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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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
题型
填空题(1*15)
单选(1*15)
多选(2*5)
名词解释(4*5)
简答题(5*5)
论述题(15)
中华法系的特点刑法总论的特点(名例律)
夏商:中国法律起源的两个源头、监狱的名称、中央司法机关的名称、《官刑》三风十愆
西周:西周的立法思想、奴隶制五刑、买卖契约、嫡长子继承制、五听、六礼、七出三不去、路鼓肺石
春秋战国:诸侯国公布成文法活动(第一次)、商鞅变法、法经(内容与意义)
秦:所有权的分类、婚姻登记制度、诉讼形式、有罪推定原则
汉:主要法律形式、继承制度、定罪量刑原则、(论述题)汉代刑制改革的概念、原因与意义
汉代的春秋决狱
三国两晋南北朝:八议、准五服以治罪如律、重罪十条、法律形式、晋律、九品中正制、这一时期特权法加强对具体表现形式、南北朝的刑讯制度
隋唐:十恶(如律)、封建五刑制度(刑等)、登闻鼓制度、唐朝的法官回避制度、六杀六脏保辜制度、三司推事、小三司、(论述)唐律中关于化外人又犯的条律以及翻译、唐律的基本精神(论述)、加役流、类推原则、隋唐等法律形式
宋:宋代的立法活动、刑名刑种的变化、法律形式、不动产的分类、绝卖活卖、不动产买卖的程序、翻译别勘制度元:四等人制度、立法活动、司法机关(中央与地方)
明:厂卫制度、刑名刑种、立法活动、罪名(奸党罪)、地方行政机关(省级)、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清:立法指导思想、司法机关、会典、中央司法机关(三法司)、(论述)如何用严刑峻法维护统治、死刑判决形式、会审、秋审、对少数民族的法律控制、违禁取利
概念题:
1、中国法律起源的两个源头:兵、礼(刑起于兵而终于礼)
2、(夏商)监狱的名称:圜土、囹圄(关押要犯)
3、中央司法机关的名称:(夏)大理;(商)大司寇
4、《官刑》商代惩罚国家官吏犯罪及其违纪、失职行为的专门法律,带有行政法律规范性质,但却采取刑事制裁的方式加以处理。
三风十愆:官吏如犯有恒舞、酣歌的巫风,贪货色、好游畋的淫风,侮圣方、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的乱风这三风十愆者,将会一律给以刑事制裁。
5、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宫、大辟
6、(西周)买卖契约:质剂[区分:借贷契约傅别]
7、五听:基于司法经验的总结,判断当事人言辞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
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8、(婚姻)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9、七出三不去:(七处)不顺姑婆、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前贫贱后富贵、与更三年丧
10、直诉:体现周天子的德政,加强对司法的监督
路鼓:置于王宫的正门,庶民有冤者可以擂鼓鸣冤
肺石:边远地区,穷人有冤可立于肺石之上,“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高于上”
11、诸侯国公布成文法的活动:(第一次)郑简公三十年(536BC),郑国执政子产,铸刑鼎
12、(秦)所有权的分类:国家所有权与家户所有权(包括土地等生产、生活资料等所有权,归属于户和家族所有)
13、(秦)婚姻登记制度:婚姻的成立必须经过官府的登记(已官),未经登记(未官)的婚姻无效。
14、(秦)诉讼形式:官诉(官吏依据职责对犯罪人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举发(为维护个人利益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15、(汉)主要法律形式:律(基本法律形式,法典)、令(皇帝的命令)、科(单行刑事法规,对律的补充)、比(典型判例)
16、(汉)继承制度:王位(身份)继承:嫡长子继承制,父死子继,例外——推恩令
财产继承:诸子均分财产,女儿亦有继承权;遗嘱继承的出现;收养制度,养子地位与亲子相同
17、八议:(魏)对于八种权贵人物,其犯罪后适用刑罚上给予特殊照顾,大者必议、小者必赦
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贵族官僚法定特权,变通适用刑罚
18、准五服以治罪:由晋律首创,指的是亲属间的犯罪,根据五等丧服所规定的亲等来定罪量刑。
服制越近,以尊犯卑,处置越轻;以卑犯尊,处置越重。
服制越远,以尊犯悲,处置越重;以卑犯尊,处置越轻。
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19、重罪十条:(北齐)加强对危害皇权、封建专制统治和伦理纲常的严重犯罪行为的制裁
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十恶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20、(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形式
(1)令(汉代与律无明确区别,实际上是对律的补充)
律以正罪名(固定性规范、刑事法律制度)令以存事制(暂时性规范,主要规定国家制度)
(2)以格代科:格是变通的法律形式,在科拆分为律、令,格代替科作为对律令对增补之法《麟趾格》:正刑定罪的规范,当时的通制
(3)式:行政法规,西魏文帝《大统式》
21、晋律:又称《泰始律》
经过张斐、杜预二人注释,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故晋律又称张杜律。
(1)篇目:20篇
(2)体例:改刑名为刑名与法例两篇,仍然置于律首。
(3)律、令的明确区别:律是较为稳定的规范,令则是暂时性条款;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解决自汉代以来律令混杂,互相矛盾的问题。
(4)引礼如律,礼律并重,首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
22、南北朝的刑讯制度:测罚之刑,断食;测立
论述题
一、汉代刑制改革的概念、原因和意义
(一)汉代刑制改革的概念
汉代刑制改革指的是文景时期废除肉刑,以徒刑、答刑和死刑来替代肉刑的改革。
(二)汉代刑制改革的原因
1、直接原因:缇萦上书,文帝对缇萦对怜悯和彰显自己的德政
2、间接原因
(1)社会经济复苏,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肉刑会使得劳动力灭失或减损,出于保全劳动力的考虑。
(2)几十年的修养生息虽然使得社会矛盾开始缓和,但是还是比较尖锐,仅靠轻徭薄赋不足以缓和社会矛盾,需要通过废除肉刑以缓和阶级矛盾。
(三)汉代刑制改革的意义
汉代刑制改革虽然不彻底,后来出现反复且未涉及最为残酷的宫刑,但是其确实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重大的进步,具体表现在:
1、顺应历史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的恢复。
2、使得刑罚手段由野蛮残酷变得相对宽缓,是由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转变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