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106-2010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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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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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1062010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专业技术规范

CJJT1062010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专业技术规范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mobile device for supervise data capture
2术语
2.0.1城市市政综合监督信息系统
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部件和事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督管理和对实施监督管理效果的专业部门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的计算机应用系统。本规范中简称为系统。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高萍 王丹 吴强华 王洪深 李晟 田飞 崔媛媛 李海明孔少楠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崔俊芝 郝力 曲成义 蒋景瞳 方裕 陈向东 杨海英郭滨 张晓青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2.1术语2
2.2代号2
3系统(建设与运行模式)4
3.1(一般规定)4
3.2(系统建设与运行基本要求)5
3.3系统(业务流程)6
CJJ /T106—(2010)
ﻫ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2月1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市政监管问题urban municipal management problem
由监督员或公众发现并报告的管理部件丢失、损坏问题和事件问题的统称。
案件case
需要处置的城市市政监管问题。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是城市管理系统的重要技术规范之一,它是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主要包括系统结构、功能实现、安全防护、数据库管理、网络管理、软件应用等。

首先,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系统结构需要完善,要求系统能够健全、高效地处理数据,满足管理者对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其次,功能实现需要合理设计,系统的功能和技术结构需要符合现有的市政管理实践需求,以保证系统的完善性和实用性。

此外,安全防护也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重要内容,需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加强对系统的网络安全保护,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事件的发生。

另外,数据库管理和网络管理也是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数据库管理能够有效地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存储,网络管理要求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维护系统的网络结构。

最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还要求软件应用必须符合现有的功能需求,满足操作者的使用需求。

总之,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是城市管理系统的重要技术规范,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结构、功能实现、安全防护、数据库管理、网络管理和软件应用,这些规范的落实是维护城市公共
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管理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智慧城管-城市管理业务平台设计方案

智慧城管-城市管理业务平台设计方案

智慧城管城市管理业务平台设计方案XXX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目录一概述 (3)二业务指导模块 (3)2.1 模块概述 (3)2.2 功能需求 (3)2.3 实现方式 (4)三智慧综合执法管理模块 (4)3.1 模块概述 (4)3.2 模块架构 (5)3.3 功能需求 (5)3.4 实现方式 (8)四车辆运行轨迹管理模块 (8)4.1 模块概述 (8)4.2 模块架构 (10)4.3 功能需求 (10)4.4 实现方式 (11)五智慧市容环卫管理模块 (11)5.1 模块概述 (11)5.2 模块架构 (12)5.3 功能需求 (12)5.4 实现方式 (15)六智慧园林绿化管理模块 (15)6.1 模块概述 (15)6.2 模块架构 (16)6.3 功能需求 (17)6.4 实现方式 (19)七市政公用模块 (19)7.1 市政工程智慧监督管理模块 (19)7.2 气体危险源监测预警管理模块 (21)7.3 桥隧运行状态监测模块 (22)7.4 道路积水监测预警模块 (27)7.5 智能井盖位移管理模块 (28)7.6 智能路灯管理模块 (30)7.7 城市供水管理模块 (31)八智能停车模块 (34)8.1 模块概述 (34)8.2 模块架构 (35)8.3 功能需求 (35)8.4 实现方式 (40)一概述城市管理业务平台的设计应完全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CJJ/T106-2010)。

依照CJJ/T106-2010标准,应用系统的构建除了要考虑标准中明确的系统整体框架结构外,还需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手段,以及动态发展的城市管理业务,对业务平台进行设计。

在对业务平台设计时,城管类应用系统中存在的系统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工作协同、工作参与角色及考核办法与标准保持一致。

同时,应考虑到城市运行管理是不可能由一个独立部门就可以完成的。

CJJ-T-106-2010-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106-2010-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106-2010-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 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and)managementinformation systemCJJ /T106—(2010)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2月1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系统(建设与运行模式);4.数据内容和数据传输要求(地理空间数据);(6).系统运行环境(7).系统(建设与)验收;(8).系统运行维护。

本规范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1.对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模式作了必要的扩展;2.对地理空间数据的要求作了细化,并增加了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元数据、数据6.3(网络)136.4(服务器)126.5(显示设备)126.6(存储及备份设备)126.7(呼叫中心)126.8(操作系统)126.9(数据库及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127 (系统建设与验收)157.1(系统建设)157.2(系统验收)58系统维护288.1日常管理288.2软件和数据维护288.3应急预案28本规范用词说明30引用标准名录31附:条文说明331总则市政监督加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建城区的建设。

