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依据与抗震防灾建筑的划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一、总则与术语总则本标准旨在规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基本原则、分类方法及设防标准,以保障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术语抗震设防: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场地条件、建筑物的重要性和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设防目标和要求。
设防烈度:建筑物所在地区可能发生的地震最大烈度。
建筑物重要性分类:根据建筑物在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性程度进行的分类。
二、基本规定抗震设防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场地条件、建筑物重要性分类和使用功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抗震设防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科学有效的抗震技术措施,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三、防灾救灾建筑防灾救灾建筑包括消防站、急救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其抗震设防标准应高于一般建筑。
防灾救灾建筑的抗震设防应充分考虑其在地震发生时的功能需求,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为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基础设施建筑基础设施建筑包括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关键设施,其抗震设防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对于重要的基础设施建筑,应采取更严格的抗震设防措施,确保其在地震作用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公共及居住建筑公共及居住建筑的抗震设防应根据其重要性分类和使用功能进行综合考虑。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应更加重视,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能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六、工业与仓库建筑工业与仓库建筑的抗震设防应根据其结构特点、使用功能及存储物品的特殊性进行确定。
对于存有危险品的工业与仓库建筑,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抗震设防措施,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七、设防标准与要求各类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分类和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设防烈度和抗震设防目标。
建筑物在抗震设防中应满足结构安全、非结构构件安全及减轻地震灾害影响等方面的要求。
八、附则与说明本标准未尽事宜,应参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标准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标准进行灵活运用,确保抗震设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建筑等级划分(甲、乙、丙、丁)
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整理,列出了常见得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与乙类得建筑,除此之外,基本上可以按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得建筑进行抗震设防、一、基本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得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与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此生灾害得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得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得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与其她严重次生灾害、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得经济损失,包括城市得重要生命线工程与人流密集得多层得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与经济损失轻微。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得单层仓库等。
二、抗震防灾建筑①医疗建筑得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三级特等医院得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得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得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得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得指挥、通信、运输系统得重要建筑,县级以上得独立采、供血机构得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得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得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医院得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
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得三级医院、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与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得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得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得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抗震分类设防标准
抗震分类设防标准:
抗震分类设防标准是指根据不同类型建筑的重要性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将其分为不同的抗震设防类别,并分别采取不同的抗震设防标准和措施。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
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
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适度设防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
行设防的建筑。
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
降低要求的建筑。
简称丁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8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1 总则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 基本规定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 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物质大量泄露或其他严重的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造成相当大的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重要的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他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抗震防灾建筑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以下规定三级特等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小城市的三级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
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当一个建筑只在某个区段具有防灾指挥中心的功能时,可将该区段划分为乙类。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33
xx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2008.7.30发布2008.7.30实施1总则1.0.1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术语2.0.1抗震设防分类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基本规定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GB 50223-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 7 月 30日1 总则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 基本规定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 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8.07.30•【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号•【施行日期】2008.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本篇法规中第1.0.3、3.0.2、3.0.3条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61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号)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23-2008,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0.2、3.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三十日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constructions2008-07- 30 发布2008- 07 - 30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constructionsGB 50223-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7月30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号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23-2008,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抗震设防类别标准
3 基本规定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简称丁类。
3.0.3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一、基本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此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的重要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二、抗震防灾建筑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
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当一个建筑只在某个区段具有防灾指挥中心的功能时,可将该区段划分为乙类。
④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甲类。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2008—07—30 发布2008—07 —30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GB 50223—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7 月30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号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23-2008,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0.2、3.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建设部[2008]建标第6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初步调查总结了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做出建筑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
