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_合同的变更与转让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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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6-1】 债权人甲通知乙债权已经转让给丙,让乙向丙履行,第 二天,甲又要求乙向自己履行。问:乙有无向甲履行的 义务? 提示:乙向甲已无履行义务,乙可向甲提出权利已 消灭的抗辩。
(四)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
1、受让人取得合同权利。 2、从权利的转移。(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 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合同法》82 条)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 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 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抵销。(《合同法》83条)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二)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
《合同法》第78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 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三)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的协议或法院、仲裁 机构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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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77条第1款: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变更合同。 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可变更合同,情事变更,
三、合同义务的移转
(一)合同义务移转的概念及类型 概念:略 类型: 1、免责的债务承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 (二)债权人同意。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 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债务移转的效力
1、债务移转后,受让的第三人成为 债务人。 2、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 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应当承担 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特征及条件 (一)概念:
合同主体的变更被称为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 当事人一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的行为。
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转让 合同义务的移转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二)特点
1、合同的转让并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 一方面,合同的转让是对合法有效的合同权利或 义务的转让。另一方面,合同转让原则上并不引 起原合同内容的变更。 2、合同的转让将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主体的变 更是合同的根本变化,主体的变化将导致原合同 关系的消灭,产生新合同关系。 3、合同的转让通常涉及到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即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转让人与受让 人之间的关系。
(三)条件
合同法学上,合同转让必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 1.必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如:通知、经同意,批准、登记手续 3.不具有禁止转让的法定事由。 如果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属于根据合同性质或者 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则当事人不得将其转让给其他人。此外,合同 转让还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狭 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我国《合同法》——狭义的合同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被称 为合同的转让。
(二)特征:
(1)合同变更的对象是合同内容。 (2)合同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尚未完全履行 之前。 (3)合同变更主要是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变更之外的合 同内容继续有效
年10月1日付款。甲方曾欠乙方50万元蔬菜款,
应于2008年9月1日付款。至2008年9月20日,
甲方将10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受让该
债权后要求乙方偿付。乙方是否得以甲方尚欠50 万元蔬菜款为由向丙方主张抵销权?
提示:可以
【案例分析6-4】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 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 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 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 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 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 的建筑 A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范围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 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范围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包括: 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 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 不得转让他人。 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 权利”。 三是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
二、合同权利的转让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 所谓合同权利的转让,也称为合同债权转让, 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 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特征: 第一,合同权利转让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 第二,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权。 第三,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的转让,也可 以是部分的转让。
【案例分析6-2】
甲方卖给乙方价值10万元的电器,乙方收货后, 发现该批货物没有安全认证标志,即以甲方违反 国家强制性规定为由拒绝付款,并准备退货,而 甲方已将债权转让给丙方。在这种情况下,乙方 对甲方的抗辩权,可否对丙方主张?
提示:可以
【案例分析6-3】
甲方卖给乙方100万元的茶叶,乙方应于2008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范围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例如,我国《担保法》第6l条就规定,最高 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公法上的债权, 包括抚恤金债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 权等。
(三)合同权利转让的通知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 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通知是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但不是对让与双方 当事人生效的条件。
不可抗力等。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一)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的部分,但原 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继续有效。 (二)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对 已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 (三)合同的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 权利。《民法通则》115条但何种类型的合同 变更可与损害赔偿并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P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