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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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制度文件幼儿园

信息管理制度文件幼儿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管理水平,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以及与幼儿园业务相关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幼儿园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2. 实用性:满足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3. 及时性: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真实性: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可靠。

第二章信息管理组织第四条幼儿园设立信息管理小组,负责幼儿园信息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信息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

3. 监督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4. 指导各部门的信息管理工作。

5. 定期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信息分类与编码第七条幼儿园信息分为以下类别:1. 教育教学信息:包括课程安排、教学计划、教学成果等。

2. 管理信息:包括人事、财务、物资、后勤等。

3. 服务信息:包括家长沟通、幼儿健康、活动安排等。

4. 公共信息:包括新闻发布、政策法规、公告通知等。

第八条幼儿园信息采用统一的编码体系,确保信息分类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四章信息收集与处理第九条信息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有计划、有目的地收集信息。

2.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及时更新信息,保持信息的时效性。

第十条信息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密原则:对涉及幼儿园秘密的信息,严格保密。

2. 有效性原则: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整理,确保信息的有用性。

3. 简便性原则:信息处理流程简便,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信息传递与共享第十一条幼儿园信息传递应通过正式渠道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信息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公开幼儿园内部信息,提高透明度。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通用5篇)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通用5篇)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1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园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指导,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密切配合的互动平台,科学、合理、有效地量化和考评各部门在网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情况,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方面和谐发展,并为幼儿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内容1、向社会公开的事项1)幼儿园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办学成果。

2)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程序。

3)有关办学的制度规定,对家长、社会的承诺等。

4)招生任务、招生办法及有关规定等。

5)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收费标准等。

6)院长介绍及园长信箱7)部门设置及部门规划,发展和方案公开。

8)帮困助学信息。

2、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1)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幼儿园整体改革方案。

2)幼儿园章程、幼儿园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3)财务管理公开。

包括财务预算公开,政策拨款,收费、创收,财务支出等情况。

4)物品采购公开。

包括幼儿园基建、办公、教学设备的采购及相关的政府采购办法、规定。

5)教职工奖惩公开。

包括工资晋级等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评选条件、名额、程序和评选结果、奖励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

6)人事任免、录用、调动公开。

三、信息公开形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形式本着实际、方便、灵活多样性原则,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1、教职工教研大会召开。

2、利用网络工具进行信息宣传。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确保幼儿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安全,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幼儿信息的收集1、新生入园时,家长需如实填写《幼儿入园登记表》,提供幼儿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监护人姓名及关系等。

2、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收集幼儿的健康信息,包括体检报告、预防接种记录等,并建立幼儿健康档案。

3、班级教师负责收集幼儿在园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信息,如日常表现、兴趣爱好、特殊需求等。

三、幼儿信息的录入与整理1、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将收集到的幼儿信息录入到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中,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对录入的幼儿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幼儿个人信息档案、健康档案、学习档案等。

3、定期对幼儿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如幼儿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家长应及时通知幼儿园进行修改。

四、幼儿信息的存储与安全1、幼儿信息存储在幼儿园专用的服务器或存储设备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置访问密码、定期备份数据等,防止信息丢失或泄露。

2、严格限制幼儿信息的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幼儿信息。

3、对涉及幼儿个人隐私的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要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五、幼儿信息的使用1、幼儿信息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如制定教学计划、评估幼儿发展、与家长沟通等。

2、教师在使用幼儿信息时,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将幼儿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3、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单位提供幼儿信息时,必须经过幼儿园领导批准,并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信息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的规定。

六、幼儿信息的查阅与借阅1、家长有权查阅自己孩子的信息,但需提前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幼儿园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幼儿信息时,应填写《幼儿信息查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3、幼儿信息原则上不得借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幼儿园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信息管理工作,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幼儿园信息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幼儿及家长。

第三条幼儿园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信息收集范围1. 教育教学信息:包括课程安排、教学活动、教师培训、教学成果等。

2. 管理信息:包括园务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

3. 活动信息:包括幼儿园举办的各种活动、节日庆典、亲子活动等。

4. 家长信息:包括家长会、家长委员会、亲子活动等。

5. 学生信息:包括幼儿基本情况、健康状况、成长记录等。

第五条信息整理要求1. 及时性:信息收集要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 准确性:信息内容要准确无误,避免误导。

