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少年评选方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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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美德青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魂”(中华美德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树立一批美德先进典型,让全市中小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市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美德青少年”评选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

二、组织机构

“美德青少年”评选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并成立活动组委会。

组长:刘继荣(教育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杨淑琴(政教科科长)

各中小学校校长

成员:政教科成员

各中小学校政教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局政教科,办公室主任由杨淑琴科长兼任。

三、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贯彻《中小学生守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中小学生文明风尚中具有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

1、文明有礼美德青少年——礼貌待人,言语谦和,行为文明,举止得体;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有良好的公共生活好习惯。

2、自强自立美德青少年——有勇敢顽强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在生活、学习中遇到挫折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以乐观的人生态度去迎接种种挑战,靠自己的勤奋努力不断向上。

3、热心公益美德青少年——热心参与班级、学校活动;积极肯干,默默奉献;有较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主动参加社会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

4、尊老爱亲美德青少年——理解父母,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境下,做到不离不弃,尽心尽责,富有爱心。

5、乐于助人美德青少年——团结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

6、诚实守信美德青少年——言行一致,遵守承诺,做事认真负责,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即使遇到困难和诱惑,仍能坚持信守诺言;

四、参加范围

全市中小学生,具有以上六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美德突出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五、奖项设立

全市在各中小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择优评选表彰一批全市“美德青少年”。

六、实施步骤

1、活动启动(2014年3月)

市局将此项活动作为“中华魂”(中华美德颂)主题教育活动的延伸,并出台活动方案,启动“美德青少年”评选活动。

2、基层活动(2014年3月—8月)

2014年3月中旬:认真部署,制定方案。

各校依据市局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强的活动方案及具体流程。

2014年3月下旬: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各校可通过启动仪式、校园板报、楼道文化、德育阵地等多种渠道在全校学生、家长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介绍活动意义及内容,公布评选的程序和办法,营造积极参与活动的氛围。

2014年4月—5月:寻找身边的“美德青少年”。

根据评选活动要求,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寻找身边的“美德青少年”活动。依据“美德青少年”评选具体标准,发现日常生活中的道德典型,提出推荐人选;认为自身符合“美德青少年”评选标准的中小学生,也提供相关事迹材料主动向学校自荐。

在推荐的人选中,通过事迹了解、走访调查、师生谈话、测试考核等形式,最终确定感动校园“美德青少年”。

2014年6月:宣传推广,传递正能量。

各校通过表彰激励、阵地宣传等形式对评选出的校园“美德青少年”进行事迹宣传推广,号召全体学生学习“美德青少年”先进事迹,起到引领辐射作用,形成人人争当美德青少年的良好氛围。

2014年6月—8月:践行美德,引领风尚。

各校在宣传推广基础上,发动学生积极践行美德标准,在学校中、家庭中、社会上留下学生美好的身影;暑假期间积极参与暑期实践和社会公益等活动,人人争当“美德青少年”,引领道德风尚一直延续。

各校依据活动方案及流程,要进行详细的阶段性活动安排、过程实施及收效反馈,每个流程情况(包括文字性材料和图片影像资料)都要在以上时间段内及时上报市局政教科。市局将对各校汇报情况进行审核,活动期间将进行随机调研。

3、推荐上报(2014年9月上旬)

开学初,各校择优推荐上报市局1—2名“美德青少年”候选人,并附带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严格按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事迹真实感人,典型突出,正能量强。

4、组织审核(2014年9月中旬—10月)

市局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组织评审会或其它有效方式开展遴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候选人所在学校及村镇(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5、审批表彰(2014年11月上旬)

组委会审定最终全市“美德青少年”人选名单,并进行表彰激励。

6、推广宣传(2014年11月中旬—12月)

市局将评选出的“美德青少年”先进典型事迹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及教育网络中进行大力推广宣传,传递积极能量。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校要充分认识“美德青少年”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表彰、学习宣传、践行美德活动相结合加以贯彻落实。要本着对学生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推荐、审核程序,推进评选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坚决杜绝指定学校、指定班级、指定学生推荐候选人等现象。

2、面向全体,体现实效。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学校、家庭,广泛发动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并结合评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使中小学生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得到提高,展示优秀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3、加强宣传,引领辐射。要充分发挥红领巾(共青团)电视台、校园广播站、文化墙报等宣传阵地及相关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和“美德青少年”先进事迹的宣传,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O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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