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完整版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使用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确保药品使用的合
理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临床科室所有医务人员。
三、备用药品定义
备用药品是指临床科室为应对突发情况而设置的、非常规用药
的药品。
四、备用药品管理
1. 临床科室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备用药品种类和数量,
并建立备用药品清单。
2. 备用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储存区域,并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进行储存。
3. 临床科室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保质期,并及时处理过期或
损坏的备用药品。
4.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医疗事先告知和知情同意的原则,且仅限专业医务人员操作。
五、备用药品使用
1. 当出现突发情况,需要使用备用药品时,医务人员应按照临床指南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2.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和使用情况,并填写相关的记录表格。
3.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向临床药师报备,以便及时补充和管理备用药品。
六、备用药品监督与评估
1. 临床科室应进行备用药品使用情况的定期评估,以确保备用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备用药品种类和数量,并完善备用药品管理措施。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2. 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使用制度》的内容,如有需要,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Ⅰ目的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促进患者用药安全。
Ⅱ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
Ⅲ制度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临床科室的药品。
三、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临床科室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临床科室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
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费用作为临床科室支出。
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责任人为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应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
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品的管理:(一)备用药品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二)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使用带锁的专柜储存,贴有专用警示标识。
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四)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五)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及时在《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基数登记表》进行登记。
(七)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
已过期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督导得分表》,药师定期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向临床科室下达整改通知书,临床科室根据问题填写《临床科室药品管理质控督导记录单》。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完整版
表一:全院统一配置药品表医院急救药品目录建议:1.基数可以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备5支或10支,届时让各科室报数备案2。
抢救车内无急救中药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备用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备用药品按照急救药品统一管理。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四、备用药品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十、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医院病区急救、储备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急救、储备药品管理制度
为保障突发性紧急事件及危重患者抢救药品供应,保证患者救治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快捷高效地处理突发性紧急事件的能力,特制定病区急救、储备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包括各临床科室及临床辅助科室。
二、急救、储备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统一配备的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三、病区急救、储备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指定专人管理,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点,补齐基数,以备后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每次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及时补齐,每日进行交接班。
五、药管科定期督促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六、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七、病区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5篇)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病区急救备用药品领取、检查、使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的管理工作。
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所领取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有效期,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科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遵循“近效期先用、先领先用”原则,以避免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
四)备用药品的摆放1.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应标识清楚、醒目,便于清点、检查。
3.麻、精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五)急救备用药的补充流程1.各病区备用药品品种、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2.药品因过期、失效、破损,需应补充的,需将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由药剂科统一集中进行销毁,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二)1.病房小药柜配备少量常用和急用的治疗药品,药品基数由临床科室根据医疗需要由科室负责人、医务部、护理部协商后提出清单,由药剂科确定。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引言:备用药品是指在患者发生突发状况或手术中遇到意外情况时,为保证患者安全和确保手术顺利进行而准备的药品。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旨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一、备用药品的选用1.备用药品的种类应根据科室的临床特点、手术类型、病情和医疗设备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备用药品应包括常规使用的急救药品、抢救用药、术中特殊需要的药品等。
2.备用药品应根据药物有效期和储存条件进行合理选择,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
3.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科室工作量和患者数量进行科学估算,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充足。
