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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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会计处理

免租期会计处理
“免租期”财税处理的全方位讲解
房屋租赁合同普遍存在“免租期”条款,尤其是商业地产 的商铺租赁,由于需要装修或者商业环境的培养,在此期 间租户没有正式开业,出租方通常会给予一定期限的免租 金优惠。 例:2017 年 A 企业租赁房屋给 B 企业,租赁期 3 年,第一 年为免租期,后面两年每年租金 150 万元,2018 年一次性 收取了 2 年的租金 300 万。 出租方 A 企业的财税处理 会计处理 1、出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 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 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 2、这里会计账务处理上按照直线法在 2017 年至 2018 年每 年确认 100 万租金收入。 税务处理
此外,如果承人在 2018 年需要对于 2017 年确认的收入和费用进 行调减和调增。
承租方 B 企业的财税处理 会计处理 承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 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 当确认费用;这里会计账务处理上假设按照直线法在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确认 100 万租赁费用。
税务处理 1 增值税 2018 年,如果取得 300 万的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 相应进项。 2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方可在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扣除 100 万的租赁费用。但是这里有个问题是 2017 年和 2019 年 均没有增值税发票,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缺乏发 票,对此本人认为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在租赁 期限均匀扣除,因为这样操作一方面可以准确反映收入与 费用配比,另一方面相关的租赁协议也可以作为扣除凭 证。
c.2019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0 万,汇算清缴时纳税 调减 100 万。 (2)租赁期内,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均匀计入相关 年度收入 a. 2017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100 元,汇算清缴时应 对确认的租金收入进行纳税调整 0 元; b.2018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100 万,汇算清缴时纳 税调整 0 元; c.2019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100 万,汇算清缴时纳 税调整 0 元。 2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8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 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 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文 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财税〔2016〕36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 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上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的处理如下: a.2017 年,增值税租金收入为 0;

融资租赁存在免租期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融资租赁存在免租期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融资租赁存在免租期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案例概况 2×11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大型设备购销合同,拟向乙 公司采购码头装卸桥吊 6 台、门机 2 台,合同金额 100 000 000元,合同 约定甲公司 2×11年 4 月 1 日需支付设备的首期款 50 000 000元,待设 备抵达甲公司并安装调试完毕时支付剩余的设备款 50 000 000元。 甲公司因资金紧张,2×11年 2 月 1 日与丙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 赁合同,并将上述采购合同中的设备转为丙租赁公司委托甲公司代为采 购标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标的物:码头装卸桥吊 6 台、门机 2 台。 (2)租赁期开始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 (3)租赁期:从租赁期开始日起,共 60个月。 (4)2×11年 4 月 1 日起至设备抵达甲公司并安装调试完毕止,该期 间为免租期,但甲公司需在 12月 31日支付丙租赁公司 2 250 000元利 息。 (5)租金支付方式: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25 000 000 元。 (6)租赁合同规定的年利率为 7.93%,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最低租 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100 000 000元)。

免租期内账务处理及所得税纳税调整

免租期内账务处理及所得税纳税调整

贷:预收账款 120 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6 万元
2.收到租金 120 万元,应计房产税=120 万元*12%=14.4 万元;同时,2018 年 9 月至 12 月属于免租期,应按财税 [2010]121 号还要计算按原值计算的房产税=300 万元*(130%)*1.2%*4/12=0.84 万元。合计应交房产税=14.4 万元 +0.84 万元=15.24 万元。
免租期内账务处理及所得税纳税调整
甲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出租的房屋作为投 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属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出租营改增前取得的房屋按简易 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2018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将一排临街门面房出租给乙 公司,双方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 为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月租金 10 万 元(不含税),其中 2018 年 9 月至 12 月为免租期;租 金每年支付一次,乙公司应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1 日、 2019 年 9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1 日支付租金 120 万元及 增值税税额 6 万元。双方如约履行了合同,甲公司在如 期收到租金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税金及附加 15.24 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5.24 万元 3.免租期内收入的确认:2018 年 9 月至 12 月为免租 期,按会计准则规定应将租金总额在包含免租期在内的 整个租赁期内分摊,假定采用直线法,则 2018 年 9 月至 12 月应确认的收入金额=120*3/(12*3+4)*4=36 万元。 借:预收账款 36 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36 万元 4.免租期内应计提折旧=1*4=4 万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4 万元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4 万元 5.所得税会计处理:2018 年底,“预收账款”的账面 价值=120-36=84 万元,计税基础为 0,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两者之间的差额会减 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处理方式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处理方式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处理方式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是新旧租赁准则主要变化的部分,即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要求对几乎所有租赁合同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相应的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租赁合同可以看作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买价取得标的资产的使用权。

