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地方志书编纂基本要求
• 2.述。旧志使用亦不多,有也较简略。新志 对这一体裁运用较多,且渐趋完备,成为 不可或缺的部件,且是画龙点睛的部件, 使志书的整体性更强,贯注其中的“识” 是灵魂,无“识”则难驾驭。
• 3.志。这是志书的主体。志书志书,实际是 由不同的分志或专志组成,每一专志的任 务是记述某一特定事物的历史与现状。在 旧志中,分有不同的门类,分类记述,这 些门类的划分,便是现代志书的专志或分 志。一部综合志如……一般都由若干专志 组成。怎样分设专志,是制订篇目的任务。 怎样记述,下面将作专门介绍。
• 4.传。即人物传。这是史志同有的体裁,也 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志书人物志一般分传 录表三个层次,要注意的事项有: • 生死、籍贯、标准等。记述的内容,首先 以履历为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丰富内容、 丰满个性……
• 5.图。旧志虽技术手段不能与今天相比,但 对图的重视有过于今人。特别重舆地图 (图经的传承),价值很高。今人多注重 图片,舆地图份量相对弱些。今志之图大 致有地图、示意图、图画(少),照片 (多)。注意的是:与正文的呼应,有机 的整体性,各图要素齐全,画面,说明文 字的准确等。
(四)方志的功能
• 志书三大功能:存史、资治、教化。 • 这是古今学者对地方志长期研究形成的广 泛共识,是对方志功能、作用的科学总结。 民国于乃仁称:“一曰备行政官吏省阅,发政施 令得其宜;二曰资学者治史之史料;三曰启发 后进敬恭桑梓之心。”
• 任何事物的实际功能,是由该事物本身内在品质 所决定的,人为地贴上什么功能什么功能的标签 是没有用的。功能能发挥多少,既与事物本身内 在品质有关,也与外在的环境或使用者有关。但 是否具备某种功能,功能强弱程度,只与事物本 身内在品质有关。 • 志书的三大功能是对志书属性的理论总结,而对 于任何某一部具体的志书而言,是否具备这三大 功能,情况则千差万别。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 能,实际就是对志书质量的考量。如何判断具体 某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能,我们可先看看这三 大功能所需要的最基本条件: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
在一些方志初稿中,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
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
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
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如对公路桥染的记述,先对总的建设情况作全面记述,再分别对一些有特点的桥梁予以介绍。
七是要图文并茂。
(三)必须采用史笔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
采用史笔主要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1、文字表述要用史笔。
文字表述采用史笔是对新方志编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方面语言要简明、准确、流畅,文字要精练、朴实无华。
行文中要努力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坚决摒弃浮词,不堆砌辞藻,不故弄玄虚,切忌大话、空话、套话,更不能说假话。
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志工作条例一、总则。
地方志是一个地方的历史、地理、人文、风土人情等方面的综合性记载,对于了解一个地方的发展历程、文化传承、风土人情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地方志工作,提高地方志编纂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二、编纂单位。
1. 地方志的编纂单位应当是具有一定历史积淀和社会影响力的单位,可以是地方政府、文化机构、学术团体等。
2. 编纂单位应当配备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历史、地理、文化、语言等专业人员,确保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能够专业、全面、深入地展开。
三、编纂内容。
1. 地方志应当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录一个地方的历史、地理、人文、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内容,不应有偏颇和片面的倾向。
2. 地方志的编纂内容应当符合时代特征和社会需求,对于当代重大事件和社会变迁也应当有所记录。
3. 地方志的编纂内容应当注重实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编纂方法。
1. 地方志的编纂方法应当多样化,既可以采用田野调查、实地考察的方式,也可以利用图书资料、档案资料等途径进行搜集整理。
2. 地方志的编纂方法应当注重实地调研和深入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尊重当地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3. 地方志的编纂方法应当注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地方志编纂的效率和质量。
五、出版与传播。
1. 地方志的出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地方志的出版应当注重质量和版权保护,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地方志的传播应当注重多种方式,可以通过图书出版、网络传播、展览推介等途径进行。
六、监督与评估。
1.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2.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建议。
