产交易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 险和挑战。
中介机构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它们不仅可以 帮助寻找潜在买家或卖家,还可以协助协商并办 理相关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产权交易机构应根据不同的交易 标的和具体情况,制定更加精细化的操作流程和 规范,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THANKS
合理安排时间与预算
提前规划时间
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进行时间规划,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易。
做好预算
在进行交易前,做好充分的预算规划,包括资金来源、交易成本、税费支出等方 面的预算安排。同时,还要充分考虑预算外支出的情况,制定灵活的预算方案以 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3篇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3篇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3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的企业国有产权,且有意通过交易将产权转移给乙方,为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预防交易纠纷,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明确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流程、交易条件、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第二条产权情况出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名称、类型、规模等详见本协议附件中的《企业国有产权清单》。

第三条交易条件1. 交易方式:本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

2. 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结合市场情况确定交易价格。

3. 交易保证金: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保证金,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诚意。

4. 交易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第四条双方声明与承诺1. 甲方声明与承诺:甲方对所出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权利,无任何权利瑕疵;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遵守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 乙方声明与承诺:乙方具备受让资格条件,有充足的资金实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五条交易流程1. 甲方提交相关资料至交易所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后,发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3. 乙方按要求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4. 乙方参与公开竞价。

5. 成交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6.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六条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收取交易价款;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 甲方义务: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 乙方权利:在公开竞价中获得企业国有产权;要求甲方履行相关义务。

4. 乙方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交易价款;遵守交易规则,不得违规操作。

第七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程序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程序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程序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共分四阶段12步,十二个具体步骤为:可行性研究、制定产权转让方案、内部审议决策、产权转让行为审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选择产权交易机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产权交易、转让方案调整、确定受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结算交割与付款、交易鉴证与变更登记。

第一阶段研究批准阶段1.制定转让方案:涉及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基本情况;企业产权转让行为的论证情况;职工安置方案;债权债务处置方案;收益处置方案等。

2.内部审议:国独企业有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国独公司应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董事会的有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涉及职工的,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审核、审批:职工安置到劳动保障部门审批;金融债权人书面同意;涉及公共管理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涉及土地及矿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产权转让批准:(1)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涉及国有控股定位丧失的,应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审批分为三个层次:国资监管机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资监管机构批准,重大事项报同级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转让重要子企业产权,有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转让子企业和各级资企业持有的国有企业产权,由所出资企业按照自行制定并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审批。

(3)必备文件●转让国有企业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第二阶段基础工作1.清产核资: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办理;2.财务审计:依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

3.资产评估: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14号)进行评估;评估后应依据《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02号)进行核准与备案。

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操作流程

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操作流程

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操作流程一、进场交易前期咨询1、转让方授权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五科咨询企业国有资产转让项目进场交易相关事项。

2、交易五科对转让方提出的拟进场交易项目有关政策、流程、交易所必须提供纸质交易材料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进场要求的转让方告知其进行进场交易注册登记。

二、转让方网络注册、项目申报、受理登记1、转让方网络注册:交易三科受理员指导转让方进行网络注册。

2、项目申报:转让方进场交易的项目申报应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料:(1)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通知单(国资监管机构或有权批准单位签发)(2)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企业决策机构关于转让该国有资产的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3)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4)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受理登记:负责上传指导及网上审核工作。

网上审核后,对于上传材料符合齐全性要求的,三科即时受理登记。

然后由转让方携带所有交易材料原件到交易五科办理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业务。

三、项目分配、审核交易材料1、项目分配:交易五科科长根据资产交易项目的实地勘测情况和科室人员的特长、能力以及当前业务承受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进行项目分配确定项目负责人。

转让方到交易五科办理资产交易业务应携带以下纸质交易材料:(1)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通知单原件(国资监管机构或有权批准单位签发)(2)《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申请书》、《委托合同》原件(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格式文本,企业产权转让必须签订委托合同)(3)转让方承诺书原件(4)转让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经国资监管机构或有权批准单位审核盖章的资产交易网站公告(也可以有报纸公告)原件注:资产交易公告中转让方应当明确以下事项A、在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何种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B、资产交易公告的期限;C、提出缴纳保证金的数额及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方式等。

