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金融业专项规划-福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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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十三五”金融业专项规划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资源配置的枢纽,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海西现代金融中心,明确全市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创新工作重点,依据《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福州市金融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时期,福州市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体系不断健全,总体规模持续扩大,金融改革深化推进,对外金融合作取得新突破,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初具规模,金融运行稳定,金融业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全市累计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70.58亿元,占全市第三产业的17.42%,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8.38%,较2010年的184.71亿元增长了285.87亿元,增长了154.77%,年均增速高达20.57%,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较2010年的6.02%提高了2.36个百分点。

(一)金融体系不断健全

“十二五”期间,全市引进13家境内外银行业机构在榕设立分支机构,组建村镇银行4家,改制2家信用社,设立社区支行141家,实现全市乡镇机构网点、行政村基础性金融服务全覆盖。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9大类银行机构57家(含筹建2家),其中,法人机构18家,一级分行39家;共有法人证券公司2家、证券分公司14

家、证券营业部105家,法人期货公司3家、期货营业部27家;共有保险公司54家,较2010年末增加11家;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30家、典当行53家、融资租赁公司32家。

(二)总体规模持续扩大

至2015年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11114.84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6.27%,高于同期全省贷款增幅;存款余额11270.96亿元,年均增长13.06%;全市存贷比98.6%,高于全省7.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7.2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3410.71亿元,同比增长16.11%,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幅2.31个百分点。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485.13亿元,同比增速10.01%。金融市场较为活跃,2015年,全市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8家,从境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1242.83亿元;全市“新三板”挂牌公司46家,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32家。全市股票、基金交易额88228.19亿元,期货交易额153306.82亿元。2015年,全市保费收入206.94亿元,位列全省各地市第一位,保险赔款及给付支出74.53亿元,保险深度3.68%,保险密度2756.53元/人。

(三)金融改革加快推进

“十二五”期间,福州市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兴业银行、兴业证券等地方法人逐步打造综合金融控股集团。福建海峡银行发展成为特色金融定位明晰、资产超千亿元、员工超2000人、机构覆盖海西区的区域性商业银行。福州城区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综合实力全面

提升,2015年末资产总额达308.91亿元,较2010年末增长220%。积极谋划建设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区,该区已成为我市金融产业体系新集聚区,已经有23个金融项目落户。抢抓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机遇,大力推进金融项目储备,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取得积极成效,以金融服务业开放和闽台金融合作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初步确立,跨境人民币业务成效显著,外债余额管理、资本金意愿结汇等试点取得突破,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开业运营。保险业改革稳步推进,海峡金桥财险公司获批筹建,启动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首批试点开展税优型健康险业务,在全国率先开发投保人记录系统。

(四)对外合作取得突破

至2015年末,福州市共有外资银行10家(含在筹2家)和外国银行代表处1家,较2010年增加8家,外资银行总资产129.45亿元,存款余额39.05亿元,贷款余额58.65亿元。“十二五”期间,在全省率先实现台资银行“零的突破”,台湾合作金库银行、彰化银行、汇丰银行、华南银行福州分行,工银安盛寿险和安盛天平产险省分公司先后开业,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台湾银行福州分行获批筹建。福州海西现代金融中心新增地区总部以上金融机构41家。

(五)风险防范有效增强

“十二五”期间,福州市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政银企合作,强化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监督检查,健全信息统计和共享制度,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坚持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优化金融生

态环境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金融安全底线。积极探索推动金融生态县建设,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与经济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共赢发展,福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名列全国省会城市前茅。

(六)“十二五”金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多元化融资格局尚未形成。直接融资比重仍偏低,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本扩张和融资能力不足,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偏少,上市公司增发配股比例较低,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债规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二是金融组织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市仍以银行业为主导,证券、期货、基金、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则相对缓慢,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创新发展不够,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发展,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处于起步阶段。

二、“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本着“务实创新、循序渐进、先行先试、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金融组织体系构建为基础,以金融市场建设为重点,以优化金融效率为突破口,以对外金融合作为先导,以金融生态建设为保障,持续推进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建设,切实提升我

市金融业服务发展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开放合作的能力、资源集聚的能力、风险管控的能力。

(二)基本要求

1.服务实体经济。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我市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让金融与实体经济相辅相成、双向互补,共同促进福州国民经济的发展。

2.坚持市场导向。以市场为主导,进一步确立金融机构主体地位,激活金融市场活力,壮大发展现有金融机构,吸引有影响力的金融机构落户福州,用市场化机制吸引各类金融人才,建立全金融产业链,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金融保障。

3.协调平衡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支持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小微企业,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现代、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拓展直接融资通道,加大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比重,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平衡发展。

4.着力提质增效。充分利用“五区叠加”的政策优势,深化福州金融改革,积极推进对外开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在制度、机构、产品、服务和科技等方面先行先试、突破创新,不断提升福州金融业的发展效益和发展质量,强化金融服务能力。

5.切实防范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始终把风险防控放在突出位置,维护金融稳健运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健全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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