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管理制度
船舶建造管理制度一、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内容1、管理目标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确保船舶建造过程的安全、质量和高效。
具体包括: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和工期控制等方面。
2、管理体系船舶建造管理体系应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管理程序、工作指引、监督检查等组成部分。
3、管理流程船舶建造管理流程应包括:立项评审、设计验证、工艺审核、材料采购、施工过程管控、质量检验、试航验收等关键环节。
4、管理标准船舶建造管理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
管理标准是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依据和保障。
二、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实施1、组建项目组船舶建造项目启动后,应组建专门的项目组,负责船舶建造工程的管理和实施。
2、制定管理计划项目组应根据船舶建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包括:施工计划、质量计划、安全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3、确定管理人员项目组应确定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4、监督检查项目组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组,依据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管理要点1、安全管理安全是船舶建造过程中最重要的管理要点。
项目组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2、质量控制质量是船舶建造的生命线。
项目组应加强对船舶建造质量的控制,确保船舶建造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
3、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船舶建造的关键。
项目组应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使用,控制成本投入,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4、工期控制工期控制是船舶建造的重要环节。
项目组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四、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建议1、加强规范化管理船舶建造管理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2、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船舶建造管理需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生产管理规定1、总则为加强造船生产管理;缩短船舶建造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履约合同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应用过程方法将造船生产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造船生产管理四大职能:编制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协调、指挥生产调度、督促和考核造船生产全过程为主线..2、船舶建造所需的主要过程;分为:⑴生产技术准备;⑵下料加工;⑶分段制造;⑷船台合拢;⑸拉线镗孔;⑹下水作业;⑺发电机动车;⑻主机动车;⑼倾斜试验⑽航行试验;⑾完工交船..3、生产技术准备3.1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a)合同及总技术规格书;b)方案报价设计任务书;c)建造说明书;d)建造方案建造法..e)合同与技术交底3.2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件:a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b建造方针;c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d质量保证大纲;e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f产品实现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g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开工令..f“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适用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船级社确认g“船用产品持证清单”适用民船建造;由科研所报船级社确认3.3编制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3.3.1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应确定项目的主办和协办部门以及完成项目的考核期限;内容应包括以下文件:a)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总进度计划;b)主要材料、设备清单;c)主要材料、设备纳期表;d)建造方针;e)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f)质量保证大纲;g)生产施工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供图计划;h)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i)大型铸锻件定订货清单;j)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计划;k)主要材料、设备持证清单;l)自制件和外协件清单;m主要设备订货资料确认..3.4合同与技术交底3.4.1合同签署一周后;市场营销部和技术开发部应组织向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与技术详细交底..2.4.2合同与交底的主要内容:a)合同要点与内容的解释;b)顾客要求与合同背景材料情况;c)船舶主要技术状态、性能;d)船舶的特殊技术性能和工艺要求..3.5开工条件的确认为确保船舶开工后能连续施工;在开工前一周;造船办应依据“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的安排对开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组织验证..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交船级社确认后反馈造船办..3.5.1主管监造师应加强督办各相关部门按“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的内容要求;做好以下方面开工条件的准备;确保按大节点总进度计划要求开工:a)图样、工艺文件;b)原材料、设备;c)劳动力;d)场地设施、工位;e)生产作业计划..3.5.2造船办应对各相关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落实情况予以跟踪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3.5.3对生产技术准备验证满足开工条件的;由生产副厂长签发开工令;造船办与市场营销部商定开工日期;下发开工通知单;组织开工仪式..4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在整个船舶建造总周期内须将生产作业计划管理作为项目管理;运用项目管理的方法;优化资源配置;内容应包括:a)编制生产作业计划;b)组织生产协调、c)指挥生产调度;d)督促和考核作业计划的落实;并针对建造过程进行计划的动态跟踪和控制平衡;保持均衡生产..4.1编制生产作业计划4.1.1造船生产作业计划分为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造船办公室是造船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和下达部门;各有关车间、分厂、处室是造船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单位..4.1.2主管监造师应根据“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作业总进度计划”和器材配套落实情况;编制月度作业进度计划、周作业计划;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施工车间;内容应包括:a作业内容及开工、完工日期;b作业部门和协作部门;c生产技术条件准备要求物资、器材、工装、工艺;d施工场地保证措施;e质量检验与试验要求..4.2生产作业计划的控制4.2.1造船办每月20日下达月作业进度计划;每周四根据有关作业施工信息予以平衡、调整作业计划;下达下周的作业周计划..4.2.2为确保周计划的落实;监造师除加强督办;应适时签发生产监造指令;有关车间、分厂、处室应无条件服从生产监造指令;反馈有关信息;保证生产指令畅通..4.3生产作业计划的考核4.3.1作业车间应对“月度作业进度计划”进行细化;编制本部门的月度计划并把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4.3.2凡因非主观原因而不能完成当月生产作业计划中的考核项目或无法执行生产监造指令的;应及时书面反馈主管监造师;否则;视同完成考核项目和接受生产监造指令无困难而未完成考核项目的将追究部门责任..4.4组织生产协调4.4.1监造师应按工艺流程施工要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活动过程的协调;重要事项的协调应组织专题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案..4.5指挥生产调度4.5.1监造师应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指挥生产;做好特殊过程能力的确认记录和关键过程停止点的开启签证..5、下料加工下料加工意味着船舶建造的全面开工;在船体方面是进行零件加工和部件装配等作业;在舾装方面主要是进行管系附件等自制件的加工和管系等预舾装件的内场制作..5.1为确保开工后保持施工现场生产的连续、均衡、协调;监造师应:a)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造船生产例会;部署、协调、考核生产作业计划;b)重点跟踪原材料、设备、图样、工艺文件按计划的落实情况;c)落实自制件、外协件和大型铸锻件的订货;d)抓好区域配套船体零、部件;管系等舾装件;e)督促检验员加强对号料、切割的工序的巡检;f)编制内场管系制作计划..6、分段制造分段制造在船体工程需完成分段装配和分段涂装作业;在舾装工程需相应完成分段预装和单元组装工作..