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商品陈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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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陈列管理规定
一、商品陈列目的:
1.合理应用商品陈列,建立和提升品牌形象,推动优势品牌;
2.给消费者提供有效信息,促进销售;
3.保持门店商品整齐丰满,标价准确,无过期商品存架;
4.为顾客提供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服务。
二、适用范围:连锁各门店
三、商品陈列原则
3.1GSP硬性要求:
3.1.1分区陈列要求:
A、药品与非药品、医疗器械分区陈列,并悬挂分区牌,经营中药饮品的门店还
应悬挂中药饮片区标示牌;
B、处方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存在双跨品种的药品必须在处方药区和非处方药
区分别陈列,不可混放在一起陈列);
C、内用药与外用药分柜陈列;
D、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且在易串味专柜内严格按照处方
药与非处方药分层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层陈列,标志应明显、清晰。3.1.2产品按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陈列。上货前,应查看货架上商品效期、
批次,与准备上架的商品效期、批次对比,按先产先出的原则排列。
3.1.3 拆零药品的陈列
A、拆零药品---指最小包装单元不能完全包含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的,缺少一项则视为拆零药品;
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并贴上拆零专柜分类牌;
B、拆零专柜应配备齐全拆零工具:托盘、剪刀、镊子、药匙、一次性手套、消
毒
棉球、拆零药袋;
3.1.4 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必须配备避光或遮光设施,需避光、密闭存储
的药品不应陈列;
3.1.5 处方药品不得以开架自选方式陈列
3.1.6危险药品不得陈列,如需陈列,只能陈列空包装。
3.1.7经营需冷藏药品的门店,应配备相应的冷藏设施,并且必须将其置于营业
场所内,将需冷藏药品放置其中。
3.2销售陈列原则
3.2.1清洁原则
A、陈列的商品要求清洁、干净,没有破损、污物、灰尘;
B、门店人员在陈列商品的同时要及时清理商品及货架的卫生,将商品上的灰尘及时擦拭干净,体现商品的新鲜度;
3.2.2整齐美观原则
产品陈列要参考产品包装颜色、大小、高矮等因素,同类型颜色、同类形状、包装大小相近的商品需要临近陈列,避免高低不同、颜色不同导致的商品陈列凌乱。
A、按颜色---左重右淡,上淡下重
B、按大小---左大右小,上小下大
C、按高矮---左高右矮,上矮下高
3.2.3集中陈列原则
同种成份的商品要求临近陈列,同品牌统一包装的产品要求临近陈列,便于销售取药及品牌形象突出。但对于包装相近而成份不同的商品应分开陈列,避免拿错。
3.2.4满陈列原则
A、要求门店内尽量不留备货,全部上货架陈列,单品陈列数量不低于日销售数量。
B、商品前置------无论后背柜、中岛架还是柜台,商品要放置层板外缘(靠近顾客的方向),当货架上陈列在前排的商品被顾客拿空(或销售空)后,员工应该先将后排的商品按先产先出原则推到前排,随时进行排面的整理;
C、缺货补位-----缺货后应及时补货,如无法及时补充上时采用以下方法:
将其左右商品库存量大的拉开排面,并将原缺货价签置于拉开排面价签下,以便补充上货品后陈列。
D、在卖场上商品数量不足时,要用空盒子作表面工夫,设法使陈列量看起来较丰富。
利用靠上的层板陈列原品,靠下的层板可陈列空包装或是做柜台广告进行遮挡。在货架空缺或壁面的空白部分,活用各种POP广告,以表现出热闹的丰富感
3.2.5安全原则
药品陈列要安全稳定,排除倒塌现象。体积大、份量重的一般放于货架下部,而体积小、份量轻的应放在上部。
3.2.6柜台陈列原则
第一盒或前两盒产品前置、立放,其余产品摊开倒放面朝顾客,目的是将产品包装的正面最大限度展示给顾客且货品显得丰满。
3.2.7端头商品陈列
端头货架用来作为品种展示时产品品种数不得超过三个,且同一端头陈列产品要相关联,且配有价格标识、活动海报、卖点说明,本店是老式货架,要求端头两侧产品正面包装面向顾客陈列。
3.2.8首推商品陈列和重点推动的畅销品、品牌产品
首推的商品和重点推动的畅销品、品牌产品在陈列时,要做到二点:一是陈列面要扩大,大于其他同类产品;二是集中在“黄金带”陈列、端头陈列、堆头陈列、前柜第一层突出陈列,并配有产品卖点的POP宣传等;
3.2.9促销商品陈列
A.促销商品采用双重货位陈列,在原来的陈列位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其它陈列
位---可用端架或地堆扩大陈列,并配上相应的特价标识。
B. 在不影响通道的原则下,有目的地组织促销品堆头、展台陈列,以扩大
特价品对顾客的吸引效果。
C.在促销期前应注意备足特价品的货量;
3.2.10新到商品的陈列
A、收到新品后应按小分类摆放区域调整适当位置上架,并补上商品价签或新品推荐功能价签;
B、新品尽量陈列在同功能类别货架的“黄金带”,以充分展示给顾客,达到试销的目的。
3.2.11季节性商品陈列
A.季节性商品陈列应与同期的推广宣传活动相互配合;
B.季节性商品陈列不一定过于集中,适当分散陈列可能带动其他商品的销售;
C.季节性商品可集中端架、堆头、展台陈列;
D.季节性商品要陈列在“黄金带”;
3.3分类牌要求
A、店内商品的大分类、中分类、小分类标识要清楚,分类牌与商品要相对应;
B、商品陈列或POP海报不得遮挡货架中分类牌;
C、不得以直接打印的白纸黑字或是其他颜色的纸直接打印的文本来临时顶替分类牌;
D、分类牌位置不能空置(店铺如有货品位置调整时应具有前瞻性,在货品位置调整前申报制作分类牌保证分类牌能与商品保持一致);
四、价签陈列要求
4.1商品价签与商品相对应,一货一签,价签陈列要求整齐。
4.2必须使用公司统一价签,不等使用打码器打印的简易标签替代。
4.3价签不得出现倒放、漏放、错放的现象,不得出现涂改、脏污、卷边、变色发黄,应及时更换,保持价签整洁。
附件:
一、商品陈列相关知识:
1.通常商品陈列曝光率与销售成正比例。成年人高度约为1.6米至1.7米,而货架一般高度为2米。所以成年人站在货架旁,眼平线的范围一般是1.4至1.8米也就是黄金陈列位置,把重点推动的商品、毛利高的商品陈列在眼平线内,将有助于该商品的销售。有效陈列视线范围:0.6-1.8m,所以1.8米以上和低于0.6米的货架基本上陈列销售量低、库存量低的商品或陈列多余备货。
如下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