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中宣部中组部向党员干部推荐的五批学习书目清单
中宣部中组部向党员干部推荐的五批学习书目清单核心提示:从去年年初到今年年底,中宣部理论局、中组部干部教育局开展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工作,目前已推荐了五批书目,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好评,对于引导党员干部多读书、读好书,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将这五批书目汇总,方便网友查阅。
前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一项常规性工作、长期性任务。
为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现将中宣部中组部推荐学习书目、《人民论坛》推荐学习书目公布给大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结合这些书目,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目标,以此保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
第五批党员干部学习推荐书目评介日前,中宣部理论局、中组部干部教育局向党员干部推荐了第五批学习书目,包括《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党员干部读本)》、《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学习导读》、《从怎么看到怎么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1》、《孙中山传》、《星火燎原全集精选本》、《日出东方——中国共产党创建纪实》、《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1921年7月—2011年6月)》6种7本图书。
为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阅读和理解这些图书,我们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撰写了书评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党员干部读本)》、《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学习导读》前不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译局组织编选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党员干部读本)》(以下简称《选编》)和《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学习导读》(以下简称《学习导读》)与读者见面。
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又一重要成果。
《选编》从浩如烟海的马列经典著作中精选出25篇著作,虽不到20万字,却涵盖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各个领域,可谓经典名篇。
《学习导读》作为其辅助读物,分别对各篇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和当代价值做了分析介绍,深入浅出,发人深思。
尽管这些著作过去也曾经读过,有的甚至读过多次,但站在新的时代,重读这些经典名篇,仍然会有新风扑面之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纲要
李龙(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内容提要:随着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不断深入,在依法治国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
其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原则是“三者统一”,即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实现路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运行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护法制度。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者统一”道路大凡建设法治国家,往往都有一套理论体系,而这些理论是否符合国情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该法治国家的兴衰。
以美国为例,其资产阶级法治国家的模式是“宪法主治”,其理论体系集中体现在汉密尔顿等人合著的《联邦党人文集》之中,以后的发展则反映在26条宪法修正案里,并概括为三大原则:三权分立、基本人权和联邦主义。
英国法治模式是“法的统治”,其理论体系体现在洛克的《政府论》和戴雪的《英宪精义》以及后来的几个宪法性文件之中。
我们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更要一套理论体系。
我国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经过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和中国法治经验的马克思主义化的有机结合,终于在不断总结和升华中,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她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成果,内容丰富、博大精深。
鉴于该体系结构宏大,本文只能从其纲要谈起。
一、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念”一词,源远流长,导源于柏拉图,起初纯属哲学范畴;后经康德在“三大批判”中的发挥,已成为一种学说。
黑格尔首先将“理念”引进了法学领域,但遗憾的是,他又经常将“法的理念”与“法的概念”混淆不清,有时说“法作为理念的自由”①,有时又说:“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做法,”②他甚至明确表示:“理念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统一”③。
我们且不对黑格尔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辨作出评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是从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来诠释理念的;我们是唯物主义者,应从实际出发来认识和使用“理念”一词。
社会主义法治读本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心得案审科最近我所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并学习了中共中共政法委组织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的理解了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的、先进的理念,为当今社会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
在这里,我简单谈谈个人对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这个专题的浅显理解。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我们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当承担的社会职责。
公平正义理念内涵丰富。
首先是合理合法。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我们经常碰到合理不合法或是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合理跟合法有时存在着矛盾,使得很多人对法院的裁决表示不满。
如何做到合理又合法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
公平正义的首要内容便是确保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只有纳入法律的轨道,社会才能正常向前发展。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还必须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我们立法的精神和目的。
法律是充分体现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执行机关权利的行使损害了人民的权利,无疑违背了立法的目的,会影响执法机关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这与公平正义是背道而驰的。
其次,公平正义还包含了平等对待的含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正义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具体方式。
在法律面前没有享受特权的人群,也不允许对处于劣势地位的主体有歧视。
作为律师,对待不同层次的当事人群都应当一视同仁,以礼相待。
特别是弱势群体,更应当伸出援助之手,维护其合法权益。
而作为政法机关,更应当严格执法,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意识形 态,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 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 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我国社会主义 法治事业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三者统一”,是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的本质属性,贯穿于法治理念之中,是法治理念的核心与灵魂 (1)党的事业至上:坚持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 (2)依法行政 (3)公正高效权威 的司法 (4)普遍、严格守 法 (5)权力制约与监 督
依法治国-要求
1.发挥法律的 作用
(1)保障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法律在经 济关键领域的作用; (2)推动社会建设事业的完善:实现社会保险、社会救 助及基层组织法律化 (3)创新社会管理形式:针对重点方面,构建“人民调 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格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陈毛路
前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全书共分上、中、下三编,初步回答了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编论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 论,包括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理论渊源、实践基础和地位作用。 中编论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 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方面的基本内涵。下编论 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 法、法律监督、法学教育与研究以及党的执政等各领域的要求。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查报告一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查报告一—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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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查报告一