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3)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引言建筑抗震设防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增加建筑物对地震作用的抵抗能力,减少地震引起的破坏和损失。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是指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形式、地震烈度等因素,将建筑物划分为不同类别,并制定相应的抗震设防要求。
一、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依据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物的用途建筑物的用途是划分抗震设防类别的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特点和要求,可以将建筑物划分为住宅、办公楼、商业综合体、工业厂房等不同类别。
2. 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是划分抗震设防类别的另一个关键因素。
不同结构形式的建筑物对地震的响应和破坏程度有所差异,因此需要根据结构形式的不同进行分类。
常见的建筑物结构形式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筒结构等。
3. 地震烈度地震烈度也是划分抗震设防类别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根据不同地震烈度下的建筑物抗震要求和性能需求,可以将建筑物分为不同的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标准主要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
我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根据该规范的要求,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防护类别防护类别是对地震影响较小、结构强度相对较低的建筑物所采取的最低抗震设防要求。
这类建筑物主要包括农业建筑、临时建筑、防护性建筑等。
这些建筑物的抗震设防主要目标是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2. 常规类别常规类别是对普通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要求。
常规类别可进一步细分为一般性建筑、功能性建筑、经济型住宅建筑等不同类别。
常规类别的建筑物应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能够在中强地震中保持基本完好,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
3. 加强类别加强类别是对抗震性能要求较高的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要求。
这类建筑物主要包括重要公共建筑、救援工程、抗震设备等。
加强类别的建筑物应具备较高的抗震能力,能够在较强地震中保持一定的功能完好性和可修复性。
抗震设防类别标准
3 基本规定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简称丁类。
3.0.3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建筑的抗震设防分类
建筑的抗震设防分类
建筑的抗震设防分类主要是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划分。
中国的国家标准将建筑分为以下四类抗震设防:
1.特殊设防类(甲类):这类建筑指的是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
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建筑物。
由于其破坏后可能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或财产损失,因此需要进行特殊设防。
例如,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以及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
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等,都属于这一类别。
2.重点设防类(乙类):这类建筑指的是地震时不能中断或需要
尽快恢复的建筑。
这些建筑在地震发生时如果受到破坏,可能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财产损失。
因此,它们的设防标准需要提高。
例如,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筑(特别是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建筑),以及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和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等,都属于这一类别。
3.标准设防类(丙类):这类建筑指的是除甲类、乙类、丁类以
外的大量建筑,它们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防。
4.适度设防类(丁类):这类建筑的应用人员稀少,震损不会造
成次生灾害。
在特定条件下,这类建筑可以适度降低要求进行设防。
例如,单层仓库,由于其存放价值低,人员活动少,且无次生灾害,因此属于这一类别。
总的来说,这四类抗震设防的划分是为了确保不同类型的建筑在地震发生时能够根据其重要性和功能需求,采取适当的抗震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33-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2008.7.30发布2008.7.30实施1 总则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2.0.1抗震设防分类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 基本规定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建筑等级划分(甲、乙、丙、丁)
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整理,列出了常见的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和乙类的建筑,除此之外,基本上可以按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进行抗震设防。
一、基本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此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的重要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二、抗震防灾建筑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 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 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
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 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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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依据与抗震防灾建筑的划分
一、基本规定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①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②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
③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的重要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④丁类建筑,其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二、抗震防灾建筑
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
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当一个建筑只在某个区段具有防灾指挥中心的功能时,可将该区段划分为乙类。
④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甲类。
县、县级市以上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主要建筑,除上一款规定者,其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甲类:科学试验建筑中,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剧毒的生物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和新发高危险传染病等)的建筑。
乙类:
①体育建筑中,使用要求为特级、甲级且规模分级为特大型、大型的体育场和体育馆。
关于使用要求和规模的分级,特级指举办亚运会、奥运会级世界锦标赛的主场;甲级指举办全国性和单项国际比赛的场馆;大型体育场指观众座位容量不少
于40000人,大型体育馆(含游泳馆)指观众座位容量不少于6000人。
场馆要同时满足使用等级、规模的要求。
②影剧院建筑中,大型的电影院、剧场、娱乐中心建筑。
其中,大型剧场、电影院,指座位不少于1200;大型娱乐中心指一个区段内上下楼层合计的座位明显大于1200同时其中至少有一个座位在500以上(相当于中型电影院的座位容量)的大厅。
③商业建筑中,大型的人流密集的多层商场。
当商业建筑与其它建筑合建时应分别判断,并按区段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其中大型商场指一个区段的建筑面积25000m2或营业面积10000m2以上的商业建筑,若取平均每位顾客1.35m2计算,则人流可达7500人以上。
这类商业建筑一般需同时满足人员密集、建筑面积或营业面积符合大型规定、多层建筑等条件;所有仓储式、单层大商场不包括在内。
当商业建筑与其它建筑合建时,包括商住楼或综合楼,其划分区段按比照原则确定。
例如,高层建筑中多层的商业裙房区段或者下部的商业区段为乙类,而上部的住宅可以为丙类。
还需注意,当按区段划分时,若上部区段为乙类,则其下部区段也应为乙类。
对于人员密集的证券交易大厅,可按比照原则确定抗震设防类别。
④博物馆和档案馆中,大型博物馆,存放国家一级文物的博物馆,特级、甲级档案馆。
其中,大型博物馆指建筑规模大于10000m2,一般使用于各中央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
特级档案馆为国家级档案馆,甲级档案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馆,二者耐久年限要求在100年以上。
⑤会展建筑中,大型展览馆、会展中心。
在上述展览馆、会展中心中,在一个区段的设计容纳人数一般在5000人以上。
科技馆可比照展览馆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⑥教育建筑中,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
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其中,低层建筑是指层数不超过三层的砌体房屋。
人数较多的幼儿园指单体建筑幼儿人数200人以上;人数较多的小学指单体建筑学童人数600人以上。
如果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混凝土结构材料和合理的结构类型时,抗震措施可仍按原设防烈度采用。
对于敬老院、福利院、残疾人的学校等地震时自救能力较弱人群使用的砌体房屋,可比照上述幼儿园相应提高抗震设防类别。
⑦高层建筑中,当结构单元内经常使用人数超过10000人时,抗震设防类别宜划分乙类。
此类建筑按人均面积10m2估算,则建筑面积大致超过100000m2,在一个结构单元内集中如此多人数属于高层建筑,其抗震措施一般需要专门研究,即提高的程度是按总体提高一度、提高一个抗震等级还是在关键部位采取比丙类建筑更严格的措施,可以经专门研究和论证确定。
丙类:住宅、宿舍和公寓。
四、仓库类建筑
仓库类建筑中,储存放射性物质及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危险品仓库应划分为乙类建筑;一般储存物品的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可划分为丁类建筑。
除上述乙类建筑外,仓库并不都属于丁类建筑,需按其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来确定,由各行业在行业标准中予以规定。
五、说明
①本文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制定;
②确定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时,可参考本文,若按乙类或甲类建筑设计,应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