一、承租人的会计处理1、起始计量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出租负债——未证实融资费用(差额)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预付账款(租赁期已经开始日之前缴付的出租退款额,计入已享用的出租鞭策)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预计负债(预计将出现的为拆除及去除出租资产、复原出租资产所在场地或将出租资产恢复正常至出租条款签订合同状态等成本的现值)2、后续计量(1)证实出租负债的利息时: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在建工程等贷款:出租负债——未证实融资费用(减少出租负债的账面金额)(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筹钱:出租负债——出租退款额(增加出租负债的账面金额)贷:银行存款等(3)因重估或出租更改等原因引致出租退款额出现变动时,再次计量出租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1、起始计量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未借款余值(预计租赁期完结时的未借款余值)银行存款(已经收取的租赁款)贷款: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业务不多,也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可借可贷)银行存款(出现的起始直接费用)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2、时程计量借:银行存款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租赁款——出租交款额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贷款:出租总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免租期租金收入的账务处理流程

免租期租金收入的账务处理流程

免租期租金收入的账务处理流程英文回答: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rent-free periods inrental income involves recognizing the rent-free period asa reduction in rental income over the lease term. This means that the rental income is spread out evenly over the entire lease term, including the rent-free period.To illustrate this, let's say we have a lease agreement for a commercial property with a rent-free period of three months. The total lease term is 12 months, and the monthly rental amount is $1,000. Without the rent-free period, the total rental income for the lease term would be $12,000 ($1,000 x 12 months).However, since there is a rent-free period of three months, the total rental income needs to be adjusted accordingly. The adjusted rental income can be calculatedby dividing the total rental income by the total lease term,including the rent-free period. In this case, the adjusted monthly rental income would be $857.14 ($12,000 / 14 months).Now, let's look at the accounting entries. Initially, when the lease agreement is signed, we would debit the Rent Receivable account and credit the Rental Income account for the total rental income of $12,000. Then, over the lease term, we would recognize monthly rental income of $857.14 by debiting the Rent Receivable account and crediting the Rental Income account.During the rent-free period, there would be no rental income recognized. However, the Rent Receivable account would still be debited and the Rental Income account would still be credited, but for $0. This is to reflect the fact that the rent-free period is a reduction in rental income.Once the rent-free period is over, we would continue recognizing monthly rental income of $857.14 until the end of the lease term. At the end of the lease term, the Rent Receivable account would be fully settled, and the RentalIncome account would have a credit balance equal to thetotal rental income adjusted for the rent-free period.中文回答:租金收入中的免租期的账务处理方式是将免租期视为租赁期内租金收入的减少,并在整个租赁期内均匀分摊。

租赁减免3个月租金的会计处理

租赁减免3个月租金的会计处理

租赁减免3个月租金的会计处理租金减免是指房东减免部分租金给租户,一般是在房东与租户达成单一实体和租赁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

为确保租金减免的正确会计处理,需要考虑到租金减免相关的会计条款和方法,及企业识别减免资产、减免负债和减免股本的识别规则,以及确定减免会计数字的口径,以便准确反映会计期间内的全部情况。

1、租金减免计入折旧费用租金减免被计入应计折旧费用,即进行租金减免时,减免的租金应将其计入应计折旧费用,具体计入金额计算方法为租金减免的金额/租赁合同期限。

其原因:减免上年租金之后,剩余期限有其价值,但随着时间继续过去,该价值也随之减少,而减免租金则可以利用应计折旧费用反映减免后剩余期限的价值。

租金减免的处理一般以财务费用的形式进行计入处理,其原因在于,减免租金所需要的支出都是属于财务活动相关的特殊类支出,减免租金是一项对房东与租客之间双方行为表示出的特殊支出;另外,在减免租金的过程中,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财务成本。