3.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对于工作中的优缺点进行及时总结和改进。
七、附则。
1.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地方志基本知识
地方志基本知识一、地方志的性质1、什么是地方志。
地方志,古代又称地志、地记等。
方者,方域,地方;志者,记也,述也。
地方志是以一定地域(主要是行政区划)为范围,按一定体例综合记载一定时期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和历史的资料性著述。
新方志是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一个地方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与历史,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综合性地方科学文献(或者说综合性地情资料书)。
2、方志的基本特征。
(1)地方性(地域性):历代各类方志,均以一定地域为记述范围,又因地域不同,所记风物人文亦不同。
表现出特有的地方色彩。
(2)资料性:方志任务不是探索历史规律,而是为认识地情、科学研究积累资料,为决策提供依据。
其价值与功能即体现于资料性。
(3)纪实性(实录性):历来要求修志要实事求是,据实而书,“夫志,为一邑实录”。
不实则无用,甚至起反作用。
志书所录,又多为经过分析考证的一二手资料。
(4)综合性:内容是综合的,兼具史、地、自然、社会各方面,容纳古今百科记述方法和体裁是综合的,有概括提炼而非单纯资料汇编;又综合运用各种体裁。
(5)实用性:方志“非示观美,将求其实用”(章学诚),也正因其资料丰富,史实可靠,实用性强,而历代不衰。
3、史志关系。
志与史,可谓同源异流,殊途同归,既有共性,更各有特点。
史、志有密切联系。
上古史、志不分,即所谓“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郑樵《通志序》)。
梁启超也认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乘》、楚《寿杌》、鲁《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方志发展过程中在内容、体例方面吸收了史书的不少特点,有着基本相同的治学要求和编写原则,均有资政、鉴戒的作用。
从内容和体例看,可谓史中有志,志中有史。
志又为史提供资料,“有良方志,然后有良史”(梁启超《龙游县志序》)。
但史、志有别,不能以史代志。
其区别在于:(1)对象和任务不同:历史记述研究的主要是社会现象,目的是为提示历史发展规律;方志则自然、社会并重,主要反映本地自然、社会的基本情况,提供有关系统资料。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
在一些方志初稿中,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
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
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
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如对公路桥染的记述,先对总的建设情况作全面记述,再分别对一些有特点的桥梁予以介绍。
七是要图文并茂。
(三)必须采用史笔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
采用史笔主要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1、文字表述要用史笔。
文字表述采用史笔是对新方志编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方面语言要简明、准确、流畅,文字要精练、朴实无华。
行文中要努力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坚决摒弃浮词,不堆砌辞藻,不故弄玄虚,切忌大话、空话、套话,更不能说假话。
当代志书编纂教程第四章 志书篇目的制定第二节 篇目设置的原则
当代志书编纂教程第四章志书篇目的制定第二节篇目设置的原则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了志书篇目设置的原则:“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
”一篇目设置要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一)篇目设置要合乎科学分类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分工的细化,志书要记述的事物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志书的篇目设置必须严格遵守“事以类聚”的基本原则,突出记述事物种属的划分,以体现志书记述事物分类的科学性。
类是一个概念,代表着一组在性质上彼此相同的事物。
一类事物,就是一组在某种性质上彼此相同的事物。
类在志书记述事物分类的习惯上称“类目”,每一个类目必须要给予相应的名称来表示某一类事物的特殊性质,这个名称就叫“类名”。
类名不仅仅是为了区分类目,更主要的是规定该类记述事物的特殊性质及其包括的范围。
志书记述事物的科学分类,对志书记述事物的整体而言,要根据每一种记述事物内容的学科属性,把不同的记述事物加以区分,把相同的放在一起,相近的联系在一起,有条有理,成一系统,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类集”;对一种具体的记述事物而言,根据其内容归入所采用的既定分类体系中去,就是常说的“归类”。
志书篇目的分类设置,要反映记述事物的学科性质,这也是志书记述事物本身所特有的、最主要的、有决定性的、为其他属性所依附的属性。
只有根据这样的属性来规定的类,才能够有永久的、科学的意义。
志书记述一类事物彼此之间的相同点,应该是志书记述事物的分类标准。
一种记述事物属于或不属于某类,就决定于具有或不具有这个相同点。
这一相同点一定是记述事物的一种属性,也必然是这一类记述事物的共同属性。
就是说,志书记述事物的“类”,是依据志书记述事物的分类标准所确定的。
因此,志书记述事物分类标准的选择,就成为志书记述事物分类设置的关键。
志书记述事物分类要科学,是由地方志逐渐形成的编纂形式所决定的。
地方志编纂经验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些地方志编纂的经验。
