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
旧厂房自行改造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 续的同步报批
《广州市政府157号令》140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5条
实施方案 批复阶段
实施方案 批后实施
阶段
方案批复:市更新局向权更新办法》第5、22条
建设报批:区政务服务中心集 中受理立项、规划、国土等行
政审批申请
《实施意见》第21条 《城市更新办法》第33条
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供地前完 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修复)
《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项目建设
完成验收
涉及完善历史 用地手续地块
确权登记
获得批复同 意完善历史 用地手续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城市更新办法》第11、28条 《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编制指引》
实施方案 编制阶段
实施方案 审核审定
阶段
方案编制:权属人组织编制 项目实施方案
区政府(更新机构)收案:项目实施方 案由权属人报送区政府(更新机构)
《城市更新办法》第30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5条
旧厂房自行改造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权 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权 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纳入市城市更新
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方案审核:区政府(更新机构)征求 市相关部门意见,反馈权属人修改完
善后经区政府审核同意
《旧厂更新办法》第5条 《广州市政府157号令》140条
方案审查:区政府(更新 机构)将方案上报市城市 更新局审查(材料完整性、
广州市国有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国有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图第一篇:广州市国有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图广州市国有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图改造意向提交人受理机构批复改造方案编制指引批复人批复依据批复内容编报改造方案编制人上报人批复改造方案批复依据实施改造方案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权属人市﹁三旧﹂改造办提交文件市﹁三旧﹂改造办三旧改造规划指引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规划改造范围规划要求权属人区市土政地府开发中心编制权属证明改造意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权属人意向市旧房改造规划改造方案内容三旧改造程序小组审议意见补交地价自行改造见附图一纳入储蓄给予补偿见附图二改变用途临时使用见附图三现状核查情况要求证明人证明内容改造规划方案资金筹措运作方案改造计划实施步骤现状历史图片书面证明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当地政府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土地建筑性质权属情况土地利用现状现行城市规划情况全面改造范围具体改造地块界址坐标用地规模编制控规更改或调查专章临时改造方案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若涉及资金筹措图片影像未完善用地手段的核查表征地补偿协议及兑现凭证落实违法用地查处情况第二篇:旧厂房改造调研报告旧厂房改造调研报告2实习周调研报告课题名称:姓名:班级:学号:指导老师:调研周调研报告月目录一、概述二.南京晨光1865创意产业园2.1 园区物质环境2.2外界面改造模式2.3内部空间改造方法三、南京创意东八区 3.1成功转型的有理因素3.2转型面临的问题3.3考察后的思考四、南京国创园4.1内部空间利用分析4.2立面改造分析五、创意中央科技文化园5.1园区简介5.2空间特征与功能划分5.3建筑样式5.4设计亮点5.5室内设计风格5.6空间色调5.7灯光布置六、结语调研周调研报告一、概述21世纪以来,工业建筑遗产的改造与再利用在我国日益兴旺,成为建筑设计界对的一大热点,南京改造再利用的工业建筑主要集中在几个创意产业园区。
受城市规模与投资环境影响,工业建筑的再利用模式,主要以投资少、多样化、环境好为特点。
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解析及项目操作流程 p
增加村 内公共 服务设
施
维系村 落传统 民俗
增加就 改善人 业机会 居环境
控制项 目实施 风险
取得良 好改造 业绩和 信誉
解决历 史遗留 问题化 解矛盾
维持和 谐关系 促进社 区建设
13
三、更新改造的诉求与问题
(二)旧厂房更新改造中各方诉求
诉求主体与内容
旧厂房权属人
企业
政府
获取最大 补偿或者 开发收益
17
四、城市更新改造政策亮点
(二)政策理念调整与转变
导向: • 从目标导向为主,转为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 • 从仰望星空、注重长远,转向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 • 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和解决局部现实问题并重
规划: • 以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向强调和坚持规划引领与调节 • 从侧重空间形态管控,到规划理念、机制、方法全面与时俱进 • 从强调技术图则,转向技术图则与公共政策并重 • 从强调规划蓝图,转向规划蓝图与行动方案并重 • 从偏重地产开发,转向产城融合发展
同56号文
集体物业:按合法性核定复建量。 • 合法建筑面积1∶1核定复建量。 • 违法建筑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建设的按现有建筑
面积2∶1比例核定;之后建设的不予核定。
收益分成:按规划节余和竞争节余分别分配。 • 项目实施方案建筑面积(用地)与规划的建筑面积
(用地)相较有节余的,市政府、区政府、村集体 按4∶3∶3分配。 • 选择合作企业经竞争节余的融资建筑面积(或节余 的融资地块土地纯收益扣除按规定计提和上缴的部 分后)由区政府和村集体5∶5分配,用于改造项目 的统筹安排。
24
五、城市更新新旧政策对比
(一)旧村庄更新改造主体、改造方式与改造模式
比较项目
6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word资料29页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穗旧改函〔2010〕22号关于征询“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意见的函各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体用地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我办初步拟定《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及《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里路程(征询意见稿)》,现征询意见。
请结合“三旧”规划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并于3月10日前答复我办。
感谢对“三旧”改造工作的支持!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2.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3.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二O一O年三月一日(联系人:黄小芬,联系电话:83849061)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旧厂房改造流程
附件
2:
广 州 市 旧厂房 改造 工 作流程
一 、 国有 旧厂 房 改 造程 序
(一 )提 出改造意向
造拿吝:厂
房用地权属人持权属文件和地块改造意向向市 “ ” 三旧 改造办提 出改
(二 )批 复改 造方案编制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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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乍 |=2:
