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副伤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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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伤寒和副伤寒是分别由伤寒杆菌及甲、乙、丙型副伤寒杆菌所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伤寒、副伤寒是常见的传染病,一旦爆发流行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了有效控制伤寒、副伤寒疫情,加强对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伤寒、副伤寒爆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我区各有关部门联动协作,及时落实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判定标准
1、爆发疫情
在100人以下的集体单位或家庭,7天内有5例以上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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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床诊断标准
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季节和地区有下列之一者,可做出临床诊断:
(1)持续性高热:高热、稽留热为主要热型,可在5-7天内达40-4PC及以上,可有畏寒,少有寒战,出汗不多,一般持续1-2周。
(2)特殊中毒面容,相对缓脉,皮肤玫瑰疹,肝脾肿大。(3)周围血象:白细胞总数低下,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
3、确诊病例标准
临床诊断病例如有以下项目之一者即可确诊:
(1)从血、骨髓、尿、粪便、玫瑰疹刮取物中,任一种标本
分离到伤寒杆菌或副伤寒杆菌。
(2)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肥达氏反应“0”抗体凝集效价
N1: 80,伤寒或副伤寒“H”抗体凝集效价N1: 160,恢复期效价增高4倍以上者。
六、处理程序与步骤
1、报告记录及初步核实
接到疫情报告,要详细询问疫情发生情况以及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专用记录表格。初步判断疫情报告情况可靠,立即向应急管理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报告。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到达现场后进一步核实情况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发病人数及波及范围对爆发或流行疫情进行核实诊断,对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初步判断。
3、采样送检
根据需要对病例粪便、血样等及时采样送检。
4、个案调查
制订统一的病例定义,对确认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收集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可能的暴露史等资料。进行三间分布的
分析,阐明病人什么时间发病,在什么地方居住或病人有什么特征。
5、隔离治疗病人
所有伤寒、副伤寒病人或疑似病人都要及时隔离治疗。病人经正规治疗至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后2周或临床症状消失、停药一周后粪检2次阴性(2次检测间隔2-3天),方可解除隔离。
6、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预防服药
与病人有过密切接触以及在水型、食物型爆发中可能受感染的人,如家庭成员、病人陪伴者、聚餐参加者等要进行医学观察, 观察期限自最后接触之日起计算,伤寒23天、副伤寒15天。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进行应急性预防服药,如复方新诺明,每日2次,每次2片,服用3-5次(儿童酌减)。
7、消毒杀虫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消毒和污染物清除工作。
病家和临时隔离治疗点中被污染的厕所、地面、餐具、衣物、
用品等进行随时消毒,病人的粪、尿、排泄物要严格消毒处理。
8、划定疫点或疫区
疫点:与病人同门户出入的住户,或与病人生活上密切有关的
若干户为范围;以疫点为中心并根据疫点位置与交通情况,以
居民区或街道为范围,划定疫区。
9、必要时开展应急预防接种
对疫区的易感人群及毗邻地区的重点人群,开展针对菌型的伤
寒疫苗的免疫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力。
10、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干预
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普及伤寒、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疫情流行期间减少聚餐活动,积极做好预防。同时倡导大家搞好环境卫生,管好水源,消除垃圾,消灭苍蝇及孳生地。
11、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
12、建立集体单位晨检制度:对所有人员测量体温、进行相关体检,并每日报告结果。
七、控制措施效果评价
落实控制措施后,如新发病例显著减少,伤寒、副伤寒月报告发病数降至接近或低于往年同期水平时,可视为疫情控制措施有效,疫情已得到初步控制,转入常规监测防治。
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报事件处理结果,进行网络结案报告,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