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的评奖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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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和评优的实施办法

校字【2007】101号

一奖学金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学金的名称: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指导思想: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校风和学风的建设,鼓励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等级设置、比例、标准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奖励人数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31%,其中:

一等奖1000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3%;

二等奖500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10%;

三等奖300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18%。

第五条贫困优秀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奖励人数比例为全校贫困总人数的35%(贫困生的比例掌握在学生总数的25%),其中:

一等奖700元/学年,占贫困生总人数的5%;

二等奖500元/学年,占贫困生总人数的10%;

三等奖300元/学年,占贫困生总人数的20%。

第六条单项奖学金比例和标准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七条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根据有关协议确定。

第三章评定条件、评定时间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时间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九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本、专科普通学生,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具有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

2.参评课程的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

3.本科生三年级下半学期须通过四级英语考试;

4.当年没有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注:对不符合条件1者只能获“学习优秀奖”,学习优秀奖奖金额度为同级奖学金额度减100元。对不符合条件2、3、4之一者,不能获奖学金。

第十条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良;

3.生活俭朴,作风正派,勤俭节约;

4.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勤工助学活动;

6.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必

须是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综合测评在本专

业排名前50%以内。

第十一条单项奖学金获奖条件:

1.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组织的科技和学科竞赛获奖者,科学探究获得一定成果

的集体、个人;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或获得发明专利者;

3.精神文明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或有突出事迹者;

4.教育改革奖:提出的改革方案、建设被采纳或推广者;

5.素质教育单项竞赛奖及相关奖项。

第十二条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的条件根据双方有关协议执行。

第十三条评定时间: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要求在次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评审完毕;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根据有关文件和相关协议评定。

第四章评定程序和方法

第十四条评定程序:

1.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进行

公示;

2.各学院将评定结果进行汇总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

3.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报财务处领取各项奖学金。

第十五条评定方法: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采取以班为单位,按应评名额,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

小组组织评定,专项奖学金由提供奖学金者和学生处组织评定。

注:1.毕业班不在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该年度奖学金

用于设立优秀毕业论文奖、文明离校奖,奖励优秀大学毕业生以及其他毕业活动

费用。

2.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

二学生评优的实施方法

第十六条关于优秀三好学生的评选

1.评选比例:优秀三好学生占参评学生的5%。

2.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线路和政策,努力

学习马列主义的理论,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三好学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且在综合测评的前20%以内。

第十七条关于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

1.评选比例: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干部总数的15%。

2.评选标准:品学兼优,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热情为

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模范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前40%产生。

第十八条关于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1.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参评集体的15%。

2.参评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能

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实践活动;有理论学习小组;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当学年班内无受纪律处分的学生,无卫生不达标宿舍;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

3.评选程序:校级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学院组织联评,省级

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校级评优的基础上由学院将参评材料报学生处进行联评,最后报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与奖学金同步进行。

第二十条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只授予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的奖励额度为200元。

第二十一条本奖学金及评优办法自2007—2008学年开始执行,原《河北科技大学本专科普通学生奖学金和评优的实施办法》(校字[2000]17号)同时废止,解释权在学生处。

附件:

1.学生综合测评方法

2.学生德育素质标准

3.奖励分及扣分标准

附件1:

学生综合测评方法

一、综合测评的总体构成

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分为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部分,其中德育素质占20%,智育素质占70%,体育素质占10%。

二、综合测评的记分方法

1.德育素质的记分方法

(1)德育素质的测评内容分为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修养、劳动卫生、遵纪守法、社会实践等六个评价因素,每个评价因素分为四个评价等级,即A(好)、B(较好)、C(一般)、D(较差),六个评价因素的权重相同,各占1/6。

(2)将每个学生的评价等级分别累加,即ΣA、ΣB、ΣC、ΣD。

(3)分别计算出学生评价、学生干部评价(即评价小组评价)及辅导员评价的分数,以学生评价分数计算为例:

SA=ΣA/N,SB=ΣB/N,SC=ΣC/N,SD=ΣD/N

N为参加评价的学生人数。

则学生评价得分=SA×100+SB×80+SC×60+SD×40

学生干部评价分数的计算方法同上。

辅导员的评价分数由辅导员直接给出。

(4)参加测评人员权重的确定为:学生评价分占50%,学生干部评价分占40%,辅导员评价占10%。

(5)德育素质分=(学生评价分×50%+学生干部评价分×40%+辅导员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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