方式二;公 干二辶 方式三:饣 汪注专 方式四:依 法仨呋 方式五:绔 合i丰 刊 改造和 留用地管理 。 1、 Γ 以第一私方式Ξ以自行 改造方式处置合法手缤用地 的,按 以下程序实施 (1)土 地转左审批.中 请转为国有的,属 亍 138条 城 中村范围的,由 市 “ 三 ” 旧 改造办转市彐土房管局审批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不 属于 138条 城 中村 “ ” 范围的,由 市 三 Ξ 改造办审核后逐级呈报省政府批复同意。 (2)中 办莛设用地规划许可。 由所有权人持市 “ ” 改造办批复的改造 三旧 规划方案向规划部丨 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需 要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 由 t申 “ 〓 ” 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 ,编 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权属 人依据市 三 送审。 (3)补 办出让和 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由 所有权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向市国土房管局 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手续,涉 及出让 的,同 时申办出让 手续 。 (4)申 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所有人向规划部 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5)报 建施工.由 建设 主体 向建设部门办理报建施 工 手续。 〈 (6)确 权登记发证 .由 所有权人持权属文件 、市 “ ” 改造办批复意见 、 三旧 竣工验收文件等向市国土房管局 申请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2、 以第二种方式即公 开出让方式处置合法手续用地的,按 以下程序实施 1)提 出公开出让 申请 。 由所有权人 向市 “ ” 改造办提 出公开出让 申 三旧 〈 请 ,位 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 范围内的,可 同时提 出转为国 “ ” 有土地 申请 ,并 附上村 民表决情况 ,上 报市 三旧 改造办审核 。 (2)用 地报批。属于 138条 城 中村范围的,由 市 “ ” 改造办转市国土 三旧 “ ” 房管局审批将集体 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不 属于 138条 城 中村 范囿的,由 市 三旧 改造办审核后逐级呈报省政府批复同意 (3)纳 入 出让计划 .由 市 “ 旧” 改造办转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年度 出让计 三 戈。 刂 (4)申 领规划条件 。 由市土地开发 中心 向规划部门 申领规划条件 ,规 划部 “ ” 门根据市 三旧 改造办批复的改造规划方案出具规划条件 。 (5)签 订交地协议。 由所有权人 与市 “ ” 改造办签订协议 ,约 定土地 三旧 、土地交付 、权属 证注销等相关事宜。 整理 (6)组 织公开出让。由市 “ 旧”改造办会同市国土房管局评估 出让底价 、 三 发布 出让公 告 、组织公开 出让 、签订出让合同。 (7)收 益支持。 由市 “ ” 改造办会同市国土房管局 向所有权人拨付公 三旧 开出让成交价格的 60%作 为补偿 。 “ ” 3、 以第 三种方式即流转方式处置合法手续用地的,由 市 三旧 改造办转 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全市年度 出让计划后 ,按 市集体土地流转的程序办理 。 “ ” 4、 以第 四种征收方式处置合法手续用地的,由 市 三旧 改造办转送市国 土房管局纳入收地计划后 ,按 现行征地报批程序办理 5、 以第五种方式即结合城 中村 改造和留用地管理处置无合法手续用地的 落实违法用地 所有权人将需完善用地手续情 况核查表 (包 含具体范围和 面积 “ ” 查处情况取得 区 (县 )国 土房管部门和 当地政府书面证明,报 市 三旧 改造办 审核后逐级呈报省政府审批后 ,按 以下程序实施 (1)属 于纳人城中村 改造方式处置元合法手续用地 的,按 照城 中村 改造程 序办理.有 留用地指标未兑现的,同 时抵扣留用地指标 。
广州市“老旧区域”改造工作流程
广州市“老旧区域”改造工作流程一、背景介绍广州市作为中国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城市,不断追求城市的发展与进步。
然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很多老旧区域也随之显现出问题,例如老旧的建筑物、基础设施陈旧、环境污染等。
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广州市积极推行“老旧区域”改造工作。
二、工作目标广州市“老旧区域”改造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对老旧区域的综合整治,提升区域的环境质量、社会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同时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城市的吸引力。
三、工作流程广州市“老旧区域”改造工作流程如下:1. 前期调研和规划前期调研和规划- 对老旧区域进行全面的调研,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 制定改造目标和规划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
2. 改造方案的审批和评估改造方案的审批和评估- 提出改造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 对改造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经济投入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考量。
3. 改造施工和设施更新改造施工和设施更新- 依照规划方案,进行老旧建筑的拆除、更新和改造。
- 更新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完善,提升供应能力。
4. 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 处理老旧区域内的环境污染问题,例如噪音、空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理等。
- 进行生态修复,加强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5. 社区服务和公共设施提升社区服务和公共设施提升- 提升社区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 改善公共设施,包括道路、公园、购物中心等,提升城市的形象和人居环境。
6. 居民安置和社会管理居民安置和社会管理- 在改造过程中,妥善安置受影响的居民,确保其基本生活权益不受损害。
- 加强社会管理,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增加居民参与度。
7. 验收和评估验收和评估- 完成改造工作后,对改造效果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 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的改造工作提供参考。
四、预期成果通过广州市“老旧区域”改造工作,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成果:- 改善老旧区域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1+3政策征求意见稿)2015.08
附件1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城市土地有计划开发利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与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政府部门、土地权属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按照“三旧”改造政策、棚户区改造政策、危破旧房改造政策等,在城市更新规划范围内,对低效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以及对破旧房进行整治、改善、重建、活化、提升的活动。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城市更新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节约集约;利益共享、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改善民生)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益优先,尊重民意,切实改善民生。
城市更新应当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