(6)有权批准单位发出的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批准文件原件(标的企业请示、国资监管机构或财政机关批准文件、新乡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会议纪要、新乡市企业改制审批表;或出资企业批准文件)(7)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企业决策机构关于转让该国有资产的决议原件(总经理办公会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8)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加盖转让标的企业公章)(9)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转让标的企业公章)(10)有效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使用无效审计、评估报告的应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由其依法要求转让方终止资产交易活动)和资产评估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原件(11)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原件(1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13)整体转让或因为本次转让导致控股权转移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①、涉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职工分流安置和劳动关系调整方案(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②、涉及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和有偿用地的地价评估报告③、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14)中心要求的其他交易材料2、审核交易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分配后即时受理,认真比对转让方上传资料与提交的上述完整资产交易材料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公告初审工作,对涉及转让标的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交易条件和受让资格条件设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以及竞价方式的选择等内容进行规范性初审。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产易所、天津产权产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为统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九年六月十五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级以上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竞价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组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自觉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产权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受理转让申请第五条产权转让申请的受理工作由产权交易机构负责承担。

实行会员制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会员的名单,供转让方自主选择,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六条转让方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产权转让公告所需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在信息公告前进行产权转让信息内容备案的转让项目,由转让方履行相应的备案手续。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及操作细则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及操作细则
目 录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产权转让方
委托经纪会员 签订委托合同
递交转让材料
发布转让信息
登记受让意向
意向受让方
委托经纪会员 签订委托合同
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核
组织交易活动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结算交易资金
审核出具交易凭证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领取交易价款
协议转让
竞价转让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受理转让申请 《受理转让申请操作细则》
01
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0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根据拟采用的竞价方式,转让方与经纪会员选择合适
03
的版本,签订《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拍卖 招投标 网络竞价
04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1、受理转让申请
准备、提交转让相关材料,录入交易系统
转让方: 1、《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转让方为全民企业的,提供本次转让的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集团批复 4、转让方为公司制企业的,提供章程、有效内部决议 5、转让所持全部股权或转让后不再控股,如有管理层、其他股东拟受让,出具 已完成国资委备案的承诺(备案程序) 6、《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7、(标的企业未办理产权登记证的说明、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的说明)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1、受理转让申请
转让方、受托经纪会员责任
转让方应当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产权转让公告》 的填报内容和所提交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转让方的经纪会员应当对其代理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事项进行 尽职调查,并对转让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 规性进行核实,一般应包括: (一)所披露的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虚 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二)信息发布的内容与相关附件材料是否一致; (三)信息发布的附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规范性问题, 是否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流程

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流程

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流程鲁信产权发〔2005〕11号为确保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有序,山东省(鲁信)产权交易中心、(鲁财)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国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产权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流程。

本流程主要包括申请登记、挂牌公告(公示)、组织交易、签约成交、资金结算、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等六项内容。

一、申请登记交易申请,审查申请材料,办理挂牌审批和登记手续。

主要业务流程如下:(一)交易申请出让方或购买方可以直接申请出让或购买产权,加入收藏并填写《产权出让(购买)申请书》,也可以委托中心会员单位代理向中心提出申请。

出让方或购买方委托中心会员代理申请的,应与中心会员签订《产权出让(购买)委托代理合同》。

(二)审查申请材料收到产权交易申请后,中心承办部室负责对交易双方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报中心领导审批。

交易双方应提交以下材料:1.出让方应提交的书面材料(1)出让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产权权属证明(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明、股权托管登记证明、出资证明);(3)出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电脑查询单、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4)产权转让方案及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和批准情况(含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出让文件,涉及职工权益的应出具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书面文件);(5)出让标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6)出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文件;(7)对受让方条件的基本要求(受让企业所处行业及其类型、资质、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经营情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职工安臵、付款方式等);(8)债权金融机构出具的债权处理意见书(仅在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出让方不再拥有控股权地位时提供);(9)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10)出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摘要;(11)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流程产权转让的准备工作是指国有企业准备将其部分或全部产权进行转让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国有企业需要对自身的产权情况进行调查,明确待转让产权的性质、范围、手续等。

