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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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温岭市石塘镇南沙河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盖章)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盖章)

联系人:陵鑫

联系: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招标文件

第三节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五节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六节开标

第七节评标

第八节合同授予

第九节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第十节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程序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六章技术规及图纸

第七章工程预算书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石塘镇南沙河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简况与招标围

项目简况:本工程为温岭市石塘镇南沙河景观绿化工程,位于石塘镇南沙河。本工程的主要容具体如下:园路建设及绿化种植。绿化面积㎡,园路面积约㎡,驳岸修复。

计划工期:日历天(含日历天)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招标围:施工图围招标人指定的园路及绿化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取得省水利厅颁发三级聘用项目经理书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前至温岭市大道号广明大厦楼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现场报名并支付相关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复印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整,地点为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期前报名并支付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及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

联系人:陵鑫: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总则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经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用承包人。

、工程说明

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项所述。

工程简况:本工程为温岭市石塘镇南沙河景观绿化工程,位于石塘镇南沙河。本工程的主要容具体如下:园路建设及绿化种植。绿化面积㎡,园路面积约㎡,驳岸修复。

2.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及招标围

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述。

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述。

本招标工程招标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述。

3.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述。

()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三)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

(四)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标中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计取。

第二节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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