第五条(产业升级)城市更新应当有利于产业集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城市更新应当引导产业高端化、低碳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支持金融、科技、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以总部经济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城市更新应当推进产业项目集聚,引导落后产业整合和升级改造,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集中,并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功能,发展以优势产业(产品)链为主导、关联性强、集约度高的产业集群。
第六条(文化传承)城市更新应当坚持历史文化保护,延续历史文化传承,维护城市脉络肌理,塑造特色城市风貌,提升历史文化名城魅力。
城市更新应当根据不同地域文化特色,挖掘和展示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旧村落、历史建筑等的文化要素和文化内涵,传承城市历史,发挥历史建筑的展示和利用功能,实现历史文化产业保护与城市更新和谐共融、协调发展。
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了解三旧:政策;发布时间: 2010-7-22 发布机构:荔湾区更新改造办发文日期: 2010年05月13日土地容:地和建筑性质、权属情况以及土地利用现状等情况;现行城乡规划情况。
2、改造规划方案: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同时明确改造规划范围中全面改造范围、具体改造地块的界址坐标、用地规模、主要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历史工业遗产保护、开发模式等规划内容,以及具体地块的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规划控制要求;涉及控规更改或调整的,应编制控规更改或调整专章;属于临时使用的,所编制的临时使用改造规划方案也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
3、涉及需要提供资金筹措和资金运作方案的,需要编制上报资金筹措和1、以第一种方式即补交地价、自行改造方式处置的,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1)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由市“三旧”改造办逐级呈报省政府审批同意后,按以下程序实施。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由权属人持市“三旧”改造办改造规划及相关批复意见向规划部门申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需要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由权属人依据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送审。
(3)补办出让和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由权属人持市“三旧”改造办批复意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房管局申办补办出让和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②纳入年度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
由市“三旧”改造办审定后同时转送市土地开发中心和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年度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
③申领规划条件。
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向规划部门申领规划条件,规划部门根据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意见出具规划条件。
④签订交地协议、预支补偿款。
纳入年度储备计划的,由权属人与市土地开发中心签订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土地整理、土地交付、权属证注销或者委托评估等相关事宜;按照《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意见》预支补偿款。
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
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穗旧改函〔2010〕22号关于征询“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意见的函各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体用地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我办初步拟定《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及《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里路程(征询意见稿)》,现征询意见。
请结合“三旧”规划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并于3月10日前答复我办。
感谢对“三旧”改造工作的支持!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2.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3.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二O一O年三月一日(联系人:黄小芬,联系电话:)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大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更好调动原土地使用人实施旧厂房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若干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穗府[2008]8号)精神,按照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利益共享、公平公正、促进改造的原则,对市辖区内“退二”企业用地及国有和集体低效利用的旧厂房、旧仓储、旧站场、旧市场等(以下统称旧厂房)产业用地,提出如下处置意见。
一、国有用地的处置(一)处置方式。
经划拨、出让等方式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符合登记确权条件(含1987年1月1日前已使用)的历史国有土地,可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置:1.自行改造,补交地价。
依照本市修订的城乡规划,申请改造地块可单独开发、无需纳入政府统一储备开发整理的,可由企业自行开发改造(商品住宅除外),并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原址建筑经文化部门认定属工业遗产的,应按规划要求成片保留使用。
改作教育、科研、设计、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用途和创意产业等,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综合办公用途基准地价30%计收土地出让金,改作保险金融、商贸会展、旅游娱乐、商务办公等经营性用途的,按新旧用途基准地价的差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2.公开出让,收益支持。
具备开发经营条件的原址用地,可由土地储备机构收购,也可由企业自行搬迁整理土地后,政府组织公开出让。
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选择以下一种收益支持方式计算补偿款:方式一:规划(毛)容积率在3.5以内(包括3.5,下同)的,按土地出让成交价的60%计算补偿款,超出规划(毛)容积率3.5的,按(毛)容积率3.5以内部分用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成交价的60%计算补偿款,超出部分产生的土地出让成交价不再计算补偿款。
方式二:规划(毛)容积率在3.5以内的,按原址用地、房屋及设备收购评估价格、加上土地出让成交价扣除收购价款后的土地纯收益的40%计算补偿款,超出规划(毛)容积率3.5的,按原址用地、房屋及设备收购评估价格、加上(毛)容积率3.5以内部分用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扣除收购价款后的土地纯收益的40%计算补偿款,超出部分产生的土地纯收益不再计算补偿款。
6.旧厂房政府收储与自行改造结合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实施方案编制阶段
实施方案审核审定阶段
方案审核:区政府(更新机构)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反馈权属人修改完善后经区政府审核同意
实施方案批复阶段
方案批复:市更新局向权属人发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并抄送区政府(更新机构)/土地
整备/收储机构