地方志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地理信息。
近年来,随着我国地方志事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地方志编纂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此,我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大家交流一下地方志编纂的经验。
一、充分认识地方志编纂的重要性地方志编纂是一项具有历史性、文化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的工作。
编纂地方志,对于传承历史文化、服务现实发展、促进民族团结、提高地方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充分认识地方志编纂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明确地方志编纂的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地方志编纂要以事实为依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地方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变化。
2. 科学性原则:地方志编纂要遵循科学的方法和程序,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3. 系统性原则:地方志编纂要全面、系统地反映地方历史与现实,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地方的发展脉络。
4. 地域性原则:地方志编纂要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和地理环境。
5. 时效性原则:地方志编纂要关注现实,及时反映地方发展的新情况、新成果。
三、加强地方志编纂队伍建设地方志编纂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编纂队伍。
我们要加强地方志编纂队伍建设,提高编纂人员的综合素质。
1. 加强政治素质培养:编纂人员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正确方向。
2. 提高业务能力:编纂人员要掌握地方志编纂的理论、方法和技巧,提高编纂质量。
3. 注重实践经验:编纂人员要深入基层,了解地方实际情况,为地方志编纂提供丰富素材。
4. 培养团队精神:编纂人员要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地方志编纂任务。
四、创新地方志编纂方式1.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提高地方志编纂的效率和质量。
2. 丰富编纂内容:关注地方特色,拓展编纂领域,使地方志更加丰富多彩。
3. 拓宽传播渠道:利用多种媒体,扩大地方志的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和关注地方志。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标准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一、地方志的概念(一)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是地方志书及地方志类书的总称。
关于“地方志”的定义,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宋朝的大史学家司马光称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学术顾问傅振伦称“方志是以行政地区为主的历史”,“以地区为主的历史书,名曰方志”;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主编的《方志学概论》中称“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辞海》和《辞源》中称“志”为“记事的书或文章”;还有许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称地方志为“一方古今览”、“地方之百科全书”等等。
因此,直至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地方志仍无一个统一的、确切的、为各方各界都接受的概念和定义。
只能说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及以前,人们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地方志有各种不同的认识。
尽管如此,这些认识还是有一定的共同之处:(1)地域性和记述性。
地方志主要指的就是这一点,“地方志”也称“方志”,“方”就是地域性,说明它有一定的区域围;“志”就是记述性,古人说“志者,记也”,说明它是以记述为主的。
(2)时间性。
地方志书有一定的断限,但又不同于历史的分期。
(3)门类性。
地方志书按事物的性质分门别类地进行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横排竖写”。
(4)综合性。
即地方志书要进行综合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志书记述的整体性。
自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后,经过20余年的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主席令所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才正式对地方志书(地方志)有了统一的科学的定义,《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二)地方志的作用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之初,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还停留在旧方志编纂者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上,即地方志的作用是“存史、资政、教化”,“存史”是第一位的,随后才是“资政”、“教化”。
