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钢轨运输列车管理办法
2024年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2篇)
2024年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为了切实提高运输质量,杜绝不合格轨道出现,并符合精品工程要求,本着从源头抓起的原则,特制定如下钢轨使用及发放管理规定:一、责任界定1、钢轨保管人员必须熟悉18kg/m、24kg/m、30kg/m及以上类型钢轨的标准参数。
2、钢轨保管人员必须按照标准对回收的旧钢进行检查和挑选,对磨损超限及异型钢轨严格报废。
钢轨报废要求:2.1钢轨垂直磨耗限度大于:18kg/m钢轨:7mm;24kg/m钢轨:9mm。
2.218kg/m以下钢轨。
2.3长度不足2m的短钢轨。
3、钢轨维修人员要按照规定,将未维修钢轨、维修后钢轨、报废钢轨分类码放挂牌管理,并建立加工维修记录和台帐,维修记录和台帐必须明确清晰,及联系机电科进行维修钢轨的验收。
4、机电科运输组依据各类钢轨的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维修合格钢轨由钢轨维修站专人做特殊标记(钢轨两端20cm涂特色油漆),加工不合格、不标准钢轨按每根20元罚款。
机电科运输组并建立验收记录。
5、钢轨发放及回收工作由综合服务队统一负责管理,收取使用单位一定租赁费用,严禁发放不合格钢轨,具体办法依据调度管理规定。
二、考核规定1、井下严禁铺设22kg/m以下钢轨,发现使用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2、供应科购进新钢轨时,必须通知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方可下井使用,凡不通知验收,未经验收钢轨下井使用,对机电机运队罚款500-1000元。
3、在新钢轨下井时,须持验收单经机电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发放,否则罚款1000元。
4、新钢轨送到供应科仓库后,由供应科仓库负责保管发放,并根据用户要求按标准进行加工。
凡达不到标准要求,使用单位拒绝领用,并由供应科负责承担使用单位影响生产损失,同时对加工不合格的轨道按废品论处。
5、各单位领用轨道时,必须由机电科在料单上签字。
6、供应科仓库每月必须把现存钢轨规格、数量及时报机电科。
7、为把好质量对钢轨加工与报废制定如下标准2024年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2)____年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钢轨的维修管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有效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钢轨使用维护和修理管理规定钢轨是铁路运输的基础设施之一,它的使用寿命、质量等都直接影响着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为了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稳定和牢靠,必需对钢轨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进行规范和有效的管理。
因此,订立合理的钢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尤为紧要,本文对此进行认真解释。
一、钢轨的使用规定1.使用环境(1)环境温度:标准条件下环境温度为-5℃~+45℃,特别条件下环境温度可调整,但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环境湿度:湿度不应大于90%。
(3)环境中的腐蚀物质:浓度不超过1000ppm,否则应适时进行清理。
2.负荷限制(1)轴重:依据国家标准,车轴重不得超过25吨,列车总重不得超过3000吨。
(2)载重:钢轨重要承受的是轨道内的拉力和压力,超过额定载重的货物或人员不得通过铁路。
3.磨损度和换轨标准(1)磨损度:钢轨磨损度达到25mm时需更换,对于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线路,磨损度达到20mm即需更换。
(2)换轨标准:区间组合越少,换轨的周期越长,一般20至30年换一次。
二、钢轨的维护规定1.清扫(1)日常清扫:对于经过区段的轨道,要定期进行清扫,以便清除石子、尘土、杂物等。
平常应保持轨道清洁,避开外来杂物影响正常使用。
(2)特别清扫:在积雪、雨雪等天气下,应适时开展特别清扫,确保铁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2.除锈和防锈(1)除锈:轨道表面应定期进行除锈处理,除去钢轨表面的锈垢、污垢等杂物,避开其对钢轨造成损害。
(2)防锈:除锈后,应适时进行防腐处理,以延长钢轨的使用寿命。
(3)防氧化:对于不易进行防腐处理的部位,应采纳其它方法进行防氧化,如喷涂氧化铝等。
3.检测和测量(1)检测:应定期对钢轨进行检测,检查是否有裂纹、疲乏、变形等情况,适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2)测量:钢轨的长度、高度、宽度等参数应定期进行测量,确保钢轨的尺寸和规格符合国家标准。
三、钢轨使用管理规定1.问题反馈(1)乘客:乘客发觉钢轨或轨道显现问题,应适时向铁路客运站或12306等热线反馈。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钢轨运输列车(以下简称长轨列车)的运用和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确保施工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轨列车是同时具备装、运、收、卸长钢轨作业能力的专用设备,适用于50m及以上长钢轨运输。
第三条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确保安全、周期检修,使长轨列车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
第四条长轨列车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配置至工务机械段(含大修段,以下统称配置段)使用,产权归当公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
第二章设备管理长轨列车实行总公司、铁路局、配置段三级管理。
总公司运输局是总公司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是:(一)制定全路长轨的运用规划和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全路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工作。
(三)掌握全路长轨列车的装备数量、技术状况和运用管理(四)负责长轨列车的分配、调拨和报废工作,提出长轨列车购置计划。
(五)审核长轨列车的厂修数量和送车计划。
(六)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工务处是铁路局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总公司有关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长轨列车运用管理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指导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工作。
(二)掌握长轨列车的装备数量、运用动态、生产能力、技术状况和运用安全情况,按时统计、汇总和提报长轨列车运用和管理的相关报表。
(三)负责组织新造、调拨长轨列车的接车工作。
(四)负责提报长轨列车的需求、调拨和报废申请。
(五)掌握并及时汇报长轨列车事故情况,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报长轨列车的厂修、段修计划,协调长轨列车厂修、段修的送车工作。
(七)负责组织长轨的设备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考核。
第九条配置段是长轨列车运用和管理的实施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落实上级有关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长轨列车操作细则、保养维护细则和岗位作业标准,细化安全规定,落实岗位责任制。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钢轨运输列车(以下简称长轨列车)的运用和管理工作, 提高生产效率, 确保施工安全, 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轨列车是同时具备装、运、收、卸长钢轨作业能力的专用设备, 适用于50m及以上长钢轨运输。