分段装配开始后应落实大型铸锻件的到货日期..6.1分段装配、分段涂装和分段预装工程在同一区域频繁交错施工;监造师必须加强现场监造和协调;确保安全生产..6.2分段组装的工艺过程依次分为:胎架制作、分段拼板、构件安装和分段装配完工交验..6.3胎架制作的管理要点:a)胎架制作完工后先进行自检;做好测量记录;b)所有胎架最后经专职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拼板上胎架..6.4分段拼板的管理要点:施工人员应做好自检数据记录6.5构件安装的管理要点:拼板上胎架安装后所划的结构线须经自检和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构件安装;6.6分段装配完工交验的管理要点:a在分段装配完工后;施工部门须填写交验申请单报品质保证部专职检验员;办理交验申请手续;b专职检验员在接到施工部门的交验申请单后;应对分段结构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焊接质量进行检验;同时检查分段内部的清洁情况;c品质保证部对已经检验合格的分段;按验收项目要求和检验标准向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提交检验;d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在分段检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由品质保证部负责按检验标准协调解决..被品质保证部采纳的意见由品质保证部书面通知施工部门处理;并同时抄送造船办主管监造师督办..6.7编制作业计划a分段制作计划;先主船体;后上层建筑;主船体船台大合拢定位分段优先..b预装设备纳期到厂计划包括直梯、斜梯、放泄旋塞等..c管系制作计划;明确分段制作时预装管系及其附件供货到厂计划如压载管系、海水总管、测量管、透气管、测深头、注入头、透气帽、舷侧接管等..d分段舾装计划包括预埋设备;基座、通舱件、管子、通风管;主干电缆、分支电缆敷设通道托架;集成单元等内容..f分段、基座喷砂涂装作业计划先完成装配报验;然后施焊报验;最后才能涂装..6.8分段吊装分段搬运出车间上船台造船办应按质量管理程序文件“产品防护控制程序”组织好分段吊装、搬运工作..a申请落实起运吊装车辆;b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分段吊运前的安全工作吊攀的设置、分段翻身的方案等..6.9分段涂装分段涂装应在分段制作完工总报验合格后进行;并应加强以下内容的重点管理:a对需要探伤及密性试验的焊缝;采取暂不涂装的保护措施;b技安处落实防火、防爆和通风等安全措施c现场协调作业计划上没有考虑到的与明火作业及舾装工程交叉平行施工的问题;d分段涂装前应对管舾装、铁舾装和电舾装的预装考虑..6.10上层建筑预舾装上层建筑预舾装应与船体分段制作平行作业;可极大缩短下水后的舾装周期7、船台合拢船台合拢在船体工程方面需完成船台装配工作;在舾装工程方面需完成船台舾装工作;其中包括总段预装工作和船内舾装的部分工作;最后进行密性试验..7.1船台合拢是船体工程和舾装工程机装、船装、电装、涂装在船台上同时展开;造船办应在船台大合拢计划中进行综合平衡、协调船体和舾装两大工程的作业;并加强现场临时协调、平衡作业计划;确保船舶下水前舾装工作的完整性达到80%..7.2船台装配的过程依次为:a)船台清理;b)船台划线;c)船台划线顾客代表或验船师的认可中心线、标杆;d)定位分段定位;e)分段大合拢..7.3船台合拢管理要点:a)编制船台合拢和舾装作业计划;b)重点落实管系及附件、封舱件、设备等舾装件到货和制作;c)轴舵系铸锻件的早日进厂、尾部分段和机舱分段的早日制作完工并总报验合格;将直接影响机舱区域舾装和拉线镗孔工作的开展;从而影响下水节点..7.4船台舾装管理要点:a)船台舾装的重点是管系单元吊装、封舱件吊装和其他设备的安装;b)机舱集控室、冷库的火工矫正与涂装应超前进行;c对入船预装设备进行有效防护盖二防布罩或铁质罩壳、架等措施主要是能防火防水;并制止施工人员随意踩踏设备;d高空作业、大件吊装作业和多工种立体作业的区域应加强安全措施的落实..7.5第一只分段上船台;主管监造师应填写产品进度报告单;交市场营销部向顾客收取船舶建造进度款..8、拉线镗孔拉线镗孔是从机舱区域前横隔板至尾部;上至主甲板;主船体已合拢报验合格;并且焊接与密性试验结束;对主机轴系、舵系的轴孔和舵孔进行拉线或照光以及镗孔过程..8.1拉线镗孔前的管理要点:a)拉线镗孔前一个月下达机舱至尾部舱、柜密性试验计划和舱、柜、管系及舾装件安装的配合计划;b)拉线镗孔二周前下达拉线镗孔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轴、舵系安装、主机安装、机舱行车安装、工艺口封板和上层建筑整体吊装等;c)拉线镗孔二周前下发拉线镗孔停止点工艺文件拉线镗孔具备的条件;d)由造船办组织精拉线条件的签署确认;一般由施工部门、品质保证部、科研所、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参加;开启精拉线停止点..8.2拉线镗孔后管理要点:a)科研所下发主机吊装方案工艺文件;b)大型设备、舾装件、上层建筑及甲板机械、系泊设备的吊装程序和计划;c)以主机定位、轴舵系安装为主线;d)船体外壳涂装作业..9、下水作业船台合拢后;全船舾装工程应达到80%;船舶现场施工将由船台转入水中码头舾装作业..下水作业的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关键过程..9.1下水前的准备为确保船舶下水作业安全可靠;万无一失;应做到:a)船舶下水前10天召开船舶下水工作会议;确定船舶下水总指挥;并成立以总指挥为首;由造船办、品质保证部、科研所、技按处、设基处、坞修分厂、各施工部门代表、军代表或船东代表参加的船舶下水工作组;全面负责船舶下水作业过程;b)加强船舶下水前重点工程的协调和作业计划的落实;确定船舶下水的日期;c)科研所在船舶下水前15天下发“船舶下水状态停止点检查表”;确定船舶的下水状态;d)3000吨升降船台、小车架滑轮、滑道的保养检查及下排区域的场地清理;e)严格按“船舶下排作业指导书”操作..9.2在船舶下水前2天;由造船办主管监造师组织办理船舶下水状态停止点开启手续..9.3当有下水仪式要求时;由造船办组织下水仪式..9.4船舶下水后;主管监造师应填写产品进度报告单;交市场营销部向顾客收取船舶建造进度款..10、发电机动车船舶下水后;即进入码头舾装作业;而发电机动车意味着码头舾装作业基本结束;尤其是机舱区域趋于完整;将进入设备和系统的系泊试验提交阶段..10.1系泊试验的管理要点:a)科研所应在船舶下水后10个工作日内下发“系泊、航行试验大纲和试验册”;“系泊、航行试验大纲”需经顾客或验船师确认;b)品质保证部应在收到“系泊、航行试验大纲和试验册”5个工作日内下发系泊、航行试验交验项目清册;c)造船办应按上述内容要求编制系泊试验实施计划;组建系泊试验工作组;d)材供处应按系泊试验实施计划;组织设备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按时到厂参加系泊试验;e)品质保证部应加强对各系统、设备安装完整性和系泊试验的报验验收;重大设备、系统故障或缺陷应书面抄送造船办..10.2发电机动车前的管理要点:a)科研所应动车前30天下发发电机动车条件细则与检查认可表;b)为发电机服务的管系安装和密性试验工作结束;c)为发电机服务的箱、柜、器、瓶清洁交验工作结束;d)机舱集控室施工在动车前2天基本结束;e)发电机周围花铁板铺妥;留有安全通道;f)防火安全消防泵应提前交付使用;g)发电机组安保装置试妥;油料品质确认;h)发电机动车前总检查符合规定的要求;i)发电机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场..10.3发电机动车后的管理要点:a)编制甲板机械、机舱设备、电气设备试验计划;应超前一周下发;管系的清洁和密性b)管系清洁和密性试验;重点应是机舱滑油管系的内场投油;液压、燃油及CO2试验;c)主机及轴系应安装结束;并报验合格;机舱集控室作业应全部完工;d)电气设备安装及电缆敷设应基本结束;主要电缆应交验完毕;主要设备接线查线应基本结束;室;冷藏室、餐厅、厨房、甲板管系等多工种周密地进行作业计划协调;防止e)甲板区域应对CO2顾此失彼;妨碍施工作业;f)对压载舱、油舱、柜、居住舱的涂装应重点施工作业监护;g)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制度”..11、主机动车发电机动车后;生产作业进入系统调试和交验的高峰期;而主机的动车象征着该船已经趋于完整;安装和交验工作进入基本结束阶段;即施工作业的重点转入试航前的完善工作..11.1主机动车前的管理要点:a)在主机动车前2周下发主机动车至试航前的作业计划;b)科研所应在主机动车前30天下发主机动车条件细则与检查认可表;c)主机及轴系安装交验结束;d)燃、滑油舱、柜及水舱、柜清洁交验完;油料品质确认并备妥;e)主机滑油循环舱涂装工程和清洁交验结束;f)滑油备用泵交验结束能投入使用;滑油管系投油交验结束;g)锅炉已交验完毕;能正常使用;h)主机排烟系统安装完毕;i)机舱栏杆、梯子、花铁板全部完工;j)驾驶室主机驾控设备安装结束;k)为主机服务的油、水泵调试或交验结束;l)主机安全保护装置应试妥或交验结束;m主机动车前总检查符合规定的要求;11.2为确保主机动车安全可靠;造船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主机动车前准备会;内容应明确:a)确定主机动车的具体日期;b)主机正、到车时带缆人员的落实和现场监护;c)操作人员的岗位分工和职责明确;d)指挥体系的落实;通讯和信号要求;e)驾驶室和机舱的联系方法等f主机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来厂时间..11.3主机动车后的管理要点:a)有倾斜试验要求时;科研所应在倾斜试验前15天;下发船舶倾斜试验有关技术文件和倾斜试验前状态检查确认表;由造船办主管监造师组织相关部门对倾斜试验以及空船重量交验基本条件和要求的落实检查;科研所主管工程师负责主持倾斜试验的具体实施..b)确保航行试验安全的系泊试验项目应作为重点周、日计划安排交验;如:甲板机械、通讯和航保设备;救生设备等;c)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制度”;d)对机舱和居住舱区域的垃圾清理..12、航行试验船舶试航是对建造质量进行综合性动态考核的作业施工阶段;也是船舶即将完工交船的重要标志;船舶试航组织工作是确保试航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12.1航行试验前的管理要点:a)科研所在航行试验前20天下发“船舶航行试验状态停止点检查表”;确定船舶试航的必备条件;b)造船办编制下发航行试验计划;办理航行试验计划报批手续;民船试航由品质保证部向船级社办理试航证书;c)检查落实主、付机、舵机、锚机、锅炉、压载、消防、救生、通讯导航等系统的运行情况;应无故障;d)确定试航领导小组名单;报厂领导批准;e)试航前7天召开试航准备会;确定试航日期;宣布领导小组名单、住宿和交通安排;颁布试航纪律和组织分工以及确定试航人数等;f)在试航前2天;由造船办主管监造师组织办理船舶航行试验状态停止点开启手续;g)造船办负责试航后勤保障工作..12.2航行试验中的管理要点:a)试航前一天;召开厂方、军代表或船东、验船师联席会;审定试航程序及交验项目;b)每天试航结束召开试航领导小组会议;小结当天试验项目情况;研究、部署、调整第二天的试验计划;c)每天测量淡水、燃油、滑油及压载情况;报告试航领导小组组长和船长..13、完工交船航行试验结束后;船舶建造进入了完工扫尾交船阶段;也是厂内作业施工的最后阶段..