地方志工作制度
地方志工作制度一、引言地方志是我国古代史书的一种,主要记载一个地区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
地方志工作制度是指对地方志的编纂、出版、发行、利用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地方志工作是我国地方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弘扬民族文化、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地方志的编纂1. 编纂任务。
地方志编纂任务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编纂机构。
地方志编纂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编纂能力,包括编纂人员、编纂经费、编纂设施等。
编纂人员应当具备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和编纂技能。
3. 编纂原则。
地方志编纂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的原则,力求准确、完整地反映一个地区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
4. 编纂程序。
地方志编纂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收集资料。
编纂人员应当广泛收集图书、档案、文物、口碑等多种形式的资料,确保资料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研究资料。
编纂人员应当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系统研究和分析,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
(3)撰写志稿。
编纂人员应当根据研究结果,撰写志稿。
(4)审查修改。
地方志编纂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志稿进行审查修改,确保志稿的质量。
三、地方志的出版、发行和利用1. 出版。
地方志编纂完成后,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确保地方志的印刷质量。
2. 发行。
地方志出版后,应当通过新华书店等渠道进行发行,保证地方志的传播和利用。
3. 利用。
地方志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地方志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地方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地方志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提供地方志资料查询、咨询服务。
四、地方志工作制度的管理1. 管理体制。
地方志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地方志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方志篇目设计原则
方志篇目设计原则方志篇目设计可是有不少原则要遵循的呢。
一、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可重要啦。
这就好比盖房子,要有合理的结构。
在方志篇目设计里呢,要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比如说,我们要写一个地方的历史发展,那就得按照时间顺序,从古代慢慢讲到现代,不能乱了套。
不能说一会儿讲现代的事儿,突然又跳回古代去了,那可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让人晕头转向啦。
而且啊,对于各种事物的分类也要科学准确。
就像把动物分成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等,我们在方志里对内容分类也要这样清清楚楚的。
要是把该归到文化类的东西放到经济类里,那就像把猫当成狗一样,是个大笑话呢。
二、实用性原则。
这一点也不能忽视哦。
方志是给人看的,要有用处才行。
想象一下,如果方志写得都是些高深莫测、谁也看不懂的东西,那就像把宝藏埋在深深的地下,还不告诉别人怎么找一样。
所以呢,篇目设计要考虑读者的需求。
如果是给当地居民看的,那就多写些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像当地的风俗习惯、特色美食之类的。
要是给研究者看的,那就要把一些历史资料、数据什么的写得详细准确。
而且啊,在内容的选取上也要实用,不要写一些可有可无的东西,要把最精华、最有用的部分呈现出来。
三、系统性原则。
方志就像一个大拼图,篇目就是那些小拼图块。
每个篇目之间要相互联系,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就像人的身体,各个器官都有自己的作用,但又互相配合。
在方志里,比如说写一个地方的地理环境,那就要包括地形、气候、水文等方面,这些内容是相互关联的。
不能只写地形,把气候和水文扔到一边不管。
而且,整个方志的篇目从大的板块到小的章节,都要有一种层级关系,就像大树一样,有树干、树枝和树叶,这样才显得有条理。
四、地方特色原则。
这可是方志的魅力所在呀。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一样。
方志篇目设计要把地方特色凸显出来。
如果是一个海边的小镇,那就要多写写渔业、海边的民俗文化之类的。
要是一个山区呢,就可以着重写山区的特产、独特的地貌和山区人民的生活方式。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教材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志书编纂原则 -回复
志书编纂原则-回复“志书编纂原则”,是指在编纂志书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原则,以确保志书内容准确、全面、有序。