第三条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确保安全、周期检修, 使长轨列车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
第四条长轨列车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配置至工务机械段(含大修段, 以下统称配置段)使用, 产权归当公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
第二章设备管理长轨列车实行总公司、铁路局、配置段三级管理。
总公司运输局是总公司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 其管理职责是: (一)制定全路长轨的运用规划和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全路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工作。
(三)掌握全路长轨列车的装备数量、技术状况和运用管理(四)负责长轨列车的分配、调拨和报废工作, 提出长轨列车购置计划。
(五)审核长轨列车的厂修数量和送车计划。
(六)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工务处是铁路局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 其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总公司有关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制定长轨列车运用管理实施细则, 监督、检查、指导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工作。
(二)掌握长轨列车的装备数量、运用动态、生产能力、技术状况和运用安全情况, 按时统计、汇总和提报长轨列车运用和管理的相关报表。
(三)负责组织新造、调拨长轨列车的接车工作。
(四)负责提报长轨列车的需求、调拨和报废申请。
(五)掌握并及时汇报长轨列车事故情况, 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报长轨列车的厂修、段修计划, 协调长轨列车厂修、段修的送车工作。
(七)负责组织长轨的设备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考核。
T11长钢轨运输施工组织路径优化设计方法
中国储运网H t t p ://w w w .c h i n a c h u y u n .c o m结合2.1部分准备的测试环境,分别统计了不同货物集中配送方法下的成本投入情况,得到的数据结果如表3所示。
表3不同配送方式成本开销统计表/元结合表3所示的测试结果可以看出,在三种不同的货物配送方法下,对应的配送成本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差异。
其中,在改进多目标遗传配送方法的测试结果中,不同配送地点的成本波动较为明显,其中,最大值达到了109.50元(L S 002),最小值仅为75.36元(L S 003),整体配送成本得到了796.45元。
在理论研究配送方法的测试结果中,不同配送地点的成本差异更加明显,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45.86元(L S 005)和49.37元(L S 006)。
相比之下,模糊工作时间窗配送方法的成本相对稳定,基本稳定在50.0元-70.0元区间范围内,最大值为90.45元(L S 001),整体配送成本均值也仅为66.19元。
在本文设计的配送方法下,不同配送地点的成本不仅始终处于较低水平,且始终低于90.0元,整体配送成本为545.34元,分别低于改进多目标遗传配送方法251.11元,低于理论研究配送方法237.89元,低于模糊工作时间窗配送方法50.34元。
综合上述测试结果可以判定,本文设计的基于数学模型的货物集中配送方法可以实现对配送成本的有效控制,对于实际的货物配送工作而言,具有良好的实际应用价值。
3.结束语为了能够在满足配送任务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对配送成本的有效控制,本文以数学模型为基础,提出一种货物集中配送方法,充分考虑了影响配送成本的因素,利用数学模型实现了对配送方案的合理规划,切实实现了降低配送成本的目的。
借助本文对于货物集中配送方法的设计与研究,希望能够为实际的货物配送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C(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引言当前的长钢轨运输施工组织路径结构多为单方向的,效率较低,路径耗时延长。
长轨列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长轨列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长轨列车的运行安全,保障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长轨列车的全体乘务员和车辆运营人员。
第二章乘务员安全操作规程一、乘务员上岗前须进行必要的身体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以胜任工作要求。
二、乘务员上岗时必须佩戴制服,注意仪容仪表,严禁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三、乘务员在列车上工作时,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车型的操作要领和紧急处理方法,保持头脑清醒,不得饮酒。
四、乘务员对乘客的服务态度要热情友善,不得用词粗鲁或态度恶劣。
五、乘务员不得私自将列车上的设备、工具或其他物品带离车内,确保列车设备完好。
六、乘务员在列车紧急情况下,要根据运营要求进行紧急疏散指引、急救措施等工作,配合车辆运营人员协调救援工作。
第三章车辆运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一、车辆运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掌握列车的操作要领和紧急处理方法。
二、车辆运营人员上岗时要熟悉列车各个部位的设备和装置,确保能够灵活操作。
三、车辆运营人员上岗时,必须身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明确的岗位标志。
四、车辆运营人员在驾驶列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分神或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五、车辆运营人员在发现列车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或隐瞒。
六、车辆运营人员在列车故障情况下,要及时进行应急处置,保障乘客的安全。
第四章紧急情况的处理一、遇到火灾、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时,乘务员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二、紧急情况下,乘务员和车辆运营人员要以迅速、有序的方式疏散乘客,遵循“儿童、老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
三、乘务员和车辆运营人员要根据紧急情况,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协助救援人员进行安全救援。
第五章安全巡查和设备保养一、乘务员和车辆运营人员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列车的安全巡查,检查车厢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二、乘务员和车辆运营人员要定期检查列车的消防设备、应急设备等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使用。
轨道运输管理制度牌板
轨道运输管理制度牌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轨道运输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管理,包括地铁、有轨电车等。