完工交船主要包括:遗留项目的施工、建造质量证明书、备品及随船资料的移交与建造总结..13.1遗留项目施工的管理要点:a)试航结束后;造船办应着手立即确定扫尾项目清单;安排扫尾作业实施计划;b)对顾客提出的项目造船办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明确解决的方案;c)对难度大或有特殊性的遗留项目要专题组织研究解决;确实难以在交船前完工的;应按规定的职责办理备忘录;d)遗留项目的作业施工应与其他交船准备工作平行进行;e)舱室美化作业期间应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和设备的防护以及船舶警卫工作..13.2备品及随船资料的移交管理要点:a)备品备件由材供处根据技术规格书或技术协议规定的采购供应品;造好清册向船方签署移交;b)随船设备资料设备完工图纸、用户手册、说明书等由科研所负责造好清册向船方签署移交;c)产品建造质量证明书由品质保证部负责按合同规定的份数向船方签署移交;外购成套设备的船检军检证书、合格证书由品质保证部造好清册向船方签署移交;d)产品完工移交证书由造船办负责编制;e)完工图纸和完工技术文件由科研所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向船方签署移交..13.3完工小结的管理要点:13.3.1品质保证部负责编写产品建造质量分析报告;经总工程师阅批后送交造船办;内容应包括:a)建造质量概况;b)航行试验主要性能指标;c)全船焊接X光一次拍片合格率;d)内、外检一次交验合格率;e)产品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情况;f)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g)对产品建造质量的总体评价和改进建议..13.3.2科研所负责编写产品工艺实施及现场配建小结;经总工程师阅批后送交造船办;内容应包括:a)建造过程中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b)工艺实施过程中需完善的工艺过程;c)设计图样差错的更改情况;d)设计的质量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设计质量反馈体系运行情况;e)现场配建解决施工难点问题的情况;f)设计工作情况评价、分析和改进的建议;g)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和技术攻关项的目实施情况..13.3.3造船办在产品建造质量分析报告、产品工艺实施及现场配建小结的基础上编写产品建造总结;经分管厂领导阅批后存档;内容应包括:a)建造船舶的工程编号、合同号、订货方、入级情况和主要生产管理活动;b)产品建造总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情况分析;c)产品质量情况;d)产品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情况;e)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情况;f)建造过程中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g)对改进船舶建造管理工作的建议..13.4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备品备件、随机文件、图样技术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点交完毕后由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交船签字仪式..。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1.07•【文号】交规划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规划发〔2020〕9号部属各单位:现将《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0年1月7日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财政资金(包括专项建设资金)安排的部属单位履行职责所需的船舶(含趸船)建造和购置项目,部属单位飞行器购置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中央委托地方管理的国境河流航道维护船舶建造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船舶是指为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开展水上救助打捞、航海保障、航道维护管理等工作的各类船舶,以及航海类专业教学实习船。
第四条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
部主管部属单位船舶建造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
部有关司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环节的管理工作。
部属单位和项目单位是船舶建造管理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船舶建造项目申请报批和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要加强协调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和廉政。
第五条部属单位船舶建造应遵守船舶建造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第六条船舶建造项目分为新型船舶建造、定型船舶建造和船舶购置项目。
新型、定型船舶建造项目是指项目单位按照使用需求和功能要求,经过可行性论证、设计、招投标等必要的程序后,选择具备能力的船舶建造企业进行船舶建造;船舶购置项目是指项目单位从市场直接采购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产品。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是为了保障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资源,推动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二、作业环境安全评估在进行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环境安全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区域的环境风险,作业人员面临的工作风险,作业过程中的可能危险因素等。
评估报告应及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备案。
三、作业区域安全控制1. 根据作业环境安全评估报告的结果,明确作业区域的安全控制措施。
包括设置安全围栏、警示标识、防护网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 检验和维护安全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或失效的设备。
3. 管理临时用电,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临时用电线路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维护,及时消除潜在的电源安全隐患。
四、作业人员安全保护1. 作业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个人防护装备的选配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2. 作业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了解作业区域的安全控制措施和相应应急预案。
3.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多”原则:不驻足危险区域,不超负荷作业,不超过人员载荷。
4. 在高温、低温、高海拔等特殊作业环境下,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危险品管理1. 在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中使用的危险品应进行分类、登记和标识,确保其储存和使用的安全性。
2. 对危险品的储存区域应划定清晰的边界,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并保持通风良好。
3. 危险品的存放应符合相关规定,防止与易燃、易爆等物质接触和发生事故。
4. 对使用危险品的作业人员应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储存和使用的安全规范,以及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六、现场安全监管1. 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船舶建造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船舶建造现场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建造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船舶建造现场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3. 各部门、各班组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
4. 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警示内容。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物资通行安全。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防护网、安全网等。
(4)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5)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2)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3)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4)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工作要求。
3. 施工机械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机械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
(2)施工机械和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
(3)施工机械和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4)施工机械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四、安全教育培训1.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的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生产能力。
