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行性及运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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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行性及运行分析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研报告

摘要:近年来我国民间融资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从而引发了非法集资欺诈、高利贷、借贷纠纷等多种社会问题,如何规范民间融资,使其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内,最有效的措施是“疏”而不是“堵”,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很好的一种选择。(台湾张肇元供稿)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民间融资快速发展。根据中金公司的报告,截至2011 年6 月末,我国民间借贷余额3.8 万亿,占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总规模约33%, 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1],民间融资已成为企业(个人)解决资金需求的重要渠道。但在我国民间融资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从而引发了非法集资欺诈、高利贷、借贷纠纷等多种社会问题。如2011 年以来,浙江、河南等地接连发生民间融资信用危机,屡屡出现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债权人冲击政府机关、群体上访等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后果。众所周知,缺乏法律保障的民间融资具有高风险的特征。但明知如此,我国民间融资仍十分繁荣,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我国民间闲置资金多、投资渠道又非常缺乏、保值增值能力差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建立了股权、证券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期货交易平台、工业产品等交易平台,而资金来源充裕的民间资本投融资平台一直非常缺乏。近

几年,我国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等专业性强的投资产品风险高、投机性强、收益低下,而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又面临通货膨胀带来的大幅贬值风险。因此,急需搭建起一个稳定的民间融资与民间资本投资等多种形式的民间融资平台,走出一条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之路,而通过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则是规范引导民间投融资的具体体现。2012 年3 月28 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此举被认为是中国启动金融改革的破冰之旅,让温州民间资本“阳光化”成为可能,也让我国民间融资正规化梦想开启了序幕。

二、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意义

为规范发展民间融资,2011 年11 月温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决定开展“民间投融资服务试点”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温州瓯海信通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司正式对外试营业。在试点中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定性为主要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对涉及主体的意义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一)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对政府的意义

1.有利于政府对民间融资进行阳光化管理。通过民间融资咨询服务中心进行民间资金投资管理,可使民间资本从“地下”转为“地面”。政府通过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监管,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资金动向,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风险,促使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合法化。

2.地方政府可试图破解民间投融资监测防控难题。民间投融资风险不

断积聚的主要成因,在其运行处在地下状态。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民间投融资具有民间性、自发性和隐蔽性等特征,政府无法进行数据汇集和统计分析,也无法合理引导和适度监管。政府通过定期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数据采集,可以掌握民间投融资部分运行数据,在此基础上能进行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开展风险预警等关口前移的工作。

3.提升地方产业发展水平。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进行产业项目投资是一种新兴的金融形式。通过聚集社会资本,由专业化的管理公司以股权方式进行投资,在促进社会资源整合、提高配置效益,促进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将发挥发挥出显著的作用。

4.有利于民间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业务如短期财务性投资,资金供需双方的信用记录都会在公司信息系统有登记,持续累积,可以形成一套类似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民间借贷“征信系统”,对有不良记录的人,再融资将会增加难度。这样可以弥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只对接通过正规金融融资的信用信息而缺乏民间融资信用信息的缺陷。可寻求定期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登记的民间信用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扩大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

(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相较传统投资基金的优势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主要功能是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这与传统投资基金的功能类似,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有自身独特的优势:

1.相较于传统一般产业投资基金,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撬动数倍民间投资资金。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更加灵活,根据温州试点规

定,一般公司(上市与未上市)增资只能通过股东出资的方式,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的资金除了股东资金外,还可以以股东额外增加的投资资金和以私募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所得的私募资金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具体方式是,双方可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由新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进行投资并参与管理。按照目前的规定,试营业1 年期间,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最多可以募资其注册资本金4 倍的资金,资金放大效应非常显著。

2.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产品丰富,提供内生造血机制。与传统的一般投资基金不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不仅可以以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进行产业项目投资,还可进行短暂财务性投资,这就解决了传统基金由于项目投资期限长,在未进行项目投资或项目投资退出之前的流动性问题。一般来说,传统意义上的基金在投资项目后,并不能立刻退出,一般要3—5 年以上才能退出并获得投资收益。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是每年要按基金管理规模提取的,这就使得传统基金高昂运营的费用无法找到承担载体。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具备传统投资基金功能的同时,可进行短暂财务性投资,提供内生造血机制,即使未进行投资或投资未退出,通过短暂财务性投资收入可保障基金的正常顺利运转,同时保障股东的收益不被摊薄。

3.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还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保守、中性、激进)不同,既可以根据投资项目的盈亏情况按比例分担风险分享收益,也可以约定固定回报。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显然更具吸引力,可以吸纳不同层次的民间投资者。

三、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运作

(一)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采取公司制企业组织形式,由政府通过引导资金或政策支持的方式引导发起设立,吸引相关社会组织(企业等)参与。(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主营业务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成立后的主要业务,是对其辖区范围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其他项目进行产业投资,投资方式包括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私募基金投资、产业投资咨询以及政策允许的其他业务等。

1.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成立后,在充分运用自身资金的同时,可采用集约化手段向外通过私募形式募集资金,对民间实业进行股权投资。私募资金在协议期间不得退出,但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2.项目投资。公司对吸纳的民间投资资金和自身资金进行资源优化配置。除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外,可进行项目投资,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项目可采取独立法人的公司制组织经营。对尚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实行自主经营,条件成熟后,也可采用独立法人的公司制组织经营。

3.短暂财务性投资。根据已试点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实践,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以将资本净额的20%资金用来做短期财务性投资。公司短暂财务性投资主要用于资金需求方的应急性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银行贷款周转等,但财务性投资收益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 倍,期限一般为1-6 个月。

4.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开展民间投资咨询服务,成立专门的民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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