二、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药物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2.备用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物储存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干净的地方,避免日晒和潮湿。
3.备用药品的库存量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情况。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1.备用药品应专人管理,责任明确,库存信息实时更新。
2.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室主管医师批准,并填写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做好用药追溯。
3.备用药品一旦使用,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补充库存,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供应。
4.备用药品的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使用过期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四、备用药品的检查与评估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包括药品的储存、有效期和数量等。
2.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并及时调整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科室的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
五、备用药品的培训和质量监控1.科室应定期开展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备用药品的质量监控要求科室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对备用药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结论:。
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领用补充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领用补充流程一、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各科室备用药是按科室需要储备的急救药品和常用药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负责备用药品质量的管理;2)各科室统计并确定备用品种和基数,由科室书面申请,经医务科审批后,药剂科审核,由药房发放。
清单一式三份,药剂科、药房和科室各一份保存每月检查备用;3)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保证药品质量;4)凡近效期、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没有正确贮存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使用的药品,按“药品召回制度”处理;5)药剂科有权回收药物清单以外的多余药品;6)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的12月份科室提交变更申请。
7)药剂科每月检查备用药品,应有记录,并向科室反馈检查结果,纠正出现的问题;8)各科室应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自查:8.1)每天一次检查备用药数量,将多余的药品及时退回药剂科;8.2)警示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做到近效期先用,及时更换效期在3个月内的,除特殊情况外,退回效期在1个月内的药品;8.3)检查及变更均须有书面记录;18.4)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胰岛素)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
9)药品使用后及时补充,以保持规定的数量;10)药剂科每月对备用药进行检查,内容包括;10.1)药品的贮存条件是否合适,必要时给予指导;10.2)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10.3)数量是否与药物清单上所列的相符。
11)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统一存储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及时获取。
12)因科室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科室自行承担。
二、急救备用药品、口服急救药品领取流程1)需求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注明药品品种、规格和数量,由医务科审批药剂科审核后,填写药品申领表;2)药品申领表一式三份,一份科室留存,一份药房留存,一份药剂科留存,以便检查备用;3)科室负责人员携申领单到药房领取(包括注射剂及分包的单片包装药品),分包装标有:药品名称、规格、效期、批号及分装日期等。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统一管理急救备用药品,并配备专人负责库存、配置、管理和监督。
2.医院应根据急救种类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急救备用药品种类,确保库存量能满足急救需要。
3.急救备用药品库房应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如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并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
4.库房内应分类存放急救备用药品,按照药物类型、规格、生产厂家等进行标识,保持药品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5.医院应建立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医院应定期对急救备用药品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的及时补充和使用。
三、使用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院相关制度,由具有相关技能和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效果。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医务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
3.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注重消毒、洗手等个人卫生要求,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将剩余药品及时放回库房,并及时记录使用情况,保证药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对于过期、变质或者外观有异常的急救备用药品,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库房管理员报告,及时予以处置或替换。
四、药品禁忌和不良反应处理1.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详细了解药品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确保判断和使用的安全性。
2.对于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即停用该药品,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如补液、给予抗过敏治疗等。
3.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和上级医生报告相关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和记录。
五、药品报废和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者受污染的,应立即报告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由其统一处置,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环保。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流程:1.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等应明确规定;(2)药品管理部门应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事宜;(3)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4)药品管理部门应编制备用药品的使用手册,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途径、用量和使用时机等。
2.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制度:(1)急救医师应了解院内备用药品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并按照规定使用;(2)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适应症、禁忌和不良反应等信息;(3)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使用,遵守相关操作规范;(4)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机和病情变化等信息。
3.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1)急救医师在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时,应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急救医师的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如有需要,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应将补充的备用药品及时通知急救医师,并记录相关信息。