因此,如果以财务费用的形式记录减免租金,可以将这一条目列入财务报表上,以便对双方的支出更加清晰明确。

1、以总金额的形式减免未来3个月的租金若以总金额的形式减免未来三个月租金,该减免应记在租赁活动部分,应计折旧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固定资产费用(或资产费用)可以作为对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

2、每月减免租金在租金减免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每月减免租金来处理,即每个月减少报表中相应租金账目的金额,而相应的,这也将改变折旧费用及其他费用的计算方式,同时也将改变折旧期间的实际期限。

因此,将租金减免按月进行处理,其原因很多:一是可以精确计算减免后剩余租金的价值;二是可以准确确定费用所在的科目,以及分摊的具体金额;三是可以便于把租金减免和折旧费用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从而更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企业实际情况。

房屋免租期内的税务处理方法

房屋免租期内的税务处理方法

房屋免租期内的税务处理方法靳万一整理(2018.09.07)某项目地产公司出租商铺给商家,合同期10年,前两年为免租期。

从税法的角度来看,前两年也应该确认租金收入并缴纳增值税和房产税,但往往前两年因没有收到租金地产公司都不会去缴增值税及房产税的,那么是否存在税务风险?一、房屋免租期的概念房屋免租期就是免除房租的期限。

承租方享有免租期,在免租期内承租方可免向出租方缴交房屋租金,但须缴交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费及水费)等其它费用。

二、房屋免租期的增值税处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租赁业务增值税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书面合同确定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上述内容得出:免租期内如未预收款项的情况下不征收增值税。

三、房屋免租期的房产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指出: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含有免租期的经营租赁方式如果不存在关联交易,则并不属于无租使用情况,理由是提供免租期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得租金,并不是以不获取租金为目的的无租租赁,因此前两年没有房产税从租计征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明确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限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四.房屋免租期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前两年因不存在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情况,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应纳税调减处理,减除免租期内会计上确认的收入。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的会计处理根据新租赁准则,免租期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免租期是租赁合同的一部分,在合同起草阶段双方需要明确对免租期的约定。

根据租赁准则,免租期的存在不影响租赁协议的分类,即根据租赁协议的特征来决定是属于金融租赁还是经营租赁。

对于属于经营租赁的免租期,在新租赁准则下,免租期的会计处理如下:1.关于租金支付:免租期内,承租人不需要支付租金。

因此,在财务报表的期初,承租人将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减少相应的免租期租金。

2.关于总租赁成本的计量:免租期内,总租赁成本将按照租赁剩余期限进行分摊。

分摊方法有线性分摊法和按权益利率法两种选择。

线性分摊法将总租赁成本进行等额分摊,按权益利率法则按照折现计算的期初负债和利润进行分摊。

3.关于资产计量问题:在免租期内,租赁资产可以选择计量为0或者继续计量至未来租赁期限结束。

选择计量为0的情况下,在财务报表中不需要计入租赁资产,只需计入租赁负债。

对于属于金融租赁的免租期,在新租赁准则下1.关于租金支付:免租期内,承租人不需要支付租金。

在财务报表的期初,承租人将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减少相应的免租期租金。

2.关于资产计量问题:在免租期内,租赁资产的计量和租赁负债的计量方法同经营租赁类似,可以选择计量为0或者继续计量至未来租赁期限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属于经营租赁还是金融租赁,免租期结束后,承租人需要按照剩余租赁期限继续支付租金,并继续计量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

总结起来,新租赁准则下的免租期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免租期租金的减少、总租赁成本的分摊以及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计量。

这些会计处理的目的是反映租赁合同的本质和经济实质,使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地反映实体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的会计处理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免租期。

免租期是指在租赁合同开始日之前或之后,租赁方将租赁资产提供给租赁方使用却不收取租金的期间。

一般来说,免租期用于准备租赁资产,协商租赁合同或进行其他相关活动。

在旧租赁准则(IAS17)下,免租期通常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或续签时被全面反映在租赁合同中。