其次,国有企业还需要进行内部审查,确保产权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最后,国有企业还需公示和报批,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管理。

交易方式的确定是指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或个人确定产权转让的方式。

根据产权的性质和市场需求,可以采用竞争性招标、协商出让、挂牌转让、资产重组、产权交换等不同方式进行交易。

各种交易方式都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交易条件商议是指国有企业作为卖方与非国有企业或个人作为买方在交易细节方面进行协商,确定交易条件。

包括交易的价格、支付方式、交割条件、履约保证等。

这一步骤的目的是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减少交易中的风险。

交易方案的制定是指根据交易条件和市场需求,制定出最终的交易方案。

交易方案应明确交易的具体内容、时间节点、程序要求等。

这一步骤需要充分考虑市场行情、法律法规等因素,制定出对双方都有利的方案。

交易执行是指国有企业根据交易方案,与买方签订相关的交易文件,完成产权的转让手续。

这包括签订转让协议、过户手续、交割手续等。

同时,还需要履行交易条件,例如支付转让价格、完成交割等。

总结起来,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流程包括产权转让的准备工作、交易方式确定、交易条件商议、交易方案制定、产权评估和交易执行等多个环节。

每个环节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交易的公平合法。

国有资产如何拍卖 国有资产拍卖

国有资产如何拍卖 国有资产拍卖

国有资产如何拍卖国有资产拍卖一、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一、国有资产拍卖流程我国国有资产拍卖业务刚刚开始,拍卖市场建立的也不多,还没有形成网络,整个市场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尽管这样,拍卖程序已经形成,主要是:(1)凡需拍卖国有资产的单位,首先,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拍卖申请,经批准或确定后,到拍卖市场进行登记。

(2)整体拍卖国有资产,应由资产拍卖单位,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册,及本年度开始到拍卖时的会计报表,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3)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资产负债清册和会计报表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拍卖资产的所有者委托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中心等中介机构,对被拍卖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和评估。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组织机构,对资产的评估价值进行确认,提出拍卖底价。

(6)进入拍卖市场,由拍卖市场和组织者,对拍卖资产在公开场合进行拍卖。

拍卖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

(7)资产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签订契约,并进行公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整体资产产权拍卖,购买方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换发执照和向财政、计划、物资、劳动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拍卖形式1、国有小型企业的整体性拍卖国有小型企业的整体性拍卖,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重新配置国有资产存量的要求,在产权交易市场中,由受国家委托的拍卖机构向非国有企业或个人出售甲有小型企业的整体产权的行为。

它矗典型的特征是国有小型企业的较终所有权会改变,拍卖的主体是国家。

在等价有偿拍卖交易规则得到遵守时,国有小型企业的拍卖不会减少整个国有资产的价值规模,但国有资产存量的使用价值规模会发生短期缩减,在拍卖收人用于国有资产再投资之前,其使用价值规模会减小。

其作用则是把国有资金从不适宜实行国有的产业和企业中退出来,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

2、国有企业闲置设备等的拍卖国有企业闲置没备拍卖,是指国有企业拍卖长期闲置的国有设备、仪器等产权的行为,其根本特征是有偿转让闲置设备的所有权。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业务流程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业务流程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业务流程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进场交易行为,根据《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和《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业务流程。

第二条本业务流程适用于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的资产交易活动。

本业务流程中的资产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债权资产等。

第三条资产交易一般按照申请出让、挂牌公告、组织交易、签约成交、资金结算、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转让方出让资产,应填写《资产出让申请书》,并提供如下材料:(1)转让方资格证明;(2)资产权属证明;(3)资产转让行为的决策、批准情况;(4)出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5)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转让方对《资产出让申请书》的填报内容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中心收到资产出让申请后,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中心同意受理的,与转让方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书》。

