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一、一般情况下,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容积率。
二、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工程按下列规定控制层高、计算面积、容积率:1、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一般情况下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3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5.6米。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9米且小于等于5.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的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
2、办公建筑(含写字楼)一般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5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6.6米。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办公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含酒店和临街商铺)一般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5.0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7.8米。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单层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空间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不列入超层高范围。
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的层高不受一般层高度控制,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建筑工程层高及容积率计算指导规则
建筑工程层高及容积率计算指导规则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激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制订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计划区(萧山、余杭区除外)内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含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础要求:1、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2米(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可合适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效需要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参考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时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__平方米以上功效集中部署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5、激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含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建筑)。
满足以下条件底层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层高3米(净高2.8米)以上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提供相对集中公共空间通常不应少于主体建筑占地面积1/3;无特定功效,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建筑行业也越来越重要。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是重要的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层高控制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一、建筑层高控制的背景与意义建筑层高控制是指规定在某一区域内建筑物的最高高度和层数。
它的主要目的是合理控制建筑的高度和密度,达到城市规划的环境美观、生态可持续、社会和谐等目标。
此外,建筑层高控制还可以防止过高建筑对周围住宅产生阴影,从而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建筑层高控制的原则是要充分考虑区域的现状、人口、交通和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建筑的最高高度和层数。
在制定建筑层高控制规定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比如开发商的经济利益和居民的居住需求。
二、建筑层高控制的实施原则1. 环境和地理条件在制定建筑层高控制规定时,需要考虑各方面因素,如环境和地理条件等。
如果地形和环境条件适应建筑的高度较高,可以适当放宽建筑层高限制,否则必须加强规划管控。
2. 交通和社会关系建筑层高控制规定应考虑到周围的道路、交通、社会关系及人口密度等因素。
如果建筑物高度过高,将对交通道路和人口流动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其地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3. 安全和火灾等因素建筑物的高度和层数与其安全和火灾防治的情况有着密切关系。
因此,在制定建筑层高控制规定时,需要科学地评估安全性和火灾防治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 应用新技术和材料随着建筑技术和材料的不断创新,提高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是相对容易的。
因此,在建筑层高控制规定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不断应用新技术和材料,加强技术创新,以及提高建筑的安全性。
三、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容积率是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主要用于合理控制建筑密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实施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 科学评估地价容积率的计算首先需要评估土地的价值。
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余杭区除外)内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2米(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整理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A4打印/ 可编辑阳春市建筑设计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1.0.1为实现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推进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参照《阳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以国家和广东省、阳江市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为基础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规定,结合阳春的城市发展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0.3 建筑设计应根据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并遵循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做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1.0.4 在阳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工作(不含私人自建房屋),适用本规则。
第2章名词解释2.1建筑分类名词2.1.1 民用建筑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2.1.2 居住建筑以提供日常生活居住场所及配套设施为主要目的,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2.1.3 住宅建筑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布局完整,建筑按套型设计,独门独户并设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空间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1.4 宿舍建筑为相应功能区配套建设,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
2.1.5 公共建筑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活动场所为主要目的,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1.6 公共配套设施与区域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各类非独立选址的小型或辅助型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等。