志书通常是一部记载历史、事物发展、学术成果等的重要参考资料,因此编纂原则的正确应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志书编纂原则的问题,深入探讨其内涵和应用。
一、为什么志书编纂需要原则?编纂志书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志书内容往往涉及广泛的领域和深入的专业知识,如果没有明确的原则指导,就会导致内容杂乱、准确性有待质疑。
编纂原则的制定和遵循,可以保证志书的学术性、可读性和权威性。
二、志书编纂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准确性原则志书编纂的首要原则是准确性。
编纂者需要严格核查和评定每一条资料,确保其中的时间、地点、人物等细节准确无误。
同时,在选择资料时要注重权威来源,确保所收录的资料具有学术价值和可靠性。
2.全面性原则志书应该全面地反映所研究的对象或领域的全貌,避免任何片面或偏颇的观点。
编纂者需要广泛搜集和整理各种资料,对相关事物或人物进行全面考察,以展示一个真实、完整的画面。
3.时序性原则在编纂志书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组织,清晰地呈现事件或事物的发展历程。
通过时间的推移和变化,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分析相关事物的演变和影响。
4.系统性原则志书的编纂应有一定的系统性,即根据研究对象或主题的性质,合理安排章节和内容的组织结构,以便读者能够迅速找到所需的信息。
5.语言规范性原则志书是面向大众的参考资料,因此编纂者在使用语言时应尽量避免专业术语和晦涩难懂的表达方式。
应该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确保读者能够轻松理解所传达的信息和观点。
三、志书编纂过程中应注意哪些细节?1.细心审校在编纂过程中,务必认真对待每一项资料,仔细核对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需要严禁盲目引用或复制与原文不符的资料,以保证整体内容的真实性。
2.多样性收录志书编纂者应该尽可能广泛地搜集各类资料,并对其进行合理分类和整理。
这样可以确保志书内涵丰富、内容多样,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
志书编纂原则
志书编纂原则
摘要:
一、志书编纂原则的概述
二、志书的真实性原则
三、志书的全面性原则
四、志书的系统性原则
五、志书的持续性原则
六、志书的创新性原则
正文:
志书编纂原则是编写志书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志书是一种全面、系统地记录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文献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因此,在编纂志书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志书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同时也要保证志书的系统性、持续性和创新性。
志书的真实性原则是志书编纂的首要原则。
志书必须真实记录历史事件、人物、事物和现象,不能虚构、夸大或缩小事实。
在记录历史事件时,必须客观、公正地反映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声音,不能片面、主观地描述历史。
志书的全面性原则是确保志书内容的完整性和广泛性。
志书应该包括所有相关领域和方面的内容,不仅要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还要包括自然环境、地理地貌、人口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各个领域。
在记录历史事件和事物时,应该全面、系统地搜集资料,确保志书的完整性和广泛性。
志书的系统性原则是确保志书内容的组织结构合理、清晰、严谨。
志书应该按照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进行分类,并对各个主题进行系统、全面的阐述。
在志书的编纂过程中,应该注重各个章节之间的联系和衔接,确保志书的整体性和连贯性。
志书的持续性原则是确保志书的长期性和连续性。
志书应该不断地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社会和历史的变迁和发展。
在志书的编纂过程中,应该注重资料的搜集和保存,确保志书的长期性和连续性。
第十九讲地方志编纂要注意的几项原则
第十九讲地方志编纂要注意的几项原则一、“以类系事、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志书的编写材料如何进行分类和科学归类而言的,这一原则也是地方志书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不这样进行分类记述,编纂出来的书就不叫地方志了。
具体的要求是:将性质基本相同的同一类事物归属到一个篇(章)中去记述,不以现在的单位、部门来进行分类,原则上要打破单位或部门的界限。
当然,在把握这一原则进行分类的同时,还要参照国家行业的分类标准,并兼顾现行部门的管理体制。
二、“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独略同”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志书编写中如何把握总字数的占有比例而言的,也是地志书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
具体的要求是:现代的事物应详细记述,古代和近代的事物概略记述;距今越近的事物应详细记述,距今越远的事物应概略记述;其他地区没有的事物应详细记述,其他地区都有的事物应概略记述。
编写中,古代、近代、现代的字数比例为:2︰2.5︰5.5或2.5︰2.5︰5 。
三、“横排竖写”(即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志书编写中如何进行篇目编排和史实记述而言的,这也是地方志书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不这样进行篇目编排和史实记述,编纂出来的书也不叫地方志。
具体的要求是:首先应横排门类,按篇、章、节、目4级进行记述时,应横排至“节”一级;按篇、章、节、目、子目5级进行记述时,应横排至“目”一级;然后再按时间顺序从前至后记述史实。