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城市市政综合监督信息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的规定。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单元网格basic management grid管理部件management component事件event城市建成区urban built-up area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现行测绘标准目录版

现行测绘标准目录版
25
GB/T12979-2008近景摄影测量规范
26
GB/T13016-2009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27
GB/T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代替GB/T13923-1992,GB14804-1993,GB/T15660-1995)
28
GB/T13977-2012 1:5000 1:10CH/T1015.1-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第1部分数字线划图(DLG)
153
CH/T1015.2-2007基础地理数字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第2部分数字高程模型(DEM)
17
GB12341-2008 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18
GB/T12343.1-200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第1部分(代替GB12343-1990,GB12344-1990)
19
GB/T12343.2-200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第2部分1:25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29
GB/T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30
GB/T13990-2012 1:5000 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31
GB/T14267-2009光电测距仪
32
GB/T14268-200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规范
33
GB/T14511-2008地图印刷规范
34
147
CH/T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148
CH/T1011-200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数字线划图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T 269-2017)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T 269-2017)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269-20171 总则1.0.1 为规范和统一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技术要求,促进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发展,保障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的共享与应用,满足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与服务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服务。

1.0.3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服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管线 pipeline用于传输液体、气体、粉末的管道和用于传送电力、信息的线缆,及其附属设施(含管廊、管沟)。

2.0.2 地下管线 underground pipeline敷设于地下的管线,分为综合地下管线和专业地下管线两个层次。

2.0.3 综合地下管线 integrated underground pipeline敷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等管线的总称。

2.0.4 专业地下管线 professional underground pipeline对担负某一种功能或用途的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称谓,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地下管线。

2.0.5 地下管线数据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描述地下管线要素的空间位置、空间关系及其属性的数据。

2.0.6 地下管线元数据 underground pipeline metadata描述地下管线数据内容、质量、状况及其特征的数据。

2.0.7 地下管线数据库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base按照管线数据分层和规定的数据结构来组织、存储和管理地下管线信息的数据库。

2.0.8 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integrated underground pipe-line information system在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库和网络的支持下,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实现对综合地下管线数据进行输入、编辑、存储、查询、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269-2017)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269-2017)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269-2017)《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269-20171总则1.0.1为规范和统一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技术要求,促进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发展,保障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的共享与应用,满足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与服务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服务。

1.0.3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服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管线pipeline用于传输液体、气体、粉末的管道和用于传送电力、信息的线缆,及其附属设施(含管廊、管沟)。

2.0.2地下管线XXX敷设于地下的管线,分为综合地下管线和专业地下管线两个层次。

2.0.3综合地下管线integrated underground XXX敷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等管线的总称。

2.0.4专业地下管线professional XXX对担负某一种功能或用途的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称谓,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地下管线。

2.0.5地下管线数据XXX data描述地下管线要素的空间位置、空间关系及其属性的数据。

2.0.6地下管线元数据XXX描述地下管线数据内容、质量、状况及其特征的数据。

2.0.7地下管线数据库XXX XXX database按照管线数据分层和规定的数据布局来组织、储备和管理地下管线信息的数据库。

2.0.8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integrated underground pipe-lineinformation system在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库和网络的撑持下,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手艺完成对综合地下管线数据进行输入、编纂、储备、查询、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简称“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2.0.9管线事故隐患threat of pipeline accident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中存在的问题、缺陷、故障等可能引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数字化城管之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数字化城管之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数字化城管之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引言数字化城管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方向之一。

为了加强城市市政综合监管的效力和效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开发一套可靠、高效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技术规范。

目标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设计目标是实现全面、高效、准确地监管城市市政运行,并提供实时、准确的数据支撑决策。

以下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主要目标:1.实现全面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包括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公共设施等方面的监管。

2.提供实时的数据采集和监测功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提供可靠的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提供数据分析和报表生成功能,支持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

系统架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架构分为前端展示层、数据处理层和数据存储层。

前端展示层前端展示层负责向用户展示数据、接收用户输入,并完成对数据的展示、查询、分析等操作。

它包括以下组件:•用户界面:为用户提供友好的界面,可进行数据展示、查询、分析等操作。

•交互组件:实现用户与系统的交互,包括菜单、按钮、表单等。

•数据可视化组件:将数据以图表、地图等形式展示给用户。

数据处理层数据处理层负责对用户输入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并将结果返回给前端展示层。

