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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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研究部署、指导协调作用,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2.2安委会机构:公司安委会组成

2.2.1安委会主任由公司经理兼任。成员由公司其他领导和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兼任。

2.2.2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部长兼任。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设兼职联络员一名。

2.2.3安委会下设消防、交通安全专业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分管领导兼任。

2.2.4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各专业分委员会的组成,由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机构设置、干部人事调整情况研究确定,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行文明确。(附录:安委会成员名单)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职责

3.1.1安委会职责

3.1.1.1负责及时传达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精神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3.1.1.2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公司年度安全大纲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审核工作。

3.1.1.3负责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相关部门、单位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措施和考核意见;

3.1.1.4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1.1.5推动安全管理等基础工作持续改进,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3.1.1.6完成上级要求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3.1.2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3.1.2.1向安委会提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的建议。

3.1.2.2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1.2.3参与研究公司战略规划、重大决策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1.2.4对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单位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组织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1.2.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3.1.2.6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1.2.7组织公司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会议和其他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1.2.8负责与上级部门和公司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信息沟通。

3.1.2.9组织落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1.3公司安委会成员、专业分委员会职责

3.1.3.1在安委会统一指导、综合协调下,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1.3.2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季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3.1.3.3建立健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总负责、责任人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责

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3.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逐级分解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1.3.5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与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联系具体工作。

3.1.3.6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或专业规程、标准规定的条件、程序,落实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

3.1.3.7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问题。

3.1.3.8建立健全各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督促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3.1.3.9组织建立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3.10向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3.1.3.11组织落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1.4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职责

3.1.

4.1负责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各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信息沟通。

3.1.

4.2收集、整理、传递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动态。

3.1.

4.3分析、调研并提交需要安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提出改进建议。

3.1.

4.4监督检查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门、单位落实公司安委会有关决定、专项工作部署与措施的情况。

3.2公司安委会工作要求

3.2.1由安委会主任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2.2因工作需要,可不定期组织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3.2.3安委会会议应围绕有关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意见。会议议题由安委会办公室提出,或由成员单位提出,报安委会主任确定。

3.2.4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其所在单位应委派其他负责人参加。

3.2.5安委会文件、会议纪要等,由安委会主任或主管领导签发。

3.3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要求

3.3.1每季度组织各安委办成员召开会议,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拟提交安委会审议的议题,研究协调安委办成员提出的有关事项。

3.3.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3.3.3对于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安全生产事项,应形成文件。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签发。

3.3.4通过有效载体,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形势,传达政府部门、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通报各专业、各领域安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经验交流,反映存在的问题。

3.4公司安委会成员、专业分委员会工作要求

3.4.1围绕安委会工作职责,从专业角度认真策划、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3.4.2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不推诿扯皮,主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3.4.3定期向安委会办公室通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主要措施。

3.5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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