3. 完整性:信息内容要全面,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4. 系统性:信息分类要合理,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三章信息发布与传播第六条信息发布渠道1. 幼儿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

2. 幼儿园宣传栏、公告栏等实体平台。

3. 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家长沟通渠道。

4. 教职工会议、培训等内部沟通渠道。

第七条信息发布要求1. 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信息发布要及时,避免信息滞后。

3. 信息发布要注重宣传效果,提高信息传播效率。

4. 信息发布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幼儿及家长的隐私。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原则1. 保密性:确保幼儿园信息不泄露给无关人员。

2. 完整性:确保幼儿园信息不被篡改或破坏。

3. 可用性:确保幼儿园信息随时可用。

第九条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2. 对幼儿园信息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 对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

4. 对教职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信息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幼儿园信息化建设,规范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工作,保障幼儿园信息化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幼儿园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2.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化管理工作。

三、信息化建设1.完善幼儿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网络、硬件设备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2.推进幼儿园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丰富教学资源种类,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幼儿园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办公、家长沟通等功能。

四、信息化应用1.将信息化技术融入教育教学活动中,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

2.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3.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社会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家园共育水平。

五、信息安全与保密1.加强幼儿园信息安全意识,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

2.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信息安全。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幼儿园内部信息进行分类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六、信息化培训1.定期开展信息化培训,提高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

2.鼓励教师参加信息化竞赛,提升幼儿园信息化水平。

3.加强幼儿园与上级部门、高校、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幼儿园信息化建设。

七、监督与考核1.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考核制度,对幼儿园信息化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幼儿园年度目标考核,确保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

3.对在信息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幼儿园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幼儿园各部门、各班级应按照本制度要求,积极开展信息化工作,共同推动幼儿园信息化建设。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信息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内所有与信息管理相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信息、家长信息及教职工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共享、更新和销毁。

第二章信息收集与存储第三条幼儿园在收集学生及其家庭信息时,应严格依据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需要,仅收集必要的信息,并明确告知信息来源方目的、方式和范围。

第四条学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父母监护人信息、健康状况等;家长信息包括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等。

第五条收集的信息应存储在安全的电子数据库或纸质档案中。

电子档案应设置密码保护和访问控制,确保信息安全;纸质档案应存放在封闭的档案室内,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第三章信息保护与安全第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保护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接触和使用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擅自泄露或非法使用信息。

第八条幼儿园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信息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信息使用与共享第九条幼儿园收集的信息仅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未经家长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共享。

第十条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如涉及法律诉讼、紧急救助等特殊情况,需向有权机关或个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但必须经过园长或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尽可能保护信息的隐私性。

第五章信息更新与维护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定期更新和维护学生及其家庭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二条家长有义务及时向幼儿园提供信息变更或更新,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幼儿园应及时调整和更新相关信息。

第六章信息销毁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制定详细的信息销毁方案和流程,对不再需要保留的纸质和电子信息进行安全销毁。

第十四条信息销毁应在保证信息无法恢复的情况下进行,并进行详细的销毁记录和备份。

幼儿园的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的信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管理效率,确保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部信息系统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信息收集、整理、存储、传输和使用;2. 信息安全防护;3. 信息管理人员职责;4. 信息管理制度执行与监督。

三、管理职责1. 幼儿园成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2. 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安全体系,确保信息系统稳定、安全、可靠运行;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信息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使用合规软件,避免使用来源不明的软件,共同维护信息安全。

四、信息安全防护1. 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2. 教职工应对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擅自泄露、公开、传播他人信息;3. 对于重要的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

五、信息管理人员职责1. 信息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知识,熟悉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管理;2. 信息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3. 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六、信息管理制度执行与监督1. 幼儿园应定期对信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2. 对违反信息管理制度的行为,幼儿园应予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 幼儿园应设立信息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信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培训教育1. 加强教职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大家的信息安全素质;2. 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八、应急响应1.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2. 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大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幼儿园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幼儿园信息管理行为,保护学生及家长的信息安全,提升信息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涉及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共享和销毁的行为。