租赁方在免租期内不会记入租金费用,同时也不会计入租赁负债。

然而,在新租赁准则(IFRS16)下,免租期的会计处理发生了变化。

根据新准则,免租期不再用于准备租赁资产或协商租赁合同,因此租赁方需要重新评估免租期的会计处理。

根据IFRS16,免租期被定义为租赁合同开始日期之前或之后租赁方将租赁资产提供给租赁方使用,但不计入租金的期间。

对于免租期的会计处理需遵循以下步骤:第一步,租赁方需要确认免租期是否与租赁合同有关。

如果免租期与租赁合同有关,那么租赁方需要按照租赁条款来决定如何处理免租期。

在免租期内,租赁方通常会计入租赁负债或租赁收入。

第二步,如果免租期是与租赁合同无关的时间段,那么租赁方需要在租赁合同开始日将免租期的转让视为租赁收入或费用的发生时点。

在这种情况下,租赁方将在租赁合同开始日期之前或之后记入相应金额的租赁收入或费用。

第三步,对于免租期内的租金调整,租赁方需要在租赁合同开始日进行调整。

在旧准则下,免租期不包括租金调整。

然而,在新准则下,免租期包括了租金调整。

因此,租赁方需要在免租期结束时对租金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是对免租期的会计处理进行的基本介绍。

接下来,我们将分析新准则对免租期会计处理的影响。

首先,新准则要求租赁方重新评估免租期的会计处理方式。

这意味着租赁方需要审查旧合同,并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

这可能会导致租赁方需要更新其会计政策,并承担与此相关的额外成本和工作量。

其次,新准则要求在租赁合同开始日进行租金调整。

这意味着租赁方需要进行预测和估计,以确定在免租期结束时应该如何调整租金。

这可能会增加租赁方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并可能导致错误的预测或估计。

免租期租赁的会计处理

免租期租赁的会计处理

免租期租赁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出租方通常应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则应采用比直线法更系统更合理的方法。

预先收到租赁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在租赁期内确认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出租人对类似应折旧资产通常采用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承租人应当将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方法各位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比如,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来确认租金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的规定,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收入;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

如果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
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免租期的租金如何做会计处理

免租期的租金如何做会计处理

免租期的租金如何做会计处理?会计处理上,对于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

而承租人则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

但是在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处理上却与会计处理存在歧异,本文以是否具有关联关系为例分别试析之:【例1】某市市区A商场将临街铺面租赁给B连锁零售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双方非关联方,约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009年1月1日,2009-20 10两年免除租金,2011年-2013年每年收取租金200万元。

分别于年初1月1日预付当年租金。

1、印花税问题:由于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行贴花完税,应交印花税=全部租金600万×0.1%=6000元:借:管理费用6000贷:银行存款60002、企业所得税问题:假设按直线法平均确认租金收入,2009年应确认租金收入=600÷5=120万:借:应收账款12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20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2009-2010年均不确认租金收入,企业每年确认的租金收入120万元作纳税调减处理,201 1年-2013年企业每年确认租金收入120万元,而税法确认的租金收入为200万元,每年纳税调增80万元。

前两年调减240万元,后三年调增240万元,属于暂时性差异。

3、营业税问题:如果双方系非关联企业,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 2条及其实施细则24条关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即收取营业收入款项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免租期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要求所有租赁交易都必须按规定计入财务报告,而不能把它们绕开。

在财
务报表上,可以看到租赁费用的影响,以及租赁活动的细节。

新准则对免租期的会计处理
也有遵循,以下将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免租期
免租期是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一个特殊的规定,即把计划前的特定时期没有收取
租金。

因此,这一段时间内,租户可以以最低的价格或完全免费使用和使用租赁物,而投
资者不会获得收益。

1、分析免租期
针对免租期,先要进行分析,这里需要仔细考虑是否可以将免租期看作处理租赁交易
的一部分。

如果免租期是独立的业务交易,相关收入应体现在营业收入中;而如果免租期
是作为整个租赁交易的内在一部分,相关收入应体现在租赁收入中。

2、会计处理
(1)如果免租期被认为是独立的租赁交易,并且可以衡量准确,会计处理应当按照
租赁模式标准来进行,即分别计入营业收入和成本,其收入在营业收入中核算,支付的成
本在营业成本中核算。

(2)如果免租期不能衡量准确,或者属于租赁交易的内在组成部分,可以将有关租
金分以下两种形式进行核算:
①将全部免租期计为“前期租赁收入”:可以在财务报表中纳入同一时期收到租金总额,在起租时可以分配至相应期间;
②将免租期分段计入租赁收入,即将其在本租赁活动期间根据比例分段计入租赁收入。

