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叶圣陶中学校(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分校)关于校园文化项目补充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3.20•【字号】苏教体卫艺〔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8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根据《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2﹞9号)精神,市教育局面向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的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在各级各类展演活动中,各地、各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坚持校园文化特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组织了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展现了我市中小学生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本届艺术节活动共评出市级艺术表演类作品一等奖25个,二等奖35个,三等奖32个;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13个;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21篇。
现场展演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同时,评出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优秀组织奖102个。
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名单2.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展演获奖名单3.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展演获奖名单4.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展演获奖名单5.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朗诵展演获奖名单6.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获奖名单7.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名单8.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3月9日附件1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名单附件2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展演获奖名单附件3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展演获奖名单附件4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展演获奖名单附件5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朗诵展演获奖名单附件6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获奖名单中学组一等奖附件7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名单附件8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和培育学校名单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和培育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0.08•【字号】苏教职〔2022〕1号•【施行日期】202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关于公布苏州市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和培育学校名单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市区各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7号)、《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推进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的实施方案》(苏委发〔2022〕24号)、《关于遴选建设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苏教高职〔2022〕10号)等文件要求,近期组织了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评审和答辩。
共确定苏州市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8所、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培育学校6所,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入选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探索新措施,提出新办法,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塑造具有苏州特色的“苏式职教”品牌。
附件:1.苏州市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名单2.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培育学校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2年10月8日附件1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名单(排名不分先后)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常熟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吴江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附件2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培育学校名单(排名不分先后)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张家港市第三职业高级中学常熟市滨江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苏州丝绸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完善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完善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1.21•【字号】苏教〔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完善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学校(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进一步提升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激励广大干部教师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
根据《2022年度苏州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苏考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现将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41家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按照学段、性质、职能等因素分为三组:A组为义务教育学校,共26所;B组为非义务教育学校,共8所:C组为非校事业单位,共7个。
(详见附件1)根据市委考核委《2022年度苏州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苏考发〔2022〕2号)要求,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四所直属学校纳入市属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统筹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挂钩。
二、考核要求(一)考核方式2022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基本事项”“加分事项”“降等事项”等保持不变,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结构和权重保持不变。
继续采用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过程管理和结果控制,坚持“定量指标从严”“定性指标从实”的原则,综合运用“领导考核”“同行评价”“处室考核”“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价”等考核方式。
对于权重较大的“处室考核”内容,各处室应在不增加基层单位过重负担的前提下,注重运用好日常考核和平时考核。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思政课“优师优课”大赛评比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思政课“优师优课”大赛评比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11.08•【字号】苏教德育〔2023〕32号•【施行日期】2023.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思政课“优师优课”大赛评比结果的通知苏教德育〔2023〕32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直属(代管)学校: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思政课“优师优课”大赛的通知》(苏教德育〔2023〕17号)要求,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了苏州市中小学思政课“优师优课”大赛评比活动,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各县级市(区)及直属(代管)学校提交的作品进行了集中评审,评选出特等奖5节,一等奖14节、二等奖54节、三等奖4节,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获奖者再接再厉,持续探索在教学中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加强不同学段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附件:苏州市中小学思政课“优师优课”大赛获奖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11月8日附件苏州市中小学思政课“优师优课”大赛获奖名单特等奖叶红苏州市相城区文征明实验小学季燕常熟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李子佳苏州市阳山实验初级中学校尹启迪江苏省昆山中学黄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一等奖薛秋勤张家港市实验小学唐妹苏州市吴江区南麻小学尤志华苏州市东中市实验小学校赵苏苏苏州工业园区文萃小学祁欣悦苏州市实验小学校武燕张家港市教师发展中心陈艳昆山开发区青阳港学校陈静苏州市立达中学校谢芳苏州市彩香实验中学校邹德胜苏州大学附属尹山湖学校黄叶玲江苏省震泽中学陆素平常熟市中学沈婷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王瑶苏州新草桥中学二等奖胡静张家港市梁丰小学马徐越常熟市绿地实验小学陈靓太仓市高新区陆渡中心小学郁黛嫔太仓市沙溪镇直塘小学张志强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吴芳苏州市吴江区莘塔小学戴敏芳苏州叶圣陶实验小学俞华文苏州市吴中区南行实验小学冯美虹苏州市相城区黄桥实验小学金梅芳苏州市相城区湘城小学杨笑苏州市新康实验小学校李逸桦苏州市金阊实验小学校沈徐苗