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验收评分细则
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所需材料清单
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所需材料清单建设规划编制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建设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1、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2、村庄布点图、总体规划图3、中心村选址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简介。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产业发展图片。
人口规模符合省政府《规划》要求,预留发展空间1、美好乡村居民花名册。
2、中心村规划人口规模和预留建设发展空间简介及图片。
3、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人口发展规划。
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1、突出形成特色科学编制规划2、规划体现乡村特色图片规划编制尊重农民意愿1、规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文字和图片说明。
2、村民代表会议记录3、中心村村民会议记录4、美好乡村建设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和会议记录。
5、规划文本公示图片规划编制按时完成且落实较好1、中心村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申报表。
2、中心村美好乡村建设首批30个中心村建设规划的请示。
3、美好乡村中心村规划的审查意见及评审意见。
4、关于提请审议《金安区美好乡村布点规划》的报告。
5、中心村规划编制改造提升后图片展示。
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硬化1、美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概况简介。
2、中心村建设道路工程小结及图片对比。
3、中心村主干道路工程签证及施工设计图纸。
4、美好乡村建设道路建设合同及图片展示。
5、中心村水泥路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报告、建设前后对比图、合同。
6、“户户通”道路工程小结及图片展示。
饮水安全1、安全饮用水简介及图片展示(集中供水或农户自建水井)。
2、饮用水检测报告单。
电力1、电力维护制度2、电线交越整治对比图片3、美好乡村供设施施工情况及施工前后对比图片通信1、“户户通”卫星电视的安装方法及安装图片2、美好乡村信息化建设简介及图片村庄亮化1、路灯的安装后效果图和夜晚时的图片2、路灯安装说明及基础结构图3、路灯维护、开关时间和电费收取等情况简介4、路灯管理制度和维护合同5、村电工基本情况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中心1、中心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中心设置情况简介及工作计划。
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
考核乡镇(盖章):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5
考核时间: 评 分 办
年 法
月
日 考核 备注 评分
组 成立本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有效开展工作。 织 领 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有关新农村建设的事项,及时解决有关 导 问题。 (20分)
完成乡镇规划和50%的村庄规划。 确定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新 主 农村建设办公室。 要 按照实施方案完成示范村各项建设任务。 工 每季度至少上报1篇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信息,半年、年终上报新农村建 作 设工作总结。 (60分) 党政主要领导富民产业示范点建设效果良好。有实施方案、工作总结 。 农村信息平台正常运行,信息发布及时。
①管理民主:“四议两公开”等相关制度是否落实。 ②乡风文明:创建“和谐村庄”、“和美家庭”等精神文明活动,文 明风尚浓厚。 ③村容整洁:建立村容卫生保洁制度。 ④治安良好:民事纠纷调解不出村,无越级群体性上访和刑事案件。 ⑤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文化、教育、卫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 、计生等工作正常开展。 考核乡镇负责人签字:
根据相关文件及落实情况评分。 以形成的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记 录和相关资料等为依据评分。 按完成情况评分。 根据相关文件、资料评分。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评分。 按上报及落实情况评分。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评分。 以入户了解的情况为依据。
5
10 10 1 工 作 成 效 (20分)
查看乡镇及示范村相关资料,按照 落实情况评分。
安徽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讨论稿)为指导各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1号),在2013、2014年度省级中心村验收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验收办法。
第一条验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农民满意;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科学规范。
第二条验收对象。
纳入省级整治建设范围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省级中心村和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及所在省辖市、县(市、区)党委、政府。
对原未纳入省级中心村建设范畴的市辖区,实行达标验收,不列入片区排名。
第三条验收时间。
2015年度省级中心村于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验收;2016年度及以后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省级中心村和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于次年第三季度完成验收。
第四条验收指标及分值。
美丽乡村建设验收指标体系包括建设成效类指标和组织保障类指标。
(一)建设成效类指标1、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指标。
按照“两治理一加强”的要求,分为基本指标和特别加分项,基本指标包括规划编制、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等4大类验收指标,满分100分;特别加分项包括弱电下地、污水处理、提升乡镇品位、加强乡镇综合执法等4项,最高加分为3分。
2、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指标。
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分为基本指标和特别加分项,基本指标包括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整治建设、产业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群众评价等5大类验收指标,满分100分;特别加分项包括村内道路建设、雨污分流、室外体育文化场所建设、村容村貌等4项,最高加分为3分。
3、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建设成效指标。
参照省级中心村标准,开展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等5项整治建设,满分50分。
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星级评定标准
中心村自来水入户率100%
5
中心村农民住房砖瓦化率 中心村农民住房砖瓦化率 80% 85%
中心村农民住房砖瓦化率90%
