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流程

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流程

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流程1、业务介绍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是指客户与证券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在未来某段时间内双方针对挂钩的权益类资产的收益与约定利率进行互换的交易行为。

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指数和ETF基金等。

互换的内容包括权益类证券收益、约定利率。

本互换交易业务将根据客户需求灵活定制挂钩标的、收益条款、终止条件等。

客户通过信用交易或者提交履约保障品的方式,使资金收益具有杠杆效应。

2、业务种类高杠杆融资看涨:融资看涨资金杠杆,持有时间根据客户操作需求。

融券卖出看跌:融券看跌资金,杠杆买入股票,实现多空策略(长短仓策略),持有时间根据客户操作需求。

3、业务特点杠杆比例高:最高可实现5倍杠杆。

产品条款灵活:满足客户融资、投资和风险管理的个性化需求。

投资品种范围广:股票、指数和ETF基金。

4、费用结构融资和融券利息:基准年利率8%(浮动)交易佣金费率:由营业部自行与客户商议5、参与期限1天到1年6、收益分配衍生投资部60% 营业部40%7、参与流程8、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业务详细操作流程《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主协议》(简称“交易主协议”)《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主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风险揭示书》(简称“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知识测试》(简称“互换交易知识测试”)《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客户背景调查》(简称“客户背景调查”)《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意向交易申请》(简称“意向交易申请”)《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申请书》(简称“交易申请书”)《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简称“交易确认书”)《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简称“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确认书》(简称“交易提前终止确认书”)《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交易结算通知单》(简称“结算通知单”)。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要素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要素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要素(一)客户适当性管理按照交易目的区分,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目标客户包括两大类:金融中介客户、终端需求客户。

金融中介客户并不直接承担投资损益,包括银行、信托、基金等,其交易目的是因发行与股票收益挂钩的金融产品,需要与证券公司进行股票收益互换,由证券公司向其提供股票挂钩收益。

终端需求客户与我公司进行股票收益互换,其交易目的是实现资本增值、股权管理等目标。

针对金融中介客户和终端需求客户的特点,我公司分别制定了目标客户的业务准入标准、客户风险类型评价和交易适合度评估方案,确保客户选择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股票收益互换交易。

1、金融中介客户银行、信托和基金等金融中介客户通常具备成熟的产品选择能力和交易管理经验,其交易行为受到规范监管。

因此,我公司对金融中介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做专门评估,主要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基本准入标准包括:1)金融中介客户参与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应合法合规;2)金融中介客户的经营实力和信誉状况良好;3)金融中介客户具有开展股票收益挂钩理财业务的真实需求,并具备产品运作和管理经验。

符合上述标准的客户,我公司将根据客户经营理财业务的需要,向其提供实现挂钩收益的产品方案,并对产品收益进行情景分析、压力测试、模拟各种市况下的实现收益,揭示客户可能承担的最大损失、交易结构中的潜在风险。

金融中介客户须自行评估产品是否符合其理财业务目标,风险是否可控。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部分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已经推出了挂钩国内外权益类证券的理财产品,积累了较成熟的产品选择和管理经验。

业务初期,我公司主要面向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经营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向此类金融中介客户提供产品方案,充分发挥理财市场的金融中介功能。

2、终端需求客户终端需求客户直接承担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损益,其交易目的是通过股票收益互换实现特定的投资策略,以期实现资本增值或股权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1.12.03•【文号】中证协发〔2021〕276号•【施行日期】2021.12.0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证协发〔2021〕276号各证券公司:为贯彻落实证监会有关部署,促进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经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就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未取得交易商资质的证券公司不得新增收益互换业务;已实际开展业务的,应自行制定整改计划,在一年内有序了结存量业务。

交易商存在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业务的,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要求完成整改。

上述整改计划应在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至场外业务交易报告库。

二、因分类评级结果下调等原因正处于资质过渡期内的交易商,自《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不得新增收益互换业务规模。

三、交易商应当按要求及时将收益互换对冲专用账户信息报送至场外业务交易报告库。

附件: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12月3日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12月3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展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在其柜台及协会认可的其他场所开展的收益互换交易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益互换是指交易双方根据有效约定在约定日期交换收益金额的互换交易,其中交易一方或交易双方支付的金额与标的的表现相关。

收益互换业务和DMA业务简介

收益互换业务和DMA业务简介

一、产品介绍收益互换是指投资者与券商约定,对特定期限内标的(券商指定范围内的股票、ETF基金、指数及其组合)的现金流进行交换的业务。

期初投资者只需提交一定数额预付金,券商按合同约定时间扣除固定收益,并在到期日,向投资者结算投资损益并返还预付金。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客观上为投资者实现了融资做多标的,获得杠杆收益的功能。

在海外发达的金融市场中,场外市场的规模远远大于交易所市场的规模,互换交易已经发展为十分成熟的交易模式,互换市场已接近场外OTC衍生品市场总额的90%。

券商推出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初衷,希望能使之成为对国内市场风险管理工具的补充。