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金英姿苏州市大儒实验小学校鲍文斐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颜美军苏州高新区成大实验小学校嵇月娥苏州高新区长江小学校张浠潼江苏省新苏师范附属小学吕莹苏州市实验小学校明珠学校任婷婷苏州市吴江区实验初级中学邢莉花苏州市相城区望亭中学王晔陶太仓市陆渡中学徐福康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李晔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何纯渊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学校黄晓祥张家港市外国语学校章丽芝常熟市海虞初级中学牛磊常熟市昆承中学赵志豪昆山市新镇中学黄娟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蒋晓琴苏州市吴中区藏书中学柏微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实验中学张倩太仓市第一中学严丁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实验初级中学刘明斐苏州高新区第二中学朱静苏州市相城区黄桥中学高瑞苏州市沧浪中学校余二梅苏州市平江中学校刘薇苏州市草桥中学校吴福华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校翁晨晔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刘佳林苏州市金阊实验中学校李亚兰张家港市凤凰高级中学陈华常熟外国语学校王纯娅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柳翠吴江中学王璐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高级中学顾娟娟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倪伟苏州市桃坞高级中学校徐宜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查婷婷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梁大秀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孙业得江苏省苏州第一中学校王瑜苏州市第六中学校三等奖赵麟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初级中学王朝苏州市振华中学校赵琰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李聪苏州市叶圣陶中学校。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苏州市第一中学校操场改造及教育用房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的批复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苏州市第一中学校操场改造及教育用房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1.16
•【字号】苏发改中心[2018]262号
•【施行日期】2018.1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苏州市第一中学校操场改造及教育用房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的批复
苏发改中心[2018]262号市教育局:
你局苏教发〔2018〕94号文及有关附件收悉。
该项目我委曾以苏发改中心〔2015〕150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
由于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操场及相关市政设施维修改造,总投资由原2500万元调整为700万元,原苏发改中心〔2015〕150号文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代码:2018-320508-82-01-365299 )
文档附件:发文正式稿(苏发改中心[2018]262号)
苏州市发改委
2018年11月16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8.18•【字号】苏教德育〔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中小学校社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载体,在实施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教育局2022年8月18日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章成立、年审和注销第四章活动管理第五章工作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促进学生社团规范、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小学校学生社团是指经过学校批准注册成立、由中小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四条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团结和凝聚广大学生,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形成学校特色,不断提高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五条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学校的和谐稳定。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高品质特色高中创建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高品质特色高中创建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11.24•【字号】•【施行日期】2023.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高品质特色高中创建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各直属(代管)高中(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高品质特色高中创建立项申工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高品质特色高中创建立项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开展苏州市高品质特色高中创建工作,旨在促进全域普通高中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形成较为成熟的特色课程体系及稳定独特办学风格,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发展。
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特色高中创建工作。
今后,江苏省高品质特色高中的申报推荐,原则上要求在市级立项学校中遴选。
各县市(区)要指导学校扎实创建、鼓励学校积极申报。
(一)坚持优质导向。
遵照《省教育厅关于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建设,整体提升办学品质,着力建成办学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课程内容多样、教学方式灵活、评价科学有效、办学成绩显著的高品质特色高中。
(二)聚焦特色发展。
立足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实际,探索普通高中学校逐步从分层办学走向分类办学,在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领域办出特色。
制定高品质特色高中建设规划,在特色理念确立、育人模式探索、特色课程构建、特色师资打造、特色文化培植等方面,明确重点任务,提出科学、适切、可操作的具体路径,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三)注重文化承创。
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历史传统、办学优势,找准学校特色发展方向,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创新特色鲜明的育人模式,探索形成在市内外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避免功利化倾向和形式主义,聚焦学校可持续发展,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施措施,将学校办学特色做强、做优。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6.21•【字号】苏教师〔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直属学校(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苏教人〔2019〕6号)和《关于推动直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苏教人师〔2014〕1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就做好2021年直属学校教师交流工作通知如下:一、交流对象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参与交流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为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安排交流: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孕产期、哺乳期的教师。
二、交流形式1.集团交流。
加大教育集团内部交流,推进部分初中校与原母体高中校的交流。
2.片区联动。
初中校以片区交流为主,校际互动协商解决师资缺口和教师流动需要,实现片区内资源共享(附件1)。
3.结对互助。
高中校根据地域和学校师资结构特点,组合结对学校,互派教师进行交流(附件2)。
4.学段衔接。
鼓励教师跨学段交流,开展教学衔接研究,促进教师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普职沟通。
鼓励普通高中校选派教师支持职业类学校基础学科建设。
6.上挂机关。
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局机关各处室进行挂职锻炼。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7.14•【字号】苏教备〔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结果的通知苏教备〔2023〕4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中小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江苏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的通知》(苏教办备函〔2023〕2号)精神,由苏州市教育局主办,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苏州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承办的苏州市第二届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历时两个半月,已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全部赛事。
全市近24万名中小学生分别参加了小学科学、初中生物、高中物理、高中化学4个学科比赛。
比赛活动程序严谨、组织规范、实施有序,圆满完成了实验知识竞赛、预选赛、决赛。
现将大赛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各学科个人获奖名单2.各学科团体奖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7月14日附件1各学科个人获奖名单小学科学获奖名单初中生物获奖名单高中物理获奖名单高中化学获奖名单附件2各学科团体奖名单小学科学一等奖姑苏区教体文旅委二等奖张家港市教育局、吴江区教育局三等奖太仓市教育局、工业园区教育局初中生物一等奖工业园区教育局二等奖昆山市教育局、太仓市教育局三等奖张家港市教育局、吴江区教育局高中化学一等奖张家港市教育局二等奖昆山市教育局、常熟市教育局三等奖工业园区教育局、相城区教育局高中物理一等奖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二等奖昆山市教育局、工业园区教育局三等奖常熟市教育局、吴江区教育局。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评比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评比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6.16•【字号】苏教体卫艺〔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评比结果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1〕6号)。