中心村农民住房砖瓦化率 中心村农民住房砖瓦化率100% 100%,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 。室内下水排放达到60% 25平方米。室内下水排放达到 90%,室内厕所普及率90%
考核 序 指标 号 有 清 洁 能 源 有 整 洁 环 境
3
中心村完成一条主街和边 中心村完成两条街道和边 中心村完成三条街道和边沟硬 中心村80%以上街道和边沟实现 中心村街道和边沟全部硬化, 沟硬化,排水畅通 沟硬化 化 硬化,主要街道安装路灯 主要街道安装路灯
4
中心村自来水入户率65%
中心村自来水入户率70%
Hale Waihona Puke 中心村自来水入户率80%中心村自来水入户率100%
县有村镇体系规划,中心村有 县有村镇体系规划,中心村有 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具 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具 中心村有建设规划和产业 县有村镇体系规划,中心村有 有一定的人口聚集功能,规划 有一定的人口聚集功能,规划 发展规划 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合并两个村屯且人口规模在 人口规模在300户以上。已建成 300户以上。已建成规模达150 规模达100户 户 农产品生产型村特色种养 农产品生产型村特色种养业户 农产品生产型村特色种养业户 农产品生产型村特色种养业户 业户数达50%,非农产业 数达60%,非农产业型村非农产 数达70%,非农产业型村非农产 数达80%,非农产业型村非农 型村非农产业户数达65% 业户数达70%。农民人均纯收入 业户数达75%。农民人均纯收入 产业户数达80%。农民人均纯 。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 比上年增长15% 达到8000元 收入10000元以上 增长12%
2011年度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绩效评分标准
2011年度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绩效评分标准一、推进成效(70分)(一)连片发展主导产业(20分)1.基础分14分示范片主导产业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70%以上;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8%以上,整体推进县和民族地区示范片为16%以上。
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指标的,酌情扣分。
其中:示范片主导产业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每减少1%扣0.2分;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幅度每减少1%扣2分。
2.加分标准(1)连片发展主导产业,每增加10%,加1分。
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2)以种植业为主导产业的示范片,设施农业(标准化产业基地、示范园区)面积达300亩加1分,每增加100亩加0.5分;以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的示范片,建立50户以上的养殖小区,每增加一个加0.5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3)示范片内农产品(品种)获得省级以上名优品牌称号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每1个加0.3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4)示范片每增加1个市(州)级及以上专合组织加0.5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二)分类推进新村建设(20分)1.基础分14分50个省级示范片累计完成村落民居建设规划目标任务的75%以上,10个整体推进县累计完成达到60%以上和探索建成新农村综合体1个;编制完成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省级相关部门评审。
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指标的,要酌情扣分。
其中:累计完成村落民居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每减少1%,扣0.2分;10个整体推进县未建成新农村综合体的酌情扣3-5分;编制完成了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但未通过省级相关部门评审的扣2分。
2.加分标准(1)省级示范片新村(聚居点)累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1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2)开展了新农村综合体试点,并得到省级相关部门认可加1~2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3)完成县域内新村(聚居点)规划设计的加2分。
(三)整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15分)1.基础分11分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70%以上的村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示范片村社道路和入户路硬化率达90%以上、有效灌面70%以上、自来水饮用率达50%、农户“五改”达70%、沼气宜建户达95%以上)。
美丽乡村验收标准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基本指标(100分)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5分)1、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的,得0.5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的,得0.5分;2、规划人口规模达到《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要求的,得1分;3、规划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的,得1分;4、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得1分;5、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的,得1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二、重点建设任务(75分)(一)垃圾处理(10分)1、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就近处理的,得3分;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垃圾收集和清运设备的,得1分;2、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中心村无暴露和积存垃圾的,得4分;3、垃圾处理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处理和垃圾发电等方式的,得2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6分)1、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区域集中供水、小型集中供水等方式,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的,得4分;2、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水量能够较好满足生活需求的,得2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三)卫生改厕(7分)1、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得5分,否则酌情得分;2、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四)房前屋后环境整治(6分)1、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无违章交越和搭挂的,得3分;2、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得3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五)道路畅通(10分)1、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村庄,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宽达到4.5米的,得2分;未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村庄,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主干道路路宽达到3.5米的,得2分;2、村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的,得6分;3、村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