它包括以下组件:•数据接收组件:接收用户输入的数据。

•数据处理组件:对接收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生成相应的结果。

数据存储层数据存储层负责存储系统所需的数据,并提供数据的读写接口。

它包括以下组件:•数据库:存储用户数据、系统数据等。

•文件系统:存储系统所需的配置文件、日志文件等。

技术规范开发工具•编程语言: 采用Java作为主要开发语言,具备较好的跨平台性和稳定性。

•开发框架: 采用Spring框架进行开发,该框架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易用性。

•数据库: 采用MySQL作为主要数据库,确保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标准

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标准
5
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履行业务指导、监督 检查和综合评价等职能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简称省级平台。
3.5 市级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 基于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纵向对接国家、省级平 台,联通县(市、区)平台,横向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 数据资源,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 务工作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监督指挥平台,简称市级平台。 3.6 智慧化城市管理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反映城市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水平,综合体现城市治理 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若干个相互联系的指标集合。 3.7 网格化管理 基于数字城管单元网格,划分基础网格作为城市管理的基本 单位,对网格内的人、地、事、物、情、组织和单位等信息进行 监控、采集、立案、办案、结案的管理过程。 3.8 责任主体 城市管理中承担管理、处置、执法、监督的权利义务相对人,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城市管理责任主体主要分为 管理、处置、执法、监督四个责任主体。
4
3 术语和定义
CJJ/T 106 规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集成城市管理相关基础数据、日常运行 数据、相关行业数据等资源,实现国家、省、市联网互通、信息 共享、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 挥调度、监督考核和综合评价的信息平台。 3.2 智慧城管信息系统 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和手段,构建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 智慧管理模式,实现城市“泛感知、智应用、大数据、网格化、 精细化”的综合管理。 3.3 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部署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省级平台、市级平 台互联互通,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履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综 合评价等职能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简称国家平台。 3.4 省级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 部署在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国家平台、

CJJ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

CJJ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

2 2
700 72
2
29
2012.8.8 784下架 727下架 895下架 总图室2本 804 805下架
2 2 2 40 674
63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64 65 66 67 68 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路面稀浆罩面技术规程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 J J 城 镇 建 设 工 程 行 业 标 准 目 录 及 馆 藏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市政工程标准、规范、规程名称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 煤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 现 标准规范规程编号 用 作废 CJJ1—90作废 CJJ2—90作废 CJJ3—90作废 CJJ4—83 CJJ6—85作废 CJJ7—85作废 CJJ8—99 批准部门及日期 2008-04-02建设 部 2008-11-4建设部 强制执行日期 2008年9月1日 2009年7月1日 1998年3月1日 2009-10-20建设部 2007-9-4建设部 2010年7月1日 2008年3月1日 1999年7月1日 单 行 本 数量 库号 2 2 328 352 备 注
2 2 2
477 247 249 973 140 56
水道室10本 动力室4本 土建室1本 总图室2本 水道室10本动力室6 本总图室5本土建室4 本
CJJ11-2011 CJJ12—99 CJJ13—87 CJJ14-2005 CJJ15—87 CJJ16—88作废 CJJ17-2004 CJJ18—88 CJJ19—88作废 CJJ20—89作废 CJJ21—89作废 CJJ22—90作废 CJJ23—89作废 CJJ24—90作废 CJJ25—89作废 CJJ26—89作废 CJJ27-2012 CJJ28-2004 CJJ/T29-2010

现行测绘标准目录(2013年版)

现行测绘标准目录(2013年版)
147
CH/T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148
CH/T1011-200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数字线划图
149
CH/T1012-200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土地覆盖图
150
CH/T1013-200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字影像地形图
151
CH/T1014-2006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25
GB/T12979-2008近景摄影测量规范
26
GB/T13016-2009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27
GB/T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代替GB/T13923-1992,GB14804-1993,GB/T15660-1995)
28
GB/T13977-2012 1:5000 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108
GB/Z25599-2010地理信息 注册服务规范
109
GB/T27605-2011卫星导航动态交通信息交换格式
110
GB/T27918-2011地理信息 基于位置服务参考模型
111
GB/T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112
GB/T27920.1-2011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
GB/T17798-2007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57
GB/T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58
GB/T17942-2000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59
GB/T17943-2000大地天文测量规范
60
GB/T17944-2000加密重力测量规范
61