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同步报批
获得批复同意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实施方案旧厂房政府收储与自行改造结合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自行改造部分
政府收储部分
建设报批: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立项、规划、国土等行
政审批申请
项目建设完成验收
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确权登记
协议签订:权属人凭批复与土地整备/收储机构签订协议补偿交地:土地整备/收储机构按照协议支
付补偿款,权属人按照协议交地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标图建库:土地权属人申请纳入更新范围:土地权属人合理确定
方案编制:权属人组织编制项
目实施方案区政府(更新机构)收案:项目实施方案由权属人报送区政府(更新机构)
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交地/供地前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修复)
方案审定:区政府提交市更新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方案审查:区政府(更新机构)将方案上报市城市更新局审查(材料完整性、
政策适用性)
标图建库流程图。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管理第三章用地审批第四章改造方案第五章收益分配第六章实施监管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统称“三旧”)改造管理,推进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减少建设占用耕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三旧”改造(包括城市更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三旧”改造,是指改造主体对纳入广东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的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的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三旧”改造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利益共享原则,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综合运用多样化的改造方式,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机融合,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城乡特色风貌。
第四条【管理机制】“三旧”改造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三旧”改造、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纳入广东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和项目监管系统,实行动态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五条【基本类型】“三旧”改造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全面改造,是指在“三旧”用地上以拆除重建方式为主实施的再开发。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内不适用全面改造。
(二)微改造,是指在维持“三旧”用地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局部拆建、加建扩建、功能改变、整饰修缮、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方式实施的再开发。
第六条【部门职责】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全省“三旧”改造的政策制定、实施监管、规划及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省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三旧”改造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或设立本级“三旧”改造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三旧”改造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手续办理程序
市国土资源局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手续办理程序一、适用范围按照推进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的实施办法申请进行旧工业厂房改造的用地.二、手续办理的总体流程申请进行旧工业厂房改造的,首先应属于“三旧”改造范围,符合“三旧”改造规划,由申请改造主体向所在区经济功能区“三旧”改造办申报改造项目,逐级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涉及完善历史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申请改造主体持经批准的改造项目方案,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建设手续.三、用地改造方案审核申请改造主体按照城市“三旧”改造规划要求,提出改造地块的改造方案.经区经济功能区“三旧”改造办审核并汇总各职能部门意见后,报送市“三旧”改造办,市“三旧”改造办视需要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其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以下审核工作:一审核内容1、申请改造用地原批准情况2、申请改造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属登记情况由房产登记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地价缴付情况3、改造后供地方式划拨转出让、转让等情形、改造方式、地价缴付、拆迁补偿安置方案4、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审核二审核程序与要求1、审核的相关材料:1已纳入珠海市、区“三旧”改造规划的材料2用地改造方案3申请改造用地原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批准材料4用地建设情况及土地权属材料5用地改造后土地用途及各用途分布、供地要求、归宗要求等的详细说明6拆迁补偿安置方案7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2、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进行补交.3、市国土资源局对用地改造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用地批准手续办理“三旧”改造项目经批准后,申请改造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一提交的审核材料以“改建方式”改造的,申请改造主体根据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核同意允许改建使用的意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再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改造不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提交原规划许可的相关材料、原用地批准材料、权属登记情况及其他应提交审核的相关材料.改造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提交旧工业厂房改造合同书和拆迁实施计划;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原规划许可的相关材料、原用地批准材料、权属登记情况及其他应提交审核的相关材料.申请改造主体在申请用地批准时应按相关程序由发改部门办理项目立项;由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以“收回方式”改造的即按照“三旧”改造规划要求、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相关批准文件,予以完善公共配套的用地、进行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旧工业厂房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向改造用地权属人发出相关收回函件.