六安市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六安市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考核验收标准及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确保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全面提高美好乡村建设水平,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六安〔2012〕16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验收对象考核验收对象为纳入省和市年度规划建设范围内的中心村。
其中:2013年确定的83个重点示范村当年考核验收;省里确定的其他首批中心村第二年考核验收。
二、考核验收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认”的原则,对照标准进行考核,规范操作,建成一个,验收一个。
三、考核验收内容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要求,分为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基层组织和乡风文明建设、群众评价8大类考核指标,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验收“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80分以下的,视为不达标,必须在半年内完成整改任务。
具体考核验收指标附后。
四、考核验收方式(一)县区申报:12月上旬,各县区对已建成的中心村进- 1 -行逐村自查,对照标准,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的,12月中旬向市美好办申报。
(二)市复查。
12月下旬至第二年1月份,市美好办根据县区报送结果,按照每个县区上报名额5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新评分,抽查不合格的,责令县区整改合格后再上报市重新验收。
五、结果运用对验收合格的中心村、先进村,将作为财政拨付有关项目资金、奖优评先、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监督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凡因美好乡村建设而造成集体上访和恶性信访的;2、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3、考核弄虚作假的,在“三资”管理中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媒体曝光经核实的。
七、申报材料(一)申请报告、县区验收表、验收总结。
(二)申报复查村、县区评分表、创建工作总结、建设前后对比图片及资料。
八、其他事项1、本办法与标准由市美好办负责解释。
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分标准
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分标准一、评比方法(一)考核采用百分制附表一为省级对州(市)级验收评分表,附表二、三为省级、州(市)级对县级验收评分表,两表满分均为100分。
(二)计分采用累扣法1.根据有关规定,列举验收的主要内容,并分别确定标准分,达到要求为满分,否则,依据有关条款扣分。
2•每一分项最低为0分。
二、评分标准(一)对州(市)级验收评分1.项目管理(40分)(1)前期准备(14分)A、项目规划(4分)无项目规划的为0分;视项目规划与全州(市)经济、农业发展规B、评估论证(3分)未开展评估论证工作的为O分;视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未经充分论证或调查研究盲目决策的扣1~2分。
U项目库建设(7分)未建立项目库的为O分;视项目库建设质量及入库项目信息动态,管理情况扣1~7分。
(2)计划执行(16分)A、执行上级批复计划(8分)州(市)级对上级批复计划擅自批准调整、变更和终止的为O分,发现县级擅自调整、变更和终止计划未进行处理的,每调整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B、项目初步设计批复(8分)初步设计未批复的一个扣2分;项目实施与计划批复不一致,没有调整批复的一个扣1分。
(3)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制执行情况(4分)没有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扣4分;部分实行了工程建设监理制,(4)竣工验收的组织(6分)未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的扣6分;实施中有缺陷的视情况扣分。
2.资金管理(30分)(1)州(市)级资金酉己套(5分)未按上级批复计划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的,每差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资金安排和使用(20分)A、挤占、挪用资金(10分)挤占、挪用资金1万元以下扣1分;挤占、挪用资金1-4万元(含1万元)扣4分,挤占、挪用资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扣5分B、滞留上级农田建设财政资金(10分)滞留上级农田建设财政资金在本级不足半年的扣1~3分;超过半年到验收时已拨付的扣4分;到验收时仍未拨付的扣5分。
(3)机构运行费安排使用情况(5分)未安排机构运行费的扣5分,安排了机构运行费但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视不相适应情况扣1-4分。
村镇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村镇建设工作考核细则1. 考核目的和意义村镇建设工作考核是对村镇建设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估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对村镇建设工作的定量和定性考核,可以促进村镇建设工作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满意度,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2. 考核指标体系2.1. 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包括道路硬化率、通行能力等指标。
•水电供应:包括供水率、供电率等指标。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文化娱乐等设施的完备程度。
2.2. 农村经济发展•农田面积和产量:包括农田面积、农作物产量等指标。
•农民收入:包括农民人均收入、农村贫困发生率等指标。
•农业产业结构:包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畜牧业和渔业发展等指标。
2.3. 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包括水土流失控制、植被覆盖率等指标。
•环境污染治理:包括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污水处理等指标。
•生态修复和保护:包括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指标。
2.4. 政府服务水平•便民服务:包括政府服务窗口数量、办事效率等指标。
•老年人和妇女服务:包括养老保险、孕妇保健服务等指标。
•安全稳定管理:包括社会治安指数、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指标。
3. 考核方法3.1. 定量指标考核定量指标考核是基于统计数据和测度指标来评估村镇建设工作的绩效。
相关部门按照考核指标体系中规定的指标,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定量指标考核结果。
3.2. 定性指标考核定性指标考核是基于实地调研和用户满意度调查来评估村镇建设工作的绩效。