乙组报名空缺,经专家组评选和组委会审核,瞿晨昕等学生的53幅绘画作品分获小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9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邓舒瑞等学生的50幅绘画作品分获中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9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米聿隆等学生的45幅书法篆刻作品分获小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7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杨郁颖等学生的37幅书法篆刻作品分获中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7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陆一腾学生的22幅摄影作品分获小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2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邱思谦学生的16幅摄影作品分获中学甲组一、二、三等奖,其中2幅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项敏等136名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附件: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获奖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1年6月16日附件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获奖名单绘画(小学甲组)绘画(中学甲组)二等奖书法篆刻(小学甲组)书法篆刻(中学甲组)摄影(小学甲组)一等奖摄影(中学甲组)三等奖。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7.12•【字号】苏教基〔2023〕22号•【施行日期】2023.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基〔2023〕22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各直属(代管)普通高中学校(单位):现将《苏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7月12日苏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苏州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系统推进苏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改革,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
在市域统筹背景下,加快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人才成长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高标准现代教育强市、建强新时代苏式教育品牌作出贡献。
(二)主要原则1.坚持立德树人。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导向作用,推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坚持科学有效。
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引导学校丰富课程体系,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江苏省苏州市第一中学
江苏省苏州市第一中学
佚名
【期刊名称】《基础教育参考》
【年(卷),期】2011(000)024
【摘要】江苏省苏州市第一中学是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的母校。
学校注重传承“敬业乐群、敦品励学”的百年校训,弘扬叶圣陶“为人生而教育”的德育思想、“教是为了达到不需要教”的教学思想、“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教师发展思想。
以“好习惯成就好人生”、“引导自主学习,教是为了不教”、“带好每一个班级,抓好每一个环节,教好每一个学生”的现代教育理念,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指南,并在长期实践中成为学校的独特风格。
【总页数】3页(PF0002-F0002,F0003,F000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9.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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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戏曲进校园”2023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戏曲进校园”2023年系列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9.26•【字号】苏教体卫艺〔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戏曲进校园”2023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23号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教育局,姑苏区教体文旅委,市直属(代管)学校,市各直属文艺院团:根据中央、省、市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印发苏州市促进市属文艺院团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市属文艺院团试点改革要点》等工作部署,为使更多的文艺精品特别是地方戏曲走进校园,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苏州市教育局今年将继续联合开展苏州市“戏曲进校园”系列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办单位:苏州市直属专业文艺院团苏州市区各有关学校苏州市文化活动交流中心二、活动内容以市直属专业文艺院团为主体,努力将舞台艺术精品剧(节、书)目和讲座送进学校,创新学校艺术教育和艺术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学校美育工作内涵。
(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详见附件)三、工作要求1.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各相关部门、院团、学校要将“戏曲进校园”系列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积极动员各方力量主动参与,确保活动的人力、物力、场地,力求使活动影响深、覆盖广。
活动组织部门将对各场活动进行考核。
2.主动协调,规范运作。
每场演出前,各演出单位要与各有关学校做好充分的沟通,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场地提供、师生组织、安全保障等方面工作。
“戏曲进校园”系列活动将由苏州市文广旅局市立项目资金给予补贴,演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校收取费用。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3.22•【字号】苏教体卫艺〔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通知-苏教督[2012]16号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通知(苏教督〔2012〕16号)各有关市、区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有关高中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12年对部分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预备通知》(苏教督〔2012〕6号)安排,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真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今年10~11月份将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综合督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内容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苏教督〔2012〕4号)规定的内容进行。
二、督导时间和学校2012年10月15日~17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张家港暨阳高级中学。
2012年10月18日~20日(星期四至星期六):张家港市高级中学。
2012年10月29日~31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江苏省常熟中学。
2012年11月1日~3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江苏省震泽中学。
2012年11月12日~1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江苏省黄埭中学。
2012年11月15日~17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江苏省外国语学校。
2012年11月26日~28日(星期一至星期三):苏州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
2012年11月29日~12月1日(星期四至星期六):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三、督导时间安排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苏教督〔2012〕4号)要求,每校综合督导时间为3天。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苏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特色校名单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苏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
理标准特色校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1.01.08
•【字号】苏教基〔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
正文
关于公布2020年苏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特色校名单的
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推进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48号)和《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38号)要求,经学校对标研判、区域核查推荐,我局组织专家组对2020年申报的特色校进行了现场答辩、查阅资料等环节核查,研究决定,认定张家港市实验小学107所学校为苏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特色校(学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通过核查的学校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办学宗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创新学校管理方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在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附件:2020年苏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特色校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8日附件。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3.06.26
