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斜巷运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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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小巷运输技术标准

为了加强我矿井下小巷运输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小巷运输安全隐患特制订本技术标准。

一、绞车安装:

1、绞车应安装在峒室内,峒室空间要满足绞车安装、电器设备摆放要求,便于维修和操作。小绞车与周壁的有效间距不少于0.5m,检修侧设备外缘与峒室墙壁间距不少于0.3m,峒室尺寸(宽×深×高)符合以下要求:①侧向安装时:11.4kw绞车2m×2m×2m;25kw、40kw绞车3.4m×2.2m×2.2m;55kw绞车4.5m×3m×2.8m②正向安装时:11.4kw绞车2m×2m×2m;25kw、40kw绞车3.2m×3m×2.2m;55kw 绞车4.2m×3.5m×2.8m。

2、绞车使用两个月以上时必须打砼基础,采用地锚方式固定必须打砼基础。使用两个月以下时允许采用地锚或打四压两戗。打四压两戗时其木柱直径不少于0.18m,戗柱角应为65~75度,柱顶应打在柱窝内,且牢固可靠。当坡度大于15°时还要设生根绳。用锚杆固定时,只能在岩石底板中采用,锚杆直径不小于φ20mm,全螺纹锚杆长度不小于2m,锚深不小于1.6m,锚固长度不小于0.7m,锚固力不小于130KN/根。

3、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摆放、方便检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要求。安装后的绞车最突出部位与最近轨道间距不得小于600mm,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帮之间应留有不小于300mm的检修距离,绞车司机操作侧应有不小于1m2安全操作空间,绞车硐室高度不得小于2m。

二、挡车设施

1、斜井禁止使用单吊梁式挡车器。

2、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装设阻车器,以防止车辆进入摘挂勾地点。运输大巷轨道线路岔口处装设阻车器,装设地点以有效防止外来车辆进入大巷,不影响列车正常运输为准。

2、双钩提升的上部平车场,在接近变坡点处,空车道要装设标准定型产品阻车器,重车道要装设一组防逆行式阻车器。双钩串车提升时设错码信号。单钩提升的上部平车场距变坡点1~2米处装设自动复位的阻车器。

3、斜巷内每100米设一组跑车防护装置(超速挡车器)。该装置可以是定型产品也可自制,自制要有设计。不足100米斜巷可不安装超速挡车器。井巷内各甩车场道岔以下设一道常闭式挡车器。

4、采区内斜巷及联络斜巷上车场为平车场时,安装联动挡车门,即在靠近变坡点处安装挡车门框架及横梁,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装设常闭挡车栏,挡车栏及横梁实现联动。变坡点处挡车横梁与变坡点下的挡车栏用∮6.5mm的钢丝绳连接实现上下联动,横梁最高上行位置距轨道水平面不能高于0.8米,安装原则是待下放车辆全部进入斜坡后,变坡点以下的挡车栏方可处于非挡车状态。

5、下车场底弯道以上5-10m处设手动绳式常闭挡车栏或吸能式超速捕车器(定型产品)。手动式常闭挡车栏由把勾工操作,平时处于常闭挡车状态,车辆运行距下车场20m左右时方能打开,车辆过后关闭。双轨下车场要在每一轨道线路上装设一道常闭挡车栏。

6、在运送综采支架等大型设备时,斜巷的联动挡车门、挡车栏等临时拆除不用时,要保证上车场变坡点下略大于一运送设备的长度处有常闭挡车栏,下车场有常闭挡车栏,并正常使用。

三、连接装置及保险绳

1、斜巷和平巷中使用的链环、插销连接器必须是由取得“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合格证和“MA”标志。严禁采购无证产品和自制斜巷连接装置。斜巷各种链环、插销必须统一规格。

2、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平巷矿车运输一律要使用正规的链环、插销,花车允许使用正规绳套连接。运送大型设备、材料的专用车辆和连接装置,其强度必须经单位机电部门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3、2m及以上和提升人行车的绞车必须使用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的专用钢丝绳连接装置(滑头)。各种滑头的插接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使用绳皮。严禁使用绳卡子做滑头。

4、斜巷提升(包括内齿轮绞车运输)必须使用斜巷专用连接装置,并设有防脱销装置,链环规格为Φ32mm和Φ38mm两种,插销规格为Φ40mm。

5、平巷矿车运输一律使用标准的链环和插销,其直径不小于26mm。

6、使用花车、平板车运送设备材料时应使用三环或多环链,也可以使用安全系数符合要求的专用钢丝绳套连接。

7、斜巷采用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长度为略大于一次提升串车的长度,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连,另一端挂在提升串车尾部车辆连接器上并连接牢固。

8、钢丝绳卡的使用方法:

(1)绳头必须使用套环,钢丝绳卡应把夹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上。

(2)钢丝绳夹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

(3)钢丝绳夹的距离等于6-7倍钢丝绳直径。

(4)绳夹公称尺寸mm 绳夹的最少数量组

≤19 3

19-32 4

32-38 5

38-44 6

44-60 7

9、钢丝绳与滚筒的连接必须采用穿入绳眼再用双夹板压紧,且有防松垫圈,滚筒上应留有不少于3圈余量绳。

10、钢丝绳在滚筒应按顺序分层排列。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容量是最外层距滚筒边缘高度不小于该钢丝绳直径的2.5倍。

11、运输时,所选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具有

6.5倍的安全系数。

四、轨道线路

1、斜巷主要上下山线路轨型不得低于22Kg/m。

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密贴、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或鱼尾板,并用4条螺栓固定,井下铺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3、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斜巷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一般运输线路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4、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上不超过2mm,半径50m 以下不超过3mm;

5、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

6、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值且不得大于设计值的20 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

7、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50m内误差不超过1/1000,高差不超过50mm;

8、井下轨道轨距为600mm,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允许偏差+5mm、-2mm;曲线段加宽后允许偏差+5mm、-2mm,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一般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允许偏差+5mm、-2mm;曲线段加宽后允许偏差+5mm、-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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