二、医院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急救医师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核对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药品管理部门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通知急救医师补充的备用药品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5.急救医师领取补充的备用药品,并记录领用信息。
三、总结: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患者生命的安全而制定的。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3篇)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病区急救备用药品领取、检查、使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的管理工作。
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所领取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有效期,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科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遵循“近效期先用、先领先用”原则,以避免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
四)备用药品的摆放1.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应标识清楚、醒目,便于清点、检查。
3.麻、精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五)急救备用药的补充流程1.各病区备用药品品种、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2.药品因过期、失效、破损,需应补充的,需将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由药剂科统一集中进行销毁,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2)是医疗机构内部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流程,用于确保病区内的急救药品能够被有效地管理和使用,从而确保患者在突发状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此文档为WORD版,可编辑修改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备用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应根据医院《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基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特点另行申请,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到药库领用。
二、备用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员个人不得取用。
各科应根据科室、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过期。
为保证药品使用的可溯源性,每次领取或补充时,应遵循“同一批次”的原则。
三、各科室应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对备用药品的领取、养护进行登记,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批号等内容。
建立《备用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用后及时补充,确保应急使用需要。
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药品质控员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保管、养护等管理工作,保证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领新用旧,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为防止因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用药隐患,特别是防止过期药品给患者造成损害,药剂科应监督各科室先用近效期的备用药品。
四、药剂科应根据各科室备用药品申请单按期搜检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情况给出备用药品统一调度建议,避免相关药品(尤其是贵重、紧缺药品等)过时给医院造成损失。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须按有关规定审批后领取、备用;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按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办理细则》的规定执行。
高危药品原则上不得备用,但考虑到临床施救需要,各科室可按最低量备用。
六、各科室备用药品应分类定位存放,摆放整齐有序,实行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低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的定位方法。
所有药品包装标签清楚,便于清点。
高危药品用黑底白字标明“高危药品”,外用药品用白底红字标明“外用药”,口服药品用蓝底白字标明“口服药”,注射药品用白底蓝字标明“注射药”。
临床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临床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临床急救工作的安全与顺利进行,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提供及时有效的药物支持,减少病情的恶化和病人的损失。
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的临床急救科室。
二、药品储备1. 临床急救科室应当根据工作需求及药品类型合理设置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补充。
备用药品的种类应涵盖常用急救所需的各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 心血管用药:如肾上腺素、多巴胺等;- 呼吸系统用药:如氨茶碱、阿托品等;- 循环系统用药:如硝酸甘油、利尿剂等;- 抗过敏用药:如地塞米松、曲安奈德等;- 止血药物:如凝血酶原复合物、纤溶酶原激活剂等。
2. 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处,并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和库存状况。
三、药品使用与管理1. 使用备用药品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临床急救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性。
2. 每次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在病历中记录相关信息,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并及时上报给主治医生。
3. 药品的使用完毕后,应立即补充备用,确保科室始终有足够的药品储备量。
4. 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定期进行清点和审核,发现过期的药品应及时清理并重新采购。
五、应急情况下的药品调配1. 在突发情况下,临床急救科室可以根据现场需要,调配特殊急救药品。
2. 药品调配必须由医务人员按照临床急救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六、培训与演练1. 临床急救科室应建立药品管理培训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培训。
2. 定期开展急救演练,以检验备用药品使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医务人员应对急救情况的能力。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2. 临床急救科室应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合作,确保备用药品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障。
3. 临床急救科室应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纪录和药品损耗及处置的相关制度,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4. 对于违反备用药品管理规定的医务人员,将依法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5.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医院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需要时得到及时抢救和治疗,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工作。
3.制度要求3.1.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指按照实际需要贮存于临床科室,供临床急救和治疗的备用药品。
急救等备用药品按照应做到“五定三无二及时一专”(五定:定品种,定数量、规格,定放置地点,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
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