在今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地院以及本院关于开展该项教育活动的意见、通知和安排,系统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撰写了读书心得和读书笔记。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又深入学习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通过学习和教育使我进一步明确了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为什么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检察宗旨。
对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对照党员标准,切实看到了差距,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联系工作和个人实际,通过深刻自查,我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在学习中缺乏进取精神,容易满足现状,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对业务和理论学习抓得不紧。
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理论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
2、渎职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在执法思想方面,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在执法观念方面,尊重人权意识、遵守程序意识不够;在执法行为方面,执法不规范、不严格。
第1 页。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必须坚持—心得体会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必须坚持—心得体会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通过学习胡锦涛、罗干等中央领导和高检院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讲话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特别是聆听了市委党校王国平教授讲座之后,使我进一步加深理解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
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习题汇总(权威、全面)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要求:了解:法治,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四次重大创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三者统一”与“三个至上”的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开放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第二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第三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话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的作用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2015年电子最新湖南省普法读本学习--法治理念部分
课件名称法治理念部分目录学习第一部分法治理念(一)学习第一部分法治理念(二)学习第一部分法治理念(三)学习第一部分法治理念(四)学习第一部分法治理念(五)学习第一部分法治理念(六)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一)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二)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三)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四)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五)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六)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七)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八)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九)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十)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十一)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十二)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十三)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十四)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十五)学习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十六)学习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一)学习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二)学习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三)学习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四)学习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五)学习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六)学习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七)学习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八)学习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九)学习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十)学习第四部分省内外典型案例、重大法治事件评析(一)学习第四部分省内外典型案例、重大法治事件评析(二)学习第四部分省内外典型案例、重大法治事件评析(三)学习第四部分省内外典型案例、重大法治事件评析(四)学习第四部分省内外典型案例、重大法治事件评析(五)学习第四部分省内外典型案例、重大法治事件评析(六)目录目录第一部分法治理念一、依宪治国二、科学立法三、严格执法四、公正司法五、全民守法第二部分新制定、新修改法律导读一、《立法法》修正案导读二、《食品安全法》修正案导读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导读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导读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导读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导读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导读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导读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导读第三部分其他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导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导读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导读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导读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导读五、《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导读六、《湖南省禁毒法实施办法》导读七、《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导读八、《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导读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导读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导读第四部分省内外典型案例、重大法治事件评析一、“呼格案”“念斌案”等冤假错案二、冷冻胚胎继承权案三、21世纪传媒特大新闻敲诈案四、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状告该县环保局,系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公益诉讼案五、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六、长沙县福临镇政府状告生猪养殖户违约案第一部分法治理念(一)一、依宪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查报告一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查报告一在今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地院与本院关于开展该项教育活动的意见、通知与安排,系统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撰写了读书心得与读书笔记。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又深入学习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通过学习与教育使我进一步明确了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为什么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检察宗旨。
参照自己的工作职责与业务范围,参照党员标准,切实看到了差距,找到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存在的要紧问题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联系工作与个人实际,通过深刻自查,我要紧存在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与不足:1、在学习中缺乏进取精神,容易满足现状,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对业务与理论学习抓得不紧。
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理论懂得不深,联系实际不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
2、渎职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在执法思想方面,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在执法观念方面,尊重人权意识、遵守程序意识不够;在执法行为方面,执法不规范、不严格。
二、整改目标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
在学习上要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自我加压,强化学习,努力学政治、学法律、学市场经济知识,学会管理自己,学会与时俱进。
三、整改措施1、加强党性修养锻炼。
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把“三个代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思想贯彻到法律监督的全过程,时刻把党与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2、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在工作中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与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及配档表_0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11月1日至11月20日