涉及历史用地批准手续完善的,申请改造主体将原用地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用地批准、建设现状、土地权属、地块四至范围及相关图件资料提交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办理土地权属确认和用地报批手续.二供地手续、地价缴交及用地批准手续的办理根据改造项目批复意见和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按下述详细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供地手续变更和地价缴交手续,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予以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五、供地手续变更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改造项目经市政府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持房地产权证书、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并按照规定公布协议出让结果.二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改造项目经市政府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由转让双方持房地产权证书、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公布协议转让结果.三划拨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改造项目经市政府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应采取公开方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持房地产权证书、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办理核准转让手续.涉及原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转让核准手续的,参照以上程序处理.变更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规划建设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公开协议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六、地价缴交地价款应在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十日内付清.延期付款的,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介绍
过程控制系统与仪表 2.第2 政1章策重点
❖ 城中村具体改造模式是“一村一策”,条件成熟一个就改造一个。
❖ “城中村”改造的原则是:“政府主导,村为主体,市场参与”。政府负责统筹组 织改造工作的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具体推进本村“城中村”改造中的有关工作。
琶20洲10、年棠1月下,(新白鸿云基区入)主等林9条
城中村和的村清改拆造工项作目;,10年内
目基前本冼完村成、全棠市下13、8条文登冲记、在横册
过程控制系统1与.2 仪广州表市5第2条1章全面改造城中村
越秀:杨箕、登峰、西坑、瑶台 海珠:官洲、琶洲、沥滘、红卫、东风、三滘 荔湾:花地、茶滘、东漖、西塱、坑口、坦尾、河沙、五眼桥、西郊、东
÷1042041平方米
过程控制系统与3仪.3.表2 琶洲第村1章改造规划指标
琶洲村改造整体指标
总规划用地面积:757639㎡ 总建筑面积:1850000 ㎡,其中包括: 1.住宅722000 ㎡ ,包括村民住宅322000 ㎡; 2.村经济发展项目:457779 ㎡; 3.商业金融业、服务业、会展业、公共建筑
❖ 将农村集体所有的村庄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 分为全面改造模式(52条村)和综合整治模式,未纳入全面改造计划的村,村民自愿 进行全面改造的,经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补充纳入全面改造计划;
❖ 全面改造原则上以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80%以上成员 同意;
❖ 全面改造项目立足于市场运作,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外,应该通过土地公开出 让招商融资进行改造;全面改造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融资改造的,需 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可以适当延期;
广州城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
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1+3”政策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报批程序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事项。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条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一)以全面改造方式进行城市更新的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旧村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第三章(旧厂房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第四章(旧城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二)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纳入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不涉及融资地块出让的条件下,由区政府负责审核,同时报市城市更新局备案。
其他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参照全面改造更新项目相关规定报送市城市更新局审核。
(三)对于纳入近期及中期全面改造计划的旧村庄改造范围内的集体旧厂房,应当纳入整村改造范围编制整体实施方案,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旧村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对于未纳入近期及中期全面改造计划的旧村庄改造范围内的集体旧厂房申请先行改造的,应编制集体旧厂房全面改造实施方案及全村范围规划建设统筹方案,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旧村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对于有合法用地手续以及已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集体旧厂房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经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定可不纳入旧村全面改造的,按照本规定第三章(旧厂房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第三条其他规定(一)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供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材料,并按照本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依程序进行报批。
纳入城市更新片区,统一进行更新的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应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项目实施方案统筹纳入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
未纳入城市更新片区,拟单独改造的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需按照本规定第三章旧厂房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进行报批。
广州市“三旧”改造之旧厂房专项规划申请程序流程汇总