2.1.7 办公建筑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
2.1.8 公寓式办公建筑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的办公建筑。
2.1.9 商业建筑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建筑。
2.1.10 教育建筑供人们开展教学活动所使用的建筑。
2.1.11 城市综合体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旅馆(酒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中的多项进行组合,总规定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的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建筑体。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一、通常情况下,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容积率。
二、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工程按下列规定控制层高、计算面积、容积率:1、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通常情况下住宅建筑层高不应大于3.3米,不得出现大于5.6米的住宅层高。
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等于4.9米且小于等于5.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高范围。
2、办公建筑(含写字楼)通常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大于4.5米,不得出现大于6.6米的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
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当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办公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层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含酒店和临街商铺)通常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大于4.5米,不得出现大于7.8米的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
当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当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的层高不受一般层高度控制,此类功能面积按层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建筑层高控制是指对建筑物的高度进行限制,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统一城市景观和建筑风貌,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通风采光条件,并考虑城市的人口密度等因素。
而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计算是评估建筑物使用权和开发潜力的关键指标。
建筑层高控制的实施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宏观控制,即城市总体规划和建筑物高度的整体限制;二是微观控制,即对具体建筑物的层高进行规定。
宏观控制主要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通过特定的控制标准和设计导则来规范建筑物的高度,包括城市建筑的高度限制、建筑物间距和错层高度等。
微观控制则主要体现在各个地区的建筑设计规范中,根据不同类型、用途和地理位置的建筑物,对各个层的高度进行规定。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方向上的占地面积,即建筑物与地面之间的接触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通常以建筑物的外墙尺寸为依据,不包括庭院、道路、停车场等与地面的非建筑接触部分。
建筑面积的计算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监测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可以作为评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设计方案和施工成本的重要参考依据。
容积率是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值,体现了建筑物的建筑体量和空间利用率。
容积率的计算可以帮助评估建筑物的开发潜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并对城市的功能分布和人口密度进行调控。
容积率的计算通常以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除以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得到的结果表明了建筑物的高密度或低密度程度。
例如,容积率为1表示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相等,而容积率为2表示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是其占地面积的两倍。
建筑层高控制和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施工中起着重要作用。
合理的层高控制可以保障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高建筑物的通风采光条件,改善城市的视觉效果和宜居环境。
同时,在建筑物的设计中考虑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计算可以帮助确定适当的建筑规模和资源利用效率,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因此,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重要的法规和规范,应得到严格执行和监督。
建筑施工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施工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建筑施工是包括建筑层高控制和容积率指标计算在内的一系列施工技术,它们是建筑设计中必不可少的要素,对建筑设计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
就建筑施工中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做一个全面的详细讲解。
一、建筑层高控制及计算规则
1.建筑层高控制的概念
建筑层高控制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限制不同层之间高度偏差的一
种测量技术,通常使用水尺作为高度检测工具。
此外,建筑层高控制还包
括防止建筑施工时出现楼层高度出现超标的控制措施。
2.建筑层高控制的计算规则
(1)建筑层高控制的计算,首先要测量出当前层的高度,然后把高
度换算成m,这样就可以得到当前层的m值。
(2)接着,测量上一层的高度,然后依次重复上面的步骤,得到上
一层的m值。
(3)将两层的m值进行相减,得到它们之间的高度差。
(4)最后,按照相关规定来对建筑的层高控制差值进行比较,如果
满足相关规定建筑的层高控制就被认为是合格的。
1.容积率指标的定义
容积率指标,是指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首先,建筑层高控制是指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对建筑物的层高进行限制和规定。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持城市建筑物之间的协调性和统一性。
例如,城市中心区域的建筑物往往设有层高限制,以确保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城市天际线的美观。
而在郊区或工业区等非城市中心区域,建筑物的层高限制相对较低,以适应不同的用途和空间需求。
其次,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地面积的总和。
建筑面积的计算与建筑物的用途和结构有关。
例如,对于住宅建筑而言,建筑面积通常包括地上的主体建筑和地下的附属建筑,如地下车库等。
建筑面积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面积的差异。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越大,其利用价值和效益也就越高。
最后,容积率是指建筑物容积与占地面积的比值,即建筑体积与地表面积之间的关系。
容积率是用来衡量建筑物的开发密度和利用率的重要指标。
它反映了建筑物在给定地块上的开发潜力和用地效率。
一般来说,容积率越高,建筑物在给定地块上的密度越大,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也就越高。
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用来控制城市空间的紧凑程度,调节城市人口和交通的发展。
在实际应用中,建筑层高控制、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计算规定往往是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来确定的。
各个城市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城市中心区域的建筑物往往要求更严格的层高控制和容积率限制,以保持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城市空间的开放性。
而郊区或工业区等非中心区域的建筑物则相对较宽松。