)
要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同时,要把整改的重点放在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体系,在去年专项整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建设,要结合执法档案工作和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围绕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信息化体系四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规范,
此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教育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要从去年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清理思想,深挖根源。在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实际,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要积极开展树立典型和案例评析活动,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上总结经验教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及配档表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和省市县政法委的要求,确保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成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平安xx、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基本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练习一
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基本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练习一1.(江南博哥)关于执法为民,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C.某县公安局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D.某区公安分局为减少当事人的办事成本,推行“网上预约”、“网上办事”等措施正确答案:C2.近年来,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某区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结合民众的司法需求,针对本地家事案件突出、当事人情绪复杂以及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有较大冲突等情况,专门抽调有生活经验的法官,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对于有效解决本地家事纠纷起到重要作用。
下列评论错误的是:()A.法院要能动地履行职责,通过能动司法,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局B.法院应积极探索司法改革的具体方式,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C.在处理各种案件时,要善于把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导人到案件的处理之中,通过能动的执法和司法,有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D.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是检验法治为大局服务具体成效的唯一依据正确答案:D解析:ABC选项均正确。
D选项错误。
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是检验法治为大局服务具体成效的主要依据。
注意,是主要不是唯一。
高端大气都正确。
3.()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A.依法治国B.执法为民C.党的领导D.公平正义正确答案:C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的法应该是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的法B.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意味着法律一旦制定颁布,即进入绝对稳定的有效期,法律所规范和确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自然也处于绝对稳定的状态C.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法制完备首先是指实质意义的完备,即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今后不再需要新的立法正确答案:A解析:A选项正确。
公务员司法考题题库4
题库4【第1题】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实现()在治理国家中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确保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2.0分)答:A:政治B:文化C:宪法和法律D:经济标准答案C【第2题】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以()党的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经验基础上的科学结论,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升华。
(1.0分)答:A:胡锦涛为核心的第四代B: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C: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D: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标准答案C【第3题】中国共产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
(1.0分)答:A: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B: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C: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D: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标准答案B【第4题】“为政以德”所反映的“以德治国”理念,是我国古代()的经典部分,我们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古为今用”。
(1.0分)答:A:儒家思想B:道家思想C:法家思想D:墨家思想标准答案A【第5题】2005年()月,胡锦涛总书记作出在政法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
(2.0分)答:A:11B:10C:5D:1标准答案A【第6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柱。
(1.0分)答:A:安定和有序B:公平和正义C:诚信和友爱D:民主和法治标准答案D【第7题】()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1.0分)答:A:诚信友爱B:民主法治C:公平正义D:安定有序标准答案B【第8题】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2.0分)答:A:国家机关在维护宪法权威方面负有法定义务B: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法律权威的重要标志C:法律的权威完全在于立法中是否体现了人民意志D:法律对人的社会生活具有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标准答案C【第9题】()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1.0分)答:A:职权由法定B:有权必有责C:用权受监督D:违法受追究标准答案A【第10题】()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心得体会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治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也深刻认识到了法治在建设中的重要性。
近日,我读了一本书,名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什么是法治首先,我想理解这个概念——法治。
在这本书中,作者认为法治是一种国家的管理方式。
它通过制定法律和相关规定,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这个概念不仅仅只是指法律,它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一系列相关部门和机构。
在我看来,法治就像一种规则,它能够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使得整个社会更加有序。
同时,法治还具有普遍性、公正性、合法性、实效性等特征,这使得社会成员均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会受到某些个人的专断和侵害。
如何实现法治在法治建设中,实现法治有很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付出。
首先,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这不仅可以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熟知法律,避免不了解与不理解法律而犯法,还能使他们能在遇到法律问题时知道到哪里去解决。
其次,要强化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法治建设需要整个社会的力量,只有将理念广泛推广,才能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法治建设的队伍中。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法治,比如:重视司法公正,加强法律监督,完善法律制度等。
这些提高了司法公正的程度,使法制更严密,也更加透明和公开。
个人的反思在这一段时间的学习中,我认为法治建设的过程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种复杂,很多时候只是细节问题,比如尊重生活中的每一条法律条款。
同时,也让我意识到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做到守法、知法、用法、护法,并且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认识和素养。
建议最后,我觉得,在法治建设中,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宣传和教育上,加强全民法制教育、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管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另外,还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法律素养,让全民更加了解法律体系,修正自己的观念,增强法治意识。
