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广东企业破产重整第一案始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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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广东企业破产重整第一
案始末-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风华集团主办公楼外景。
各债权人及部分职工旁听此案。
各债权人当庭领取裁定书。
风华集团破产重整管理人代表
风华集团的职工代表
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意味着一个法人的“死亡”。但没有一个企业愿意“死亡”。3月6日下午3时,法槌敲响,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裁定批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这是新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实施以来,广东省内以批准重整方式解决企业破产申请的第一起案件,也是继国投破产案后广东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上闯出的新路子,做出的新尝试、新探索。它用法律方式理性地告诉商海中人,即
使经营不善,也可重整旗鼓,因为明天——
累计负债26亿
被依法申请宣告破产
风华集团因在经营过程中未能及时偿还债权人到期债务,两个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有关规定,于2007年3月19日、21日,向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风华集团破产还债。收到上述两份申请书后,肇庆中院于2007年6月29日依法裁定受理了该案。自此,处于国内电子界领先地位的风华集团走到了破产边缘。
风华集团是于1996年12月28日经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生产、研究、开发、销售各种类型的高新科技微电子基础元器件及相关配套件、各种电子材料和电子整机仪器及智能系统等。
风华集团作为一个从事投资经营的集团公司,企业本部没有直接生产经营,收益渠道主要是通过对下属企业参股、控股而获得分红。它是上市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风华集团与上市的“风华高科”不是同一企业。
但近几年因为电子元器件行业不景气,产品盈利能力下降,所投资参股(或控股)的企业除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效益基本稳步增长以外,其余相当部分企业出现不同程度亏损,风华集团资产质量开始下降,仅靠投资分红的收入已无法承载风华集团负债总额巨大、利息支出沉重的负担,多年的亏损造成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截至2007年6月30日,风华集团债权人的债权总额为26.62
亿元,企业净资产为-18.63亿元。
多方反复协调
平等保护债权人权益
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后,重整是债务人除直接破产清算外的又一种可行的选择,这是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的新增内容。
据风华集团管理人代表黄日雄介绍,由于风华集团是肇庆举足轻重的企业,生产规模庞大,拥有9000多名员工,每年税收过亿元,因此如果破产清算将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基于这样的考虑,风华集团在2007年7月6日提出重整的申请及其重整预案,肇庆中院经全面审查和慎重考虑后于2007年7月11日裁定准许债务人风华集团重整,并在《人民法院报》上发布公告,即风华集团进入重整程序。
黄日雄说,在目前的状况下,就风华集团来说,企业重整是保护所有债权人利益、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选择,也是新破产法赋予企业获得重生的权利。但是因为本案是新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广东首个重整案件,在审判中并没有先例可循,肇庆中院做了很多研讨、尝试和创新,并对风华集团的重整进行了认真的法律指导,从而使整个重整过程都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并且使所有债权人的利益都得到了平等的保护。如果没有法院公正高效的办理,这个案件绝不会有今天各方均满意的结果。
四个“百分之百”
最大限度护各方权益
按风华集团于2007年6月30日的清算评估价值计算,普通债权人只能获得17.58%的比例清偿债务,而且破产清算的司法程序和较长时间的资产变现程序可能使债务受偿时间延续较长。同时在此期间,因为种种的不确定性也可能对下属子公司,特别
是对上市公司风华高科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从而使企业的总体效益进一步下滑,最终连普通债权人现在估算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证。此外,如果实施破产清算,风华集团的下属员工面临失业,会产生对地区社会环境不稳定的因素,而且风华集团拥有通过多年经营积累的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如果只是通过简单拍卖实质上就是一种资产的贬值和资源的浪费。
“所以,给予风华集团减免部分债务,既是风华集团获得重生的机会,也是最大限度保障各位债权人利益的一个互利双赢的途径,其结果对债务人、债权人以及社会都非常有利。”黄日雄表示。
最后,在各方努力协调下,风华集团计划筹集资金8.77亿元全部用于清偿给各债权人,实现了4个100%: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半年内,按质押物的评估价值,获得100%一次性现金清偿;所欠职工债权,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半年内,获得100%一次性现金清偿;所欠税款,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半年内,获得100%一次性现金清偿,不实行减债;普通债权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半年内,获得21.95%的一次性现金清偿,其余78.05%的债务予以免除。9000多名职工100%不用下岗。
企业再获新生
维护稳定并促进发展
据风华集团工会副主席袁国新介绍,2006年底,当有债权人申请风华集团破产的时候,企业里的部分员工出现了思想波动,开始为自己和家庭的前途担忧。“他们中有的人一家几口人都在风华集团工作,对风华很有感情,他们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参与建设起来的企业就这样垮掉!”
“这样的情况引起了管理层的重视,2007年6月,集团领导层启动了‘紧急预案’,向大家做解释工作,希望大家和集团一起共渡难关。领导告诉员工们,就算集团的某个企业真的不行了,也可以在集团内部进行调动和安置,并且绝对不会欠大家一天工资。直到现在,集团兑现了承诺,而且从重整中,员工们看到了希望,更加努力地工作,现在集团工作氛围非常好。”
广西女孩叶梅迪今年25岁,已经在风华集团工作了7年,负责企业培训工作。她的丈夫王叔华也在风华工作,就在企业面临“风雨飘摇”的局面时,两人在肇庆买了房子。“我们对企业的发展充满信心,我们从来也没想过它会倒掉,艰难只是暂时的。”叶梅迪说得斩钉截铁。
“重整对于风华集团是一个重生的机会,我们都知道这件事的意义有多大。我们也知道,在这件事中,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帮了我们很多忙,我们一定抓住这个机会,不会辜负大家的期望!”来自茂名的曹积成从一毕业就到了风华工作,他一直把风华当成自己的家。
由衷感谢
被依法指定的风华集团破产重整管理人代表,在该案的法律程序全部结束之后,参加了由法院组织的,有中央及地方媒体到场的座谈会。管理人对法院在审理此案中所表现出的工作热情及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表示由衷的感谢与敬佩。
笑逐颜开
在法院召开的座谈会上,风华集团的职工代表笑逐颜开。因为她们目睹了法院处理此案的全过程,法官们办理此案时所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