•【字号】苏教德育〔2023〕19号
•【施行日期】2023.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苏教德育〔2023〕19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直属(代管)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我市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水平,苏州市教育局于2023年5月–6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建设遴选工作。
在自主申报、区域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定,评选出93家苏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55所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和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各特色学校要继续坚持“五育并举”,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劳动育人机制,在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苏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2.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附件1
苏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附件2
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0.27•【字号】苏教基〔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正文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项目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直属(代管)学校:根据苏州市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经学校申报、项目答辩和专家评审,共评出67个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项目、19个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培育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对每一个立项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内容、专家意见和各校实际情况,市教育局将予以项目学校一定的启动资金,其他建设资金由学校自筹。
请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划拨项目建设启动资金。
希望各地充分认识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项目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各学校对照要求,明确目标,扎实开展建设,以课程基地建设和学校文化项目为重要抓手,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变革教与学的方式,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争取社会资源,多渠道落实建设经费,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并发挥效益。
我局每年将对上年度立项的省、市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项目情况开展检查视导和绩效评估,并对其中直属学校中特别优秀的项目学校给予追加奖励资金,各地参照执行。
附件:1.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项目2.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培育项目苏州市教育局2022年10月27日附件1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项目附件2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培育项目。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4.23•【字号】苏教发〔2023〕29号•【施行日期】2023.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教发〔2023〕29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4月23日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根据2019年11月21日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提出相关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夯实基础、拓展创新、注重实效原则,保障实验教学资源、优化实验教学实施、提升实验教学能力、强化实验教学管理,加快构建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适应、与课程标准要求相统一的实验教学体系。
力争到十四五年末,健全和完善我市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体系、测评标准、运行机制,在初中和高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学三个学科形成实验教学标准、实验测评标准、实验装备标准,为我省初高中阶段开展理科实验教学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样本。
二、主要举措(一)强化实验教学体系建设1.建设实验课程。
健全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制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切实扭转轻视实验教学的倾向。
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江苏省颁布的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和实验教学指南,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的育人功能。
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报告时间:
2023-02-10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范围:
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门卫、巡逻、守护(不含武装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区域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 停车场(库)经营管理、非机动车辆停放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物业管理;政府采购 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务会展服务;安全防范咨询服务;公共安全防范产品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及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电子计 算机及配件、电子通讯设备、计算机网络安装及信息管理服务;消防工程设备的安装、检测、 上门维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安防设备的零售;消防技术咨询服务;餐饮管理;园林 管理;河道清理;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绿化养护及绿化租赁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代收代 缴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经营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苏州农发新民桥市场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实验小学校关于校园安保和 消控室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苏州市实验小学校
366.0 275.6 270.7 242.8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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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叶圣陶中学校(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分校)关于校园文化项目补充通知
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叶圣陶中学校(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分校)的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校园文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做:
一、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和使用需求,本项目恢复采购。
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二、采购编号:SZCL2020-G-004
三、采购项目名称:校园文化
特殊情况说明:新建苏州市叶圣陶中学校(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分校)为市政府实事项目,目前土建工程即将完工,校园文化需同步配合完成,以满足今年9月1日开学新生能够顺利入校的要求,目前工期紧迫,故本项目需在疫情期间开展采购活动。
四、补充(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是涉及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始接收时间、接收截止时间均更改为: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2、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14日9:00时。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9:30时。
4、开标时间:2020年4月14日9:30时。
5、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咨询电话(略)。
五、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补充通知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本通知为SZCL2020-G-004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文内容执行。
1、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市叶圣陶中学校(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分校)。
电话(略)。
联系人:程宇波。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联洋街与虎北路交叉口。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彩香路6号金阊科技产业园3号楼3301室。
联系人员:王艳、戈蕾。
电话(略)(传真)。
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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