CJJ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

CJJ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

批准部门及日期 即将修订 即将修订 即将修订
பைடு நூலகம்
强制执行日期
单 行 本 数量 库号 2 1033 2 1 1001 2 1042
备 注 总图室3本
下发科室人员名单
动力室4本
即将修订 即将修订 即将修订
1999年8月1日
2 2 2 2 2 1 4 2
79 977 15 63 89 1037 72
84 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 85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86 87 88 89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规范 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标准规范规程编号 现 用 被代替 CJJ75—97 CJJ/T76—98 CJJ77—98作废 CJJ/T78—97 CJJ79—98作废 CJJ/T80—98作废 CJJ/T81—98 CJJ/T82—99 CJJ83—99 CJJ84—2000作废 CJJ/T85—2002 CJJ/T86—2000 CJJ/T87—2000 CJJ/T88—2000 CJJ89—2001
张奎(09.10.19)、
CJJ30-2009
CJJ32—89 CJJ33-2005 CJJ34-2010 CJJ35—90作废
2009-9-15建设部 即将修订 2005-2-5建设部 2010-7-23 建设部
2010年3月1日
96下架
CJJ33—89 CJJ34—2002
2005年5月1日 2011年1月1日
CJJ69—95(98年局部修订)版 2003局部修订 CJJ70—96 CJJ71—2000 CJJ72—97 CJJ73—97 CJJ74—99
序 号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现行城建市政规范大全目录(更新至2015年7月)

现行城建市政规范大全目录(更新至2015年7月)
CJJ127 CJJ127-2009 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pdf
CJJ128 CJJ128-2009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pdf
CJJ129 CJJ129-2009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pdf
CJJ13 CJJ/T13-2013 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pdf
CJJ11 CJJ11-2011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pdf
CJJ110 CJJ110-2006 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pdf
CJJ111 CJJ/T111-2006 预应力混凝土桥梁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施工技术规程.pdf
CJJ112 CJJ112-200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pdf
索引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CJ121 CJ/T121-2000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pdf
CJ132 CJ/T132-2014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用自吸阀.pdf
CJ159 CJ/T159-2006 铝塑复合压力管(对接焊).pdf
CJ164 CJ/T164-2014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pdf
CJ438 CJ/T438-2013 单体浇铸尼龙-钢复合管材和管件.pdf
CJ440 CJ/T440-2013 无负压静音管中泵给水设备.pdf
CJ441 CJ/T441-2013 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pdf
CJ442 CJ/T442-2013 建筑排水低噪声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pdf
CJJ102 CJJ/T102-2004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pdf
CJJ103 CJJ103-2004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pdf
CJJ104 CJJ/T104-2014 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pdf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98号――关于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98号――关于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98号――关于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0.07.20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98号
•【施行日期】2011.0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98号)
现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106-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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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 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and)managementinformation systemCJJ /T106—(2010)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2月1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系统(建设与运行模式);4.数据内容和数据传输要求(地理空间数据);(6).系统运行环境(7).系统(建设与)验收;(8).系统运行维护。

本规范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1.对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模式作了必要的扩展;2.对地理空间数据的要求作了细化,并增加了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元数据、数据建库和数据更新等内容;3.对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作了进一步的描述;4.对系统建设和验收的要求作了较多的修改和扩充。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东城区市管理监督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邮政编码:100010)。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高萍王丹吴强华王洪深李晟田飞崔媛媛李海明孔少楠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崔俊芝郝力曲成义蒋景瞳方裕陈向东杨海英郭滨张晓青目次1总则12术语22.1术语22.2代号23系统(建设与运行模式)43.1(一般规定)43.2(系统建设与运行基本要求)53.3系统(业务流程)64(地理空间数据)84.1(一般规定)84.2(地理空间框架数据)84.3(单元网格数据)84.4(部件和事件数据)94.5地理编码数据94.6元数据94.7数据建库94.8数据更新95系统(功能与性能)105.1一般规定105.2(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10 5.3(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10 5.4(协同工作子系统)105.5(监督指挥子系统)105.6(综合评价子系统)105.7(地理编码子系统)115.8(应用维护子系统)115.9(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125.10(数据交换子系统)126 (系统运行环境)136.1 (一般规定)136.2(机房)136.3(网络)136.4(服务器)126.5(显示设备)126.6(存储及备份设备)126.7(呼叫中心)126.8(操作系统)126.9(数据库及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127 (系统建设与验收)157.1(系统建设)157.2(系统验收)58系统维护288.1日常管理288.2软件和数据维护288.3应急预案28本规范用词说明30引用标准名录31附:条文说明331总则市政监督加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建城区的建设。

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城市市政综合监督信息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的规定。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单元网格basic management grid管理部件management component事件event城市建成区urban built-up area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监督中心supervision center指挥中心responsibility department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mobile device for supervise data capture2术语2.0.1城市市政综合监督信息系统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部件和事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督管理和对实施监督管理效果的专业部门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本规范中简称为系统。

协同工作cooperative work将信息收集、案件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等环节相关联,实现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等之间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信息协调一致的行为。

