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1937—1945)南京学运与战后反甄审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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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1937—1945)南京学运与战后反甄审运动
李国瑞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内容摘要:汪伪政权成立后,南京地区的教育便陷入到一片阴霾之中。以奴化思想占主导地位的战时教育激起学生的极大愤懑,加之城市中各种黑恶势力的存在,随即引发了一场规声势甚大的清毒运动。运动的爆发加强了中共力量在南京高校的存在;而战后国民政府出于清除日伪奴化教育影响之考虑,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所谓的“甄审政策”。该政策部分的失误,即被高校中中共力量所利用,进而引发了战后第一波学运,即反甄审运动,影响深远。
关键词:南京学运;清毒运动;反甄审运动;国民政府
作者简介:李国瑞,出生于1986年11月23日,民族汉,江苏连云港人,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09级中国近现代史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主要是中国近现代政治与人物。
1940年3月汪伪政权成立后,在南京地区逐渐恢复了1937年后被日军肆意破坏的大中小学校。然而,由于日本对汪伪政权实质意义上的控制,南京市无论教育行业,还是其他各行各业,均存在着诸多问题与矛盾。出于控制中国民众之需要,日伪逐步展开并加强了所谓的“伪化教育”。其在南京地区的欺凌横行,奴化思想昭然若揭。这些举动,激起了南京市学生的极大不满与愤懑。一场学运应运而生,而这场学运的影响一直延续到战后,这点就连当局政府也始料未及。本文试从战时南京学运、战后国民政府的甄审教育政策以及南京地区的“反甄审运动”三个方面进行探究。
一、战时南京学运的原因及经过
日伪当局在南京地区逐步恢复了一些小学、中学、大学及其他各类学校,建立起殖民教育体制后,就大力实施与不断强化奴化教育,加强思想灌输,严格控制师生的人身自由与思想自由,妄图培养任凭他们所驱使的亲日、媚日、崇日、降日与“和平、反共、救国”的“汉奸人才”。为此,他们制定了种种措施与办法。其一,制订亲日教育方针,加强殖民主义思想灌输;其二,全面加强对师生的人身控制与思想控制;其三,强设“党义”课程,编写汉奸教材,实施奴化教育;其四,强令各类学校一律开设日语课程,把日语教学放在各校教学工作的首
位;其五,实施特务监控,镇压抗日师生。[1]
这些举措,遭到学生们的怒斥与抵制。他们不甘愿接受日伪的奴化教育,一有机会就纷纷转学,转学或辍学现象日益严重。汪伪中央大学学生平均每学期流失率高达到10-15%。在校学生勤奋读书,深信日后会有报效祖国之时,同时秘密地组织社团,宣传爱国进步思想。时而也同日伪当局展开激烈的斗争,通过各种方式投身于抗日救国活动中,对汪伪的奴化教育和卖国行为进行抵制。在伪中央大学内,学生当中有自己的抗日团体,例如理工学院学生组织的“群社”、“青年救国会”,教育学院学生组织的“民社”、“中国救国会中央大学分会”等。有时也在公共场合通过文字或语言来表达他们对日伪的憎恶之情。例如伪中大秘书处编订的第一、二届学生毕业纪念刊是很受日伪当局“重视”的,前文已有所提及。在第二届学生毕业纪念刊中,政经系的一个学生在此书中这样写到,“中日战火的弥漫,侵及了大半部国土,祖国是受伤了!残留在沦陷区的萃萃学子们,心境是多么地凄楚,是多么地愤慨吧!”说出了学生的心声。在后文中又继续写到,“现在呢?欧洲的战事,总算是告一段落了。太平洋的战局,往临到结束的前夕。中日战事,也降至最后的关头。所以我们的级史,固然是平凡的,然而已经是有异于平常了”。道明了自己在日伪统治下心中的压抑感与日本帝国主义即将灭亡的欣喜之情。[2]
而到了1943年,随着日本在南京毒品交易的猖獗、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及汪伪政权内部矛盾的不断激化,直接促成了1943年底声势浩大的反清毒运动。
1943 年12 月17 日晚, 100 多名中央大学学生与100 多名中学生前往南京商业中心区的朱雀路、夫子庙一带, 冲砸了多家鸦片烟馆, 收缴了毒品、烟具, 声势所及, 吸引了大量民众围观, 学生们乘机向民众发表演说, 宣传“宏济善堂”贩卖毒品毒害中国人民的罪恶, 矛头直指日本当局。第二天, 在多方面爱国反日力量的支持配合下, 一场更大规模的反烟毒运动开始了。各学校学生在国民大会堂门口整队出发, 沿途不断有群众自动加入到队伍中来, 清毒斗争人数增加到3000 多人。“清毒”这一深得民心的运动很快波及无锡、苏州、上海、北京等地区, 这些地区也掀起了“清毒运动”。这场清毒运动历时4个多月, 其声势之大, 影响之广, 在当时的南京, 甚至在整个沦陷区都是空前的。这场清毒运动的爆发, 并不是偶然的事件, 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3]
二、战后国民政府甄审教育政策的出台与失误
面对战后中国百废待举的现实状况,各行各业都需要有所改变。具体而言,就是对日伪各项财产进行处理(即接收),对抗战期间日伪侵略较为严重的部门进行必要地甄审与处置。教育部门因其特殊的地位,受到了较严重的奴化与压制,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战后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1945年9月下旬,全国教育善后会议在重庆召开。经过了几天紧张的讨论会,会议形成了若干决议,最重要的就是《收复区学校及教职员处理办法》,办法规定:“(甲)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处理办法案决议:由教育部统筹处理,其办法:(一)收复区敌伪所设之专科以上学校及未经教育部认可之专科以上学校,一律由教育部派员接收,其在校员生处理办法另定之。(二)收复区之专科以上学校,如系敌伪所设,专为教育敌人或带有政治侵略性质者,接收后一律予以停开。(三)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之敌籍学生,一律劝其返国。(四)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有继续办理之必要者,由教育部规定设置地点,派员分别改组。(五)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应改归省办者,由教育部移交办理。(六)收复区私立专科学校未经教育部认可者,接收后如认为继续办理者,应一律予以承保部核准备案。(乙)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处理办法案。决议办法:(一)由教育部组织委员会先作详尽调查,并加以审核。(二)收复区专科以上教职员,敌伪专科以上学校校长,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校长之附逆有据者,敌伪专科以上学校教员及重要职员附逆有据者,均应依法惩处。(三)敌伪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凡曾负我特殊任务,经原派机关证明者,与确曾参加抗日活动有确实证据者,得继续任教,并分别奖励。(四)东北台湾方法另订。……”[4]
会议还对学生甄审提出办法:“(一)敌伪中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资格,由各省市教育厅局组织中等学校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审查,成绩合格者(发)学业证书,必要时并得予以相当时期之训练。(二)敌伪所设中等学校经接收后仍继续办理者,在校学生由甄审委员会委托学校举行编级试验决定其年级,其接收后停办或归并学校之学生,由甄审委员会试,发给证明书,转入他校。(四)……(五)专科以上学校甄审委员会由教育部派员组织,甄审地点分在南京、武汉、广州、杭州、平津六区举行。(六)……(七)甄审科目一律为国文、英文、三民主义为共同必试科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