五、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船舶建造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船舶建造项目,包括船舶设计、原材料采购、建造、调试、交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船舶建造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一)总经理:全面负责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工作;(二)副总经理:分管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工作;(四)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船舶建造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宣贯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船舶建造现场安全状况;(二)技术部门:负责船舶设计、原材料采购、建造、调试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审核;(三)生产部门:负责组织船舶建造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要求;(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安全技能竞赛;(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建造所需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建造现场安全管理(一)现场施工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二)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三)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四)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原材料及设备管理(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原材料及设备,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二)对原材料及设备进行验收、检测,不合格者不得使用;(三)对原材料及设备进行分类存放,防止混淆、损坏。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保障企业的顺利经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一节工作环境管理1.确保工作场合通风良好,不得有有毒有害物质滞留,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2.组织定期检测工作场合噪音、光照、温湿度等环境指标,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现场应配置适当的照明设施,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清楚地看清工作对象。
4.确保作业现场设有相应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5.对于易产生爆炸、火灾等不安全的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防爆器材和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二节劳动保护管理1.供应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包含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并确保使用合格、有效。
2.对于需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应供应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紧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接受相应的培训。
3.确保作业现场干净乾净,避开堆放杂物和不安全废弃物,定期清理作业区域。
4.定期对现场设备、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避开因设备故障导致意外损害。
5.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三节作业安全管理1.确保作业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培训和资质,包含电焊、钢结构安装、水下作业等特殊技术操作培训。
2.出具作业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书,明确作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合理布置作业流程。
3.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和安全分析,订立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的全过程安全可控。
4.确保作业过程中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和工艺要求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
5.严禁饮酒、吸烟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和教育。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一节工作环境考核1.定期组织工作环境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环境指标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工作环境监测记录,请专业机构参加监测工作。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责任1. 码头船舶建造单位负有主体责任,要确保建造过程中的安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船舶建造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3.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码头船舶建造单位的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码头船舶建造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计划等。
2. 码头船舶建造单位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落实。
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
3. 所有从事船舶建造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建造单位要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
四、现场安全管理1. 在船舶建造现场,必须明确安全警示标识,指示员工注意安全。
如有特殊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隔离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 所有从事船舶建造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滑鞋、安全绳等。
3. 建造单位要落实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完善。
禁止在禁烟区吸烟,严禁乱丢杂物,防止火灾发生。
五、设备安全管理1. 码头船舶建造单位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施工设备。
对于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停用并进行维修。
2. 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施工设备的使用要符合安全标准,禁止超负荷使用和私自改装设备。
六、材料管理1. 码头船舶建造单位要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包装完好。
对于有质量问题的材料,要及时退货或更换。
2. 材料储存要注意防潮、防晒和防火。
危险品材料要单独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
3.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材料的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损坏。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前言为了保障码头船舶建造的安全,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码头船舶建造的单位和人员。
建造条件1.建造场地必须符合建设安全规范。
2.建造所需设备必须符合检验要求。
3.实行安全、环保、节能措施。
4.每个施工组必须有施工计划,按计划执行。
5.每个船舶都要进行建造工艺及安全、环保、节能措施的研究。
建造期间的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建造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和建筑图纸。
2.设立专人负责建造现场管理,带班巡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实施防止火灾、爆炸的措施,保证建造场地安全。
4.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违反规定进行离心机运转、起重吊装等操作。
5.确保普工、技工、施工指导和管理人员的必备防护装备给予到位,不允许违章上岗,对违章上岗者进行责任追究。
劳动保护及环保措施1.实行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措施,禁止使用劳保设备缺失或使用失效的设备。
2.适当配置强制性劳保设备,如手套、面罩、防爆鞋等。
3.避免噪声、灰尘、轻烟等污染物的滋扰,推进建造设施绿化。
4.处理好建造现场的废物、垃圾以及污染物,做到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理等。
结束阶段的管理1.对建造施工结束的场地、设备和物品,实施集中清理。
2.进行完整性检验,确保建造物体不漏水、不透气、不晃动等危险情况。
3.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建造物体表面涂装质量、船舶装备稳定性、岸边设施使用状态符合建设要求。