二、主要应用1、为专业投资者投资二级市场提供杠杆服务;2、为大宗交易买入方提供服务;3、为上市公司股东增持提供服务;4、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服务;5、为期望参与定向增发收益的投资者提供服务。

三、业务特点1、场外协议成交:交易内容通过券商与参与交易的投资者一对一确定,通过协议签署确认成交。

2、个性化定制:交易的各项要素可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定制,从而满足投资者的差异化需求。

3、可实现杠杆交易效果: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提交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物来完成交易过程,因此资金收益具有一定的杠杆效果。

4、标的范围广:券商指定范围内的股票(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前一年内未被交易所进行特别处理,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ETF基金及其组合。

5、高杠杆:投资者起初可向券商提交预付金,对于流动性好、波动小的个股,预付金相对较低,券商自有出资比例可达1:3,即杠杆倍数高至4倍,不同标的具有不同杠杠比例。

6、协议成交:一对一协商,根据投资者需求个性化定制。

7、净额结算:针对同一投资者多笔交易计算应收应付后,进行净额结算。

8、可提前了结:投资者可以按照约定选择提前终止或到期结束。

四、适用用户1、对于不能或不想卖出流通股的投资者,例如投资组合管理人:(1)减少卖出股份可能造成的大量交易费用及冲击成本;(2)锁定卖出成本。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模版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模版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顺利开展,建立股票挂钩收益产品业务规范、高效的决策、运行和管理体系,控制业务风险,促进本项业务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票收益互换是指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和收益率定期交换收益的行为。

其中,交易一方或双方支付的金额将与特定股票、指数等权益类标的证券的表现挂钩。

原则上,双方按照收益轧差后的净额进行支付,不发生本金交换。

第二章业务决策和部门职责第三条、公司对股票收益互换业务釆取集中管理方式,统一进行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开展和实施。

公司执行委员会是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最高决策机构,授权资产配置委员会进行日常业务决策,执行委员会授权业务部门确定业务实施方案,制定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审议实施方案和制度。

第四条、资产配置委员会确定业务开展规模和风控指标限额,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对此提供决策支持。

资产配置委员会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总体把握,确定业务重大事项的处理方式。

第五条、业务参与部门包括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经纪业务管理部、风险控制部、资金运营部、清算部、计划财务部、法律部、合规部、稽核部以及信息技术中心,形成前中后台分离、职能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业务组织架构体系。

第六条、业务执行部门分工协作,进行具体管理和运作。

(一)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负责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规划和具体运作,包括产品开发、产品定价、交易执行、风险对冲等。

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内部设立交易决策委员会、下设产品设计组、销售组、交易组和运营组。

(二)经纪业务管理部:负责开发我公司经纪业务客户参与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协助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采集客户背景信息,负责客户需求前期沟通和日常维护工作。

(三)资金运营部:负责股票收益互换业务中,所需资金头寸的审批和调拨。

(四)风险控制部:负责制定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流程,设计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监控避险操作和各产品风险限额,出具风险控制报告,对市场重大变化或极端事件风险进行监控。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要素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要素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要素(一)客户适当性管理按照交易目的区分,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目标客户包括两大类:金融中介客户、终端需求客户。

金融中介客户并不直接承担投资损益,包括银行、信托、基金等,其交易目的是因发行与股票收益挂钩的金融产品,需要与证券公司进行股票收益互换,由证券公司向其提供股票挂钩收益。

终端需求客户与我公司进行股票收益互换,其交易目的是实现资本增值、股权管理等目标。

针对金融中介客户和终端需求客户的特点,我公司分别制定了目标客户的业务准入标准、客户风险类型评价和交易适合度评估方案,确保客户选择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股票收益互换交易。

1、金融中介客户银行、信托和基金等金融中介客户通常具备成熟的产品选择能力和交易管理经验,其交易行为受到规范监管。

因此,我公司对金融中介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做专门评估,主要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基本准入标准包括:1)金融中介客户参与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应合法合规;2)金融中介客户的经营实力和信誉状况良好;3)金融中介客户具有开展股票收益挂钩理财业务的真实需求,并具备产品运作和管理经验。

符合上述标准的客户,我公司将根据客户经营理财业务的需要,向其提供实现挂钩收益的产品方案,并对产品收益进行情景分析、压力测试、模拟各种市况下的实现收益,揭示客户可能承担的最大损失、交易结构中的潜在风险。

金融中介客户须自行评估产品是否符合其理财业务目标,风险是否可控。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部分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已经推出了挂钩国内外权益类证券的理财产品,积累了较成熟的产品选择和管理经验。

业务初期,我公司主要面向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经营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向此类金融中介客户提供产品方案,充分发挥理财市场的金融中介功能。

2、终端需求客户终端需求客户直接承担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损益,其交易目的是通过股票收益互换实现特定的投资策略,以期实现资本增值或股权管理。