第六条中心在完成材料审核后,将资产转让信息在中心网站挂牌公告。

挂牌期限由转让方与中心协商约定,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挂牌公告的资产转让信息包括如下内容:(1)出让标的的基本情况;(2)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3)出让标的资产评估情况;(4)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5)其它需披露的事项。

第七条挂牌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到中心登记购买资产,需填写《资产购买申请书》,并提交如下书面材料:(1)受让方资格证明;(2)支付能力证明;(3)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意向受让方对《资产购买申请书》的填写内容及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中心审核通过意向受让方的资产购买申请并确认意向受让方的购买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意向受让方与中心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书》并缴纳购买保证金。

购买保证金缴纳金额可以由转让方和中心根据出让标的的挂牌价格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按照出让标的挂牌底价3%的标准缴纳。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是如何规定的?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一直引领者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向,国家在国有企业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此种类型的企业的管理体制是十分严格的,但是在实践生活中,依旧存在着国有企业经营不善破产的情形,此时,若国有企业资不抵债,经相关人士申请,会按照国有资产拍卖流程的规定,将国有资产进行拍卖。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一、申请登记交易申请,审查申请材料,办理挂牌审批和登记手续。

主要业务流程如下:(一)交易申请出让方或购买方可以直接申请出让或购买产权,并填写《产权出让(购买)申请书》,也可以委托中心会员单位代理向中心提出申请。

出让方或购买方委托中心会员代理申请的,应与中心会员签订《产权出让(购买)委托代理合同》。

(二)审查申请材料收到产权交易申请后,中心承办部室负责对交易双方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报中心领导审批。

交易双方应提交以下材料:1、出让方应提交的书面材料(1)出让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产权权属证明(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明、股权托管登记证明、出资证明);(3)出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电脑查询单、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4)产权转让方案及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和批准情况(含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出让文件,涉及职工权益的应出具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书面文件);(5)出让标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6)出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文件;(7)对受让方条件的基本要求(受让企业所处行业及其类型、资质、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经营情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职工安置、付款方式等);(8)债权金融机构出具的债权处理意见书(仅在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出让方不再拥有控股权地位时提供);(9)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10)出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摘要;(11)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国有资产股权转让交易流程(公开交易)

国有资产股权转让交易流程(公开交易)

国有资产股权转让交易流程(公开交易)进场前流程:(1)内部决策(2)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3)审计(4)资产评估【可以不用评估的情况:1、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2、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5)评估核准或备案(6)方案批复【1、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股权转让,因股转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国家出资企业制定子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制度;企业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的,由国家出资企业上报同级国资委决定。

】(7)进场交易谁负责流程?1、产权转让事项由转让方提起、企业增资事项由增资企业提起;2、由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进行产权转让或增资时,均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3、若各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进场后流程:(1)挂牌公告(2)投资方遴选(3)确定投资方(4)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对外公告交易结果所需时间?(1)信息预披露:不少于20个工作日(在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预披露);(2)正式信息披露:不少于20个工作日;(3)确定意向受让方:挂牌信息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情况和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反馈转让方,转让方收到反馈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4)缴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2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5)签订合同:在确定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6)退还保证金:确定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意向受让方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7)进行资金结算: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分期付款的,首付交易价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8)公告交易结果:不少于5个工作日(9)出具凭证:产权交易价款交付至省交易中心资金结算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

国有企业收购资产流程

国有企业收购资产流程

国有企业收购资产流程一、基本流程1、国有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竞价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收购。

2、国有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做好可行性研究,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

3、国有企业收购资产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二、重点事项1、明确收购目的:国有企业进行资产收购,首先需要明确收购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还是为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明确收购目的有助于企业制定更加合理、可行的收购策略。

2、尽职调查:在确定收购目标后,国有企业应对目标公司或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财务、法律、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调查。

