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板式给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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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板式给料机检修技术标准
1 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参数
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GBZ120—10型重型板式给料机。
1—电机;2—减速机;3—驱动滚轮;4—传动齿轮付;5—链板;6—尾部滚轮
2 检修技术标准
2.1 机架
2.1.1 机架纵、横向中心线极限偏差为±3mm。
2.1.2 托辊上母线标高H极限偏差为±5mm。
2.1.3 各托辊轴向水平度公差为0.15/1000,托辊上母线纵向水平度公差为0.15/1000。
2.1.4 各托辊的上母线应在同一平面内,偏差不应大于0.5mm。
2.1.5 各托辊的轴线与板式给料机的纵向中心线应垂直,垂直公差为1/1000。
2.2 传动部
2.2.1 联轴器同轴度公差为0.10/1000。
2.2.2 传动大小齿轮啮合面的接触斑点要求:沿齿高大于40%,沿齿宽大于是60%;齿
轮付的齿侧间隙为:0.08-0.16 mm。
2.2.3 驱动轮轴的纵、横向中心线极限偏差为±3mm,并与机架安装中心线的相对差不
大于2mm。。
2.2.4 驱动轮轴对托辊上母线之相对标高极限偏差为±1mm。
2.2.5 驱动轮的水平公差为0.15/1000。
2.2.6 驱动轮轴线与板式给料机的纵向中心线应垂直,垂直度公差为0.5/1000。
2.2.7 驱动轮轴与轴瓦的底瓦成60°-90°的接触角,要达到每25 mm×25 mm不少于
15-25点;轴颈与轴瓦的间隙为1.4 mm。
2.3 链板
2.3.1 槽板磨损后的厚度不得小于7 mm。
2.3.2 槽板焊接需牢固,无脱焊,焊缝高度不小于10mm。
2.3.3 链板销轴磨损后的直径不得小于66 mm。
2.3.4 链板连接环无变形、无脱焊。
2.3.5 链板上部的拦矿板距离链板的间隙不得大于40 mm。
2.4 托辊
2.4.1 下托辊磨损后的直径不得小于200mm。
2.4.2 上托辊磨损后的直径不得小于70%。
2.4.3 上托辊轴与轴瓦的底瓦成60°-90°的接触角,要达到每25 mm×25 mm不少于
15-25点;轴颈与轴瓦的间隙为0.7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