广州市“三旧”改造之旧厂房专项规划申请程序流程汇总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为规范"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及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市"三旧"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穗旧改联字〔2010〕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一)本市行政区内"三旧"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及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但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一般规定(二)市国土房管局在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时,针对"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应当进行单独统计和核算。
(三)市"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中,属番禺、花都、萝岗、南沙区的,按现行财政体制返还给区。
(四)市"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中,属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的,除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项目外,2014年底前"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公开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及按规定计提、上缴的专项资金)按如下原则分配:旧城改造项目的土地增值收益和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增值收益的40%(扣除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返还的60%),由市、区按照8:2的比例分成。
区留成部分应设立专项资金管理,用于安排该区"三旧"改造项目。
中信地产广州市三旧改造流程梳理与关键点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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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改造方案
方式二:纳入储备、给予补偿 1. 属于公开出让情形的实施程序如下: ①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由市“三旧” 办逐 级呈报省政府审批; ② 纳入年度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由市“三旧” 办审定后同时转送市 土地开发中心和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年度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 ③ 申领规划条件,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向规划部门申领规划条件,规划部 门根据市“三旧” 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意见出具规划条件; ④ 签订交地协议、预支补偿款; ⑤ 组织公开出让; ⑥ 收益支持,由市“三旧” 办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市土地开发中心根 据公开出让的成交价格,与已预支的补偿款抵扣后,拨付余款。 2. 属于公益征收情形的实施程序(略)。
7
旧城更新改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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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改造方案编制意见
• 区政府开展第一轮征询 • 区政府组织对改造区域开展现状摸查 • 编制和上报改造方案 • 批复改造方案 • 开展第二轮征询 • 实施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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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改造方案
完善历史用 地手续
申请公开出 让
纳入出让计 划
出具规划条 件
办理土地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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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改造方案
方式三:依法流转 由市“三旧” 办转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全市年度出让计划后,按市集体 土地流转的程序办理。 方式四:依法征收 由市“三旧” 办转送市国土房管局纳入收地计划后,按现行征地报批 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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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整治改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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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 全面改造方案审批阶段
2
• 全面改造组织实施阶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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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1. 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 2. 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3. 编制改造方案,由区政府根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 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 编制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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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保通据护过生高管产中线工资敷艺料设高试技中卷术资配,料置不试技仅卷术可要是以求指解,机决对组吊电在顶气进层设行配备继置进电不行保规空护范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总问中体题资配,料置而试时且卷,可调需保控要障试在各验最类;大管对限路设度习备内题进来到行确位调保。整机在使组管其高路在中敷正资设常料过工试程况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关都能于可地管以缩路正小高常故中工障资作高料;中试对资卷于料连继试接电卷管保破口护坏处进范理行围高整,中核或资对者料定对试值某卷,些弯审异扁核常度与高固校中定对资盒图料位纸试置,.卷编保工写护况复层进杂防行设腐自备跨动与接处装地理置线,高弯尤中曲其资半要料径避试标免卷高错调等误试,高方要中案求资,技料编术试5写交卷、重底保电要。护气设管装设备线置备4高敷动调、中设作试电资技,高气料术并中课3试中且资件、卷包拒料中管试含绝试调路验线动卷试敷方槽作技设案、,术技以管来术及架避系等免统多不启项必动方要方式高案,中;为资对解料整决试套高卷启中突动语然过文停程电机中气。高课因中件此资中,料管电试壁力卷薄高电、中气接资设口料备不试进严卷行等保调问护试题装工,置作合调并理试且利技进用术行管,过线要关敷求运设电行技力高术保中。护资线装料缆置试敷做卷设到技原准术则确指:灵导在活。分。对线对于盒于调处差试,动过当保程不护中同装高电置中压高资回中料路资试交料卷叉试技时卷术,调问应试题采技,用术作金是为属指调隔发试板电人进机员行一,隔变需开压要处器在理组事;在前同发掌一生握线内图槽部纸内故资,障料强时、电,设回需备路要制须进造同行厂时外家切部出断电具习源高题高中电中资源资料,料试线试卷缆卷试敷切验设除报完从告毕而与,采相要用关进高技行中术检资资查料料和试,检卷并测主且处要了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完整word版)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
(二)已取得合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旧厂房用地;
(三)按照省“三旧”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原集体旧厂房用地。