尽职调查可以帮助企业全面了解目标公司或资产的情况,为后续的收购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3、价值评估: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国有企业需要对目标公司或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价值评估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市场比较法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企业制定收购价格的重要参考。

4、谈判与签约:在确定收购价格后,国有企业需要与目标公司或资产所有者进行谈判。

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购价格、支付方式、收购条件、违约责任等。

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正式的收购合同。

5、资产交接与整合:在签订合同后,国有企业需要与目标公司或资产所有者进行资产交接。

同时,需要对目标公司或资产进行整合,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整合。

6、后续支持:在整合完成后,国有企业需要为被收购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支持,以帮助被收购企业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实现稳定发展。

三、风险控制1、尽职调查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国有企业应当充分了解目标公司或资产的财务、法律、技术等方面的状况,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在谈判和签约阶段,国有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实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实务
40
注意规避产权转让的法律障碍
1、产权权属是否清晰。权属不明确或有纠纷的产权,应当先界定清晰 或解决纠纷。
2、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3、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国有产权转让,要符合《担保法》的规定。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
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9
发布转让信息
1、产权转让申请的受理:产权交易机构承担。 2、关于产权交易机构的会员代理:由交易机构在网站上公布会员名单, 供转让方自主选择。 3、转让方责任:
●提交转让公告所需材料。 ●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10
发布转让信息
1、产权交易机构对转让方提交材料的审核要点: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 ●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信息披露前履行行为批准、审计、评估、备案等必要的工作程序
16
公告内容
二、主要交易条件: 1、挂牌价格、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2、对转让标的企业员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17
公告内容
三、受让方的资格条件要求: 1、可以包括主体资格、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内、但不得出现具有明 确指向性或者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2、产权交易机构可以要求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判断标准提供书 面解释或具体说明,并在产权转让公告中一并公布。 3、公告的受让条件作为受让方资格认定的依据。 4、联合受让的情形中,各受让方应同时满足条件。
主要内容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制度和程序 ■重点内容和操作环节讲解 ■应注意的问题
1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书8篇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书8篇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书8篇篇1协议签订方: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甲、乙双方就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背景鉴于甲方拥有某企业的国有产权,并有意将其进行转让。

乙方经过市场调研,对甲方持有的产权感兴趣,愿意按照法定程序受让该产权。

为明确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二、协议目的通过本次交易,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受让该产权。

三、产权交易物品1. 甲方出让的产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产权内容)。

2. 产权交易完成后,乙方将获得该企业的所有权及经营权。

四、交易条件1. 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交易方式: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

3.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格的______%作为首付款,剩余款项在交易完成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4. 交易税费: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各自应缴纳的税费。

五、交易程序1. 甲方提交产权转让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挂牌。

2. 乙方在挂牌期间进行竞买,并在竞买成功后与甲方进行意向洽谈。

3. 双方签订本协议,并报送产权交易市场进行鉴证。

4. 乙方支付首付款,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5. 产权过户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6. 甲方移交企业相关资料,乙方正式接手企业经营。

六、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并保证产权的合法性。

2.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产权,并保证支付能力。

3.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操作规则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操作规则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产权转让中的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活动,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关于省出资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国资产权〔2014〕6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是指国有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后,通过光谷联交所发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转让国有企业资产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国有企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的房地产、在建工程、机器设备、机动车、债权和知识产权等。

第四条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光谷联交所按照本规则组织国有企业资产交易,自觉接受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督,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转让的国有企业资产权属应当清晰。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国有企业资产不得转让。

第二章受理转让委托第七条转让方通过光谷联交所转让国有企业资产时,应与光谷联交所签订《委托合同》,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转让委托书;(二)转让方的资格证明及决策文件;(三)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的备案文件;(四)交易资产的权属证明。

(五)本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交易资产如涉及共有或设置其他权利的,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并提供相关权利人明确表示认可转让行为的书面材料。

交易资产如涉及优先权的,应当提供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交易资产为省外资产的,光谷联交所将提供快速便捷的网上服务,方便企业办理。