第三条轨道运输管理制度是轨道交通系统运行的基本准则,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条轨道交通系统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轨道运输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第五条轨道运输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相一致。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六条轨道交通系统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明确责任分工。
第七条管理岗位应当包括运营管理、安全管理、设备运维等。
第八条运营管理岗位负责列车运行、时刻表编制、客流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岗位负责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灾害防范、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设备运维岗位负责轨道交通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周期应当根据客流情况、节假日等因素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调度员应当根据时刻表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列车运行和车站停靠的安排。
第十三条列车员应当做好列车运行期间的乘客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第十四条列车员应当做好列车运行过程中遇险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加强车站的管理,保证车站秩序和乘客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七条每日应对轨道交通系统进行巡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健全的灾害防范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第五章设备运维第二十一条设备运维岗位应当做好设备的检修、保养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设备运维岗位应当建立设备运行档案,及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设备运维岗位应当建立设备故障反馈机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三、引用文件(一)国务院第501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条例》(二)《工业本单位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三)《冶金本单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四)《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五)长钢发(95)号《铁路安全运输管理规定》(六)长钢(97)13号《关于下发局自备铁路货车管理办法》四、定义(一)道口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两米五及以上,直接与公路贯通的平面交叉。
按看守情况分为"有人看守道口"与"无人看守道口"。
(二)人行过道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2、5米以下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
(三)平过道系指在车站、货场、专用线内,专为内部作业使用,不直接贯通道路的平面交叉。
(四)音响装置系指电铃、语音报警装置、音响报警装置。
五、职责(一)生产处承担铁路运输的安排协调;(二)铁运部承担铁路运输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持管理及运输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织工作;承担铁路有人看守道口的看护与无人看守道口的监管与督查管理;(三)电气本单位承担外发产品与过程产品的计量工作;(四)各装车单位承担按装载加固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装车;(五)各卸车单位承担按各自操作规程卸车;(六)各单位承担所属员工铁路运输安全知识教育;(七)在本单位区域内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由发包部门承担督促施工单位对所属人员进行铁路运输安全知识教育。
六、内容及要求(一)铁路外发货物装载安全管理⒈销售本单位应根据《铁路货运规程》合理配货,保证货物装载量不超过车辆标准。
⒉各装车单位应根据《铁路货运规程》严格根据装载加固方案装车,返整车辆应根据长北驻本单位监装人员的要求及时进行返整。
轨道运输规章制度最新版
轨道运输规章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轨道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并且维护运输设施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高铁、地铁等各类轨道运输。
第三条轨道运输规章制度,是指借助于轨道设施、依照统一的操作规程和标准,通过铁轨、电动车辆等工具,所从事的客运或货运活动。
第四条所有从事轨道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轨道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第六条轨道运输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设备设施,确保运输安全稳定。
第七条轨道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减少损失。
第八条乘客应当遵守轨道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翻越围栏,攀爬设备,或者在车厢内乱扔物品等影响安全行为。
第九条乘客在携带行李时需注意包裹好,不得悬挂在车厢门上,以免造成他人受伤。
第十条乘客应当配合车站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物品上车。
第三章营运管理第十一条营运单位应当制定合理的时刻表,保证列车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列车运行中,应当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三条营运单位应当保证列车的干净整洁,提高乘客的乘车体验。
第十四条乘客应当遵守车内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保持车厢内环境整洁。
第十五条营运单位应当为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社会责任第十六条营运单位应当多方联合,加强社会公益活动,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
第十七条营运单位应当重视节能环保,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环境。
第十八条营运单位应当依法纳税,守法经营,不得偷逃税款。
第十九条营运单位应当立足于本地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繁荣。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刑事责任。
轨道运输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轨道运输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轨道运输行为,保障乘客和运输单位的安全和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运输系统。