第二章信息收集与存储第三条信息收集的范围1. 幼儿园应仅收集与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基本信息、家庭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

2. 信息收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的信息应在收集目的明确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条信息存储方式1. 收集的纸质档案应存放在封闭、安全的档案柜内,禁止随意取阅。

2. 电子档案应设定严格的访问权限和加密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条信息更新与维护1. 幼儿园应定期核实和更新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家长有义务及时向幼儿园提供信息变更的通知,如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第三章信息保护与安全第六条信息保护措施1. 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信息保护体系,包括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两方面。

2. 所有处理信息的教职工应接受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信息保护意识。

第七条信息安全检查1.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 发现安全漏洞或意外泄露信息的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信息使用与共享第八条信息使用原则1. 幼儿园仅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必要范围内使用学生信息,禁止私自使用或外传信息。

2. 信息使用应遵循最小化原则,仅在达到特定目的时使用必要的信息。

第九条信息共享原则1. 如无法避免,幼儿园在法律规定或紧急情况下,可以向相关单位共享信息,但需取得家长书面同意或园长批准。

2. 共享信息时,应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章信息销毁与处理第十条信息销毁程序1. 幼儿园应制定详细的信息销毁计划,确保不再需要保存的信息安全销毁。

2. 纸质信息应进行碎纸处理,电子信息应采用专业数据销毁软件彻底删除。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信息管理行为,保护学生及家长信息安全,制定本《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涉及学生、家长及教职工的信息管理活动。

第二章信息收集与存储第三条幼儿园将收集学生及其家庭的信息,内容应限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第四条信息收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联系方式(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信息等。

第五条所有收集的信息应当存储在安全的电子数据库或者纸质档案中。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封闭的档案柜内,电子档案应设有访问控制和密码保护,确保信息安全性。

第三章信息保护与安全第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确保信息存储设施的物理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2. 设立访问权限管理制度,保证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相关信息;3. 加强网络安全措施,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第七条任何工作人员在处理信息时应遵守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阅、复制、传播学生及家长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信息使用与共享第八条幼儿园收集的信息仅用于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或向第三方共享。

第九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幼儿园可以根据需要与相关部门或机构共享学生信息,但必须经过家长书面同意或法律授权。

第十条任何共享信息的行为应记录详细的共享目的、内容及接收方,并经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信息更新与维护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及时更新和维护学生及家庭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家长应当配合幼儿园,及时提供学生及家庭信息的变动情况,如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立信息管理负责人,负责信息的更新、核实及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章信息销毁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制定信息销毁计划,对于不再需要保留的学生及家庭信息,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安全销毁。

第十五条信息销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无法恢复,并且应当保留销毁记录以备查阅。

幼儿园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信息中心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信息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及使用信息资源的教职工。

第三条信息中心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信息中心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信息中心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信息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负责信息中心人员的管理和培训;3. 负责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4. 负责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提供;5. 负责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

第五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如下:1. 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 负责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提供;3. 负责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4. 负责协助信息中心负责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信息资源管理第六条信息资源包括电子图书、教育教学资源、办公软件等。

第七条信息资源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丰富多样,满足教育教学需求;2. 质量可靠,内容健康;3. 更新及时,保持时效性。

第八条信息资源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清晰,便于查找;2. 标题准确,描述详实;3. 存储规范,便于备份。

第九条信息资源的提供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个人信息;2. 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3. 做好信息资源的借阅和归还工作。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条信息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园信息资源的安全。

第十一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泄露、篡改、损毁信息资源。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应定期对信息资源进行备份,确保信息资源的安全。

第十三条信息中心应定期对信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信息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章奖惩第十四条对在信息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一、引言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是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幼儿的安全、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以及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幼儿信息的收集(一)收集内容1、幼儿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2、健康信息,如体检报告、过敏史、疾病史等。

