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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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
▲一、糖尿病
1.符合糖尿病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糖尿病,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
2.糖尿病只将Ⅰ型、Ⅱ型纳入慢性病,其它类型不纳入慢性病。
3.认定要点:
(1)糖尿病症状+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11.1 mmol/L(200mg/dl) 或
(2)空腹血浆葡萄糖(FPG)≥7.0 mmol/L(126mg/dl) 或
(3)OGTT实验中,2hPG水平≥11.1 mmol/L(200mg/dl)
二、消化性溃疡
1.符合消化性溃疡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
2.消化性溃疡主要是指发生在胃和十二指肠的原发慢性溃疡,发生在其它部位的或继发消化性溃疡不纳入慢性病。
3. 认定要点:
(1)慢性、周期性、节律性上腹痛,上腹不适、腹胀、反酸、嗳气等症状。
(2)溃疡活动期上腹部可有局限性轻压痛。
(3)辅助检查:胃镜提示有溃疡存在。
▲三、类风湿关节炎
1.符合类风湿关节炎临床诊断标准,除外其它关节炎,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
结合关节受累情况、血清学指标、滑膜炎及急性时相反应物4部分进行评分,总得分6分以上结合常规放射学类风湿关节炎骨破坏的改变可认定。
RA慢性病认定评分系统表
关节受累情况得分(0-5)
受累关节数(个)受累关节情况受累关节部位
1 中大关节 0
2-10 中大关节 1
1-3 小关节 2
4-10 小关节 3
﹥10 至少1个关节 5
血清学得分(0-3)
项目阳性物
RF或抗CCP抗体均阳性 0
RF或抗CCP抗体至少1项低滴度阳性 2
RF或抗CCP抗体至少1项高滴度 3
(>正常上限3倍)阳性
滑膜炎得分(0-3)
存在依据持续时间
<6周 0
>6周 1
急性时相反应物得分(0-3)
项目阳性反应物
CRP或ESR均正常 0
CRP或ESR增高 1
四、慢性肾炎及肾病综合征
慢性肾炎:
1.1.符合慢性肾炎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慢性肾炎及遗传性慢
性肾炎,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2.认定要点:
(1)临床表现:临床表现呈多样性,蛋白尿、血尿、高血压、水肿为其基本临床表现,可有不同程度的肾功能减退。
(2)病史达到1年以上(含1年)。
(3)辅助检查:
(a)尿液检测:尿蛋白定性一个“+”以上,(含一个“+”),定
量>1g/d;尿沉渣镜检红细胞>3个/高倍视野;尿红细胞形态检查示尿红细胞形态符合肾小球源性血尿。
(b)肾功能检测:肾小球功能检查正常或不同程度受损。(c)肾活检病理:慢性肾小球肾炎的病理改变。
特殊类型:单纯血尿的慢性肾炎患者不纳入慢性病。
肾病综合征:
1. 符合肾病综合征的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肾病综合征
及遗传性疾病,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
(1)尿蛋白大于3.5g/d
(2)血浆白蛋白低于30g/L
(3)水肿
(4)血脂升高
(5)肾活检病理:肾病综合征的病理改变。
其中(1)(2)为认定必备条件。
五、强直性脊柱炎
1. 符合强直性脊柱炎的临床诊断标准,排除其它脊柱关节病,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
(1)下腰背痛的病程至少持续3个月,疼痛随活动改善,但休息不减轻。
(2)腰椎在前后和侧屈方向活动受限。
(3)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正常人。
(4)影像学检查:双侧骶髂关节炎Ⅱ—Ⅳ级,或单侧骶髂关节炎Ⅲ—Ⅳ级。
患者具备(4)并分别附加(1)-(3)条中任何一项可认定。
六、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
1.1.符合Graves病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疾病,有明确的二
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
(1)高代谢症状和体征(2)甲状腺肿大(3)有或无眼征(4)
辅助检查:(a)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FT3)增高(b)促甲状腺激素(TSH)减低(c)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和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ATPO)阳性(d)B超符合Graves病表现。
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
1.1.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
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2.认定要点:
(1)慢性咳嗽、咳痰,有或无喘息,每年发病持续3个月,并连续2年或2年以上。
(2)辅助检查:肺功能检查吸入支气管舒张药后FEV1/FVC<70%及FEV1预计值<80%。
八、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 符合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
(1)血液分析:多次检验血小板计数少于50×109/L。
(2)骨髓象示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
(3)排除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九、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出血性血小板增多症)
1.符合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
(1)临床表现:血小板显著增多,伴有出血及血栓形成,脾常肿大。
(2)辅助检查:
(a)血液分析:血小板大于450×109/L
(b)骨髓象示各系细胞均明显增生,以巨核细胞增生为主,并有大量血小板形成。
(c)不符合CML、PV、PMF、MDS或其它髓系肿瘤的WHO诊断标准。
(d)骨髓JAK2融合基因:(+)可能阳性或没有反应性血小板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