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最新时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光明网9月最新时评文5篇,多读多记写作有话说!
1、道歉、真相和规则意识,一个都不能少
2、起诉讹人者,了断个人恩怨也是捍卫公道人心
3、抑郁症不是猥亵丑行的挡箭牌
4、单田芳去世,但评书艺术不会衰亡
5、批评滴滴、自如,不是为了回到黑车、黑中介时代
1
【阅读提示】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文化和旅游部高度关注道歉、真相和规则意识,一个都不能少
光明网评论员:中国游客曾先生及父母赴瑞典旅游,却遭瑞典警方粗暴对待一事,引起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中国外交部和驻瑞典使馆高度关注在瑞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已就此事向瑞方提出严正交涉。而瑞典当地警方回复称,此案的调查工作已交由检方负责。
围绕此事的舆论争议相当激烈,它很大程度源于前后的信源变化。以曾先生为第一视角的初始版本提到,曾先生及父母凌晨抵达当地预定酒店,未到入住时间,请求旅店让他们付费在大厅椅子上休息被拒,被要求“立刻滚出去”。警方前来执法,曾先生说明父母身体情况并出示服用的药品,依然被“拖出酒店,扔在地上”,并被带到了“几十公里以外的一座坟场”。
这个最初的版本,隐去了冲突的前因后果和细节,建立起了一个中国游客外国无故受辱、被歧视的信息模型,也引发了很多对瑞典警方的批评。
不过随着更多细节浮出水面,舆论出现了一定的“反转”。比如下午入住是当地的惯例,大堂区属于酒店空间,有权拒绝曾先生一家三口的请求,并要求离开;“几十公里以外的一座坟场”也存在夸大,实际离市中心五六公里,不是荒郊野岭,而是世界文化遗产,附近的教堂也接待收容。而流出来的现场执法视频中,两位瑞典警察将家属抬出酒店,但未见有殴打。除了呼天抢地的喊叫外,曾先生在一段视频中,还存在故意摔倒的嫌疑。
新曝光的细节,让一些支持者转而批评当事人。不过目前整个事件的细节依旧不算清晰,流出的视频只是片段,曾先生和酒店如何交涉也是未知。但论情论理,曾先生父母年迈、身体有疾,哪怕举止过激,警方完全可以提供更人道的安置措施,努力平息事态,而非激化矛盾。后续的反转,固然能分担瑞典警方的部分责任,但受到批评依旧不算太冤。
这两年国人出国游变得普遍,在海外发生纠纷的案例也变多了。出现摩擦往往是对国外的规则和文化缺少尊重所致,比如公共场所吵闹喧哗,违反规定拍照、饮食等。这些行为在国内一些场合可能会被默许,但放到海外,未必会被纵容。而且,置身海外非但不会让国人被区别优待,负面行为举止还可能被放大。此次网友倒戈,也颇有倾泻这种不满的因素在其中。
所谓入乡随俗,就是需要尊重不同的文化和规则,并对违反规则的后果有基本的预判。从这点上来看,当事人违背酒店意愿逗留,在视频中还吵闹叫嚷,属于过度维权。而且事后刻意隐瞒甚至刻意夸大部分信息,以此来换取网友的支持,此等逻辑其实是裹挟舆论。如果真心想诉诸公义,寻求妥善解决,那就应该完整呈现信息。所以本次风波也提醒广大中国游客,走出国门,特别是在规则意识强、执法刚性不留情面的地方,更得有规则意识。
这里要重申一点,公民海外遇到纠纷,国家不是遮羞布,也不会不讲是非,一味偏袒护犊。但是具体到这起事件,对权力寄予更高的要求,也应该是基本的评判逻辑。鉴于此,瑞典警方仍然应该为处置不人性承担责任。目前,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官网已经发声,要求瑞典警方对事件进行彻查,及时回应当事中国公民提出的严惩、道歉、赔偿等