当然,个别特殊的情况还应具体对待。
四、“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全书的完整性和连贯性而言的。
具体的要求是:横排门类时,不要有缺漏项目,否则就破坏了志书的完整性;纵述史实时,其中不要有长时间的空缺,使前后记述有断裂,破坏了志书的连贯性。
五、“述而不论”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志书编写中如何进行表述而言的,这也是地方志书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不这样进行表述,编纂出来的书也不叫地方志。
具体的要求是:在编写过程中,对事物的表述要客观,不要进行评论。
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
在一些方志初稿中,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
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
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
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如对公路桥染的记述,先对总的建设情况作全面记述,再分别对一些有特点的桥梁予以介绍。
七是要图文并茂。
(三)必须采用史笔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
采用史笔主要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志书的编写
志书的编写主讲人:梁新莲(南宁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副编审)一、关于方志编纂的质量标准(一)篇目方面1、突出特色2、归属得当3、标题简明4、排列有序(二)内容方面1、观点正确2、史实准确3、详略得当4、特点鲜明5、消除抵牾6、注意涉外和保密(三)体例方面1、严守志界2、横排竖写3、七体并用4、述而不论(四)文字方面1、严谨2、朴实3、简洁4、流畅5、规范(五)出版方面1、发稿要做到“齐、定、清”2、装帧设计应适用、美观、经济3、校对要细致4、印刷要清晰5、装订要坚固、准确二、关于方志的体例(一)志体志体是方志体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最能体现志书形式特点的,它主要由结构、体裁、章法三个要素组成。
1、结构。
志书的结构包括志书的基本框架,结构方式及层次安排。
其特点是横分门类,纵述历史。
方志横排的原则是事以类从。
形成不同地位、等级,上下相辖,相同层次平列的序列层次。
2、体裁。
方志体裁就是按照志书表述对象的内容和性质而裁定的各种表现形式。
体裁主要有述、记、志、传、图、表、录。
“述”,是总揽全局,反映大势,提挈纲领,沟通门类之间联系的“概述”。
“记”是纵记一地古今的大事、要事、新事的“大事记”。
“志”是横排纵述各项事物的分志。
“传”,是记述著名人物生平事迹的人物传。
“录”,即附录,专收不便载入正文而又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图、表不单独成编章,而穿插在有关编章之中,使图、表与文配合,增加志书的容量,增强表现力。
这七种体裁又以“志”为主。
3、章法。
志书的章法是述而不论,“寓论于事”,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有几个方面要注意:①按时序纵述。
②要素要齐全。
③用资料说话。
(二)文体文体,即文章的体裁。
志书的体裁七种中述、志、传等所用的文体,是记述体,也是通常说的记叙文。
要注意不要混用其他文体,注意与其他文体的区别。
(三)断限属新修的志书,如城区志及上届未修的市志专志上限尽可能追溯,上不封顶,各行各业尽可能追溯到事业在本地的发端,下限到2005年;续修的县区志、市志各专志上限衔接上届修志的下限年1991年,下限也到2005年。
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志的编纂管理,规范地方志编纂工作,保护可视地方文化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图书馆法》和《国家地方志编纂管理规定》,制定本条例。
次条地方志的编纂,是对我国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要记录及当地文脉作出的档案记录。
地方志编纂工作要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努力求真、创新,取用历史文化的原始材料、文献,并根据当地的发展状况作出充分概括性的展示。
第三条地方志编纂要求要科学认真,客观扩大,充分利用地方有史以来对该地形态、气候、资源、行政划分、经济情况、历史史料、文化艺术、民俗习惯等研究和述论,综合考证与叙辞、充实考订资料,旨在更加全面准确的反映历史文化情况。
第四条地方志编纂应遵守《国家地方志编码标准》,由国家地方志编纂管理机构严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县级以上地方志编纂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条例组织地方志编纂。
第五条地方志编纂应由当地国家统计局,文化和图书馆等部门共同参与,统筹保护历史文物、加强地方志资料整理和保存,确保其学术质量,有效推动地方文物的综合保护。
第六条地方志编纂应积极开展历史资料整理和收集工作,挖掘和归纳可用的历史资料,搜集历史文物资料,建立地方志数据库等。
第七条全国志编纂进行机构应落实质量管理,组建编纂复核机构,并依法建立程序,确保编纂质量。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县级以上地方志编纂管理机构应抓落实,开展编纂宣传、示范、展示等活动,推动国家地方志编纂工作。
第九条国家地方志编纂管理机构应根据情况,发布地方志分类目录、选题指南和编纂技术规范等,加强编纂宣传和示范,指导、检查编纂质量。
第十条全国地方志编纂完毕后,应报省级地方志编纂审批机构审批,省级地方志编纂审批机构应及时处理、审议、审批。
以上为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了保护可视的地方文化文物,促进的地方志的编纂管理,开展编纂技术规范,组织地方志编纂。
志书编纂原则 -回复
