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湖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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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河南九鼎工矿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核定工作简要过程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位于永城市北部,井田中心距永城市23km。矿井始建于2004年12月,2009年12月投产,主采二2煤层,矿区面积73.95km2,设计生产能力是120万t/a,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豫工信煤[2014]581号)等文件,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委托河南九鼎工矿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矿井进行生产能力核定。

本次矿井生产能力核查和核定的主要内容是: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防尘、通信、监测监控系统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核查煤炭资源储量和服务年限。

本次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如下:

一、现场收集资料及核查

(一)现场收集资料

1、收集了该矿井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

2、收集了该矿井的地质地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地层综合柱状图、水文地质图和供电、通风、排水、运输等系统图;

3、收集了该矿井主要提升、通风、排水、压风等设备检测和性能测试报告;

4、收集了该矿井经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及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

源储量数据;

5、收集了该矿井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通风能力测定报告、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6、收集了该矿井地质报告;

7、矿方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

二、进行生产能力核定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薛湖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小组,现场调查了解了薛湖煤矿生产系统情况,按照必备条件要求核查了矿井是否具备生产能力核定条件、各生产系统是否完善、使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收集了薛湖煤矿地质地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等各类必备图纸,查阅了有关设备的性能测试报告以及有关报表等资料。结合现场调查的情况,依据新修订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对资源储量、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井下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地面生产系统等主要生产系统能力以及矿井压风、防火、防尘、通信、监测监控、降温制冷等系统能力进行了认真地核查,提出了各生产系统最终核定结果,针对各生产系统核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编制完成了《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第二节安全管理及能力核定必备条件

现场对薛湖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及安全管理必备条件进行核查,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矿井证照情况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于2006年3月1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1000000610054,有效期至2036年03

月30日;2015年3月重新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MK安许证字【2015】211006Y,有效期至2018年03月30日;2014年3月办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1481000027126;2013年4月11日矿长取得了安全资格证,证号为:MK41SHH0407,有效期限至2016年4月6日。目前,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属证照合法有效生产矿井。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情况

薛湖煤矿设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防突副矿长等领导职位,生产管理机构由调度室、生产技术科、通防科、安检科、机电科、地测科等职能科室组成,生产一线由综采队、综掘队、掘进队、开拓队、巷修队、机电队、运输队、抽采队、通防队等队伍组成保证矿井的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及副矿长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各生产科室科长、主任均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配备一定数量能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薛湖煤矿建立了以安委会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网络,从矿长、总工程师及副矿长到各科室科长、主任,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到各岗位工人,层层制定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尽其责,各行其职。

薛湖煤矿以“推行制度化管理”为指导思想,以“加强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行“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修订了相关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制度体系。

薛湖煤矿重视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矿井技术档案,配备专职人员对各类技术资料、图纸分类存档,并进行电脑管理矿图及技术资料。矿井编制有管理制度汇编,各项制度完善。

3、矿井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薛湖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治理煤与瓦斯突出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为此,矿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防突管理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防突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防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技术副总、生产副总

成员:由通防科、生产科、安检科、机电科、地测科、调度室、企管科、政工部、劳资科、办公室、通防队、打钻队、检测中心、安装队、采掘区队及机电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2)设置防突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每月召开一次防突专题会议,把防突工作作为专门议题研究,检查防突计划,分析突出动态,完善落实防突措施,解决平衡防突中人、财、物等问题,研究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对策,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4)每旬组织一次防突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主要为抽放系统完好情况,安全防护实施完好情况,远距离爆破措施执行情况,监测系统完好情况,防突措施落实情况,通风系统是否符合防突要求、防突材料使用管理情况,工人对防突措施及防突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等一切与防突有关的工作。

(5)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当采掘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严格执行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6)组建了抽采队和打钻队,进行瓦斯抽采和钻探工作。

(7)采用“穿层钻孔、高位钻孔、采空区埋管、隅角埋管抽采”等综合抽采瓦斯方法,并实现分源分抽,形成了“大管径、大流量、大孔径、高负压、分源综合抽”的多方位瓦斯抽采格局,基本上做到了“应抽尽抽、先抽后采”,确保“抽、掘、采”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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