此外,建筑层高控制、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计算规定还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土地资源和环境条件,以及城市的交通和基础设施配套等因素。
在实际建设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城市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建筑层高控制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对建筑物的高度进行限制和控制的规定。
层高控制是为了保持城市的建筑比例和景观、保护城市风貌、确保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等目的而制定的。
而容积率指标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用以衡量建筑用地容积和用地密度的重要指标,通常用来确定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间的比值。
建筑层高控制规则通常会因不同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要求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建筑层高控制规则会根据城市的整体规划和考虑到周边建筑、交通、环境、文化等因素来确定。
有些城市会根据每个具体地区的特点设置不同的建筑层高限制,例如历史区域、文化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等。
此外,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也可能有不同的建筑层高限制,如住宅楼、办公楼、商业建筑等。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则是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需要,对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之间的比值进行计算和限制的规定。
容积率通常用来衡量建筑用地的利用效率和建筑物的密度。
较高的容积率意味着更高的建筑密度,而较低的容积率意味着较低的建筑密度。
容积率的计算通常是通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除以占地面积得出的。
总建筑面积可以包括地下层、地面层和地上各层,同时还需考虑到建筑物之间的空地和开放空间等。
容积率的计算规则也会因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一些人口密集的城市中,为了增加土地的利用效率,通常容积率较高;而一些环境敏感的地区则会限制建筑物的密度和容积率,以保护自然环境。
总之,建筑层高控制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的重要规定。
这些规则的制定旨在保护城市风貌和环境,确保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同时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指导。
乌鲁木齐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试行)
乌鲁木齐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试行)一、制定的目的:为规范建设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 环境,特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范围为乌鲁木齐地区的商业建筑、办公建筑、住宅(包括各类公寓、排屋等)建筑。
不包括工业、仓储、文化体育、教育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商。
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GB/TB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一)住宅建筑层高大于4.5≤H≤米5.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5.0≤H≤7.2米(2.8米+2×2.2米)时,按3倍计算。
顶层跃层式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建筑层高大于5.5米(3.3米+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8.8米(3.3×2米+2.2米)时,按3倍计算。
(三)商业建筑层高大于6.1米(3.9米+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大于10米(3.9×2米+2.2米)时,按3倍计算。
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建筑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四)地下空间:层高2.2米以上,室外地坪为基准,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米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地上部分大于1.5米时,该层建筑面积计入地块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杭州市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杭州市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制定目的: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特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不含萧山、余杭)的商业建筑、办公建筑、住宅(包括各类公寓、排屋、别墅等)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文化体育、教育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住宅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跃层式住宅、别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标准层面积乘1.5倍计算。
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4、地下空间:层高2.2米以上,室外地坪为基准,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米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地上部分大于1.5米时,该层建筑面积计入地块容积率。
若因地势原因室外地坪高低有变化时,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
5、架空层:建筑底层布置层高3.0米以上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门应计入容积率。
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架空层应计入建筑层次。
四、解释权:本规则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生效时间:规则自下发并经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天津市建筑层高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天津市建筑层高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土地使用面积的商。
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一般情况下,建筑计算值与建筑面积相等,遇有特殊情况按下列计算规则执行:一、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等于4.8米(2.7+2.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标准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5.4米(2.7米×2)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跃层式住宅、低层式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以及住宅坡屋顶不计入超高范围。
二、当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公寓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2.7米+2.1米)时,不论层高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等于6.6米(3.3米×2)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不计入超高范围。
三、当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0米(3.9米+2.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标准层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3.9米×2)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单一空间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不计入超高范围。
四、建筑物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时(含1.5米),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城市最近的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作为室外地坪。
之后再按上述计算规则核准。
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_1