证券公司互换交易业务方案介绍

证券公司互换交易业务方案介绍

证券公司互换交易业务方案介绍(股票收益互换+利率互换)(一)、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方案股票收益互换业务通过场外签署协议的方式,实现标的股票或标的指数的固定收益与浮动收益之间的互换,互换交易采取现金交割,无需进行股票交易,期限可灵活设计,具体保证金比率视标的股票而定(约为合约金额的10%~25%)。

具体交易情况可分为以下四类:1)收益互换(固定换浮动):证券公司持有单一股票(例如中国银行)或一篮子股票(例如沪深300指数),客户期初支付7%固定收益给海通,并缴纳20%保证金;期末依据该股票20日均价,如股价上涨,证券公司应将中国银行股票该期限内的上涨额作为收益支付给客户;如股价下跌客户应将中国银行股票该期限内的下跌额作为收益支付给证券公司;如股价不涨不跌,则无需进行任何操作。

该方案特点:①低成本实现高杠杆交易(4倍杠杆),②无需开户无需股票交易(规避限制),③期限灵活(1个月~1年),④海通逐日盯仓,控制风险。

2)收益互换(固定换上涨部分浮动):客户持有单一股票或一篮子股票,证券公司期初支付3%固定收益给客户,客户质押一定数量股票给证券公司作为保证金;期末依据股票20日均价,如股价上涨,客户应支付上涨额的20%作为收益给证券公司,如股价下跌则无需进行任何操作。

该方案特点:客户对冲部分下跌风险,海通以低成本获取未来收益的期权(双赢)。

3)收益互换(浮动换浮动):证券公司持有单一股票(例如中国银行)或一篮子股票(例如沪深300指数),客户持有另一股票(例如中国建筑)或一篮子股票(例如创业板指数),客户期初缴纳20%保证金;期末依据双方持有股票20日均价,轧差结算,如证券公司持有股票上涨幅度超过客户持有股票上涨幅度,则客户支付差额给证券公司;反之,则证券公司支付差额给客户;如股价涨跌幅相同,则无需进行任何操作。

该方案特点:可针对某些限售股或不能交易的股份,设计互换交易,实现盈利。

4)根据以上三种交易,证券公司也可撮合客户与客户之间的交易,设计互换方案和定价。

证券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模式

证券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模式

证券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模式汇报人:日期:•引言•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概述•证券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模式分析目录•证券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证券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案例分析•证券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模式优化建议与展望目录01引言证券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的发展历程从早期的探索到现在的成熟阶段,该业务经历了不断的发展和演变。

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的市场环境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和深化,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逐渐成为证券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

背景介绍通过对证券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模式的研究,为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目的通过深入了解该业务模式,有助于提高证券公司的业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意义目的和意义02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概述定义与特点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以股票、股票指数等权益类资产为标的,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按照约定的条件进行收益分配的一项交易业务。

特点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具有高杠杆、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同时能够提供灵活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工具。

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主要涉及股票、股票指数、股票期权等权益类资产。

根据标的资产的不同,权益类收益互换可以分为股票收益互换和股票指数收益互换。

业务范围与类型类型业务范围参与方与交易流程•参与方: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的参与方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交易流程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交易指令,指定标的资产、期限、杠杆倍数等交易要素。

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交易指令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收益互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协议期限内,投资者按照约定的条件向证券公司支付费用,证券公司则按照约定的条件向投资者支付收益。

到期时,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进行结算,完成交易。

03证券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模式分析固定收益型以固定利率或固定收益率交换浮动收益,通常用于对冲固定收益投资的风险。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概览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概览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概览“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或者一篮子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

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利息,而乙方向甲方支付指定的股票收益或者和某指数挂钩的收益。

(基本过程见图一)。

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券商柜台(即otc场外市场)产品,目前只向一般法人和金融机构开放,个人投资者尚无法参与。

图一、股票收益互换二、基本业务模式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试点券商主要有两种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模式:1、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展开的紧固利率与股票收益间的互换;2、投资者与券商之间股票收益的互换。

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只对收益展开现金流互换,通常不须要展开股票实物交易。

股票收益交换双方的交易价格不紧固,就是投资者与券商之间“一对一”商定,不为标准化产品。

而交换方向和挂勾标的也没严苛规定,券商可以向客户挂勾由其创设的场外衍生品。

因此股票收益交换的产品要素设计有效率,收益和风险与客户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低,具备更高的交易效率优势。

三、互换市场做市商制由于交易双方在短时间内无法找出全然相匹配的交易劲敌,券商可以做为做市商参予交易,同时算出做为交换多头和空头所愿缴付和拒绝接受的价格。

此时券商被称作为交换交易商(见到图二)。

交换交易商在相同产品间饰演交易劲敌方角色,对风险资产规模展开统一管理,而客户亦无须等候其他劲敌方发生即可达成一致交易,缴易效率显著提升。

图二、通常交换结构图固定收益浮动收益该模式下券商做为交换劲敌方,产品本身存有风险资产规模,须要券商展开严苛的风险管理,对券商风险掌控和产品定价能力明确提出较低建议。