2007年6月30日后建成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旧厂房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2007年6月30日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旧厂房,其用地未按照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建设的,不适用本办法。
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辖区内2007年6月30日前建成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退二”企业用地及低效利用的旧厂房、旧仓储、旧站场、旧市场等(以下统称旧厂房)建设用地,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列入改造范围:
(二)权属用地(包括一个权属人拥有多宗地块的)面积不足3公顷(含3公顷),但旧厂房业主同意将权属用地上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0%无偿移交政府统筹安排的,原业主可申请自行改造。经批准自行改造部分的建筑面积,按照规划新用途的基准地价,扣减已缴纳的原用途土地出让金的未使用年限部分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无偿移交政府部分的建筑面积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由于特殊情形无法移交政府的建筑面积可按等值原则折抵货币返还政府。
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储范围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也可申请部分用地用于自行改造:
(一)权属用地(包括一个权属人拥有多宗地块的)面积超过3公顷且改造后用于建设总部经济、文化体育产业、科技研发、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原业主可申请将不超过50%的规划经营性用地用于自行改造,其余用地应当纳入土地储备。自行改造部分的用地按照规划新用途的基准地价,扣减已缴纳的原用途土地出让金的未使用年限部分后补交土地出让金。自行改造用地应当按照用地比例无偿配建公建配套设施;纳入土地储备的部分按本办法第八条取得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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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了解三旧:政策;发布时间:2010-7-22发布机构: 荔湾区更新改造办发文日期: 2010 年05 月13 日、国有旧厂房改造程序一)提出改造意向由旧厂房用地权属人持权属文件和地块改造意向向市“三旧”改造办提出改造意向。
二)批复改造方案编制指引市“三旧”改造办根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结合权属人意向,向权属人批复改造方案编制指引,明确改造规划范围及规划要求。
三)编制和上报改造方案由权属人会同区政府或市土地开发中心,根据市a——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规划指引编制改造方案,报市三旧”改造办审批。
改造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现状核查情况: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出具书面证明的土地和建筑性质、权属情况以及土地利用现状等情况;现行城乡规划情况。
2、改造规划方案: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同时明确改造规划范围中全面改造范围、具体改造地块的界址坐标、用地规模、主要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历史工业遗产保护、开发模式等规划内容,以及具体地块的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规划控制要求;涉及控规更改或调整的,应编制控规更改或调整专章;属于临时使用的,所编制的临时使用改造规划方案也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
3、涉及需要提供资金筹措和资金运作方案的,需要编制上报资金筹措和资金运作方案;4、改造计划和实施步骤;5、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涉及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附上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核查表(包含具体范围和面积)、征地补偿协议及兑现凭证、落实违法用地查处情况。
四)批复改造方案。
由市“三旧”改造办根据市旧厂房改造规划指引或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议意见向申请人批复改造方案。
五)实施改造方案经市“三旧”改造办批复同意的处置方式包括如下三种:方式一:补交地价、自行改造;方式二:纳入储备、给予补偿;方式三:改变用途、临时使用。
1、以第一种方式即补交地价、自行改造方式处置的,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1)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由市“三旧”改造办逐级呈报省政府审批同意后,按以下程序实施。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由权属人持市“三旧”改造办改造规划及相关批复意见向规划部门申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需要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由权属人依据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送审。
3)补办出让和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由权属人持市“三旧”改造办批复意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房管局申办补办出让和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手续。
4)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权属人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报建施工。
由建设主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建设部门办理报建施工手续。
6)确权登记发证。
由权属人持权属文件、市“三旧”改造办批复意见、竣工验收文件等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2、以第二种方式即纳入储备、给予补偿方式处置的,实施程序如下:1)属于公开出让情形的实施程序如下:①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由权属人将需完善用地手续情况核查表(包含具体范围和面积)、征地补偿协议及兑现凭证、落实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取得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书面证明后,报市“三旧”改造办逐级呈报省政府审批。
②纳入年度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
由市“三旧”改造办审定后同时转送市土地开发中心和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年度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
③申领规划条件。
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向规划部门申领规划条件,规划部门根据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意见出具规划条件。
④签订交地协议、预支补偿款。
纳入年度储备计划的,由权属人与市土地开发中心签订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土地整理、土地交付、权属证注销或者委托评估等相关事宜;按照《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意见》预支补偿款。
选择评估方式补偿的,双方应先委托评估。
⑤组织公开出让。
由市“三旧”改造办会同市国土房管局评估出让底价、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签订出让合同。
⑥收益支持。
由市“三旧”改造办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市土地开发中心根据公开出让的成交价格,与已预支的补偿款抵扣后,拨付余款。
2)属于公益征收情形的,实施程序如下:①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由权属人将需完善用地手续情况核查表(包含具体范围和面积)、征地补偿协议及兑现凭证、落实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取得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书面证明后,报市“三旧”改造办逐级呈报省政府审批。