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意见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村镇建设工作进行定性评价,并形成定性指标考核结果。
4. 考核结果的利用与公示考核结果应当及时使用,作为村镇建设工作的管理依据和改进方向。
相关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5. 考核结果的奖惩机制5.1. 良好表现的奖励对取得优秀考核结果的村镇,可以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以激励村镇继续保持良好的建设和发展势头。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验收评分细则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验收评分细则操作方法及细化分值指标得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入户调查”随机走访10 户农户,走访的农户应分布在中(100分 )分心村不同区域)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5 分)(1)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的,得 0.5( 1)中心村选址符合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得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0.5 分,否则不得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0.2产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衔接分,与市、县(市、区)、镇相关产业或产业园区规划相衔的,得 0.5 分;接的得 0.2 分,与相关村镇建设规划相衔接的得0.1 分,不能完全达到要求的酌情得分。
( 2)规划人口规模达到《安徽省美( 2)通过查阅规划、询问乡村干部和入户调查等形式,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的,得了解中心村规划人口规模(皖北片区一般不少于1000 人,1 分;皖中及沿江片区一般不少于500 人,皖西、皖南片区一般不少于 200 人 ),是否按照规划逐步引导自然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 ,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 3)查阅规划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规划和建设是否结二、重点建设任务(75分)( 3)规划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合地形地貌、历史文化、沟塘水系、绿化美化等内容,根的,得 1 分;据情况酌情得分。
( 4)走访群众询问是否召开规划方面座谈会,通过现( 4)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场察看或查阅图片资料等形式,了解是否对规划文本进行农民意愿的,得 1 分;公示 ,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 5)根据规划图纸现场察看规划落实情况,酌情得分。
( 5)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的,得 1分。
(1)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1)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并入户调查 , 建立符合实际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得 3 分,未完全达到要求的在1、垃2-3 分之间酌情得分;实地察看结合入户调查 , 合理配置垃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户集、村圾处圾收集和清运设备,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一般按15-30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理户集中设置一个的 ,得 1 分;如果采取定时统一上门收集和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通( 10清运等方式 ,虽没有配置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等上述所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分)列设施设备 ,但实际效果较好的 ,视为符合以上条件。
度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验收评分细则
(4分)
(17)坚持因地制宜、功能整合的原则,村内建有卫生室、农家书屋(图书室)、文化站(室)、室外体育文化场所、便民超市等服务设施的得4分,缺一项扣0.8分,建设标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得分。
(17)实地察看,其中农家书屋(图书室)、文化站(室)可以分开,也可以共用。
5、环境整治(30分)
2、基础设施建设(25分)
道路
硬化
(9分)
(6)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得1分。
(7)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路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采用水泥或者沥青进行硬化,古村落、景区村等不适宜用水泥、沥青硬化的路面可用青石、砖石、块石、碎石等乡土材质硬化,得4分。
(8)次干道全部硬化,便于群众出行的,得2.5分。
(16)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并人户调查,建有或就近共享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得3分;公共服务中心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得1分;通过查阅服务办件台账、日常工作记录和群众议事记录、科技、就业信息发布记录等,同时走访农户询问相关情况,能够提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科技信息及就业服务、群众议事等便民服务的,得2分;以上不能完全达到要求的酌情得分。
(10)人户调查,察看农户家庭用水情况,若均通水,得4分;有一户未通水的,扣0.4分,直至扣完。
(11)人户调查,询问农户水压水量、有无异味和根据绝大部分群众生活习惯分时供水情况,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得2分。
如果农户反映有问题的,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电力
(4分)
(12)集中新建型中心村供电设施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标准,改造提升型中心村供电安全稳定,满足农民日常用电需求,得4。
2014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
成效类指标验收评分细则
江苏省新农村村庄绿化建设项目验收评分标准
江苏省新农村村庄绿化建设项目验收评分标准
市县(区)乡(镇)村
序号
验收内容
分值实得Βιβλιοθήκη 评定标准1绿化覆盖率
50
苏北5市35%以上,苏中3市30%以上,苏南5市丘陵地区30%以上、平原地区25%以上;全省所有新建中心村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完成既定指标的,得50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除2分。
2
村民家前屋后绿化
验收人员:验收时间:年月日
6
林木管护
5
要求林木管护责任制健全,管护责任落实到位。落实情况按“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分别得5分、3分、1分。
7
林木成活率
10
所植林木平均成活率≥85%的,得10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除2分。
合计
100
该村基本情况:总面积:总户数:总人口:树木总株数:绿化覆盖率:村庄类型:(老式、新建)
4
树种搭配
10
树种实行乔、灌、草、花、藤合理搭配,其中乔木面积比例不少于80%的,得6分;并形成一定景观效应的,得4分。凡乔木面积比例少于80%的,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除2分;景观效应按“很好、好、较好、一般”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