志书编纂原则-回复什么是志书编纂原则?志书编纂原则是指在编纂志书过程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准则。
志书是指记录和总结某一特定领域或某一时间段内的人物芳名、事迹和业绩的书籍,通常是由相关学者和专家团队共同编纂完成。
志书的编纂原则是确保志书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可读性的基础。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什么是志书编纂原则,并探讨志书编纂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问题。
第一步:明确编纂的目标和范围在开始编纂志书之前,需要明确编纂的目标和范围。
志书的目标可以是记录某一特定领域或某一时间段内的人物、事迹和业绩;志书的范围可以是国内外的相关人物,也可以是某一具体地区或某一特定行业的人物。
明确编纂的目标和范围有助于编纂者在后续的工作中有明确的方向和依据,避免不必要的篇幅扩展和目标范围的混淆。
第二步:收集和整理材料志书编纂的第二个关键步骤是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
编纂者可以通过调查研究、采访受访者、查看公开文献和资料等方式,收集到相关的人物事迹和业绩的资料。
然后,需要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归类,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编纂者可以使用电子表格或数据库等工具进行材料的整理和管理,方便后续的查找和使用。
第三步:核实和验证资料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后,编纂者需要进行资料的核实和验证。
这是确保志书准确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步骤之一。
编纂者可以通过核实资料来源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比对不同来源之间的差异,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评估。
如果遇到争议或疑点,编纂者可以采取更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步:编写和审定志书内容在对资料进行核实和验证后,编纂者可以开始编写志书的内容。
志书的内容包括人物的传记、事迹和业绩等信息。
编写过程中,编纂者需要确保内容的客观、准确和简洁。
同时,还需要遵循专业术语的使用和避免个人偏见的介入。
编写完成后,需要进行内容的审定和校对,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五步:排版和编辑志书在编写和审定内容后,志书需要进行排版和编辑。
排版主要包括章节的划分、标题的设定、文字的排列和图表的插入等工作。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一、要了解地方志的基本知识,为编写志书奠定基础
志书编写基础知识一、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书?地方志简称方志。
“方”,是指地方、方域而言;“志”即记,是记载或记述的意思。
对地方志、地方志书最权威的解释我们采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的解释,它指出: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载一定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了解地方志书的概念,需要把握四个关键词:一是“全面系统”,就是内容要齐全,体例要科学、完备;二是“一定行政区域”,就是要有确定的记述地域范围和界限;三是“历史和现状”,就是说志书不仅要反映一地的历史状况,还要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记述好一地的现状;四是“资料性文献”,这一点突出地告诉了大家地方志书的最基本特性,即资料性。
即地方志书根本上是一种资料书,不需过多修饰、加工,但一定要准确可信。
二、地方志书的基本结构和体裁有哪些?1. 80年代起编纂出版的志书,多数采用章节体,通常是将志书记载范围内的事物以“编(篇)”或“卷”为单位分设若干个平行的单元,然后各编(篇)之下,再按“编(篇)”题所辖事物的实际内容设若干章,章下设若干节,节下依据情况设目或不设目展开记述。
章节体中又有大编体、中编体、小编体三个类型。
2.地方志书的体裁是构成其体例的主要要素,有述、志、记、传、图、表、录等多种。
(1)述体有两种形式,一是志首的概述,它是全志的总纲,独立成篇,内容主要是摄取各编(篇)之精华而勾勒出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项事业发生、发展、变化的轨迹,要求概括全书大要,突出地方、行业或事业优势和特点,点明某地、某行业或某项事业利弊所在,揭示发展规律、展望未来场景。
志首概述是当代志书编纂的创新体裁。
写法上,总体依然体现志书为资料性著述的本质特征,运用记述体,以资料说话,唯一与志体不同的是可以适当地述中带议,使事实和议论浑然一体(或议论得失,客观准确评议一地一事业的兴衰起伏;或展望未来,传达一地一事业发展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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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
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
在一些方志初稿中,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
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
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
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如对公路桥染的记述,先对总的建设情况作全面记述,再分别对一些有特点的桥梁予以介绍。
七是要图文并茂。
(三)必须采用史笔
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
采用史笔主要应注
意以下3个方面。