三、结论
新租赁准则对免租期的处理要求清楚明确,要根据免租期的独立性或内在性来确定会
计处理方法。

如果免租期独立,则应将其收益计入营业收入,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如果免
租期与租赁交易有内在联系,则可以。

免租期会计处理

免租期会计处理
均没有增值税发票,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缺乏发
票,对此本人认为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在租赁
期限均匀扣除,因为这样操作一方面可以准确反映收入与
费用配比,另一方面相关的租赁协议也可以作为扣除凭
证。
此外,如果承租人在 2018 年年初解除了合同,那么出租
人和承租人在 2018 年需要对于 2017 年确认的收入和费用进
行调减和调增。
金收入为 0。
3 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
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 号)
第二条,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
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
缴纳房产税。
b.2018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100 万,汇算清缴时纳
税调整 0 元;
c.2019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100 万,汇算清缴时纳
税调整 0 元。
2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8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
b.租赁期内,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
收入。
(1)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
a.2017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0 元,汇算清缴时应对
确认的租金收入进行纳税调减 100 万元;
b.2018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300 万,汇算清缴时纳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
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上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的处理如下:
a.2017 年,增值税租金收入为 0; b.2018 年,增值税租金收入为 300 万;c.2019 年,增值税租

免租期和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的账务处理

免租期和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的账务处理

免租期和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的账务处理企业出租房产,除了常见的按月(年)收取租金外,还存在免租期和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的情况。

营改增后,对于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出租方在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的当期缴纳增值税。

对于免租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X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出租方与承租方约定的免租期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不同的租金收取方式,会计和税务处理都不相同,应当关注。

免租期的处理(-)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赁收入。

例1: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出租一栋房屋给乙公司,租赁期为2016年9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月租金10万元,2016年9月1日~12月31日为免租期,2016年9月1日、2018年1月1日、2019年1月1日分别收取租金120万元。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1)2016年在免租期内也应确认租金收入,2016年确认租金收入二120:111X3+40x4=32.43(万元),缴纳增值税=120:1I1XI1%=1189(万元I(1)9月1日借:银行存款120贷:预收账款108.1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892))12月31日借:预收账款32.43贷:其他业务收入32.432.2017年2017年确认租金收入二120:1I1X3:40x12=97.30 借:预收账款9730贷:其他业务收入97.303.2018年~2019年2018年~2019年,分另!J确认租金收入二120;:111X3:40×12=97.30(万元),缴纳增值税=120:1.1IX11%=1189(万元I(I)I月1日借:银行存款120贷:预收账款108.1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89(2)12月31日借:预收账款97.30贷:其他业务收入9730(二)税务处理1.2016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23年最新的免租期租金怎么做会计处理

2023年最新的免租期租金怎么做会计处理

2023年最新的免租期租金怎么做会计处理免租期租金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上,对于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

而承租人则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

但是在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处理上却与会计处理存在歧异,本文以是否具有关联关系为例分别试析之:【例1】某市市区A商场将临街铺面租赁给B连锁零售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双方非关联方,约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023年1月1日,2023-2023两年免除租金,2023年-2023年每年收取租金200万元。

分别于年初1月1日预付当年租金。

1、印花税问题:由于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行贴花完税,应交印花税=全部租金600万 0.1%=6000元:借:管理费用 6000贷:银行存款 60002、企业所得税问题:假设按直线法平均确认租金收入,2023年应确认租金收入=600 5=120万:借:应收账款 12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 120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2023-2023年均不确认租金收入,企业每年确认的租金收入120万元作纳税调减处理,2023年-2023年企业每年确认租金收入120万元,而税法确认的租金收入为200万元,每年纳税调增80万元。

前两年调减240万元,后三年调增240万元,属于暂时性差异。

3、营业税问题:如果双方系非关联企业,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2条及其实施细则24条关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即收取营业收入款项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会计实务:融资租赁存在免租期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会计实务:融资租赁存在免租期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融资租赁存在免租期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一、案例概况2×11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大型设备购销合同,拟向乙公司采购码头装卸桥吊6台、门机2台,合同金额100 000 000元,合同约定甲公司2×11年4月1日需支付设备的首期款50 000 000元,待设备抵达甲公司并安装调试完毕时支付剩余的设备款50 000 000元。