第三条运输单位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保障运输安全和乘客的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乘客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运输单位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运输单位应当设立专门部门负责轨道运输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对轨道运输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规章制度的及时更新和适用。
第二章乘车规定第七条乘客应当依照车站指示排队候车,不得拥挤推挤。
第八条乘客应当配合安检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
第九条乘客应当按规定购买车票,不得搭乘无票乘车。
第十条乘客应当按规定时间段乘车,避免上下班高峰时段拥挤。
第十一条乘客应当遵守车厢内安全规定,不得随意破坏车辆设备。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保持车辆内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第三章安全规定第十三条运输单位应当加强车辆设备和线路的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运输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监测系统,及时监测车辆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六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紧急通讯机制,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的及时、有效。
第十七条乘客在车辆内应当遵守安全规定,不得随意触碰设备或贴近车辆门禁装置。
第十八条乘客应当配合车辆员工进行应急疏导,遇到突发情况时保持冷静。
第四章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员工的管理和培训,确保服务水平和态度。
第二十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乘客的投诉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运输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保障公共交通的连续运营。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乘客,运输单位有权拒绝其继续乘车,并报警处理。
第二十四条运输单位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乘客,可采取暂扣乘车资格等处罚措施。
长轨列车操作规程
长轨列车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长轨列车的运营、提高运输效率、保障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长轨列车的操作规程适用于长轨列车司机、行车指挥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长轨列车指铁路系统中运行速度高于普通列车和运行距离长于普通列车的列车。
第四条长轨列车的驾驶和操作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运输局的规章制度和通用操作规程。
第五条长轨列车的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并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件、佩戴安全帽等。
第二章车辆的检查与准备第六条在长轨列车发车前,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对列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运行部件完好无损。
第七条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制动系统、车辆电气设备、车辆照明设备、车厢门窗、车辆转向架等。
第八条检查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对车辆进行调整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第九条在车辆准备阶段,操作人员应熟悉列车的布置、物品托放位置等,并确保相关设备、工具的供应充足。
第三章防护与安全第十条长轨列车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安全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在进行列车操作时,应注意安全,确保站立姿势端正,不得随意踢、碰、拍击列车。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的操作人员应注意不得在列车上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旅客和列车设备的保卫工作,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十四条在列车运行中,如发现货物有异常、疑似危险品的情况,应立即上报,并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置。
第四章列车的稳定与行车第十五条在长轨列车行车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保持列车的稳定,调整车速、运用制动装置,确保行车平稳。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应注意列车的速度与车辆的荷载,合理调整行车速度以保证运输的安全。
第十七条列车在通过各级站台时,操作人员应准确把握车辆的位置与停车时间,确保旅客顺利下车。
第十八条列车行驶中出现意外情况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旅客和车辆的安全。
长钢轨运输专用列车的钢轨防翻方案探讨
向 夹 板 ( 尾 板 ) 夹 板 螺 栓 孔 套 丝 M3 鱼 , 0左 右 旋 向螺 纹 , 间插 入 螺 杆 , 将 夹 板 两 侧 收 缩 到 小 于 轨 头 间 中 先 距 15 1 mm , 虑 到 装 轨 间 距 误 差 , 计 螺 栓 长 度 考 设 10 1 mm , 每 层 长 轨 装 完 后 , 夹 板 间 隔 器 从 轨 头 当 将 间 隙 放 入 轨 腰 , 转 螺 栓 , 两 端 夹 板 张 开 顶 住 轨 旋 使 腰 , 列 车运行 中 , 板 既不 会 掉下 也 不 会 跳 出 , 在 夹 只 要 强度满 足就可 以起到 防止长轨位 移 、 倒 的作用 。 翻 但 是 它 会 长 距 离 的 纵 向滑 动 , 去 功 能 ; 了 防 止 滑 失 为 动 , 在 夹 板 上 方 焊 钢 圈 , 出 轨 头 , 钢 丝 绳 将 该 可 伸 用 层 所 有 滑 块 横 向 串 联 , 车 体 两 侧 设 置 立 柱 , 接 钢 在 连
丝绳 。
该装 置 的优点 是 结构 简 单 、 造 容 易 、 材 少 、 制 耗
成本低 ; 点 是列 车在 曲线 上 运 行 时 , 压 夹 板 , 缺 挤 伸 缩 时 强 行 带 动 夹 板 串位 , 坏 钢 丝 绳 , 有 夹 板 不 在 破 所
一
条 横 线 上 , 去 间 隔 、 翻作 用 。 失 防
2 2 防 止 长 轨 位 移 、 倒 的 N- 思 路 . 翻 策 经 过 对 淬 火 长 轨 在 运 输 途 中侧 向通 过 道 岔 和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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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钢轨运输 列车的 专用 钢轨防 方案 翻 探讨
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钢轨是铁路运输的基本设施之一,对于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钢轨的使用安全和延长其寿命,需要制定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本文将介绍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包括维修管理的目的、管理原则、维修周期、维修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一、维修管理目的钢轨使用维修管理的目的是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进行,保证钢轨设施的良好状态,延长钢轨的使用寿命。