国有企业房屋买卖合规要点及进场交易流程

国有企业房屋买卖合规要点及进场交易流程

国有企业房屋买卖合规要点及进场交易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国有企业房屋买卖的合规要点与进场交易流程详解在国有企业房屋买卖过程中,遵循法规、规范操作至关重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操作流程一、进场交易前期咨询1、转让方授权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五科咨询企业国有资产转让项目进场交易相关事项。

2、交易五科对转让方提出的拟进场交易项目有关政策、流程、交易所必须提供纸质交易材料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进场要求的转让方告知其进行进场交易注册登记。

二、转让方网络注册、项目申报、受理登记1、转让方网络注册:交易三科受理员指导转让方进行网络注册。

2、项目申报:转让方进场交易的项目申报应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料:(1)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通知单(国资监管机构或有权批准单位签发)(2)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企业决策机构关于转让该国有资产的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3)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4)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受理登记:负责上传指导及网上审核工作。

网上审核后,对于上传材料符合齐全性要求的,三科即时受理登记。

然后由转让方携带所有交易材料原件到交易五科办理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业务。

三、项目分配、审核交易材料1、项目分配:交易五科科长根据资产交易项目的实地勘测情况和科室人员的特长、能力以及当前业务承受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进行项目分配确定项目负责人。

转让方到交易五科办理资产交易业务应携带以下纸质交易材料:(1)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通知单原件(国资监管机构或有权批准单位签发)(2)《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申请书》、《委托合同》原件(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格式文本,企业产权转让必须签订委托合同)(3)转让方承诺书原件(4)转让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经国资监管机构或有权批准单位审核盖章的资产交易网站公告(也可以有报纸公告)原件注:资产交易公告中转让方应当明确以下事项A、在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何种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B、资产交易公告的期限;C、提出缴纳保证金的数额及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方式等。

(6)有权批准单位发出的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批准文件原件(标的企业请示、国资监管机构或财政机关批准文件、新乡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会议纪要、新乡市企业改制审批表;或出资企业批准文件)(7)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企业决策机构关于转让该国有资产的决议原件(总经理办公会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8)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加盖转让标的企业公章)(9)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转让标的企业公章)(10)有效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使用无效审计、评估报告的应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由其依法要求转让方终止资产交易活动)和资产评估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原件(11)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原件(1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13)整体转让或因为本次转让导致控股权转移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①、涉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职工分流安置和劳动关系调整方案(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②、涉及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和有偿用地的地价评估报告③、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14)中心要求的其他交易材料2、审核交易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分配后即时受理,认真比对转让方上传资料与提交的上述完整资产交易材料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公告初审工作,对涉及转让标的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交易条件和受让资格条件设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以及竞价方式的选择等内容进行规范性初审。

通过后由副科长、科长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二审、三审。

对材料不全或有明显错误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信息反馈转让方,并发出《资产交易补充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

进场交易项目登记信息材料与实际进场交易项目信息材料不符的,中心交易五科有权对该项目暂不受理,直至信息与实际相符为止。

转让方按要求修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挂牌。

审核通过的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发布资产交易信息。

转让方应对其提供的资产交易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由项目负责人妥善保存转让方提交的所有完整资产交易纸质材料。

四、发布资产交易信息:1、发布资产交易信息:资产交易信息公告必须经国资监管机构或有权批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由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传递,副科长、科长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二审、三审后由五科项目负责人及时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发布。

如有报纸公告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转让方确保报纸公告与网站公告同步发布。

其中产权转让公告期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资产转让公告期依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 2号令第49、50条规定根据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2、转让方应当按照要求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提供披露信息内容的纸质文档材料,并对披露内容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国有产权转让首次信息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转让标的资产评估结果。

如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可以在不低于评估结果90%的范围内设定新的挂牌价再次进行公告。

如新的挂牌价低于评估结果的90%,转让方应当重新获得产权转让批准机构批准后,再发布产权转让公告。

4、项目负责人应将资产交易公告原件、公告刊登的报纸原件、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的资产交易公告一并归档管理。