3、教育信息,如入园时间、班级、学习情况等。

(二)收集方式1、由家长在入园时填写《幼儿入园登记表》,提供相关信息。

2、幼儿园定期组织幼儿体检,获取健康信息。

3、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观察和记录幼儿的学习情况。

三、幼儿信息的整理与存储(一)整理1、对收集到的幼儿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

2、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有疑问的信息及时与家长核实。

(二)存储1、电子档案存储在专门的服务器中,并设置严格的访问权限和密码保护。

2、纸质档案存放在防火、防潮、防虫的档案柜中,按照班级和学号顺序进行排列。

四、幼儿信息的使用(一)教育教学1、教师根据幼儿的学习情况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教学计划。

2、用于评估幼儿的发展水平,为家长提供反馈和建议。

(二)安全管理1、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联系到家长。

2、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保障幼儿在园的安全。

(三)家园沟通1、与家长分享幼儿在园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促进家园合作。

2、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幼儿园的工作。

五、幼儿信息的保密(一)保密原则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幼儿信息。

2、未经家长书面同意,不得将幼儿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二)保密措施1、对涉及幼儿信息的电脑和文件进行加密处理。

2、与教职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

六、幼儿信息的更新与维护(一)定期更新1、每学期开学时,家长需更新幼儿的基本信息。

2、如幼儿的健康状况、家庭住址等发生变化,家长应及时通知幼儿园。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规章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规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管理效率,确保信息安全和幼儿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部所有信息的管理,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档、数据统计等。

第三条幼儿园信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泄露;2. 完整性: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 及时性: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传递;4. 可靠性:确保信息传输和存储的稳定性;5. 规范性:确保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信息分类与保密第四条幼儿园信息分为以下类别:1. 公开信息:包括幼儿园简介、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收费标准等;2. 内部信息:包括幼儿基本情况、教师工作记录、财务报表等;3. 机密信息:包括幼儿及家长个人信息、教师隐私信息、幼儿园敏感事项等。

第五条幼儿园信息保密等级分为以下三级:1. 一级保密:涉及幼儿园核心机密,如财务报表、合同等重要文件;2. 二级保密:涉及幼儿园重要事项,如幼儿及家长个人信息、教师隐私信息等;3. 三级保密:涉及幼儿园一般性事项,如班级活动安排、工作计划等。

第六条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泄露、传播幼儿园信息。

第三章信息收集与处理第七条幼儿园信息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合法性:收集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 实用性:收集信息应满足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3. 适度性:收集信息应适度,避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第八条幼儿园信息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处理信息应满足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2. 及时性:处理信息应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传递;3. 稳定性:处理信息应保证信息传输和存储的稳定性;4. 安全性:处理信息应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泄露。

第四章信息存储与传递第九条幼儿园信息存储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安全性:存储信息应采用加密技术,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篡改、泄露;2. 完整性:存储信息应定期备份,确保信息不丢失;3. 可靠性:存储设备应选择稳定性高的产品,保证信息存储的可靠性。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保障幼儿信息的安全、准确和有效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幼儿信息的收集1、收集范围在幼儿入园时,应收集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幼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2、收集方式通过家长填写入园登记表等书面形式进行收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告知义务在收集幼儿信息前,应向家长明确告知收集信息的目的、用途、范围以及保护措施等,取得家长的同意和授权。

三、幼儿信息的存储1、存储介质幼儿信息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介质,如专用电脑、加密存储设备等,防止信息丢失或泄露。

2、数据备份定期对幼儿信息进行备份,以防止因硬件故障、病毒攻击等原因导致数据丢失。

备份数据应妥善保存,与原数据分开存储。

3、访问权限设置严格的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访问和处理幼儿信息。

访问权限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配,避免权限滥用。

四、幼儿信息的使用1、使用目的幼儿信息仅用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卫生保健、安全保障等合法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非法或商业用途。

2、使用原则在使用幼儿信息时,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严格控制信息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3、内部共享因工作需要在幼儿园内部共享幼儿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传递安全,并明确接收方的使用责任和保密义务。

五、幼儿信息的更新1、定期更新定期与家长核实幼儿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如幼儿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家长应及时通知幼儿园进行更新。

2、变更记录对幼儿信息的变更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变更时间、变更内容、变更原因等,以便追溯和查询。

六、幼儿信息的安全保护1、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如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加密技术等,保障幼儿信息的安全。