通过科学、合理的维修管理,提高钢轨的使用效率,减少因钢轨问题导致的事故和故障发生,保障铁路交通的安全和运输的正常进行。
二、管理原则钢轨使用维修管理的原则是以预防为主,维修为辅,及时发现和处理钢轨问题,预防问题的发生和进一步恶化。
具体原则包括:1. 按照规定的维修周期进行例行维修,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 高质量维修,确保维修工作的有效性和持久性。
3. 强调预防性维修,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引发问题的隐患。
4. 注重安全,确保维修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三、维修周期钢轨的维修周期应根据钢轨的使用情况和实际运输强度确定,一般分为例行维护和定期维护两个阶段。
1. 例行维护:根据钢轨的实际使用状况,制定例行维护周期,进行常规的检查和维修。
主要内容包括钢轨的清理、打磨、涂油等工作。
例行维护的周期一般在1-3个月之间。
2. 定期维护:根据铁路线路的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工作。
主要包括更换磨损较大的钢轨、修复破损的钢轨等工作。
定期维护的周期一般在1-2年之间。
四、维修方法钢轨的维修方法有多种,包括以下几种:1. 清理:对钢轨进行清洗、除尘等工作,保持钢轨表面的清洁,避免灰尘和杂物对钢轨的侵蚀和损坏。
2. 打磨:对磨损严重的钢轨进行打磨,恢复钢轨的平整度和平整度,提高钢轨的使用寿命和运行的平稳性。
3. 涂油:对钢轨进行涂油处理,减少钢轨与列车轮轨接触时的摩擦阻力,降低钢轨的磨损和噪音。
4. 更换:对已经严重破损的钢轨进行更换,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进行。
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章
JNG/01-2014济南铁路局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总则《济南铁路局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是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以下简称《技规》)的规定、结合我局普速铁路具体情况和运输生产实践经验制定的普速铁路行车组织基本规章,也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技规》,加强普速铁路技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则。
全局干部职工除认真贯彻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技规》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的技术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外,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规定。
在路局没有正式文件修改以前,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不得制定与本规则相抵触的规定。
本规则适用于局管内200 km/h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
用语说明1.车组、车列:(1)车组:若干车辆连挂在一起,称为车组。
①2~5辆为小车组。
②6辆及其以上为大车组。
(2)车列:若干车组连挂在一起,称为车列。
分为列车车列和调车车列。
①列车车列:按照列车的性质和编组计划的要求编成并连挂在一起的车列或到达列车摘机后的车列,均称为列车车列。
②调车车列:调车机车附挂,连挂在一起的若干车组,称为调车车列。
2.隔开设备:安全线、避难线、平行进路和能起隔开作用的有联锁的防护道岔。
3.按站间组织行车:在自动闭塞区间,不改变原闭塞方法,但按站间区间放行列车,未接到列车到达前方站的电话记录号码不得开行后续列车,称为按站间组织行车。
4.军用、超重、超长列车:(1)军用列车:按规定条件运送军队与军用物资的列车称为军用列车;军用列车分为军用人员列车和军用物资列车。
(2)超重列车:实际牵引重量超过运行图规定本区段牵引定数81t及其以上的货物列车称为超重列车。
(3)超长列车:实际牵引长度超过运行图规定本区段换长的货物列车称为超长列车。
5.小作业:非集中区的道岔区,调车进路上的道岔不能全部开通于该进路,仅在其已开通的范围内进行的调车作业,称为小作业。
6.扳道(操纵信号)四程序:在扳动道岔(操纵信号)时,须认真执行“一看、二扳(按)、三确认、四显示(呼唤)”的程序。
钢轨探伤管理办法(试行)
钢轨探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适应公司重载、大轴重运输的需要,针对大型探伤车上线后,新形势下加强钢轨探伤管理,防止钢轨折断,确保列车安全畅达,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钢轨探伤是防止断轨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的关键工作,具有流动性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操作复杂、安全责任重等特点,分公司各部门要从科学角度高度重视,保证探伤人员和队伍相对稳定。
探伤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依据分公司《安全奖罚实施细则》执行。
例如发现重伤钢轨(包括辙叉、尖轨和夹板)奖。
对探伤人员责任心不强、探伤速度快、探伤态度不良造成的责任漏检要实行责任考核追究.第3条实行公司钢轨探伤车和分公司钢轨探伤仪两级探伤网络管理,实现钢轨探伤车和钢轨探伤仪之间资源共享、技术交流、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4条加强探伤作业过程监控和分析,对探伤仪记录的数据、波形做到当日分析,发现可疑波形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
第5条分公司要加强对探伤工作领导并做好探伤工作的巡查,建立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运输生产部主管人员每月不少于 1天,工队长每月不少于 7天,副队长、技术主管每月不少于15天时间跟班作业,对现场探伤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并做好记录.第6条本办法适用于肃宁分公司钢轨探伤。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一节组织领导第7条分公司运输生产部负责钢轨探伤管理工作.第8条分公司设线桥检测工队(以下简称线桥工队),线桥工队下设探伤作业组。
第9条线桥工队设探伤数据回放分析组,探伤作业组设日常分析员;各探伤作业组应逐步培养专门人员对仪器进行检测、指导和把关,并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检修人员负责仪器的简单维修。
第二节人员要求第10条运输生产部主管人员应由有基层管理经验,懂得工务专业技术技能,取得其职业资格初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第11条线桥工队主要管理人员应由获得铁道部门II 级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有三年及以上现场探伤经验,并有较高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第12条探伤作业组长应获得铁道部门II级或职业资格高级证书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有两年及以上现场探伤经验,并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第13条钢轨探伤和焊缝探伤执机人员、探伤数据分析人员、探伤仪检测、检修人员要求:1.钢轨探伤执机人员应具有 I 级或职业资格初级证书及以上技术资格。
长轨列车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长轨列车安全操作规程模版一、入车前准备1. 仪容仪表规范:操作人员应保持整洁、干净的仪容仪表,穿着符合规定制服或者个人防护装备。
2. 身体状况检查: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身体状况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无不适症状。