以此来推动法治在社会中的落实,并且保证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灵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灵魂下面,我就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就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谈几点认识和想法,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要明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并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概括为“三个客观需要”,即: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我们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省厅要立即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做出周密的部署和安排,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范本,认真组织全省公安民警学习讨论,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并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和民警思想实际,清理执法思想,制定整改措施。
二、要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罗于同志的重要讲话,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括。
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点,对端正执法观念具有重要指导意见,我们要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教育活动中突出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掌握,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要通过举办领导干部研讨班,征集公安论文和调研报告,对执法工作考评、考核等形式,在进一步加强对“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理解上狠下功夫,真正把广大公安民警的认识统一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来。
三、要明确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应重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罗干同志重要讲话中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达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
市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规范化汇报材料
市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规范化汇报材料*年以来,我院按照全省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要点和省委《关于*年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要求的开始实施意见》、《关于制订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镇江市《*年后执法镇江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竞赛活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人生观和十六届五中、精神为指导,我市全面落实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先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认真指导思想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教育深入研究活动的成果继续引向深入;通过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荣辱观教育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服务、服从国家正义感改革开放大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为打造平安丹阳、法治丹阳,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努力。
现就我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由民主教育活动综述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院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对照要求,精心组织,严肃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一是党组重视,组织到位。
对于这次在全国政法系统社会主义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典范教育活动,布季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一班人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后普遍认为,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更加贴近检察工作实际,可操作行强,必须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来进一步促进我院规范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在此基础上,迅速了由一把手检察长担任组长的院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活动的公平正义方案和实施意见、工作计划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门部署,党组成员通过中心组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带头进行理论学习,朱毅检察长在参加了省、市检察机关检察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和分析方法警察局长研讨后,亲自撰写调研文章并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在中心组学习和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了宣讲社会工作。
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客观试题汇编解析
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客观试题汇编解析
1.某公安机关组织召开专题学习活动,重点讨论依法治国。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14年考试题) A.民警甲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B.民警乙说:“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
C.民警丙说:“依法治国就是要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
”
D.民警丁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必须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表率。
”
解析:本题考查依法治国的内涵和要求。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因此,A不正确。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因此,。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查报告(九)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查报告(九)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胡锦涛、罗干等中央领导和高检院、省政法委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指示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制理念是人们尊重并自觉服从法律的思想意识。
这是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
一个执法者只有发自内心地尊重法律,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才能真正做到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我将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思想意识,做到不仅学法、懂法,而且要自觉依法办事。
增强法制观念的基本途径仍然是学习法律知识,法律知识学得越多、越扎实、越深入,就越有利于法制观念的养成。
我们更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严格执法是法治的核心,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
在对待钱物上,洁身自好,不送不收,不贪不占,廉洁从检,尊纪守法意识较强,有强烈的拒腐防变能力。
自觉抵制各种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
坚持公正执法、执法为民,严格依法办案,不徇私枉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对待权力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检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
三、自觉接受监督在社会行为中,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共产党员、检察干警,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表现,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遵守院里的规定,做到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在工作作风上,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服务放在首位,。
团员学法体会
团员学法体会【心得体会】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
胡____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讲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正是一个法治社会。
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_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_年要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人民法院而言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法院干警作为履行国家法治职能,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履行各项法治职能的前提和保障。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自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我认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十分重要。
