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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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前言
一、背景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类已经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由于国际政治的多极化、社会生活的信息化和经济活动的全球化,外语在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世纪80年代,日语正式成为我国中学外语必修课程的语种之一。在中学开设日语课程既是培养多元化外语人才的需要,也是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特别是青少年之间交流的需要。为此,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吸收当代外语教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日语教育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求,制订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日语课程标准。本标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日语课程与课程评价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主要依据。
二、课程的性质
外语是基础教育阶段的必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置外语课程,是为了保证每一个学生都享有接受外语教育的权利。日语是外语必修课程的语种之一。
日语课程既是学生通过与教师、同学的共同活动,逐步掌握日语知识和技能,初步学会运用日语交际的过程,又是学生磨砺意志、发展思维、陶冶情操、拓展视野、丰富生活经历、发展个性、提高人文素养的过程。
日语课程可以为学生打开一个直接认识和了解日本以及世界的窗口。义务教育阶段日语课程的任务是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日语的兴趣,使他们树立自信心,形成有效的学习策略,
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基本的语言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观察、记忆、思维、想像等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创新、合作精神;帮助学生了解中日文化的差异,拓展国际视野,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树立健康的人生观。逐渐形成初步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为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课程的基本理念
(一)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素质教育
日语课程应当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学生都有所发展。特别强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日语知识和技能,同时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也得到发展。要在日语教学中始终贯穿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倡导活动教学,鼓励实际应用
日语课程要努力为学生营造宽松、活泼、接近实际的学习环境,通过围绕话题完成交际性任务等方式开展多种教学活动。在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大胆开口,使他们不仅在课堂上,而且在课外活动以及对外交往活动中也能积极用日语表达和交流。
(三)精选教学内容,重视学习过程
日语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不过分追求学科体系的完整性,不罗列抽象概念,而是注重实际应用,精选基础性和趣味性较强、反映社会现实、贴近学生生活的教学内容。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在观察、模仿、体验、探究的过程中培养学习能力,以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四)突出学生主体,尊重个体差异
日语课程不是单纯的教师传授、学生接受的灌输过程,而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
教学活动的设计要适合学生身、心、智的发展,重视发挥学生的想像力和创造力,使每个学生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并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帮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发展个性,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五)利用现代技术,开发课程资源
日语课程重视现代技术在日语教学中的运用,注重课程资源的拓展性和开放性,逐步改变以课本和课堂为中心的教学形式。教师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制作教学用具、运用和开发多媒体课件,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获取日语信息,开展网上日语交流等活动。
(六)改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发展
日语课程致力于建立旨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多元化评价体系。主要采取以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既评价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也评价学生运用日语交际的能力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既有教师评价学生,也有学生的自我评价、学生之间的互评以及家长、社会团体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评价。要及时向学生反馈评价信息,以增强学生学习日语的信心,鼓励学生不断进取。
四、课程的设计思路
本标准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参照国内外外语教育的改革成果,结合初中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日语课程目标定为"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在这个基础上确定了日语课程的性质,提出了基本理念,并通过"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和"附录"几个部分呈现日语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这几个部分的内容相互关联,贯彻始终。
(一)"课程目标"分级设计,为学生提供选择的余地
本标准采用国际通用的分级方式,将日语课程目标按能力水平设计为三个级别。这种设计遵循了日语学习的规律以及初中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的需求和特点,同时考虑到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地域辽阔,经济和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旨在体现日语课程标准的整体性、灵活性、开放性和发展性。
本标准要求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开设日语课程。其中第三级为初中毕业时要求达到的基本标准。
课程目标的级别不完全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各个年级相对应。但是,分级目标对初中各年级的教学安排和评价以及教材编写提供了循序渐进、稳步上升的指导性要求,有利于课程的整体实施。
本标准力图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各地区可以根据国家课程三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适当调整不同学段的日语课程目标。暂不具备必要的教育基础和师资条件的地区或学校,以及把日语作为第二外语开设的地区或学校,可以适当降低学段日语课程目标的要求。日语教育基础和条件较好(如从小学三年级起开设日语课程)的地区或学校,可以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学段日语课程目标的要求。
(二)"内容标准"是实现课程目标的基本要求
"内容标准"与课程目标相对应,由语言知识、语言技能、文化素养、情感态度和学习策略五个部分组成。它们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支持和促进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形成。
"语言知识"包括语音、词汇和语法;"语言技能"包括听、说、读、写四项技能;"文化素养"包括文化背景知识、言语行为特征和非言语行为特征;"情感态度"包括兴趣动机、自信意志、合作精神、祖国意识和国际视野;"学习策略"包括认知策略、调控策略、资源策略和交际策略。其中,语言知识和技能部分的有关内容是学习日语的全体学生应该掌握的基本要求,为地方、学校、教师以及教材编写人员根据不同需要,开发广泛的课程资源,拓宽学习内容提供了弹性空间;其他部分的内容则有较大的灵活性,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必强求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