国外投行所实行的全市场风险对冲模式就是在相同产品甚至自营业务间率先展开风险资产规模的对冲,能有效率节约投行自身对冲成本,提高风险保证金的运作效率,但同时也对机构整体风险控制能力明确提出更高建议。

由于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场外交易,客户保证金由券商独立的清算体系进行资金监管。

在合约成立时,客户向券商缴纳按互换本金一定比例计算的保证金(券),保证金(券)划至券商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券商对担保标的按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可参照约定式购回折算率制定)。

中信证券基金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

中信证券基金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

中信证券基金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1. 简介中信证券基金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是指中信证券与基金公司之间进行的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通过交换固定利息和浮动利息,实现差异收益的转移。

本文档旨在提供中信证券基金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实施方案。

2. 业务流程中信证券基金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实施流程如下:2.1 双方协商中信证券和基金公司在进行基金收益互换交易前,需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明确交易细节和条款。

2.2 签署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基金收益互换交易合同,明确交易规则和责任。

2.3 交易确认双方核对交易细节,确认交易时间、金额、利率等信息,确保一致性和准确性。

2.4 交割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双方进行交割和结算,包括交付固定利息、浮动利息的支付和收取。

2.5 持续监控双方需进行持续监控和风险管理,及时调整交易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3. 业务优势中信证券基金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具有以下优势:- 实现风险分散:通过互换收益,双方可实现利息差异的转移,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

- 提高收益率:通过固定利息和浮动利息的交换,双方可以互相获得更高的收益率。

- 增加流动性:基金公司可以通过基金收益互换交易获得更多流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4. 风险管理中信证券基金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应注意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操作风险:双方应建立健全的交易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人员失误和操作风险。

- 信用风险:在选择合作方和制定合同时,应充分评估对方的信用风险,确保交易安全性。

- 市场风险: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风险敞口可能导致收益损失,需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

5. 监管合规中信证券基金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应遵守相关监管法规和合规要求,确保合法合规运作,防范潜在风险。

6. 结论中信证券基金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是一项有效的金融工具,具有风险分散和提高收益率的优势。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应充分考虑风险管理和监管合规,确保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股票收益互换.

股票收益互换.

一、股票收益互换背景
金融互换在国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概念,是指当事人按照 协商条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一系列现金流交换的合约,可 以理解为一系列远期的组合。其中包括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和 股票收益互换等。
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间已有利率互换交易,股票收益互换 现在国内才刚刚起步。2012年底,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启动, 获得试点券商包括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 招商证券和中金公司。
因此股票收益互换的产品要素设计灵活收益和风险与客户需求的匹配度高具有更高的交易效率优四四投资者进行投资者进行股票收益互换的要求股票收益互换的要求1由于股票收益互换处于试点阶段目前只向一般法人和金融机构开放个人投资者尚无法参与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 简述
一、股票收益互换背景
自2012年底启动股票收益互换业务以来,至今已 取得了快速发展。该业务模式已成为机构和券商的新 宠。 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券商柜台产品,通过股票收益 互换业务模式,券商可以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策 略,包括主题产品、结构化产品和股票挂钩票据等。 投资者则可以通过该模式向券商进行融资,实现与股 权质押融资、买断式融资相同的交易效果,而且该模 式可以通过抵押方式达成杠杆交易,目前最高杠杆比 例可以达到5倍。
二、股票收益互换概念
“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 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或者一篮子股票的收益 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即甲方向乙方支付 固定利息,而乙方向甲方支付指定的股票收益或者和 某指数挂钩的收益。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券商柜台 (即 OTC场外市场)产品,目前只向一般法人和金融机构开 放,个人投资者尚无法参与。
案例一
一投资者计划以9折通过大宗交易承接股票标的中国平安 (601318.SH),由证券公司提供80%的资金并代为接盘。双方约 定:投资者支付的固定利率为8%/年,互换本金为2000万元, 互换期限为一周。杠杆比例为5倍,也就是投资者需支付互换 本金20%的保证金。标的期初买入价格为37.6元,标的卖出均 价为期末价格。互换到期终止时,双方进行资金结算。 当券商代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以37.6元买入标的股票 后,在此后一周时间内,在二级市场卖出标的股票的平均价格 为41元。通过此次股票收益互换,投资需要支付给券商的固定 利率为2000万×8%/52=3.0769万;券商应付给投资者的股票收 益为2000万×(41-37.6)/37.6=180.85万;投资者净收益为 177.77万元。客户缴纳保证金=2000万×20%=400万,资金收益 率=177.77/400=44.44%。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表单及制度汇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表单及制度汇

