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十八胺的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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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克(天津)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纯十八胺乳浊液测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十八胺乳液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十八胺乳液剂的产品质量控制。

该产品主要用于高温锅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物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1989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
GB/T 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要求
纯十八胺乳浊液的质量应符合表I的规定。

表1纯十八胺乳浊液的质量要求
项目指标
1.外观白色粘稠浆状物
2.活性物含量(质量分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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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H值7.5-9.5
密度g/cm3(20℃)0.95-1.05
4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生产厂以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

每批采样桶数应符合GB/T 6678-2003中6.6的规定。

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

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

用探管从桶上、中、下
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

将所采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

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采样日期、地点。

一个供检验,一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5. I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1250-1989中5.2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5. 2外观的评定
目测
5. 3含固量的测定
5. 3. I仪器没备
a)电热恒温烘箱。

b)分析天平:精度0. 0001 g。

c)称量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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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 2程序
称取试样约2 g(精确至0.0001g),置于已恒重的称重瓶中.用电热恒温烘箱在105-110℃烘干3h。

5. 3. 3计算
活性物含量%(质量分数)按式(l)计算:
含量%=(m2-m1)/m0 X 100 (1)
式中:
m0—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1—称量瓶恒重质量,单位为克(g);
m 2一试样和称量瓶烘3h后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含量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5。

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6.PH值的测定
6.1.仪器和设备
6.1.1.酸度计:相对PH值精度±0.02PH;
6.1.2.磁力搅拦器;
6.1.3.玻璃电极;
6.1.4.甘汞电极。

6.2.分析步骤
6.2.1.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量约1g试样(精确至0.0002g),置于烧杯中,加少量的水,全部转移到100mL 容量瓶,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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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测定
将试样溶液倒入烧杯中,置于滋力搅拌器上,将甘汞电极和玻璃电极浸入被测溶液中,放入磁棒,在已经PH标准缓冲溶液定位的酸度计上搅拌,读出测定值。

7.密度的测定
7.1.密度计法
由密度计在被测溶液中到达平衡状态时所浸没的深度读出该液体的密度。

7.2.仪器和设备
a.密度计:分度值为0.001g/mL;
b.恒温水浴:可控制温度在20℃±0.1℃;
c.温度计:分度为0.1℃;
d.玻璃量筒:250mL。

7.3.分析步骤
在恒温(20℃)下测定
将剂试样的注入清洁、干燥的量筒内,不得有气泡,将量筒置于20℃的恒温水浴中,待温度恒定后,将清洁干燥的密度计缓慢垂直地放入试样中,其下端应离筒底2cm以上,不能与筒壁接触,密度计的上端露在外面的部分所粘液体不得超过2-3分度,待密度计在试样中稳定后,读出密度计弯月面下缘的刻度(标有读弯月面上缘的密度计除外),即为20℃时试样的密度。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巴尔克(天津)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表l中所有检验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8. 2出厂检验
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有乳浊液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8. 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9.标志、标簦、包装、运输、贮存
9. I标志、标签
产品的每个包装桶上都应涂上牢固、清晰的标志,注明:产晶名称、规格、注册商标.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厂址、标准编号、批号、生产日期。

也可将批号、生产日期打印在标签上,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一起放入包装桶内的塑料袋外面。

10. 包装
十八胺乳浊液装于塑料包装桶内,并加密封和封印,每桶净含量(50士0.
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11.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

12.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

贮存期半年,超过半年
巴尔克(天津)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在出厂前要重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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