4.将施工资料备案并归档,清除下水船舶周围缆绳、堆料、木桩等活动设施。
结论本规定为保障码头船舶建造安全而制定的,其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特点,对于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健康,提高建造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哈尔滨码头业一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管理,确保码头船舶建造施工的安全基础。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的下水安全,促进船舶及海工行业的发展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规定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措施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全文约2000字。
一、规定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下水安全是船舶及海工建造的首要任务,必须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一丝的马虎。
2. 法定责任:船舶及海工建造主体必须依法承担起下水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确保下水安全。
3. 科学合理:船舶及海工建造必须符合科学合理的工艺要求,采用合理的设备和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下水风险。
二、主要内容1. 下水前准备:在下水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准备工作,包括排水,加装临时设备,安装舵、螺旋桨等,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查,确保船舶或海工设备在下水后能够正常运行。
2. 下水方案:下水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下水方案,包括下水时间、地点、方式、速度等,在下水过程中必须按照方案逐步进行,并严格控制下水速度,确保安全。
3. 风险评估:在制定下水方案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防范,确保下水安全。
4. 人员管理:在下水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业的人员进行指挥和监督,并配备足够的救援人员和设备,确保人员的安全。
5. 水域管理:在下水过程中,必须对下水水域进行合理的划定和管理,确保周围水域的安全,防止因下水而对环境造成损害。
三、实施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其防范意识。
2. 制定标准规范:根据船舶及海工建造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标准,明确各方的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3. 配备安全设备: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和救援装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
4. 加强监管力度: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下水安全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前言:船舶建造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涉及许多不同行业和专业领域的规定、要求和标准。
本文将探讨船舶建造管理规定,并围绕设计、材料、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展开论述,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设计规定:船舶设计是船舶建造的第一步,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到船舶的性能和功能。
因此,设计规定的制定至关重要。
1.船舶设计应符合国际船级社(Class Society)的规定,包括结构强度、抗气候等级和航海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2.设计师应使用先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确保设计方案精确和可靠。
3.对于特定类型的船舶,设计应根据船舶用途和运营要求,进行相应的结构和布局设计。
4.船舶设计应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能源效率等因素,如减少噪音和减低燃油消耗。
材料规范:船舶建造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对船舶的品质和寿命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在船舶建造管理规定中,对于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也有一系列的要求和规范。
1.船体结构材料应符合船级社的规定,包括钢板、焊接材料和涂料等。
2.船舶电子设备和通信设备的材料应符合国际标准,并交付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3.涉及到船舶动力系统和传动系统的材料,如发动机、轴承和传动皮带等,应具备良好的耐久性和可靠性。
施工规程:船舶建造的施工过程决定了船舶的质量和性能。
正确的施工规程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的关键。
1.船坞或船台应具备良好的平整度和承重能力,以确保船舶建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焊接工艺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以保证焊接接头的质量和强度。
3.安装管道系统时,应进行严密的密封和压力测试,防止漏水和泄漏。
4.中央控制室和船舶操作室的设计和布局应符合船舶安全性和操作便利性的要求。
验收程序:船舶建造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验收,只有通过验收,船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因此,相应的验收程序也需要明确规定。
1.验收前,船舶建造单位应提交全套相关的建造图纸和材料清单。
2.船级社将对船体结构、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等进行详细检查,并出具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报告。
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船舶建造质量管理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确保船舶使用安全以及延长船舶寿命的重要保障。
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是指导和规范船舶建造过程中各环节的操作,以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和业界要求的一系列规程和标准。
一、设计规范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设计是首要环节。
设计规范旨在确保船舶的结构强度、稳定性、舾装等各方面满足规定要求。
设计规范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结构设计:包括船体结构布局、材料选用、焊接与连接等要求,以确保船舶在各种海况下都能稳定航行,并具备足够的耐用性。
2. 强度设计:确保船体在荷载下的强度,如船体抗弯强度、抗扭强度等,以防止船舶结构的疲劳、断裂等情况。
3. 动力系统设计:包括主机选型、推进系统设计等,以保证船舶正常运行和航行性能。
4. 舾装设计:确保船舶内部舾装布置、设备安装等符合航行和使用要求,如舱位分配、消防设备、逃生设备等。
二、建造流程管理船舶建造的每一道工序都需要严格的管理与控制,以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建造流程管理规定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 原材料采购:包括材料供应商资质核查、材料检验与验收、材料贮存与保护等,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规格要求。
2. 工艺控制:包括焊接技术、涂漆技术、加工工艺等规范,以确保每个工艺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3. 检验与测试:规定必要的检验和测试项目,如焊缝检验、无损检测、涂层检测等,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达到质量标准。
4. 整体验收:对船舶建造完工后进行全面验收,包括结构强度检查、设备功能测试、系统调试等,确保船舶整体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三、质量管理文件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需要明确各类相关质量管理文件的制定与使用,以确保质量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1. 质量手册:明确船舶建造过程中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流程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2. 工艺规程:针对船舶建造过程中每个工艺环节的操作规程,包括焊接工艺规程、涂漆工艺规程等。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码头船舶建造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码头船舶建造的顺利进行,维护码头工人和建设单位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码头船舶建造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码头工人和建设单位。
码头船舶建造包括船舶的设计、制作、装配、试验、移交等工作。
第三条码头船舶建造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科学防范事故风险,确保人员安全和船舶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组织、指导、检查、评估、培训等工作。
建造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制度、流程和工作规范,确保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操作性。