②纳入收地计划。
转送市国土房管局纳入收地计划。
③规划意见。
市国土房管局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意见。
规划部门依据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出具意见。
④收地告知。
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规划意见告知权属人收地事宜。
⑤选定补偿方式。
由权属人按照《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意见》的规定选定补偿方式。
⑥实施收地。
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市土地开发中心实施收地,支付补偿款。
3、经批准同意以第三种方式即改变用途、临时使用进行处置的,按以下程序实施:①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由权属人将需完善用地手续情况核查表(包含具体范围和面积)、征地补偿协议及兑现凭证、落实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取得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书面证明后,报市“三旧”改造办逐级呈报省政府审批。
②申办临时使用规划许可手续。
由权属人持市“三旧” 改造办批复的临时使用改造规划方案向规划部门申办临时使用规划许可手续。
③计收出让金。
由权属人持市“三旧”改造办批复意见和规划部门临时使用规划许可批复意见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计收土地出让金。
二、集体旧厂房改造程序一)提出改造意向由旧厂房用地所有权人持相关权属文件或用地批文和地块改造意向区(县)“三旧”改造机构提出改造意向。
二)区出具统筹使用意见由区(县)“三旧”改造机构负责初审。
集体旧厂房原则上应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统筹改造。
个别需要单独进行改造的集体旧厂房,应由区政府出具具体改造意见,包括改造缘由及改造意向。
旧厂房土地和建筑性质、权属等情况应取得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书面证明,涉及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应取得区(县)政府出具的完善手续后纳入政府统筹使用的意见。
三)批复改造方案编制指引市“三旧”改造办根据“城中村”改造要求,“三旧”改造规划指引、“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结合权属人意向、留用地落实情况和区(县)政府统筹使用意见,向所有权人批复旧厂房用地改造方案编制指引。
如批复的改造方案编制指引明确需纳入“城中村” 全面改造范围的,则依照“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办理。
四)编制和上报改造方案由权属人会同区政府或市土地开发中心,根据市“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指引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旧”改造办审批。
改造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现状核查情况: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出具书面证明的土地和建筑性质、权属情况以及土地利用现状等情况;现行城乡规划情况。
2、改造规划方案: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同时明确改造规划范围中全面改造范围、具体改造地块的界址坐标、用地规模、主要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历史工业遗产保护、开发模式等规划内容,以及具体地块的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规划控制要求;涉及控规更改或调整的,应编制控规更改或调整专章。
3、涉及需要提供资金筹措和资金运作方案的,需要编制上报资金筹措和资金运作方案;4、改造计划和实施步骤;用地手续的,附上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核查表(包含具体范围和面积)、征地补偿协议及兑现凭证、落实违法用地查处情况。
五)批复改造方案由市“三旧”改造办根据市旧厂房改造规划指引或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议意见向申请人批复改造方案。
六)实施处置方式经市“三旧”改造办批复同意的处置方式包括如下五种:方式一:自行改造;方式二:公开出让;方式三:依法流转;方式四:依法征收;方式五:结合城中村改造和留用地管理。
地的,按以下程序实施:1)土地转性审批。
申请转为国有的,属于138 条城中村范围的,由市“三旧”改造办转市国土房管局审批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不属于138 条城中村范围的,由市“三旧”改造办审核后逐级呈报省政府批复同意。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由所有权人持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规划方案向规划部门申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需要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由权属人依据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送审。
3)补办出让和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由所有权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房管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手续,涉及出让的,同时申办出让手续。
4)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所有人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报建施工。
由建设主体向建设部门办理报建施工手续。
6)确权登记发证。
由所有权人持权属文件、市a——旧”改造办批复意见、竣工验收文件等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2、以第二种方式即公开出让方式处置合法手续用地的,按以下程序实施:1)提出公开出让申请。
由所有权人向市“三旧”改造办提出公开出让申请,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城市建设用规模范围内的,可同时提出转为国有土地申2)用地报批。
属于 138 条城中村范围的, 由市不属于 138 条城中村范围的, 由市“三旧”改造办审核 后逐级呈报省政府批复同意。
3)纳入出让计划。
由市“三旧”改造办转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年度出让计划。
4)申领规划条件。
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向规划部门申领规划条件, 规划部门根据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 规划方案出具规划条件。
关事宜。
房管局评估出让底价、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 签订出让合同。
7)收益支持。
由市“三旧”改造办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向所有权人拨付公开出让成交价格的 60% 作为补偿。
请, 并附上村民表决情况,上报市“三旧”改造办审核。
a ——旧”改造办转市国土房管局审批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 地; 签订交地协议。
由所有权人与市“三旧”改造办签订协议, 约定土地整理、 土地交付、权属证注销等相组织公开出让。
由市“三旧”改造办会同市国土3、以第三种方式即流转方式处置合法手续用地的,由市“三旧”改造办转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全市年度出让计划后,按市集体土地流转的程序办理。
4、以第四种征收方式处置合法手续用地的,由市“ 旧”改造办转送市国土房管局纳入收地计划后,按现行征地报批程序办理。
5、以第五种方式即结合城中村改造和留用地管理处置无合法手续用地的,所有权人将需完善用地手续情况核查表(包含具体范围和面积)、落实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取得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书面证明,报市“三旧”改造办审核后逐级呈报省政府审批后,按以下程序实施:1)属于纳入城中村改造方式处置无合法手续用地的,按照城中村改造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