5
围村林带
5
建设宽度不低于15米的围村林的,得5分;凡应建而未建或建设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10
村民家前屋后做到见缝插绿,绿树成荫,得5分;每户保持并栽有10棵以上树木的,得5分。对有条件应能植树而未植树的部分,按所占的相对比例,每少5个百分点扣除1分。
3
树种选择
10
在一个村庄内,主栽乔木树种10种以上的,得5分;优良乡土树种所占面积比例不低于50%的,得5分。乔木树种少1种扣0.5分,优良乡土树种所占面积比例低于50%的,酌情扣分。
安徽和美乡村建设验收标准
安徽和美乡村建设验收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成效类指标:包括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指标、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指标以及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建设成效指标等。
具体标准涵盖规划编制、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
其中,卫生改厕和污水处理是重要内容,要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营并达标排放。
2.组织保障类指标:主要涉及建设过程中的组织保障措施,包括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
3.具体指标要求:在具体指标方面,要求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道路达到四级公路标准;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村内次干道采用砂石等乡土材质适度硬化,实现“户户通”,便于群众出行。
同时,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要求采用分散、集中或纳管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治理,落实黑水清掏责任和灰水排放要求。
总的来说,安徽和美乡村建设验收标准涵盖了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以及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旨在推动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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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此项不得分。
(2)入户调查,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的,得2分,每下降10%扣0.3分,直至扣完。
对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传统村落等古村落,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采取符合实际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措施的,视同符合以上相关要求。
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制度健全的得0.5分;有经费保障的得2分;合理配置管护人员并按规定到岗的得1.5分;根据情况酌情得分。其中管护制度主要查阅资料,经费保障和配置管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如果中心村聘请物业公司实行市场化管理的,查看与公司、保洁人员签订的合同及保洁人员责任区分工、公示照片等;如果中心村直接聘用保洁人员的,查工资来源、相关文件、拨款单据及保洁人员责任区分工、公示照片等。
3、卫生改厕(7分)
(1)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得5分,否则酌情得分;
对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传统村落等古村落,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采取符合实际的粪便收集利用方式、不直接排放污染环境,视同完成卫生户厕改造;
(2)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1)入户调查,80%以上农户进行卫生改厕的得5分,每下降10%扣0.5分(农村卫生厕所标准: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及时清除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实地察看,酌情得分。
(10、村庄亮化(5分)
(1)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安全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的,得3.5分;
(2)维护到位、使用正常的,得1.5分。
(1)实地察看,村内主干道每30-50米安装一盏路灯的得3分,没有安装路灯的不得分,没有完全达到要求的在1.5-2.5分之间酌情得分,如确因古村落保护需要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此项不扣分;村室外活动场所安装路灯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2)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中心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的,得4分;(3)垃圾处理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处理和垃圾发电等方式的,得2分。
(1)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并入户调查,建立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得3分,未完全达到要求的在2-3分之间酌情得分;实地察看结合入户调查,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和清运设备,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一般按15-30户集中设置一个的,得1分;如果采取定时统一上门收集和清运等方式,虽没有配置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等上述所列设施设备,但实际效果较好的,视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能完全达到要求的酌情得分。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6分)
(1)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的,得3分;
(2)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得3分。
(1)实地察看,酌情得分。
(2)实地察看,酌情得分。
5、道路畅通(10分)
(1)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制村且村部位于中心村范围内,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面宽度达到4.5米的,得2分;此外,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主干道路路面宽度达到3.5米的,得2分;(2)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的,得6分;
(3)实地察看,每发现一处白色污染、积存垃圾、明显漂浮物的,扣0.1 分,直至扣完。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8分)
(1)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或就近共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得4分;
(2)服务中心面积适当,能够统筹合理使用,具备社区服务、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功能的,得2分;
三、产业发展(10分)