第六条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码头船舶建造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风险的排除和控制。
第七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码头工人和建设单位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应与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相一致,确保船舶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适航性。
第九条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工艺流程,并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点和控制措施。
第十条在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应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码头船舶建造应依法进行相关审批手续,按照《船舶建造与验船管理条例》等标准进行检验和验船,确保船舶质量。
第十二条在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识,指示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对于发生的突发事故,管理机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安全人员和建设单位的安全。
第十四条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训练,提高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旨在规范工程船舶建造管理,加强质量监督,保障船舶建造安全。
第二条
工程船舶建造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建造标准要求,保证交付船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第二章船舶建造前期准备
第三条
工程船舶建造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设计图纸确认等。
第四条
船舶建造前期准备工作应有专门负责人负责监督,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第三章船舶建造过程管理
第五条
船舶建造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严格质量管理,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
船舶建造过程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船舶建造质量。
第四章船舶建造验收与交付
第七条
船舶建造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交付。
第八条
船舶交付前,应对船舶进行全面检验,确保船舶性能完好,符合
相关标准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
工程船舶建造过程中应有专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第十条
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结语
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是保障船舶建造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法规,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促进船舶建造行业的规范发展。
2023年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2023年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建造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船舶及海工建造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策划和管理制度,指导和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策划第七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策划,并报送所在地的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安全生产策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包括建造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规模、工期等。
(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对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职责,合理配置必要的安全生产人员。
(四)施工工艺和工作要求:明确施工工艺和各项工作的要求,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流程等。
(五)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明确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使用规程。
(六)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应急职责和处置程序。
第九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在安全生产策划中应当充分考虑建造工程的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策划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的相适应。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细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第十二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演练。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根据中国国家海事局制定的《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船舶及海工建造企业应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计划等,确保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2. 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船舶及海工建造企业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确保作业过程中对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3. 实施安全培训和教育:船舶及海工建造企业应定期组织和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现场应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如禁止吸烟、限制明火使用等。
5. 预防化学品和有害物质的泄漏和污染:船舶及海工建造企业应对作业现场的化学品和有害物质进行合理的存储和管理,防止其泄漏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在可能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作业人员在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同时减少作业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事故和环境污染。
作业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024年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码头船舶建造安全工作的管理,保障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环境和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码头船舶建造工作中所有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码头船厂、码头运营商、码头建设单位、船舶设计单位、船舶建造单位以及相关的监管部门。
第三条码头船舶建造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风险管控,确保船舶建造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码头船舶建造必须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设计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护栏杆、防护网、安全带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第三章建筑环境安全第十一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采取适当的施工措施,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
第十二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警示标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监控施工现场的人员动态和施工过程,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指导,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秩序和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和污水,避免环境污染。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5篇)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改善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作业环境,降低作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建造企业。