甲公司因资金紧张,2×11年2月1日与丙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并将上述采购合同中的设备转为丙租赁公司委托甲公司代为采购标的。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码头装卸桥吊6台、门机2台。

(2)租赁期开始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

(3)租赁期:从租赁期开始日起,共60个月。

(4)2×11年4月1日起至设备抵达甲公司并安装调试完毕止,该期间为免租期,但甲公司需在12月31日支付丙租赁公司2 250 000元利息。

(5)租金支付方式: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每年年末支付租金25 000 000元。

(6)租赁合同规定的年利率为7.93%,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100 000 000元)。

(7)租赁期满,该设备归承租方甲公司所有。

该标的物为全新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

上述设备抵达甲公司并于2×11年12月31日安装调试完毕,丙租赁公司当日支付剩余的委托采购设备款50 000 000元。

甲公司当日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公司上述设备余款50 000 000元,并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本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案例分析以上合同在会计核算时,甲公司在免租期支付的利息是否要计入租赁期的租金中?免租期是否要作为整个租赁期的一部分?对于以上问题,不同的判断标准下,其融资费用分摊率及在各期间的分摊额也将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租赁期应当包含免租期,但没有清楚说明免租期是否可以在租赁期之前。

租金免除的会计处理

租金免除的会计处理

租金免除的会计处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租金免除的情况,即租赁方同意免除租金的支付,那么在会计处理上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核算。

本文将对租金免除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介绍。

需要明确的是,租金免除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交易,它与普通的租赁合同有所不同。

在正常情况下,租赁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给出租方,而租金免除则是出租方同意不收取租金。

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记录。

如果租金免除是由于经营困难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那么在会计处理上可以将免除的租金列为损失或费用,同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具体而言,可以将免除的租金列为营业外损失,或者将其计入相关费用科目中,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这样既能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情况,也能使财务报表真实可信。

如果租金免除是由于合同约定或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的,那么在会计处理上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一般情况下,可以将免除的租金列为其他收入,同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这样既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也能遵守会计准则和规定。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需要在会计记录中注明租金免除的原因和金额,以便审计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核查和了解。

此外,还需要注意将租金免除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记录,以备将来查阅和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租金免除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其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判断和操作。

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与财务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处理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租金免除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交易,其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记录。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要明确免除租金的原因和金额,并根据相关准则和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

同时,还需要将租金免除的情况进行书面记录,以备将来查阅和参考。

通过准确和规范的会计处理,可以使财务报表真实可信,同时也能满足审计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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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
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上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的处
理如下:
a.2017 年,增值税租金收入为 0;
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
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
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
入相关年度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提前一次性收到
租赁期跨年度的租金收入,可以有以下两
种处理方法:
2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86 号《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
征管问题的公告》
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文件印
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b.2018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300
万,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 200 万;
c.2019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0
万,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减 100 万。
(2)租赁期内,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分
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a. 2017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100
租金收入。
2、这里会计账务处理上按照直线法在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确认 100 万租金收
入。
税务处理
1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
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
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
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
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
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
税。
为此,“免租期”内有 A 企业按照房产原值缴
纳房产税。
承租方 B 企业的财税处理
会计处理
承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
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
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费
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
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
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0]79 号)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
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
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
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
元,汇算清缴时应对确认的租金收入进行
纳税调整 0 元;
b.2018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100
万,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 0 元;
c.2019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100
万,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 0 元。
a.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应付租金日期确
认收入;
b.租赁期内,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
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1)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应付租金日期
确认收入
a.2017 年,企业所得税确认租金收入 0
元,汇算清缴时应对确认的租金收入进行
纳税调减 100 万元;
b.2018 年,增值税租金收入为 300 万;
c.2019 年,增值税租金收入为 0。
3 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
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 号)
第二条,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
“免租期”财税处理的全方位讲解
2017-09-20
房屋租赁合同普遍存在“免租期”条款,
尤其是商业地产的商铺租赁,由于需要装
修或者商业环境的培养,在此期间租户没
有正式开业,出租方通常会给予一定期限
的免租金优惠。
例:2017 年 A 企业租赁房屋给 B 企业,租
赁期 3 年,第一年为免租期,后面两年每
年租金 150 万元2018 年一次性收取了 2
年的租金 300 万。
出租方 A 企业的财税处理
会计处理
1、出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
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
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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