要求。完整的真相需要尽快水落石出,给受到刺激的当事人以及关心此事的中国网友一个交代。
2
近日,一篇名为“越觉得幸运,越感到生气(扶老人被讹的网友准备起诉了)”的网帖在网上引发关注。发帖人是浙江金华32岁的滕先生,他在帖中讲述了自己出于好心扶起一名骑车摔倒的老人,被路人指责,被对方报警称其为肇事者,由此陷入一起双方交通事故调查。最终,交警找到事发地点附近的民用监控拍下的事发经过,确认老人的摔倒与滕先生无关。滕先生称,自己终于清白了,并决定起诉老人及指责他的路人。
又见“扶老人反被讹”的狗血剧情,所幸在交警的调查确认之后,当事人迅速证明了清白。参照过往案例,事已至此,本该告一段落才是。只不过,在本案中,深感委屈的滕先生被老人家属的某些言行彻底激怒,因而最终决定要提起诉讼讨回公道。事实上,在民间司法实践中,“起诉讹人老人”的先例并不算多。也正因为此,此事的后续走向才变得备受关注。
滕先生不无后怕地表示,“讹人的成本太低,扶人的成本太高了。”其实,非但是亲历者有此痛彻体悟,就连普通民众、专业人士等也都有此共识。既有的行政、司法体系,无法给被讹者提供便利的救济和补偿,无法向讹人者施以必要的追责与惩戒。尽管“好人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力挺好人的作用,但“惩罚坏人”的解决方案,却一直未能成型。现实中,社会更多诉诸于舆论动员甚至网络暴力来给讹人者施压,这显然并非合理的解决路径。
为什么起诉讹人者的案例会如此之少?其中,固然有当事人基于时间成本、诉讼费用等实际因素的权衡考量,但更重要的,或许还在于整个的社会文化、司法文化不鼓励类似的诉讼。在不少人的认知中,某些讹人的老人纯属于是“一时糊涂”,年轻人既然证明了清白没受大损失,就不该与老年人一般见识。而就在本案中,办案民警也曾对滕先生耐心说服教育,劝其放弃起诉。其给出的理由是,“个人觉得有点过了”。可以想见,有此想法者并不在少数。
被讹者起诉讹人者,过分吗?尊老爱老是一回事,是非对错则是另一回事。让作恶者付出足够代价,这是捍卫公序良俗的最好方式。滕先生之所以选择起诉,很大一部分乃是因为“气不过”,这实则表明其诉讼初衷还很朴素。尽管滕先生无意被塑造成某种类型化诉讼的先行者,但我们客观上的确应该看到此事的标杆意义。本案最终如何判决很重要,而与之同样重要的是案件审理中举证陈述、诉辩交锋等一系列程序流程。这些都具有关键性的范例价值。
若是恶人得不到惩罚,则好人终将变成冷漠的一群人。通过一场诉讼让个体间的是非恩怨得到了结,以一个有说服力的判决来打捞公道人心——让“家里没矿”的年轻人也敢扶老人,没有什么比这个来得更有效。(然玉)
3
近日,一则名为《我辛辛苦苦的考大学,摸了一下女生就全没了》的网帖引发热议。据称,今年5月,广东省江门市某大学的学生黄某,偷进女生宿舍实施猥亵后,被校方勒令退学。之后,他写下上述网帖称:“我读了十几年书,好不容易上了大学,摸了女生一下就没了?我不能接受……”并称自己抑郁,有自杀倾向。9月10日,记者致电该大学党委宣传部,得知目前校方正就此事进行调查,如果此事属实,将会对黄某严肃处理。
随着网帖的发布,黄某的渣男形象呼之欲出:猥亵女生的丑行,不仅践踏道德底线,更涉嫌违法犯罪,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岂料他非但不认错、反省,反而以“患抑郁症欲自杀”为由,博取舆论同情。有网友称,这是抑郁症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黄某是否患抑郁症并有自杀倾向目前无法确认,但即使情况属实,也不能成为猥亵女生的遮羞布和挡箭牌。拿抑郁症为丑行辩护,法律也不答应。精神健康状况和个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