附件1:《业务实施方案、表单及制度汇编》业务实施方案、表单及制度汇编目录一、方案概述和试点准备工作 (1)(一)业务背景 (1)(二)中信证券准备工作 (2)(三)方案设计原则 (4)(四)业务模式及性质 (5)(五)法律关系分析 (10)(六)方案基本要素 (12)(七)业务特色及创新点 (15)(八)业务风险防范 (16)二、部门设置及决策体系 (17)(一)业务决策体系 (17)(二)部门及岗位设置 (18)三、实施方案要素 (20)(一)客户适当性管理 (20)(三)标的证券管理 (24)(四)协议框架设计 (26)(五)交易执行管理 (27)(六)结构开发及定价 (29)(七)风险对冲管理 (32)(八)财务会计核算 (35)(九)交易盯市及履约保障 (36)(十)业务结算托管 (39)(十一)违约及处置措施 (41)(十二)净资本扣减和风险资本准备 (42)(十三)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 (42)(十四)异常情况处理 (44)(十五)客户服务与投资者教育 (46)(十六)基本业务流程 (48)四、业务开展计划 (49)(一)客户选择 (49)(二)业务规模 (50)(三)业务风险评估 (50)(四)目标客户分析 (51)(五)业务资金来源 (52)(六)业务准备情况 (53)五、风险管理与隔离机制 (54)(一)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 (54)(二)风险管理架构 (55)(三)主要风险类型和控制措施 (56)(四)压力测试机制 (63)(五)应急管理制度 (64)(六)业务隔离制度 (65)六、业务技术系统 (66)(一)系统概述与架构 (66)(二)业务管理系统功能 (67)附件一:业务表单 (73)附件1.1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申请书》 (73)附件1.2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撤销申请书》 (76)附件1.3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 (77)附件1.4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确认书》 (78)附件1.5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结算通知单》 (79)附件二:管理制度 (80)附件2.1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80)附件2.2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操作流程》 (94)附件2.3 《股票收益互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107)附件2.4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110)附件2.5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隔离墙制度》 (123)附件2.6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异常事件处理预案》 (129)一、方案概述和试点准备工作(一)业务背景股票收益互换是指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和收益率定期交换收益的行为。

股票收益互换和收益凭证业务

股票收益互换和收益凭证业务
【流动性提升】:债务融资工具可以在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柜台、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以及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场所发行、转让。证券公司 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 行、转让,投资者不得超过二百人。
20
收益凭证对券商融资的意义
【允许境外发行债券】: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在境 外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报 证券业协会实施备案管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证券公司境外发债没有禁止 性规定,为预留政策空间。
25
收益凭证对券商业务的意义
RETIs的投资价值与风险 •投资价值----收益以分红为主,长期投资效果显著:RETIs最 显著的特点就是分红率比较高,一般各国的法律都规定 RETIS必须将每年收益的90%以上用于分红。近40年权益型 RETIs的年收益中约有65%来自分红,其余35%来自资产增值 。可对比的是标普500指数成分股的投资收益中只有30%来自 于分红,其余70%全部来自股价的上涨。权益型RETIs很少亏 损,每年红利发放都比较稳定,年分红回报率在8%左右,近 几年有所上涨。 •风险分析-----行业集中度高,权益型RETIs的市场价值和回 报率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到期日与发行日相比的涨跌百分比×参与率,0)
24
收益凭证对券商业务的意义
• 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 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的绝大部分( 通常90%以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RETIs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 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 集资金集中投资于 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 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 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 业的RETI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 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 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相形之下,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 的现金流远较传统住宅地产的现金流稳定,因此,RETIs一般只适用于 商业地产。

股票收益互换介绍

股票收益互换介绍

股票收益互换介绍股票收益互换介绍第一部分股票收益互换发展情况(一)我国股票收益互换相关法律法规(二)我国股票收益互换发展回顾第二部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介绍(一)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原理及形式(二)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特点(三)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意义第三部分收益互换案例介绍(一)“广发宝”案例(二)“中信证券CCA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案例第一部分股票收益互换发展情况(一)我国收益互换相关法律法规2013年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补充协议、《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和《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对柜台交易市场的金融衍生品进行了规范。

同月,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亦包含可开展收益互换业务的融资工具——“收益凭证”,该征求意见稿甚至规定,收益凭证除在柜台和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外,还可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转让。

然而,该稿的正式版至今迟迟未能落地。

(二)我国股票收益互换发展回顾2013年3月, 6家券商率先获得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资格: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

其中,中信证券为最早获得证监会试点资格的券商,从2013年底便开始了产品推广。

目前,国金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等多家券商获准开展收益互换业务。

(三)我国股票收益互换目前开展的情况目前国内券商开展的股票收益互换属于柜台市场产品,一般是针对特定股票/股票指数的收益与固定利息进行现金流互换,券商与客户签订协议后,券商向客户支付以一定名义本金为基础的与指定股票/股票指数挂钩的收益,而客户则向券商支付固定利息,从券商处获得杠杆收益。

