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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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浅析电子商务环境中的税收问题

办学单位:贵州大学人武学院

班级:电子商务2013级本科2班学生:田智强

学号:120701Y114 指导教师:袁荣昌

日期:2014年12 月17日

论文摘要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同时对我国当前税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造成了网上交易税收的“征管盲区”。首先电子商务无纸化冲击着传统的以账册凭证为依据进行征纳税的方式。现在电子商务实行的是无纸化操作,因而现行增值税依据发票扣缴、营业税依率计征的方式就相对滞后了,“而且这种交易不仅无凭证,且一般都设有密码,造成了传统的税务审计对此无法可查。

[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税收对策和建议

目录

论文摘要 (Ⅰ)

目录 (1)

1.电子商务 (2)

1.1电子商务的定义 (2)

1.2电子商务的发展 (2)

2.电子商务与税务 (2)

2.1电子商务对税务的影响 (2)

2.2国际社会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对策 (3)

2.2.1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3)

2.2.2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3)

2.2.3欧盟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4)

2.2.4加拿大的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4)

3.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与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5)

参考文献 (8)

◆ 1.电子商务

1.1电子商务的定义

所谓电子商务①(Electronic Commerce)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主要是因特网)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同时,按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涉及的对象分类,电子商务可以分为B2C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电子商务)、B2B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C2C电子商务(个人之间电子商务)、B2B2C(企业对企业对消费者)四种类型。

1.2 电子商务的发展

我国的信息化程度很低,但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势头强劲。据中国电子商务网的统计,截至到2012年初,国内的网上商店已发展到500多家,并正以平均每天2家以上的速度增长。网民数量急剧增加,已发展到1000万人。同时,境内外风险资金大量介入,国内知名网站如“新浪”“搜狐”“阿里巴巴”等都相继获得境内外上千万美元的投资。更为重要的是,从政府到企业界,从社会各方面到一般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和巨大潜力认识愈来愈清楚,其中政府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是关键中的关键。

2003年度,全球电子商务贸易总额已达1.24万亿美元,而1994年仅为12亿美元;我国2003年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700多亿元人民币(不包括证券业、银行业的网上交易额);预计到2008年,我国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②

◆ 2.电子商务与税务

2.1电子商务对税务的影响

1、电子商务的跨国性使互联网上国界概念日益模糊,从而导致一系列税收问题。用户足不出户即可购买外国厂商的成品,例如网上软件,使正常渠道进出口货物和劳务数量受到了影响,造成各国关税、国内增值税的流失。

2、长期以来,各国税收征管都离不开对凭证、账册的审查,各国税法普遍规定,企业必须如实记账并保存账册凭证若干年。现在电子商务实行的是无纸化操作,因而现行增值税依据发票扣缴、营业税依率计征的方式就相对滞后了。

3、大量的网上广告间接地造成税款流失。网上广告与传统媒体上的广告形

式的最大区别之一是费用低,因而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很多企业会把广告费投向网络,这将间接导致营业税收入的减少。

4、常设机构的概念和范围界定遇到了困难。OECD税收协定范本还规定:非居民在某国内设有代理人,而后者又有代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则可以认定该非居民在某国设有常设机构。然而,许多客户通过互联网购买外国商品和劳务,外国销售商并没有在该国拥有固定的销售场所,其代理人也无法确定。这样,就不能依照传统的常设机构标准进行征税。

5、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在一国对非居民行使什么样的税收管辖权的问题上,目前国际上一般都坚持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发生了争议。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于1996年11月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一文,声称要加强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这样,“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在发展中国家属地会强占其原属本国的税源,使发展中国家蒙受税收损失。”

6、互联网贸易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联机银行与电子货币的出现,使跨国交易的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一些资深银行纷纷在网上开通"联机银行"业务,已经被数字化、电子化的电子货币,可以迅速将钱转移到国外,通过互联网进行远距离支付。一些公司已开始利用电子货币在避税地的"网络银行"开设资金帐户,开展海外投资业务,电子货币的转移不易被监督,将对税法的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7、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成熟,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术的发展加剧了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难度,税务机关既要严格执行法律对纳税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的保护规定,又要广泛搜集纳税人的交易资料,难度很大。

2.2国际社会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对策

2.2.1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电子商务环境下如何对待税收问题,需要解决哪些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必须首先确立一些基本原则,这是各国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依据。

2.2.2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1996年11月,美国财政部发布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税收政策》白皮书,这份文件也是全球第一份由一个国家财政部提出探讨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文件,它提出了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

(1)税收中性原则。认为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措施时,应遵循中性原则,令新技术得以发展。不开征新税或附加税乃是保持中性原则的最好方法,尽量利用重新界定一些概念、范畴和修改现行税制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税收问题。

(2)按居民税收管辖权征税。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很多情况下难以将一项所得与特定的收入来源地联系在一起,因而令到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已很难有效地运作。相反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大都是某个国家的居民和纳税人,从管理便利的角度去看,地域管辖权应让位于居民税收管辖权。

(3)避免双重征税。国际间对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所采用的税收原则不够明确,有待补充,也应注意避免双重征税,以免妨碍电子商务发展。

(4)改进税务管理技术。电子商务的发展已影响到对现行税收法律的施行效果、税务管理和质量,税务当局必须采用新技术和改进管理去面对这场挑战。 1997 年美国政府又在《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中宣布了美国政府对发展电子商务的三项税收原则:首先,既不扭曲也不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税收政策要避免对电子商务产生负面影响;其次,保持税收政策的简化和透明度:最后,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要与美国现行税制相协调,并与国际税收基本原则保持一致。

2.2.3欧盟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1998 年2月,欧盟发布了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

(1)目前尚不考虑征收新税。

(2)在增值税征税系统下,少数商品的交易视为提供劳务。

(3)在欧盟境内购买劳动力要征收增值税,境外不征税。

欧盟委员会对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主要考虑到两个方面:一是保证税收不流失;二是要避免不恰当的税制扭曲电子商务的发展。

2.2.4加拿大的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加拿大对电子商务征税政策所持的原则为:

(1)政府应避免制定不适当的法令或限制措施妨碍电子商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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