1、中心村所在行政村、乡镇被评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其中县级示范村镇得1.5分,市级示范村镇得2.5分,省级以上示范村镇得3分;或中心村纳入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核心示范区或各类农业示范园区的,得3分;或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50%以上的,得3分;或中心村在全省粮食绿色增产示范片、示范村范围内或村内有示范家庭农场,或落实 “三推”(推广高产高效新品种、推广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的栽培技术、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三控”(控肥、控药、控水)效果较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成效明显的,得3分,否则酌情得分;
(3)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
(1)实地察看,通村主干道路路面宽度符合要求的,得2分,未完全达到要求的酌情得分;
(2)实地察看,村内主干道路进行硬化的,得3.5分,建设未完工或部分硬化的酌情得分;村内主干道不低于3.5米的,得2.5分,未完全达到要求的酌情得分;
(3)结合村庄道路规划实地察看,通达性较好,车流、人流进出方便的,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
实地察看村庄建成区内主干道、河渠(一般中心村只有一条主干道和一条河渠),以目测为主,根据缺株断带情况酌情得分,最多扣0.8分。若中心村所在行政村被评为省级“森林村庄”的,此项视同达标。
(2)实地察看农户发展“五小园”情况,根据实际酌情得分。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村中不具备发展“五小园”条件的,此项不扣分。
2、中心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流转适度规范;或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较高,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
3、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得5分;达不到10万元的,按照以下方式计分:
(2)通过查阅规划、询问乡村干部和入户调查等形式,了解中心村规划人口规模(皖北片区一般不少于1000人,皖中及沿江片区一般不少于500人,皖西、皖南片区一般不少于200人),是否按照规划逐步引导自然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3)查阅规化等内容,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9、村庄绿化(6分)
(1)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的,得1.5分;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的,得1.5分;
(2)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实现庭院美化的,得1.5分;
(3)结合宽带支撑工程,实现宽带通村,适当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的,得2分。
(1)实地察看,建有或就近共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得4分;
(2)服务中心面积适当,能够统筹合理使用,具备社区服务、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功能的,得2分;每缺一项功能扣0.5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酌情得分;
(3)实地察看,酌情得分。
(2)实地察看有无暴露和积存垃圾,入户调查询问是否日产日清,未日产日清的扣1分;每发现一处暴露和积存垃圾的扣0.1分,扣完3分为止。
(3)实地察看结合查阅资料,酌情得分。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6分)
(1)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区域集中供水、小型集中供水等方式,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的,得4分,否则酌情得分;通过农户自建水井等其他方式,保障饮水安全的,在2-3分之间酌情得分;(2)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水量能够较好满足生活需求的,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
(2)询问村干部是否有固定电工、开关路灯时间等,走访群众询问平时晚上路灯亮不亮、路灯损坏能否得到及时维修等,同时通过现场查验等方式,确定路灯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如果维护到位并使用正常的,得1.5分,否则在0.5-1.5分之间酌情得分。
11、长效管护机制(4分)
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等切实可行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的,得4分,没有完全达到标准的酌情得分。
或在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以分片集中建公厕代替分散建户厕且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低于60%的,根据情况在3.5-4.5分之间酌情得分;
对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传统村落等古村落,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采取符合实际的粪便收集利用方式、不直接排放污染环境,视同完成卫生户厕改造。
(2)实地察看,每发现一处露天粪坑、简易茅厕、旱厕,扣0.5分,直至扣完。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验收评分细则
指标
(100分)
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
操作方法及细化分值
(“入户调查”随机走访10户农户,走访的农户应分布在中心村不同区域)
得分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5分)
(1)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的,得0.5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的,得0.5分;
6、污水处理(8分)
(1)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粪池、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或在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地方,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无动力、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或靠近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系统的,接入市政、企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的,得6分;
(2)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的,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5分)
(1)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实现水体清澈的,得2分;
(2)河沟渠塘疏浚后,及时护坡,做好绿化的,得1.5分;
(3)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的,得1.5分;
(1)实地察看,将2分按照村内河道、沟渠、塘坝数量分摊,每发现一处未整治疏浚的,扣除相应分数;
(2)实地察看,酌情得分;
(3)村庄绿化适地适树,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绿化效果较好的,得1.5分。
(1)查阅中心村规划中村庄建成区绿地率,若绿地率达到40%的,且现场实地察看能绿化都绿化的,得1.5分;若绿地率达不到40%,进行实地察看,若村庄建成区绿化以乔木(一人高以上树木)为主,在绿地率基础上加5%,累计后达到40%的,得1.5分,否则在0.5-1.5分之间酌情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