本规定中作业环境是指船舶建造过程中,为改善作业环境,所采取的临时照明、通风措施,以及设置安全通道和做好施工过程中“6S”工作的要求。
各企业要结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具体细化。
3管理职责3.1企业应指定部门在船舶设计阶段制订船舶建造临时照明、通风工艺(包括临时工艺开孔图),结合船舶舱室结构提出临时照明及通风方式,选取合适的材料和设备,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3.2企业应在原基础上,明确落实船舶建造临时照明、通风及船舶建造过程中的“6S”管理主体责任,便于过程中有效操作。
3.3施工部门负责根据施工需求和工艺要求,提前准备好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做好安装过程中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4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提前安排设置临时照明、通风、安全通道等措施,安排和督促生产单位做好“6S”工作,确保作业环境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3.5各施工单位应做好“6S”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干净整洁,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素养,规范作业人员行为。
3.6安监部负责做好临时照明、通风、安全通道以及施工现场“6S”工作的监督检查。
4管理内容4.1临时照明安全管理要求4.1.1临时照明照度要求按照GB50034-____《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执行,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用于规范和管理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的一系列法规和标准。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的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和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作业效率。
根据国际和国内法律法规的要求,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责任:明确建造单位在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
2. 安全培训:规定建造单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等,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023年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码头船舶建造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码头船舶建造的所有活动,包括设计、施工、试航、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码头船舶建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建造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码头船舶建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建造许可证和资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建造工作。
第五条码头船舶建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积极参与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第二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第六条码头船舶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和实施建设工作,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码头船舶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建设规划和施工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施工管理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码头船舶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第九条码头船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安全设施,并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条码头船舶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规范作业流程,禁止违规操作和违章建设。
第三章设计单位的责任第十一条码头船舶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并遵守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码头船舶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进行设计工作,并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码头船舶设计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力合作,在设计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并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设计和施工冲突。
第十四条码头船舶设计单位应当参与施工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解决。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责任第十五条码头船舶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和监理人员,并遵守相关监理规范和标准。
船舶行业船舶建造与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行业船舶建造与检验管理规定一、引言船舶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而船舶建造与检验是保障船舶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船舶行业的建造与检验工作,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从船舶建造和船舶检验两个方面,对船舶行业的规定进行论述。
二、船舶建造规定1. 船舶设计规范船舶建造前,必须依照相关的船舶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设计规范包括船舶的结构、材料、船体参数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船舶的结构强度和航行性能符合要求。
2. 船舶建材选择要求船舶建造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规范要求选择合适的建材。
建材的选择应符合船舶建造和航行的要求,考虑到船体的耐久性、防腐性和重量等因素。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条件下使用的材料,需要进行特殊材料审批和测试。
3. 船舶建造工程管理船舶建造属于复杂的工程项目,因此需要做好工程管理工作。
船舶建造工程管理包括施工计划制定、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建造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和抽查,并记录相关数据。
三、船舶检验管理规定1. 建造阶段检验船舶建造过程中需要进行各类检验,以确保建造的船舶符合要求。
建造阶段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验、焊接检验、结构检验等。
必要时,还需要进行船舶模型实验和性能验证等项目。
2. 竣工验船船舶建造完成后,必须进行竣工验船。
竣工验船是对船舶各项性能进行全面检验,包括船体结构、机电设备、船舶试航等。
通过竣工验船,可以确保船舶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规定。
3. 年度检验和定期检验船舶建造后,定期进行年度检验和定期检验是确保船舶持续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年度检验包括船舶结构、设备、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定期检验则根据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4. 运营期间检验在船舶运营期间,需要进行定期和临时的检验工作。
定期检验是为了确保船舶继续满足运行要求,而临时检验则是在船舶出现故障或需要进行修理时进行的。
四、总结船舶建造与检验管理是船舶行业的重要环节,对船舶的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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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生产管理规定1、总则为加强造船生产管理,缩短船舶建造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履约合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应用过程方法将造船生产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造船生产管理四大职能:编制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协调、指挥生产调度、督促和考核造船生产全过程为主线。
2、船舶建造所需的主要过程,分为:⑴生产技术准备;⑵下料加工;⑶分段制造;⑷船台合拢;⑸拉线镗孔;⑹下水作业;⑺发电机动车;⑻主机动车;⑼倾斜试验⑽航行试验;⑾完工交船。
3、生产技术准备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a)合同及总技术规格书;b)方案(报价)设计任务书;c)建造说明书;d)建造方案(建造法)。