五、项目咨询、登记受让意向1、项目咨询: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有受让意向的组织和个人(统称意向受让方),可以通过中心网站和报刊查询项目信息,也可以到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产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登记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限内,向交易五科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对意向受让方逐一进行登记。

3、缴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公告要求持《缴纳保证金通知单》及时到财务科办理缴纳保证金手续。

缴纳交易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以到达交易管理中心指定账户为准)后获得参与交易资格。

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4、递交书面申请: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资产交易公告规定的受让条件,向五科递交《资产受让申请书》等所有书面受让申请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五科项目负责人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以及是否满足受让条件等即时初审,并由科长进行复审。

意向受让方应该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确定意向受让方1、信息发布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根据报名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草拟交易项目挂牌公告结果《资格确认意见书》,具体内容包括:信息公告时间、信息发布媒体、意向受让方的登记情况及其资格初审意见、及公告中公布的拟采取的交易方式等。

2、《资格确认意见书》于信息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经科长审核后,提交转让方与资产交易批准机构。

转让方收到《资格确认意见书》后应进行资格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出具《资格确认意见回执》予以书面回复,如对受让方资格条件存有异议,应当在书面意见中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转让方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交易管理中心作出的资格初审意见。

资产交易批准机构收到《资格确认意见书》后应予以书面回复,资产交易批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未明确表示异议的,项目负责人可按资产交易公告中确定的方式组织实施。

资格确认后,交易五科向意向受让方书面出具《资格确认结果通知书》。

3、资产交易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项目负责人按照资产交易公告中明确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公开竞价方式包括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

如转让方选择拍卖方式的,由拍卖机构按照拍卖法相关规定进场进行受理,并组织拍卖活动。

对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的资产交易项目,应采取拍卖优先的方式进行;对不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的资产交易项目,应采取招标优先方式进行交易;网络竞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4、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人时,如资产交易公告已明确在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的,由转让方与其选定的拍卖机构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机构按照《拍卖法》进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5、经2次以上公开征集受让方仍只征集到1个受让方时,经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资产交易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经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签约协议转让。

涉及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七、实施交易1、采取拍卖方式转让国有资产的,由项目负责人将拟拍卖情况经科长同意后通过内网预约,安排拍卖会场(如竞买人数量过多,交易中心拍卖场地不能满足拍卖会要求的,由转让方负责安排其他拍卖会场)。

拍卖机构按照《拍卖法》进行公开拍卖。

交易管理中心及转让方负责拍卖活动的协调、监督和指导。

2、拍卖机构在拍卖日七天前发布经转让方审核盖章的拍卖公告,具体内容包括:拍卖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项目负责人在拍卖公告见报日负责书面通知在资产交易公告期内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告知各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公告期内办理拍卖竞买手续。

3、在拍卖会前1日,项目负责人通知转让方、国资监管机构或有权批准单位参加拍卖会的时间及地点,提示相关部门及时进场监督。

4、拍卖机构按照《拍卖法》的程序,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交易拍卖活动。

项目负责人应在拍卖公告发布后及时与交易三科联系,由三科安排拍卖机构人员在中心四楼大厅服务窗口办理竞买手续。

当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企业改制)。

5、非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受让方确定后5日内,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退还保证金通知单》,财务科全额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可转作应支付资产交易价款,由中心财务人员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拍卖完成后,拍卖机构应妥善保存此次国有资产交易拍卖活动的完整资料,并将拍卖委托合同、拍卖公告、规则、清单、竞买合同、现场笔录、成交确认书等书面材料递交到交易五科,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后存档。

八、确定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成交结果公示、结算交易资金、出具交易凭证1、在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五科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在中心网站上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让方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支付资产交易价款,将资产交易价款划入到中心的结算账户(特殊情况,按照32号令第二十七条执行)。

2、两次挂牌后只产生一家受让方的协议转让需要首先组织草签协议并由转让方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