二、上、下车操作1. 上、下车位置:操作人员应选择合适位置上、下车,确保安全。
避免在繁忙时段或车辆行驶中上、下车。
2. 扶手使用:操作人员上、下车时应使用扶手,保持平稳姿势,防止滑倒或撞伤。
三、紧急情况处理1. 火警情况:一旦发生火警,操作人员应立即按下紧急停车按钮,并迅速向车厢内乘客发出警告,引导乘客有序疏散。
2. 列车故障:如果列车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保持与乘客的沟通,确保乘客安全。
四、车厢内安全操作1. 控制操作: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列车的控制系统,按照规定的速度、间隔和距离进行行车操作。
2. 广播通知:操作人员应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广播通知,告知乘客列车行驶信息和注意事项。
3. 乘客管理: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乘客情况,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确保列车内乘客安全和秩序。
五、紧急情况处置1. 突发事件:操作人员在面对紧急情况时应冷静处理,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置措施。
2. 乘客伤病情况:在乘客发生伤病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及时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轨道交通法规遵守1. 车速控制:操作人员应根据所在区段的限速标准,控制列车的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2. 信号遵循: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号规定,按照信号指示行驶,确保列车行车安全。
3. 道口安全:操作人员在经过道口时应保持专注,确保列车安全通过,并合理安排行车间隔。
七、设备保养和检修1. 车厢清洁:操作人员应定期对列车车厢内进行清洁,保持车厢整洁、卫生。
2. 设备维护: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列车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存在损坏或故障。
八、通信与协作1. 联络通信:操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及时反馈列车行车情况。
长轨运输及卸车作业指导书18
长轨拖卸作业指导书1、目的及适用范围1.1为保证在无缝线路施工时,安全有效的组织长轨卸车、使操作工序规范,并能满足有关规定要求,特编制本作业指导书。
1.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太中银铁路ZQ-Ⅴ、Ⅵ标段轨道施工长轨卸车作业。
2、作业内容2.1作业内容包括长轨装车检查、长轨列车从焊轨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长轨卸车和长轨列车返回焊轨厂。
⒉2利用已铺线路卸轨。
3、劳动力组织所有参加长钢轨装运、卸车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准上岗。
本表中不含运输人员数量。
劳动力组织表4、工艺流程(见下页)施工工艺流程图5、机具备置设备及小型机具一览表6、作业细则6.1长轨运输6.1.1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后,焊轨厂驻厂人员根据工程部提报的《长轨轨节供应计划表》在焊轨厂按照确认的施工区段和配轨计划进行长钢轨配对,调度所按照既有线运输的有关要求向相关铁路局调度指挥中心提报长轨列车运输计划。
6.1.2按照相关铁路局调度指挥中心的日班计划,由铁路机车牵引长轨列车,经既有线运送长钢轨至黄羊湾车站和平吉堡车站。
6.1.3长轨列车从焊轨厂装车完毕后运送到黄羊湾车站、平吉堡车站,调度所(前方站)组织机车进入既有车站将长轨车送入新线施工现场。
到达卸轨点后,车下作业人员进行解锁,将牵引钢丝绳固定在地面指定位置,另一端由车上作业人员连挂在待卸钢轨的牵引卡上,然后卸轨列车以3-5km/h 的速度前进,将长钢轨拖卸至已铺新的两侧并摆放平顺(不得侵限)。
卸空的长轨列车按照调度命令返回车站。
6.1.4长轨运输速度的要求:6.1.4.1通过道岔侧股的速度,严格按《技规》256条规定,12号道岔为45km/h,9号道岔为30km/h;6.1.4.2长轨车严禁溜放;6.1.4.3在工程线运行时,不得超过线路允许的速度;6.2长轨拖卸6.2.1卸车前的准备工作6.2.1.1按照施工计划,由工程部提前进行施工调查,并制定出卸车计划。
6.2.1.1整道换轨队卸轨班应在每天卸车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讲话和教育。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煤矿轨道运输管理,规范轨道运输管理秩序,进一步夯实轨道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结合集团公司煤矿的具体实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上级有关轨道运输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矿井轨道运输管理1 、矿井分管机电的副矿长负全矿轨道运输管理领导责任,机运科有一名副科长负全矿轨道运输的技术管理责任。
2、在分管机电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矿机运科配置专人负责矿井轨道运输的设计、规划、技术、安全质量标准化、新技术推广及织织检查验收、资料报表等全面运输管理工作。
对运输队及各采、掘队的轨道运输实行业务管理。
3、机运科设立轨道运输专职安全监察员,运输队设立兼职安全监察员,专、兼职安全监察员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
4、运输队负责全矿主要运输的平巷轨道、斜井轨道、各采区轨道的日常维护管理,并配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管理。
各采区的运输应由各采区自行管理。
5、轨道运输管理包括轨道、架线网路、运输设备、语音报警装置及信号系统、安全装置、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人员等的管理。
6、采区和斜井巷道的掘进轨道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验收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必须与经济责任密切挂钩。
7、轨道运输每月由机运科负责组织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平时由运输主管人员负责检查质量和隐患,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8、对轨道、钢丝绳、小绞车、机车架空线、电机车、人车及其连接装置、各类保险装置、安全设施等的检查、维修、试验工作由机运科负责实行包机制并落实到人,写在设备标志牌上,同时要做好记录。
9、各矿制订轨道运输奖、罚考核制度,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兑现。
10、检查方法和标准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轨道质量标准及架线维护规程》、《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发现有设备故障、安全隐患和不合格的轨道必须立即处理。
二、倾斜巷道轨道运输1、倾斜巷道符合设计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T11长轨列车卸轨作业指导书
T11长轨列车卸轨作业指导书目次1.作业介绍 (2)2.作业流程示意图 (4)3.作业程序、标准及示范 (5)1.作业介绍作业地点:铁路既有线换轨和新线建设换轨中的卸轨地段。
适用范围:适用于铁路既有线和新线建设中使用T11长轨列车进行的长轨卸轨作业。
人员要求:1.长轨车配属单位:取得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证。
2.用轨单位:取得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作业人员,防护员须具备防护上岗资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证。
