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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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
发表时间:(2013-10-17)
国家林业局10月8日印发《关于同意北京野鸭湖等20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的批复》,并对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提出要求。
2013年通过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的具体名单包括,北京市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河北省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吉林省大安嫩江湾国家湿地公园和磨盘湖国家湿地公园、黑龙江省富锦国家湿地公园、江苏省无锡蠡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太湖三山岛国家湿地公园以及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浙江省德清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江西省孔目江国家湿地公园、山东省滕州滨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少海国家湿地公园、湖北省神农架大九湖国家湿地公园、广东省星湖国家湿地公园、四川省南河国家湿地公园、贵州省六盘水明湖国家湿地公园、云南省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和吴忠黄河国家湿地公园、龙江森工集团公司新青国家湿地公园。
《批复》要求,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应继续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国家湿地公园内湿地的保护和恢复,逐步扩大湿地面积,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宣传教育功能,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加强科研监测,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保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
《批复》强调,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对本辖区内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管,防止重开发,轻保护、宣教和科研监测,以及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中出现的城市园林化倾向,以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A23)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作者: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