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_1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_1建筑层高控制是指对建筑物的高度进行限制,以确保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遵循城市规划的要求和空间规划的原则。
容积率是指在一定用地范围内允许开发建筑的总体积的比值。
本文将介绍建筑层高控制和容积率指标的计算规则。
建筑层高控制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主要目的是保持城市建筑的整体统一性和视觉效果,同时保护环境和维护居民的利益。
建筑层高一般是由城市规划部门提出,并在相关规划文件中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建筑层高控制会根据不同区域和用途进行具体的划分。
例如,在城市中心地段,一般会限制建筑物的层数较多,而在居住区附近则会限制层数较少,以保证居民的采光和视野。
建筑层高控制一般是以建筑物的高度进行规定的。
在城市规划中,建筑物的高度一般是指建筑物顶部距离地面的垂直高度。
建筑物的高度计算时会考虑地下室或架空层的高度。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高度不包括机械设备、太阳能设备、通风管道等附属设备的高度。
容积率是针对城市用地而言的,它是用来衡量和控制建筑密度的一个指标。
容积率是指在一定用地范围内允许开发建筑的总体积与该用地面积之比。
容积率的计算是将用地面积与可建设的总楼面面积进行比较。
可建设的总楼面面积是指在规定的用地范围内,根据规划要求允许开发的建筑面积。
容积率的计算一般是建筑规划设计单位根据相关规划文件的要求进行的。
通常情况下,容积率是根据在用地范围内规定的建筑物总面积和用地面积进行计算的。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容积率的计算结果一般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并以百分比表示。
容积率的数值越大,表示在同样的用地面积内可开发的建筑体量越大,建筑密度越高。
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的控制是为了合理利用有限的用地资源,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过高的容积率可能会导致建筑物过于拥挤,影响居住环境和交通状况。
因此,在制定城市规划时,需要根据不同区域和用途的特点合理确定容积率的数值。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现根据《城乡规划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萧山、余杭除外)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多层、高层普通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大于3.2米(建筑面积大于240平方米的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但不得大于3.4米),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应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应小于4.5米,当大于等于4.5米小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跃层式或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应小于4.8米,当大于等于4.8米小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小于6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小于8.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5、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含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建筑)。
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余杭区除外)内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2米(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5、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含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建筑)。
满足以下条件的底层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层高3米(净高2.8米)以上,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提供相对集中公共空间,一般不应少于主体建筑占地面积的1/3;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杭州市有关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精选计算规则.doc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名称:《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率指标计算规则 >的通知》<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法规分类: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颁布日期:2011-07-20实施日期:失效日期:发布日期:2016-12-08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杭州市规划局正文:杭府法审告[2011]30 号杭州市规划局:你局上报的规范性文件《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率指标计算规则 >的通知》(杭规发[2011]273 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 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抄送: 1、《杭州政报》编辑部2、市委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杭规发〔 2011〕 273 号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及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并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规划建筑层高容积率通知抄送:省建设厅、市法制办、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房管局、市消防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交警支队;局各处室、各分局、市规划信息中心。
杭州市规划局办公室2011 年 6 月20 日印发校对人:段丽联系电话:85085482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 , 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 , 改善城市环境 , 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 , 现根据《城乡规划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萧山、余杭除外)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 , 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余杭区除外)内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 3.2米(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来源:
2005-6-6
一、制定目的: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环境,鼓励建筑底层设架空层。
特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不含萧山、余杭)的商业建筑、办公建筑、住宅(包括各类公寓、排屋、别墅等)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文化体育、教育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
1、住宅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跃层式住宅、别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标准层面积乘1.5倍计算。
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4、地下空间:层高2.2米以上,室外地坪为基准,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
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地上部分大于1.5米时,该层建筑面积计入地块容积率。
若因地势原因室外地坪高低有变化时,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
5、架空层:建筑底层布置层高3.0米以上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门应计入容积率。
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架空层应计入建筑层次。
四、解释权:本规则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生效时间:规则自下发并经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萧山、余杭区可参照本规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