3.劳务工人员: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证。
作业条件:1.铁路既有线上卸轨施工须在天窗点内进行。
2.长轨列车运行及作业地段线路必须符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7条至第2.1.23条规定。
作业要点:1.长轨车焊轨基地出发前检查,用轨单位作卸轨准备。
2.长轨车安全运输至卸轨点(含挂运计划)。
3.长轨车负责人与用轨单位卸车负责人核实配轨表并对接卸轨方案。
4.卸轨施工组织。
5.卸下长轨后清理限界并安装防胀设备,长轨车同步进行收车作业。
6.卸轨作业完毕后组织返回。
注意事项:1.在电气化区段运行、停车检查或作业时,严禁把工具、物品置于距接触网2m范围之内,不得攀登列车顶部。
2.人员避车严格执行《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第3.2.3条,当线间距小于5m时,邻线列车通过时,两线间严禁站人。
3.装卸长钢轨,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等应联结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
4.长轨列车运行中,人员必须离开轨端3m以外,并严禁在长轨上走动;卸轨时,撬棍不得插入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后面,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方能拨动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长轨尾端落下时摆动伤人。
5.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6.长轨列车动车前,用轨单位施工负责人和长轨车作业负责人应确认有关人员已上车坐稳方可开车,列车未停稳,人员不得上下车。
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四篇)
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钢轨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保障铁路交通运输的安全和疾速运行,根据《铁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钢轨的铁路运输单位和维修单位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钢轨是铁路交通运输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其使用和维修管理至关重要。
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钢轨的安全和运行。
第四条:钢轨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损坏或者篡改。
第五条:钢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和规范,才能确保铁路交通的安全和疾速运行。
第二章:钢轨使用管理第六条:钢轨必须按照设计标准和要求进行安装和使用,包括安装位置、固定方式、连接方式等。
不得安装与钢轨规格不符的固定件,不得使用固定件与钢轨磨擦。
第七条:钢轨安装后必须进行测量和调整,确保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任何偏差。
钢轨的高度和水平度必须符合标准。
第八条:钢轨使用期满或者出现严重损坏的情况,必须及时更换。
对于使用时间较长的钢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
第九条:钢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钢轨使用台账,对于每一条钢轨的使用情况、检查情况和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第十条:钢轨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过规定的负荷、速度和频次。
对于长时间使用和频繁使用的钢轨,必须加强检查和维修,确保使用安全。
第三章:钢轨维修管理第十一条:钢轨维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不得擅自进行改变或者损坏。
第十二条:钢轨维修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由无经验或者无资质的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钢轨维修工作包括巡视、保养、修复和更换等。
巡视工作必须每日进行,对于出现异常的钢轨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钢轨的保养工作包括清洁、润滑、防腐等,保证钢轨的表面光洁、无污损。
第十五条:钢轨出现损坏时,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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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铁运[2008]139号关于印发《长钢轨运输列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为适应铁路线路大修、维修和运输安全的需要,规范长钢轨运输列车使用,进一步提高长钢轨运输列车的运用管理水平,铁道部组织制订了《长钢轨运输列车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长钢轨运输列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钢轨运输列车(以下简称长轨列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轨列车是同时具备运、收、卸长钢轨作业能力的专用设备,适用于50米及以上长钢轨运输。
第三条长轨列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确保安全、周期检修、适时改造,使长轨列车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长轨列车由铁道部投资配属,产权归铁道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系统内长轨列车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第六条长轨列车实行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管理。
第七条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为全路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是:一、制定全路长轨列车的发展规划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全路长轨列车的使用、管理工作;三、掌握全路长轨列车的数量、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四、负责长轨列车的采购、分配、调拨和报废工作;五、组织编制长轨列车厂修送车计划;六、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管理职责一、铁路局工务部门为全局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长轨列车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局长轨列车运用管理工作;三、掌握全局长轨列车的数量、动态、能力、技术状态,按时统计、汇总和呈报有关报表;四、负责组织新造分配长轨列车的接车工作;五、负责提出长轨列车的调拨和报废申请;六、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本局长轨列车的厂、段修送车工作;八、负责组织全局长轨列车有关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第九条配属段管理职责一、落实上级有关长轨列车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二、掌握长轨列车能力,合理使用长轨列车,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长轨列车生产任务,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三、建立健全长轨列车台账,掌握并上报长轨列车的动态、技术状况、使用和安全情况,按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填报长轨列车报表;四、负责长轨列车的管理、作业、维修及相关人员的选拔、确定和培训工作;五、参加长轨列车接收工作。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长轨列车使用与保养制度、操作细则、岗位责任制和作业标准。