2、安全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防止因人为因素导致信息泄露。

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为促进我园教育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____、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4、幼儿园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5、幼儿园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为保证我园网络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幼儿园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幼儿园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4、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5、网络管理员在收到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信息化管理制度幼儿园

信息化管理制度幼儿园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信息化技术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平,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我们特制定以下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组织架构1. 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负责幼儿园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2. 小组成员由园长、副园长、信息管理员、各年级组长、教师代表等组成。

二、信息化设施建设1. 建设幼儿园局域网,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传递。

2. 配置高性能服务器,确保网络稳定、数据安全。

3. 为每个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4. 为教师配备电脑、投影仪等教学辅助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三、信息化应用1. 建立幼儿园官方网站,发布园所动态、招生信息、家长须知等内容。

2. 开发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招生、收费、考勤、教学、财务、后勤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3. 建立家长微信群,方便家长了解幼儿园动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4. 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活动,提高家长教育水平。

5. 开发幼儿成长档案系统,记录幼儿成长过程中的各项信息,为家长提供便捷查询。

四、信息化培训1. 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信息化培训,提高教师的信息化素养。

2. 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升教师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能力。

3. 鼓励教师参加各类信息化比赛,激发教师学习热情。

五、信息化安全1.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网络安全漏洞,确保幼儿园信息系统安全。

2. 对幼儿园信息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对教师、家长进行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 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六、监督考核1. 定期对信息化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信息化管理小组成员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者进行问责。

3. 鼓励教师、家长对信息化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通过以上信息化管理制度,我们期望在幼儿园建立起一个高效、便捷、安全的信息化环境,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信息管理,保障学生和家长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相关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共享、更新和销毁工作。

第二章信息收集与存储第三条幼儿园应根据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的需要,收集学生及其家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基本信息。

第四条信息的收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收集与幼儿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

第五条收集的信息应在学生入园时完成,家长应如实提供信息,并及时更新任何变动。

第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存储系统,包括安全的电子数据库和保密的纸质档案,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第三章信息保护与安全第七条幼儿园应制定和执行信息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设置访问权限和密码保护;2. 建立信息访问日志,追踪信息的使用和修改记录;3. 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信息保护意识。

第八条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访问、修改、复制或泄露幼儿园的信息资料。

第九条对于信息泄露或遗失的情况,幼儿园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相关部门和家长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四章信息使用与共享第十条幼儿园收集的信息仅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内部需要,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向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或共享信息。

第十一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幼儿园可根据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如公安机关、卫生监督部门等。

第十二条教职工在使用学生及家长信息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使用或泄露信息。

第五章信息更新与维护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定期更新学生及其家庭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四条家长应在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通知幼儿园,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设立信息管理专员,负责信息的更新、核实和维护工作,及时调整信息管理策略。

第六章信息销毁第十六条幼儿园应依据规定制定信息销毁计划,对于不再需要保存的纸质和电子信息进行安全销毁。

幼儿园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幼儿园信息工作的管理,提高信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幼儿园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幼儿园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信息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办公室,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信息管理职责1.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1)制定幼儿园信息工作发展规划,明确信息工作的目标和任务;(2)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班级开展信息工作;(3)监督检查信息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信息工作目标的实现;(4)对信息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2.信息办公室负责:(1)收集、整理、发布幼儿园各类信息;(2)建立信息档案,确保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完整;(3)组织开展信息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4)协助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信息工作。

3.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负责:(1)按要求报送各类信息;(2)做好信息工作的上传下达;(3)协助信息办公室开展信息工作。

四、信息工作流程1.信息收集:各部门、各班级按照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收集各类信息。

2.信息审核:信息办公室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信息发布:信息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信息发布到幼儿园信息平台,供全园师生查阅。

4.信息归档:信息办公室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归档,以便查阅和备份。

五、信息安全与保密1.信息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2.信息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信息资料,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

3.幼儿园信息平台要设置用户权限,确保信息仅对授权用户开放。

4.信息工作人员要定期对信息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六、奖惩制度1.对在信息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信息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保障幼儿园幼儿信息安全,确保幼儿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滥用或误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幼儿园幼儿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其家长,以及与幼儿园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