1、文字表述要用史笔。
文字表述采用史笔是对新方志编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方面语言要简明、准确、流畅,文字要精练、朴实无华。
行文中要努力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坚决摒弃浮词,不堆砌辞藻,不故弄玄虚,切忌大话、空话、套话,更不能说假话。
在使用判断词和定语时,要反复斟酌,注意分寸,不用或尽量少用形容词,切忌使用“大约、或许、可能”等不准确的言词和字眼。
另一方面对事件的表述,思想要明确,章法要有序,层次要分明,条理要清晰。
切忌把志书搞成杂乱无章的资料堆积。
2、对史实的记载要用史笔。
编写新方志对史实的记述要真实、客观、准确。
这就要求编者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做到秉笔直书,据事直书。
3、对政治运动的记述要用史笔。
(四)遵守疆界,不越境而书
(五)横分门类,纵向记述
志体与史体不同,在编纂形式上,史体是以时系事,志体是以类系事。
史书以年代为经、以事件为纬,著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而志体却要求分门别类地记述一方之历史与现状,“事以类从,类为一志”。
它的特点是打破总的时间概念,注意按事物分类横排。
志书在横排门类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区分各类事物的性质和遵从科学分类原则(这实际上是篇目设置的问题)。
在纵向记述上应注意:一是纵述不宜溯源过远,而应侧重断限以内,需上溯的则上溯。
二是切忌纵列文件,而应纵述事实,反映事物的变化发展。
三是不要面面俱到,而应抓住主线,突出主要。
四是不要逐年记述,而应纵述演变,写好事物的量变、质变和盛衰起伏,切忌流水账似的逐年资料罗列。
(六)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新编地方志要求横陈“百科”、纵述历史,百科不可缺一科,历史主线不可割裂,即所谓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横不缺项是拟订篇目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
方志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一个全字。
所以称它为一方之全书。
纵不断线是编纂地方志需要遵循的另一重要原则。
地方志为“一方之全书”,又是“一方之全史”。
横向看,方志反映一方之全貌;纵向看,方志反
映断限内一方各项事业的兴衰起伏和历史发展脉络。
因此,断线与缺项一样都会影响志书的质量,应加以克服。
(七)以事系人,生不立传
因记述某一事物的兴衰始末时涉及到直接或间接的各类人物。
志书处理人、事的原则,要求只记该人与此事有关的内容,而不是介绍该人生平事迹。
不是人人都系,只对历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
(八)述而不论,寓论于述
是指志书记述要忠于事实,不加分析评论,不直接作褒贬之说。
虽不直接阐明观点,但要寓观点于资料的记述之中,用翔实的资料来说话,用反映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资料来体现正确的观点。
这一原则,是由志书的资料性、真实性和著述性所决定的。
述而不论,主要是针对志书的主体部分,即“记”、“志”、“传”三体裁。
这一部分的任务是把一方的自然、社会等各方面情况的历史和现状客观地、真实地记载下来。
就志书整体而言,议论是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在概述、章下序中。
(九)突出时代、地方、专业特色
编纂地方志应有自己的特色,没有特色的志书就没有光彩。
一部志书是否优劣和有无价值,关键是看其有无特色。
地方志的特色包括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专业特色三个方面。
1、时代特色。
地方志是时代的产物,具有强列的时代感,时代性是地方志在时间方面的重要特征。
当今涌现了许多新的东西,如通讯中的手机、Emil、网络,语言中的酷、哇塞、帅呆了、酷毕了等。
不同时期编修的地方志无不体现着时代的气息。
如首届修志体现了由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化农业,由传统工业走向现代化工业,由传统生产方式走向现代生产方式的时代特色,反映了社会主义时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
续志的时代特色就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全面进步。
2、地方特色。
地方志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必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我国幅员广阔,地区性差异很大。
编写地方志时,应注意挖掘本地事物及其发展规律与外地的不同之处,予以详细记述,同时又要地突出一个地方的整体特色,地
方上特有、特多、特好的事物必须浓墨重彩予以记述。
反映地方特点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单独立志。
二是提级升格。
三是排列优先法。
四是浓墨重彩法。
3、专业特色。
反映专业特点为方志“三突出”原则之三。
专业特点也叫行业特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指一地独有的行业或与外地相比占有一定优势的行业,反映这类行业特点同样可考虑上述四种方法;二是指一地内部各行业之间相比较各自具有的特点。
反映这类行业特点一要采用浓墨重彩法,二要采取“详独略同法”,即对有特点的东西详记,对有共性的东西简记、少记或不记。
(十)必须严把统编总纂关。
统编总纂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各分志的拼接合成,它是一项十分艰苦、相当繁重的工作。
统编总纂阶段是志书编纂的攻坚阶段,新编志书的成败,最终将取决于统编总纂质量的好坏。
任务:一是要处理好各分志之间的重复交叉。
二是要处理好概述、综述与各分志主体的关系,使之协调一致,相得益彰。
三是要统一全书体例,统一各类体载的运用,掌握全书各部分的基本平衡。
四是统一文风,润色文字,对全书进行精加工。
五是要严把政治关和保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