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管理 公司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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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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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民间融资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从而引发了非法集资欺诈、高利贷、借贷纠纷等多种社会问题,如何规范民间融资,使其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内,最有效的措施是“疏”而不是“堵”,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很好的一种选择。

本文在民间快速融资发展的前提下,分析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意义的基础上,介绍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业务、风险控制等要素,最后对现行已经开始试点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展状况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产生背景

近年来,我国民间融资快速发展。根据中金公司的报告,截至2011年6月末,我国民间借贷余额万亿,占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总规模约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民间融资已成为企业(个人)解决资金需求的重要渠道。但在我国民间融资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从而引发了非法集资欺诈、高利贷、借贷纠纷等多种社会问题。如2011年以来,浙江、河南等地接连发生民间融资信用危机,屡屡出现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债权人冲击政府机关、群体上访等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后果。

众所周知,缺乏法律保障的民间融资具有高风险的特征。但明知如此,我国民间融资仍十分繁荣,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我国民间闲置资金多、投资渠道又非常缺乏、保值增值能力差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建立了股权、证券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期货交易平台、工业产品等交易平台,而资金来源充裕的民间资本投融资平台一直非常缺乏。近几年,我国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等专业性强的投资产品风险高、投机性强、收益低下,而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又面临通货膨胀带来的大幅贬值风险。因此,急需搭建起一个稳定的民间融资与民间资本投资等多种形式的民间融资平台,走出一条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之路,而通过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则是规范引导民间投融资的具体体现。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此举被认为是中国启动金融改革的破冰之旅,让温州民间资本“阳光化”成为可能,也让我国民间融资正规化梦想开启了序幕。

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起设立条件、设立流程

(一)、设立条件

1、申报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主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主发起人应是工商信用等级A级以上企业,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或温商回归企业,试点初期要求主发起人必须是实业型、生产型企业,不能是担保公司、寄售行等非实业型、生产型企业;

(2)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场所在试点县(市、区)范围内;

(3)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上一年度盈利,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5)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经济犯罪记录和非法集资记录;

(6)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其他法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场所在试点县(市、区)范围内;

(2)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3)上一年度盈利,净资产达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经济犯罪记录和非法集资记录;

(5)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县(市、区)范围内;

(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能提供来源合法的相关证明;

(4)无经济犯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和非法集资记录;

(5)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4、注册资金及持股比例规定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一般为1亿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30%,其他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也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

(二)、设立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其中温商回归企业需由县(市、区)对其进行认定;

(2)县(市、区)政府向市金融办提出试点申请;

(3)市金融办函告县(市、区)政府,主发起企业进入筹建阶段;

(4)经县(市、区)联席会议初审后,上报市联席会议,经复审通过后批复开业。

三、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意义

为规范发展民间融资,2011年11月温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决定开展“民间投融资服务试点”。2012年2月28日,温州市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温州瓯海信通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试营业。在试点中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定性为主要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对涉及主体的意义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一)、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对政府的意义

1、有利于政府对民间融资进行阳光化管理。

通过民间融资咨询服务中心进行民间资金投资管理,可使民间资本从“地下”转为“地面”。政府通过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监管,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资金动向,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风险,促使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合法化。

2.地方政府可试图破解民间投融资监测防控难题。

民间投融资风险不断积聚的主要成因,在其运行处在地下状态。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民间投融资具有民间性、自发性和隐蔽性等特征,政府无法进行数据汇集和统计分析,也无法合理引导和适度监管。政府通过定期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数据采集,可以掌握民间投融资部分运行数据,在此基础上能进行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开展风险预警等关口前移的工作。

3.提升地方产业发展水平。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进行产业项目投资是一种新兴的金融形式。通过聚集社会资本,由专业化的管理公司以股权方式进行投资,在促进社会资源整合、提高配置效益,促进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将发挥发挥出显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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