在当前的形势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司法机关和全体干警只有深刻领会了依法治国的内涵和实质,加强学习,并自觉地将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养成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司法行政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司法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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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简编版)前言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合理借鉴中外法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基础上形成的,是科学的、先进的理念,为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这五个理念,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为部署、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中央政法委组织编写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在此基础上,又进行提炼概括,编写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简编版),目的是便于广大政法干警携带学习。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2006年4月第一章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人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必然要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部分高低、贵贱、贫富、性别、职业、民族、信仰等,都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必须平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在社会主义法治之下,绝不允许一部分人成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
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从根本上背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样需要彻底清楚。
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这是法律尊严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有人违了法却能逍遥法外,那么,法律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就不可能树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没有法律权威就没有秩序。
维护法律权威,一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
二是特别注重维护宪法权威,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三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任何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全国性法律相抵触,必须确保国家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体遵行。
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从保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讲价钱、打折扣,甚至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对策”,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必须坚决反对和有效制止。
四是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
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法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少数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执法公信力是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
(三)严格依法办事。
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
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严格依法办事具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职权由法定。
无法定授权的执法就是越权,就是对法律权威与尊严的损害。
现实生活中,一些执法机关及干警职权法定观念淡漠,执法越位、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没有罚款权却实施罚款,没有收费权却收费或变相收费等等。
越权就是违法行为,违背了依法办事的要求。
二是有权必有责。
行使法定权力,就必须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肩负着法定职责而不履行、不尽职、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
三是用权受监督。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权。
政法机关的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整个行使过程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
四是违法受追究。
执法者违法对法治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只有执法者的违法行为都毫无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惩罚,才能给整个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示范。
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提高法律素养。
政法干警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打牢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和知识基础。
一个执法者只有发自内心地尊重法律,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才能真正做到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二)坚持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部法律,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
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
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就要做到: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
(三)模范遵守法律。
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反之,会为全社会树立不尊法、不守法的恶劣典型。
因此,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
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
(四)自觉接受监督。
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都要自觉地而不是消极地、真诚地而不是应付地、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不能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借口排斥监督。
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
第二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是执法为民的核心政法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切为了人民。
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就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维护稳定,不能对群众反映的权益受侵害的案件麻木不仁,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重罪轻判,甚至包庇违法犯罪。
必须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一切依靠人民。
集中体现在搞好政法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走群众路线,是做好政法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和保证,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好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
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就会耳不聪、目不明。
因此,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人权观。
我们党一直把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作为革命和建设的重要奋斗目标。
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标志着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
其次要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
政法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都要立足本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
(一)勤政守法。
最基本的要求和最重要的途径是把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好,把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好,把责任认真履行好。
在我国,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政法部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这些法律变成现实,就是最好的执法为民。
勤政守法,执法为民,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要坚决杜绝乱作为,有效防止不作为。
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违反法律程序和实体规定,为谋取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滥用执法权力,乱罚款、乱收费、乱扣押、乱查封、乱冻结,非法插手经济案件等,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不作为则是政法机关和干警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工作不敬业,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久拖不决等,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合理诉求。
乱作为和不作为,都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以及政法机关的形象,必须在工作中坚决克服。
(二)甘当公仆。
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自觉做人民的勤务员。
要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为服务强化管理,不能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对人民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不能以加强管理之名损害群众利益,更不能以管理为手段谋取个人或部门利益。
要弘扬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兢兢业业,默默奉献。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政法机关文明执法,还有助于妥善化解矛盾,密切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