一专:专人管理),保证急救药品在临床的安全、有效使用。
3.2.急救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及数量由医务、护理、药学等多部门共同商讨制订,可根据实际日常工作需求再做调整。
3.3.临床科室可根据本科室诊疗需求,在本院确定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品种目录基础上,确定本科室所需的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填写“急救等备用药品领用申请表”,经临床科室主任、科室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主管院长审批后,至药库办理领用手续。
3.4.临床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清单应与申请表相符。
3.5.临床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确保急救等备用药品账物相符、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及质量状况,确保处于合格的紧急备用状态。
3.6.各科室急救药品应固定存放于急救车/箱内。
药品摆放应按要求统一定位、统一粘贴标签,确保药品名称、规格醒目可见。
备用药品应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要求贮存。
3.7.临床科室建立急救等备用药品交接班记录,逐班交接。
确保药品品种、数量账物相符,药品效期及质量状况处于合格的紧急备用状态。
3.8. 临床科室建立“急救等备用药品基数登记本”,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记并优先使用。
距药品有效期小于2个月的急救药品退回药学部门调换更新批号。
3.9.药库建立各临床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调换登记表并详细记录。
回收的近效期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由药学部门汇总,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报损、销毁处理。
3.10.急救等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及时由医师开具处方/医嘱,至药品调剂室领取补充,并完善相关药品信息变更登记。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基本原则1.1遵守诊疗规范: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应遵循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1.2质量控制:备用药品应由正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药品。
1.3合理储存:备用药品应储存在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区域,确保药品的保存质量。
1.4安全用药:备用药品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开具用药指导,合理用药,并严格按照用药剂量、途径、频次等要求进行用药。
2.备用药品的类型和分类2.1类型:备用药品包括紧急抢救药品、重症监护药品、手术用药、特殊疾病用药等。
2.2分类:按照药品特性和临床使用需求,备用药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①紧急抢救类: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正硝酸异山梨酯等;②重症监护类:如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免疫调节剂等;③手术用药类:如镇痛药、止血药、抗生素等;④特殊疾病用药类:如糖尿病用药、高血压用药、心脑血管疾病用药等。
3.备用药品的采购和验收3.1采购:备用药品采购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医院和科室的采购规定进行,选择质量可靠的药品供应商。
3.2验收:在接收备用药品之前,需要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人、验收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储存,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要求退换。
4.备用药品的储存和保管4.1储存条件: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要求存放,如低温药品需要存放在冰箱内。
4.2储存记录:备用药品的储存应有专门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日期、派发日期等。
4.3药品更新:备用药品应定期检查并更新,过期或失效的药品应及时淘汰和更换。
5.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5.1用药指导: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开具用药指导进行,不得随意使用。
5.2用药记录: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有专门的记录,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用药名称、剂量、途径、频次等。
5.3药品耗用统计:备用药品的耗用应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并定期向上级药品供应部门报告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前言二、管理和使用制度1.药品存放(1)急救备用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药品柜或柜子中,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可靠。
(2)急救备用药品柜每日由负责人进行检查,确认药品的完好和有效期,并按时间顺序排列。
(3)急救备用药品柜的放置位置要明码标价,并制定相应的指示和指引。
2.药品使用(1)急救备用药品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使用时的正确和及时。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应先核查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和有效期,在使用后需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的持续可用。
3.药品消耗(1)急救备用药品的消耗应及时记录,并及时补充消耗的药品,保持备用药品的数量充足。
(2)记录中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消耗日期和补充日期等信息,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三、领用补充管理制度1.领用程序(1)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
(2)领用人员需出示有效的证件,并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2.补充程序(1)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由药库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
(2)补充人员应核对库存量,根据领用单上注明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进行补充。
(3)补充的药品要有专门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补充日期等信息。
3.库存盘点(1)急救备用药品库存要定期进行盘点,一般为每月一次。
(2)盘点人员需核对库存量,并盘点药品的有效期,确保药品没有过期或即将过期。
四、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领用流程(1)领用人员出示有效证件。
(2)填写领用单。
(3)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4)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5)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2.补充流程(1)药库负责人检查库存量。
(2)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3)补充药品。
(4)记录补充信息。
(5)药库负责人签字确认。
3.库存盘点流程(1)盘点人员核对库存量。
(2)核对药品有效期。
(3)记录盘点结果。
(4)药库负责人核对盘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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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全院统一配置药品表
医院急救药品目录
建议:1.基数可以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备5支或10支,届时让各科室报数备案
2.抢救车内无急救中药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备用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备用药品按照急救药品统一管理。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
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急救等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正常使用:
科室遇急救情况→直接使用备用药品→急救结束病人划价归还
近期更换:
定期检查→发现效期三个月的内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室责任人签字→交至药房进行调换→进入销毁程序。
科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