股票收益互换可以无固定交易期限,按照实际使用日期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当股票/股票指数收益率为正时,客户获得股票/股指收益率支付固定利息;反之,当股票/股票指数收益率为负时,客户除支付固定利息外,还需支付股票/股票指数损益。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主协议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主协议

协议编号: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主协议甲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我公司咨询。

为明确甲乙双方进行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进行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及相关事宜,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说明1.1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指甲乙双方以一对一方式达成的,按照甲乙双方的具体要求拟定交易条款的金融产品合约,合约价值取决于指数、股票和基金等一种或多种标的证券的表现。

1.2主协议:指《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主协议》正文文本。

1.3本协议:指主协议及项下每一笔具体交易所涉及的具体协议文本。

主协议及其项下的具体协议文本构成一份单一和完整的协议。

1.4交易申请书:指《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申请书》正文文本,用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具体交易的申请。

1.5交易确认书:指《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正文文本,用于甲乙双方确认和证明已达成的交易要素。

1.6具体协议文本:是指就各笔具体交易做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接受并执行的交易申请书以及双方签章确认的交易确认书。

就一笔具体交易而言,在主协议和具体协议文本出现不一致时,具体协议文本有优先效力。

1.7工作日: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若某一交易相关日期并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曰。

1.8交易日:指交易双方达成一笔交易的日期,亦称成交日。

1.9起始日:指交易条款开始生效的日期,亦称生效曰。

1.10到期日:指交易结束的曰期。

1.11支付日:指交易一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另一方进行支付的曰期。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目录一、方案概述和试点准备工作 (4)(一)业务背景 (4)(二)中信证券准备工作 (5)(三)方案设计原则 (7)(四)业务模式及性质 (8)(五)法律关系分析 (13)(六)方案基本要素 (16)(七)业务特色及创新点 (18)(八)业务风险防范 (19)二、部门设置及决策体系 (20)(一)业务决策体系 (20)(二)部门及岗位设置 (21)三、实施方案要素 (24)(一)客户适当性管理 (24)(三)标的证券管理 (27)(四)协议框架设计 (29)(五)交易执行管理 (31)(六)结构开发及定价 (32)(七)风险对冲管理 (36)(八)财务会计核算 (39)(九)交易盯市及履约保障 (40)(十)业务结算托管 (42)(十一)违约及处置措施 (44)(十二)净资本扣减和风险资本准备 (45)(十三)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 (46)(十四)异常情况处理 (47)(十五)客户服务与投资者教育 (49)(十六)基本业务流程 (52)四、业务开展计划 (54)(一)客户选择 (54)(二)业务规模 (54)(三)业务风险评估 (55)(四)目标客户分析 (55)(五)业务资金来源 (57)(六)业务准备情况 (57)五、风险管理与隔离机制 (58)(一)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 (58)(二)风险管理架构 (59)(三)主要风险类型和控制措施 (60)(四)压力测试机制 (67)(五)应急管理制度 (68)(六)业务隔离制度 (69)六、业务技术系统 (70)(一)系统概述与架构 (70)(二)业务管理系统功能 (71)附件一:业务表单 (77)附件1.1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申请书》 (77)附件1.2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撤销申请书》 (80)附件1.3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 (81)附件1.4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确认书》 (82)附件1.5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结算通知单》 (83)附件二:管理制度 (84)附件2.1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84)附件2.2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操作流程》 (98)附件2.3 《股票收益互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111)附件2.4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114)附件2.5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隔离墙制度》 (127)附件2.6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异常事件处理预案》 (133)一、方案概述和试点准备工作(一)业务背景股票收益互换是指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和收益率定期交换收益的行为。

中信证券大股东增持产品方案介绍-股衍

中信证券大股东增持产品方案介绍-股衍

夏 晖(香港)
huixia@
(00852) 22379283
8
客户支付期权 费,买入收益 凭证
客户可在特定窗口期内选择 行权,行权收益=名义本金 ×行权收益率; 行权收益率=(行权次日标 的股票日均成交价格 - 行权 价格)/ 期初价格 行权锁定期 行权开放期 6个月
收益凭证到期, 返还赎回金额
期初
9个月
3
方案二:通过买入看涨期权增持(续)
产品要素:
收益凭证存续期:9个月 期权行权时间:6个月之后的任意一个交易日 行权方向:看涨 30% 行权价格:70% 名义本金:1000万 认购金额:500万(假设期权费为50%,凭证面额为1元/份,则发行价格为0.5 元/份) 行权收益=名义本金×(到期价格 - 行权价格)/期初察日2: 1个月后 2个月后 期间观察日3: 3个月后 期间观察日4: 4个月后 期间观察日5: 期间观察日6: 5个月后 6个月后 期末观察日
6
业务协同

