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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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5]151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10
【实施日期】2015.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5〕1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0日
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发展信息经济,推广智慧应用,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创新创业政策和制度为重点,以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为目标,以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为突破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向创新要红利,向改革要动力,向人才要后劲,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将杭州建设成为“创业者的天堂”。
(二)发展目标。
1.到2017年的发展目标:
--创新创业载体高速发展。大力推进阿里百川、腾讯创新创业基地、创新牧场等“互联网+”创业平台的发展,建立“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国家级孵化器数量在省会城市中保持领先,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创新园等创新创业载体达到500家,面积超过2800万平方米。
--创新创业人才高度聚集。每年接收大学毕业生7万名以上,引进来杭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5万名,吸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超过30万人,形成青年创新创业者、科技人员、海归创业者、企业高管和连续创业者高度集聚的创业者群落,打造以“阿里系、浙商系、高校系、海归系”为主的创新创业“新四军”。
--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不断成熟。天使投资人队伍不断壮大,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高度发展,产业基金、创投引导基金和政策性担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创业、天使等各类
引导基金规模达到40亿元,投入小微企业的民间资本和创投资金超过2000亿元,“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的多层次创业融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服务机构达到1000家,创业导师达到2000人,形成立体化多层次的创新创业辅导体系。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创新创业产出成效显著。科技型小微企业达到10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6000亿元,每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0件以上。
2.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创新创业体系更加优化,国内外创新创业资源有效集聚,创新创业效益大幅提升,创新创业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和创新创业者向往的“创业者的天堂”。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工程。
1.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和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力量,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发挥政策的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鼓励创新型孵化器的发展,将创新型孵化器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对做出成效的创新型孵化器进行扶持。支持以硅谷孵化器模式为蓝本提升孵化器服务功能,鼓励孵化器采用“海选项目、天使投资、创业养成、精益孵化”的孵化服务模式。
2.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做优省市级孵化器,培育一批区级创新园、产业园。加快链接全球孵化器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知名科技园和孵化器管理公司来杭建设孵化
器,输出品牌和管理,共建创新创业基地。推进杭州硅谷孵化器建设。推进“苗圃-孵化器-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