三、信息管理制度1. 信息收集与使用(1)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收集、使用幼儿信息。

(2)收集幼儿信息时,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告知信息收集的目的、用途和保存期限。

(3)幼儿信息收集应限于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信息存储与保密(1)幼儿园应建立信息存储系统,对幼儿信息进行分类、加密、备份等安全管理。

(2)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信息保密岗位,负责幼儿信息的日常管理和保密工作。

(3)未经授权,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查阅、复制、修改、删除幼儿信息。

3. 信息共享与交换(1)幼儿园在必要时,可与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幼儿信息共享与交换,但需征得家长同意。

(2)信息共享与交换时,应确保信息的安全性,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4. 信息更新与维护(1)幼儿园应定期更新幼儿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信息更新时,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告知更新内容。

(3)幼儿园应定期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系统稳定、安全、可靠运行。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泄露、滥用或误用幼儿信息的个人或部门,幼儿园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2. 对因信息安全管理不善,导致幼儿信息泄露、滥用或误用,给幼儿及其家庭造成损失的,幼儿园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幼儿园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幼儿园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信息技术的科学管理,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保障幼儿园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

2. 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信息化。

3. 建立健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技术使用行为。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幼儿园信息技术管理小组,负责幼儿园信息技术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各班级教师为信息技术使用者,负责班级信息技术的日常应用和管理。

四、管理制度1. 设备管理(1)幼儿园信息技术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设备责任人。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注意节约用电,降低设备损耗。

2. 网络管理(1)幼儿园网络实行实名制,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2)禁止在网络上传播不良信息,严禁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

(3)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络安全。

3. 软件管理(1)软件使用必须经过批准,不得擅自安装、卸载软件。

(2)软件使用过程中,注意版权保护,不得非法复制、传播软件。

(3)定期对软件进行更新、升级,提高软件性能。

4. 信息资源管理(1)信息资源建设应遵循科学、合理、实用的原则。

(2)信息资源应分类、分级管理,便于查找和使用。

(3)信息资源应定期更新、维护,保证信息准确、完整。

5. 培训管理(1)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鼓励教师开展信息技术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奖惩措施1. 对在信息技术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幼儿园信息技术管理小组所有。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1.1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的信息管理工作。

1.2 幼儿园信息管理包括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保护、更新和销毁等活动。

第二条基本原则2.1 信息管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安全、保密的原则。

2.2 教职工在信息管理过程中应当尊重学生及其家长的隐私权和信息自主权。

第二章信息收集与存储第三条信息收集范围3.1 幼儿园依据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需要,收集学生及其家庭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紧急联系方式等。

第四条信息存储方式4.1 收集的信息应根据保密级别,采用安全的电子数据库和纸质档案进行存储。

4.2 纸质档案存放于封闭的档案室,电子数据库应设有访问控制和密码保护。

第三章信息保护与安全第五条信息保护措施5.1 幼儿园建立完善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5.2 教职工对所知悉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六条信息安全检查6.1 幼儿园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第四章信息使用与共享第七条信息使用原则7.1 收集的信息仅限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八条信息共享规定8.1 在法律允许或紧急情况下,幼儿园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法定代表人共享学生信息,但需经家长同意或符合法律规定。

第五章信息更新与维护第九条信息更新责任9.1 家长应及时向幼儿园提供学生及其家庭信息的变更情况,如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第十条信息维护措施10.1 幼儿园应设立信息管理负责人,负责信息的更新、核实和维护工作。

第六章信息销毁第十一条信息销毁程序11.1 幼儿园应依据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制定信息销毁计划,定期对无需保留的信息进行安全销毁。

11.2 销毁过程中应确保信息无法恢复,并进行销毁记录备份和存档。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违规处理12.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教职工,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甚至解聘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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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基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智慧树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王黎娜
第二章及BBS管理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个人主页的信息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容及BBS论坛发表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八条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第九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外反动,黄色,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没,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本部门计算机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各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五章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十条校园网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
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校园网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第十四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
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各接入单位网络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九章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于园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

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
毒。

第三十一条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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