客户资金来源可通过股票质押回购融入资金。
7
业务联系
若阁下想了解关于中信证券股权衍生产品的更多详情,请咨询我公司股权衍生品业务线相关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 务。 王 伟 练海俊 孟健安 邓兴东 邢雯 wangw@ (010) 6083 8723 lianhj@ (010) 6083 6730 mja@ dengxingdong@ xingw@
500万假设期权费为50凭证面额为1元份则发行价格为05元份?行权收益名义本金到期价格行权价格期初价格最好情况较好情况最差情况到期价格最好情况较好情况最差情况到期价格20012060行权价值1000万max2007001300万1000万max120700500万1000万max607000万客户到期收益率1300万500万1180500万500万100万500万1100100期初价格方案三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目录一、方案概述和试点准备工作 (4)(一)业务背景 (4)(二)中信证券准备工作 (5)(三)方案设计原则 (7)(四)业务模式及性质 (8)(五)法律关系分析 (13)(六)方案基本要素 (16)(七)业务特色及创新点 (18)(八)业务风险防范 (19)二、部门设置及决策体系 (20)(一)业务决策体系 (20)(二)部门及岗位设置 (21)三、实施方案要素 (24)(一)客户适当性管理 (24)(三)标的证券管理 (27)(四)协议框架设计 (29)(五)交易执行管理 (31)(六)结构开发及定价 (32)(七)风险对冲管理 (36)(八)财务会计核算 (39)(九)交易盯市及履约保障 (40)(十)业务结算托管 (42)(十一)违约及处置措施 (44)(十二)净资本扣减和风险资本准备 (45)(十三)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 (46)(十四)异常情况处理 (47)(十五)客户服务与投资者教育 (49)(十六)基本业务流程 (52)四、业务开展计划 (54)(一)客户选择 (54)(二)业务规模 (54)(三)业务风险评估 (55)(四)目标客户分析 (55)(五)业务资金来源 (57)(六)业务准备情况 (57)五、风险管理与隔离机制 (58)(一)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 (58)(二)风险管理架构 (59)(三)主要风险类型和控制措施 (60)(四)压力测试机制 (67)(五)应急管理制度 (68)(六)业务隔离制度 (69)六、业务技术系统 (70)(一)系统概述与架构 (70)(二)业务管理系统功能 (71)附件一:业务表单 (77)附件1.1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申请书》 (77)附件1.2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撤销申请书》 (80)附件1.3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 (81)附件1.4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确认书》 (82)附件1.5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结算通知单》 (83)附件二:管理制度 (84)附件2.1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84)附件2.2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操作流程》 (98)附件2.3 《股票收益互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111)附件2.4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114)附件2.5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隔离墙制度》 (127)附件2.6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异常事件处理预案》 (133)一、方案概述和试点准备工作(一)业务背景股票收益互换是指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和收益率定期交换收益的行为。

其中,交易一方或双方支付的金额将与特定股票、指数等权益类标的证券的表现挂钩。

原则上,双方按照收益轧差后的净额进行支付,不发生本金交换。

收益互换是金融市场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基础产品,互换双方通过设计特定的互换收益结构实现资产负债及风险管理目标。

目前,国内市场针对利率、汇率、信用类资产已经建立了收益互换交易机制,且收益互换业务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非金融企业管理风险必备的基础性交易工具。

以利率互换为例,参与机构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套期保值,对冲资产负债面临的利率风险。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通过利率互换可以向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帮助客户实现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

股票作为一类重要的资产,在投资理财、融资服务和风险管理方面存在大量潜在需求,并且相当一部分需求无法通过场内市场工具得到有效满足,市场希望金融机构设计并提供非标准、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从境外成熟市场发展规律看,金融机构通过收益互换向客户提供非标准、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是一种高效便捷的业务形式。

因此,研究如何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对于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和风险管理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证券市场而言,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可进一步丰富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对标准化场内产品进行有益补充,覆盖场内产品无法完全满足的个性化客户需求。

对于投资者而言,通过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可以灵活便捷地实现客户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目标,提高交易效率。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为产品创新提供了一个灵活开放的平台,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量身设计互换收益结构,有助于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扩大业务收入来源。

(二)中信证券准备工作中信证券就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成立了专门的业务准备小组,小组构成人员包括前台交易和销售人员、中后台风控、清算、财务、法律、合规、稽核和信息技术人员,涉及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清算部、法律部、合规部、信息技术中心多个部门。

业务准备小组对股票收益互换的业务模式、法律性质、风险控制、交易方式、结算托管、履约管理、信息技术支持进行了多角度和深层次的探讨,并制定了周密详实的实施计划,对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准备。

截止目前,中信证券在业务决策授权、客户需求、业务团队、实施方案、流程制度、系统建设、协议文本方面基本就绪,已经具备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基本条件。

1、决策与授权就申请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公司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评估,审议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基本业务制度,确定了与业务开展相关的部门设置及业务职能,并授权业务部门向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申请。

