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电教设备维修与维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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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小学电教设备维修制度

为加强我校电教设备维修与维护的管理,提高其使用率和投资效益,确保我校教育教学以及行政办公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华星小学电教设备维修制度如下。

一、电教设备维修与维护原则和范围

学校提倡资源共用、勤俭办学的原则,为了节约经费,减少资金支出,电教设备的维修采取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

二、电教设备维修与维护管理

1、为了确保电教设备维修的质量,提高维修水平,电教设备维修的具体业务由电教处负责,按规定的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学校不设专职维修人员,维修工作委托社会第三方有偿服务;电教处协同总务处根据需要确定校外维修人员,逐步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的维修网络。

2、为保证电教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微机室、多功能室、各班教室以及各办公室成员应一同致力于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力所能及的维修工作。

3、凡属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电教设备,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电教处。

4、电教设备出现故障,各部门应及时查找原因,确实无法自行修复时,应及时告知电教处,由电教处安排技术人员维修。

5、电教室对电教设备维修过程中更换零配件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6、确因技术性能落后,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该设备原价的50%)无修复价值的电教设备,申请报废,经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7、各处室需外送修理的电教设备,必须经校长同意才能送修,所需费用由本人或科室自行负责承担。

8、维修方提出的维修方案及维修费用经电教处审核认可后,由维修技术人员实施维修。

9、故障电教设备经修复后,必须由使用部门(人)及总务处、电教处验收,并填写维修记录。

10、维修费用结算:电教设备的维修费按学校财务工作的相关规定交校长审批后到财务处报帐

华星小学

华星小学电教设备故障报修登记表

编号: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1.每台设备填写一张报修登记表,以便存档;2.设备故障排除后,由该科室责任人签字验收。

华星小学电教设备故障报修登记表

编号: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1.每台设备填写一张报修登记表,以便存档;2.设置故障排除后,由该科室责任人签字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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