第十一条为保证长轨列车运用中的行车、作业、人身和设备安全,相关人员应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有关长轨列车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长轨列车作业人员应通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铁路局应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考核。
第十四条铁路局负责配备宿营车、餐车等附属车辆,并制订有效的消防制度及安全措施。
长轨列车上还应配备火焰切割工具和相应的起复设备。
第十五条长轨列车车上设施的日常、定期维护由配属使用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长轨列车应按时实施厂修、段修和辅修。
厂修时车上设施由配属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长轨列车车上设施需要进行加装改造时,应制定改造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重大结构改变须报部批准。
第三章运行组织第十八条长轨列车运输按路用列车开行,牵引机车(含由车站出入焊轨厂专用线作业的机车)由机务部门安排固定机车担当。
第十九条长轨列车运行所经区段,由担当该区段货运机车交路的机务段负责带道,必要时安排加挂补机。
第二十条长轨列车的牵引机车纳入铁路局年度使用计划。
配属段按时向铁路局申报年度机车使用计划,由铁路局机务处在机车运用工作计划中下达,站段按计划与相关机务段签订安全协议。
机车使用应比照出租机车办理,具体要求由铁路局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十一条长轨列车若进入施工地段施工,应纳入施工计划,并按规定提前3天向铁路局调度所提报。
需开行时,由站段提前一天(上午10.00前)向铁路局调度所申请,并提出运行条件,由铁路局调度所在日班计划中安排。
作业完毕后铁路局调度所应及时安排返回。
第四章作业一、装轨第二十二条长轨列车进入装轨线,要准确对位,做好防溜措施,防止长轨车移动。
第二十三条装轨前,长轨列车负责人应检查确认长轨车及车上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查点并补齐各种夹具、卡具、工具备品,并放置在固定地点。
第二十四条装车应按照由第一层向第四层的顺序逐层进行,每层装轨前,应先将该层所有滚道梁关闭,翻下间隔铁,然后逐根吊装钢轨。
第二十五条每层装轨后,拨动长钢轨对好横向位置,翻起间隔铁,间隔铁与轨端距离不大于15 m,间隔铁与间隔铁、间隔铁与锁定梁之间距离不大于50m,并锁定压铁将长轨纵向锁定。
第二十六条装轨作业完成后,关好安全车上的活动门,并插好销挡。
长轨列车空载层滚道梁均应处于关闭状态。
第二十七条长轨列车每层限装60kg/m、50kg/m钢轨14根(7对),共装载56根;装载75kg/m钢轨时,装载量不得超过42根,装载方式:第一层装6对,其余三层各装5对。
不足满载时应均布装载,严禁偏载。
第二十八条在锁定车锁定长轨时,锁定螺栓要准确对位,防止运行中螺栓松动和锁定失效。
每根长轨必须在同一车体上锁定两处,60kg/m钢轨锁定扭力矩应大于280N·m,75kg/m钢轨锁定扭力矩应大于350N·m,并采取防松措施。
第二十九条保证长轨轨端与滚道梁的安全伸缩距离,防止运行过程中由于长轨伸缩撞断滚道梁,当轨端位于安全车上时,500m长轨轨端至末端滚道梁距离应不小于2.3m,其他长度的长轨悬伸长度按比例调整。
采取适当的防止撞击横梁措施后,长钢轨另一端至末端滚道梁距离可小于2.3m。
当装车的长钢轨长度不同时,对悬伸长度小于规定的长轨应采取捆绑等措施,同时不得将短长轨装在最外侧。
第三十条如遇短轨需要夹板连接运输的,夹板和接头螺栓不得有伤损,两根轨端各拧紧不少于2根普通接头螺栓。
第三十一条装车长轨条应尽量排列整齐,并在每层钢轨顶面横向划一条标记线,以便检查长轨运输过程中的窜动情况。
第三十二条装车时,随车作业人员与装车负责人共同逐层检查,确认长轨的装载及锁定符合要求,并作出相应记录。
二、运轨第三十三条发车前,由长轨列车负责人安排随车作业人员检查列车各项设备及钢轨装载情况,使之处于正常状态,确认各车钩提杆与提杆座用铁丝捆绑牢固、车钩安装防跳木,并不再与车站办理交接检查。
第三十四条长轨列车运行途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运行速度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按货物列车运行速度和区间运行时分掌握,要求平稳起动、运行和停车。
列车运行限速等有关要求应在开车前以书面命令形式向机车乘务员传达。
第三十五条长轨列车不得溜放,禁止通过驼峰。
第三十六条重车情况下,在经过300~500m曲线半径时,限速45km/h,在经过300m以下曲线半径或侧向通过9号以下道岔时,限速25km/h。
在不危及本列安全的情况下,禁止使用紧急制动,一旦使用了紧急制动,在前方车站随车人员要对长轨车状态和长轨装载状态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十七条机车与长轨列车连挂速度,在重车情况下不得超过3km/h。
第三十八条重车运行时,随车作业人员应注意观察运行情况、轨端摆动量和钢轨窜动情况,发现影响行车安全时,立即通知机车乘务员停车(或采取停车措施)。
第三十九条运行时,长轨上部、长轨与安全档之间严禁人员停留。
第四十条长轨列车在中途站停车时,随车作业人员应对长轨装载情况、间隔铁、锁定卡具、标记线及长轨车连接状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十一条作业尾车液压拨轨装置必须处于收回状态,列车所有部件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
第四十二条在电气化区段运行、停车检查或作业时,严禁把工具、物品置于距接触网2m范围之内,不得攀登列车顶部。
第四十三条当通过超偏载检测装置及TPDS检查发现长轨列车超偏载情况时,检测站应及时通知随车人员检查处理。
三、卸轨第四十四条卸轨作业前,长轨列车随车作业人员应检查发电机、输送机、通风照明等设备工作状态正常。
第四十五条卸车前,应提前将卸轨地段的线路砟肩推平,使枕木头石砟不高于枕木头平面,清除障碍物并对行车设施进行保护。
第四十六条长轨列车进入区间作业时,由施工单位派人员登乘机车,指挥机车乘务员运行,作业时的起动或停车,以施工单位的指挥为准,作业要平稳操作、速度均匀。
第四十七条长轨列车进出作业区间如需要推进运行时,随车车长应派专人在列车前端进行引导,并随时和机车乘务员保持联系,推进速度不得高于30km/h。
第四十八条长轨列车卸轨最高速度不超过15km/h。
第四十九条开始卸轨作业时方可放下间隔铁。
第五十条应在列车停稳后进行长轨解锁作业,途中分卸时,应均衡卸轨;分卸后,应保证不偏载并及时恢复间隔铁。
第五十一条两线线间距小于5m时,邻线通过列车,两线间严禁站人。
第五十二条拉轨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在长轨端与输轨台之间行走。
第五十三条夜间或隧道内卸轨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五十四条长大坡道、小半径曲线地段卸轨时,应制定相应措施,防止解锁后长轨纵向移动。
第五十五条需要地面拉轨时,拉轨卡具固定处距离作业尾车尾端后不小于2m。
四、收轨第五十六条为了确保收轨作业安全,应在作业尾车、安全车、作业首车、锁定车安装紧急制动阀。
第五十七条收轨前,检查确认滚道梁侧位锁定可靠,确认各紧急制动阀良好,风表压力达到500kpa。
第五十八条收轨推进运行速度不大于5km/h,且匀速推进。
第五十九条正常情况下长轨列车组收轨二层。
在特殊情况下可收轨三层,但第三层收轨速度不大于3km/h。
第六十条收轨小车空载顶进限速10km/h,跳跃施工超过5km进行收轨,应将收轨小车拖上尾车。
第六十一条每组旧轨对位应符合第二十八条要求,并严格做到先锁定、后动车。
第六十二条每层收轨后及时翻起间隔铁,收轨结束关闭安全档,收回工具、轨卡、梭头。
第六十三条收轨结束,在前方站停靠后,将空载滚道梁置于关闭状态。
第五章附则第六十四条各铁路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规定并制定相应管理细则。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在此之前发布的其他规则如与本办法不符时,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