2、客户需求中信证券自2008年以来一直与信托、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开展股票收益挂钩产品等创新型业务,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积累了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良好客户基础。

具有理财产品发行需求以及资产组合管理需求的金融机构将是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一个重要客户群体,公司前期就多家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进行了业务需求调研,客户对参与股票收益互换交易表达了浓厚的兴趣。

除了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之外,中信证券还广泛积累了如大小非机构客户的市值管理需求。

通过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可以有效满足这类客户市值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需求。

3、业务团队中信证券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是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核心管理部门,负责交易对手的资质管理、交易定价、风险对冲等核心管理工作。

该团队具备丰富的权益类创新产品设计和交易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历史管理记录。

公司的清算、法律、合规、稽核、风控、财务、技术岗位人员亦全部到位。

中信证券具有开展利率互换的业务管理经验,中后台人员在业务知识、操作实践方面能够胜任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要求。

4、实施方案中信证券已经设计完成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业务实施方案,涵盖业务各项基本要素,并对方案进行了多次可行性论证,论证显示中信证券的业务实施方案完全可行,流程通畅、风险可控。

5、流程和制度业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方面,已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层面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及流程》、《业务隔离制度》、《异常情况处理预案》,以及各部门层面的业务操作细则等。

公司还根据各项管理制度,设计了业务操作流程。

6、系统建设系统建设方面,公司构建并逐步完善了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业务管理系统和流程平台,设计完成了托管结算方案、业务管理系统方案和技术应急处理预案等技术准备工作,能够支持业务的稳定开展。

7、协议文本公司已经完成制定了证券公司与客户须签订的一系列交易协议,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法律协议文本。

(三)方案设计原则1、法律关系清晰:完全遵照现有法律法规,合理设计协议框架和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交易关系的合法性。

2、交易行为规范:以协议约定交易行为,确保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3、投资者保护:在业务方案设计中,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

4、风险可控原则:遵循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原则,设计贯穿前、中、后台的业务运作方案,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四)业务模式及性质1、基本业务模式股票收益互换交易采用场外协议成交的方式。

具体而言,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订立股票收益互换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交易双方将在未来特定时间以名义本金为基础确定与股价挂钩的浮动收益和固定收益,以此计算各自支付义务,通过轧差计算确定承担实际支付义务的主体并进行结算。

从投资者的角度而言,投资者参与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投资者将固定收益交换为与股价表现挂钩的浮动收益,另一类是投资者将持股收益交换为固定收益。

(1)固定收益交换为浮动收益持有现金或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者可以向证券公司支付固定收益,以换取股价挂钩的浮动收益,间接实现客户投资标的证券的目标。

相比直接投资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的成交效率更高,减少了客户交易执行的各种建仓成本,能够发挥证券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优势,为客户缩短了交易时间,并且可以提供灵活多样的收益互换方案,以满足客户风险收益平衡的个性化需求。

【应用一】通过收益互换满足客户的保本投资需求为了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分享股票上涨收益,投资者可以将现金或固定收益资产期末产生的利息收入支付给证券公司,用于交换证券公司向其支付的与特定股票或指数表现挂钩的上涨收益,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分享标的证券未来的上涨收益。

例如,客户与证券公司订立股票收益互换协议,互换交易的名义本金为1000万元,互换期限为一年。

一年后,投资者将1000万元本金产生的资金利息支付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支付与沪深300指数挂钩的上涨收益,投资者最多损失掉利息,能够保障本金安全,而证券公司通过交易标的指数进行风险对冲。

图1 保本型投资的收益互换示例【应用二】通过收益互换对冲风险投资者执行股票买入计划时通常面临买入价格波动的风险,通过股票收益互换可以帮助投资者锁定买入成本,对冲买入期间价格波动的风险。

例如,客户半年后具有股份增持计划,希望将股份增持价格锁定在现价水平。

为实现这一目标,客户与证券公司订立了股票收益互换协议,互换交易名义本金额为1个亿,互换期限为半年。

半年后,若实际股价高于现价,则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支付差价收益;若实际股价低于现价,则投资者须向证券公司支付差价补偿。

证券公司建立互换头寸的同时,将以现价从市场购入标的股票以对冲风险。

图2 对冲风险的收益互换示例(2)浮动收益交换为固定收益持有股票现货头寸的投资者因风险对冲、市值管理等需求可与证券公司进行股票现货收益对固定收益的互换。

对于风险对冲需求,投资者可锁定已有的持股收益,将未来股价损益全部支付给证券公司,换取固定收益,实质是将权益类投资转化为固定收益投资。

【应用三】通过收益互换锁定盈利,转换为固定收益投资持股投资者账面已经积累了盈利,由于政策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卖出股票兑现收益,希望锁定目前的盈利,同时将股票头寸转换为固定收益头寸。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客户与证券公司订立股票收益互换协议,互换交易的名义本金额为1个亿,互换期限为半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