单元网格basic management grid城市市政监管的基本管理单元,是基于城市大比例尺地形数据,根据城市市政监管工作的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划分的、边界清晰的多边形实地区域(面积约为10000m²)。

2.0.4责任网格duty grid每个监督员负责巡查的单元网格的集合。

2.0.5管理部件management component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等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简称部件。

事件event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

市政监管问题urban municipal management problem由监督员或公众发现并报告的管理部件丢失、损坏问题和事件问题的统称。

案件case需要处置的城市市政监管问题。

信息采集监督员information collecting and supervising person 在指定网格内巡查、上报案件,以及对案件状况进行核实、核查的专门人员,简称监督员。

2.0.10公众举报citizen exposure除监督员上报外,通过其他途径反映案件的方式,包括电话、网络、媒体曝光、领导批示、信访等。

2.0.11监督中心supervision center按照城市市政监管需求,实现问题信息收集、问题处理结果监督及管理状况综合评价等功能的组织体系。

指挥中心direction center按照城市市政监管需求,实现指挥和协调专业部门、派遣问题处理任务、反馈问题处理结果等功能的组织体系。

专业部门responsibility department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的主管部门、部件的权属单位和养护单位。

2.0.14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mobile device for supervise data capture供监督员使用,实现城市市政综合监管数据的采集、报送,接收监督中心分配核实、核查任务信息的移动通信手持机。

简称城管通。

理空间数据geospatial data与地球上位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数据,包括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部件和事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以及相应的元数据等。

地理空间框架数据urban geospatial framewoek data基本的、公共的地理空间数据,包括行政区划、道路、建(构)筑物、水体、绿地、地名和地址数据以及数字正射影像数据等。

元数据metadata关于数据的数据,即数据的标识、覆盖范围、质量、空间和时间模式、空间参照系和分发等信息。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应包括监管数据无线采集、监督中心受理、协同工作、地理编码、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应用维护、基础数据资源管理等子系统,宜包括数据交换交换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可与上一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配合建设,系统结构框架见图3.1.1。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供监督员使用,应实现通过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实现采集、报送市政管理问题,接收监督中心分配的核实、核查任务等功能。

呼叫中心受理子系统供监督中心使用,应实现接收监督员上报和公众举报的问题信息,建立案卷,同时发送至协同工作子系统;向监督员发送核实、核查工作任务等功能。

协同工作子系统供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和各级领导使用,将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等环节关联起来,实现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之间信息同步、协同工作和协同督办等功能;应提供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工具和部件在线更新工具。

地理编码子系统应为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等提供地理编码服务,实现地址描述、地址查询、地址匹配等功能。

监督指挥子系统应整合各类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实现基于地图的监督指挥功能,应能够对发生问题位置、问题处理过程、监督员在岗情况、综合评价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综合评价子系统应能够根据市政监管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工作绩效等评价模型,实现对区域、部门、岗位进行综合统计、计算评估,得出相应的评价分值,生成可视化的评价结果等功能。

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应实现对空间数据资源的管理、维护和扩展功能,并能够对空间数据的显示、查询、编辑和统计功能进行配置。

数据交换子系统应实现与上一级城市市政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交换信息可包括问题信息、业务办理信息、综合评价信息等。

系统设计应保证各个子系统间的协同工作和数据的一致性。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的主要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其他子系统的主要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运行模式包括业务管理原则、业务管理流程、综合评价三方面内容。

业务管理原则应符合以下要求:3系统建设与运行模式3.1一般规定3.1.1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应在建立独立的监督制度、精细化的处置制度和量化的长效考核制度等基础上运行。

3.1.2系统可根据城市的规模和管理现状建立相应的管理模式,宜从下列管理模式中选用一种:1市一级监督,市一级指挥;2市一级监督,市、区(县)两级指挥;3市、区(县)两级监督,两级指挥;4市一级监督,区(县)一级指挥。

3.1.3系统宜采用市、区(县)一体化建设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3.1.4系统的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应纳入城市管理相关行政效能监察考核体系。

3.2系统建设与运行基本要求3.2.1应实现监督、管理功能分离与协同,并应具有下列功能;1通过监督中心实施市政监管问题的核查监督;2通过指挥中心实施市政监管问题的指挥处置;3支持相关专业部门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及时处置市政监管问题并反馈处理结果。

3.2.2应构建以行政区、街道、社区和单元网格为基础的区域精细化分层管理体系,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的规定。

3.2.3应构建以问题发现、立案和核查结案为核心内容的市政监管问题监督体系,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CJ/T3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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