e)合同与技术交底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件:a) 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b) 建造方针;c) 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d)质量保证大纲;e) )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f) 产品实现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g)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开工令)。
f)“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适用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船级社确认)g)“船用产品持证清单”(适用民船建造,由科研所报船级社确认)编制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3.3.1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应确定项目的主办和协办部门以及完成项目的考核期限,内容应包括以下文件:a)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总进度计划;b)主要材料、设备清单;c)主要材料、设备纳期表;d)建造方针;e)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f)质量保证大纲;g)生产(施工)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供图计划;h)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i)大型铸锻件定订货清单;j)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计划;k)主要材料、设备持证清单;l)自制件和外协件清单;m)主要设备订货资料确认。
合同与技术交底3.4.1合同签署一周后,市场营销部和技术开发部应组织向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与技术详细交底。
2.4.2合同与交底的主要内容:a)合同要点与内容的解释;b)顾客要求与合同背景材料情况;c)船舶主要技术状态、性能;d)船舶的特殊技术性能和工艺要求。
开工条件的确认为确保船舶开工后能连续施工,在开工前一周,造船办应依据“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的安排对开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组织验证。
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交船级社确认后反馈造船办。
3.5.1主管监造师应加强督办各相关部门按“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的内容要求,做好以下方面开工条件的准备,确保按大节点总进度计划要求开工:a)图样、工艺文件;b)原材料、设备;c)劳动力;d)场地(设施、工位);e)生产作业计划。
3.5.2造船办应对各相关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落实情况予以跟踪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3.5.3对生产技术准备验证满足开工条件的,由生产副厂长签发开工令,造船办与市场营销部商定开工日期,下发开工通知单,组织开工仪式。
4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在整个船舶建造总周期内须将生产作业计划管理作为项目管理,运用项目管理的方法,优化资源配置,内容应包括:a)编制生产作业计划;b)组织生产协调、c)指挥生产调度;d)督促和考核作业计划的落实,并针对建造过程进行计划的动态跟踪和控制平衡,保持均衡生产。
编制生产作业计划4.1.1造船生产作业计划分为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造船办公室是造船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和下达部门,各有关车间、分厂、处室是造船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单位。
4.1.2主管监造师应根据“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作业总进度计划”和器材配套落实情况,编制月度作业进度计划、周作业计划,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施工车间,内容应包括:a) 作业内容及开工、完工日期;b) 作业部门和协作部门;c) 生产技术条件准备要求(物资、器材、工装、工艺);d) 施工场地保证措施;e) 质量检验与试验要求。
生产作业计划的控制4.2.1造船办每月20日下达月作业进度计划,每周四根据有关作业施工信息予以平衡、调整作业计划,下达下周的作业周计划。
4.2.2为确保周计划的落实,监造师除加强督办,应适时签发生产监造指令,有关车间、分厂、处室应无条件服从生产监造指令,反馈有关信息,保证生产指令畅通。
生产作业计划的考核4.3.1作业车间应对“月度作业进度计划”进行细化,编制本部门的月度计划并把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3.2凡因非主观原因而不能完成当月生产作业计划中的考核项目或无法执行生产监造指令的,应及时书面反馈主管监造师,否则,视同完成考核项目和接受生产监造指令无困难而未完成考核项目的将追究部门责任。
组织生产协调4.4.1监造师应按工艺流程(施工要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活动过程的协调,重要事项的协调应组织专题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案。
指挥生产调度4.5.1监造师应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指挥生产,做好特殊过程能力的确认记录和关键过程停止点的开启签证。
5、下料加工下料加工意味着船舶建造的全面开工,在船体方面是进行零件加工和部件装配等作业,在舾装方面主要是进行管系附件等自制件的加工和管系等预舾装件的内场制作。
为确保开工后保持施工现场生产的连续、均衡、协调,监造师应:a)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造船生产例会,部署、协调、考核生产作业计划;b)重点跟踪原材料、设备、图样、工艺文件按计划的落实情况;c)落实自制件、外协件和大型铸锻件的订货;d)抓好区域配套(船体零、部件,管系等舾装件);e)督促检验员加强对号料、切割的工序的巡检;f)编制内场管系制作计划。
6、分段制造分段制造在船体工程需完成分段装配和分段涂装作业,在舾装工程需相应完成分段预装和单元组装工作。
分段装配开始后应落实大型铸锻件的到货日期。
分段装配、分段涂装和分段预装工程在同一区域频繁交错施工,监造师必须加强现场监造和协调,确保安全生产。
分段组装的工艺过程依次分为:胎架制作、分段拼板、构件安装和分段装配完工交验。
胎架制作的管理要点:a)胎架制作完工后先进行自检,做好测量记录;b)所有胎架最后经专职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拼板上胎架。
分段拼板的管理要点:施工人员应做好自检数据记录构件安装的管理要点:拼板上胎架安装后所划的结构线须经自检和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构件安装;分段装配完工交验的管理要点:a)在分段装配完工后,施工部门须填写交验申请单报品质保证部专职检验员,办理交验申请手续;b)专职检验员在接到施工部门的交验申请单后,应对分段结构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焊接质量进行检验,同时检查分段内部的清洁情况;c)品质保证部对已经检验合格的分段,按验收项目要求和检验标准向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提交检验;d) 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在分段检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由品质保证部负责按检验标准协调解决。
被品质保证部采纳的意见由品质保证部书面通知施工部门处理,并同时抄送造船办主管监造师督办。
编制作业计划a)分段制作计划,先主船体,后上层建筑,主船体船台大合拢定位分段优先。
b)预装设备纳期到厂计划(包括直梯、斜梯、放泄旋塞等)。
c)管系制作计划,明确分段制作时预装管系及其附件供货到厂计划(如压载管系、海水总管、测量管、透气管、测深头、注入头、透气帽、舷侧接管等)。
d)分段舾装计划(包括预埋设备,基座、通舱件、管子、通风管,主干电缆、分支电缆敷设通道托架,集成单元等内容)。
f)分段、基座喷砂涂装作业计划(先完成装配报验,然后施焊报验,最后才能涂装)。
分段吊装分段搬运出车间上船台造船办应按质量管理程序文件“产品防护控制程序”组织好分段吊装、搬运工作。
a)申请落实起运吊装车辆;b)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分段吊运前的安全工作(吊攀的设置、分段翻身的方案等)。
分段涂装分段涂装应在分段制作完工总报验合格后进行,并应加强以下内容的重点管理:a)对需要探伤及密性试验的焊缝,采取暂不涂装的保护措施;b)技安处落实防火、防爆和通风等安全措施c)现场协调作业计划上没有考虑到的与明火作业及舾装工程交叉平行施工的问题;d)分段涂装前应对管舾装、铁舾装和电舾装的预装考虑。
上层建筑预舾装上层建筑预舾装应与船体分段制作平行作业,可极大缩短下水后的舾装周期7、船台合拢船台合拢在船体工程方面需完成船台装配工作,在舾装工程方面需完成船台舾装工作,其中包括总段预装工作和船内舾装的部分工作,最后进行密性试验。
船台合拢是船体工程和舾装工程(机装、船装、电装、涂装)在船台上同时展开,造船办应在船台大合拢计划中进行综合平衡、协调船体和舾装两大工程的作业,并加强现场临时协调、平衡作业计划,确保船舶下水前舾装工作的完整性达到80%。
船台装配的过程依次为:a)船台清理;b)船台划线;c)船台划线顾客代表或验船师的认可(中心线、标杆);d)定位分段定位;e)分段大合拢。
船台合拢管理要点:a)编制船台合拢和舾装作业计划;b)重点落实管系及附件、封舱件、设备等舾装件到货和制作;c)轴舵系铸锻件的早日进厂、尾部分段和机舱分段的早日制作完工并总报验合格,将直接影响机舱区域舾装和拉线镗孔工作的开展,从而影响下水节点。
船台舾装管理要点:a)船台舾装的重点是管系单元吊装、封舱件吊装和其他设备的安装;b)机舱集控室、冷库的火工矫正与涂装应超前进行;c)对入船预装设备进行有效防护(盖二防布罩或铁质罩壳、架等措施)主要是能防火防水,并制止施工人员随意踩踏设备;d)高空作业、大件吊装作业和多工种立体作业的区域应加强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一只分段上船台,主管监造师应填写产品进度报告单,交市场营销部向顾客收取船舶建造进度款。
8、拉线镗孔拉线镗孔是从机舱区域前横隔板至尾部,上至主甲板,主船体已合拢报验合格,并且焊接与密性试验结束,对主机轴系、舵系的轴孔和舵孔进行拉线或照光以及镗孔过程。
拉线镗孔前的管理要点:a)拉线镗孔前一个月下达机舱至尾部舱、柜密性试验计划和舱、柜、管系及舾装件安装的配合计划;b)拉线镗孔二周前下达拉线镗孔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轴、舵系安装、主机安装、机舱行车安装、工艺口封板和上层建筑整体吊装等;c)拉线镗孔二周前下发拉线镗孔停止点工艺文件(拉线镗孔具备的条件);d)由造船办组织精拉线条件的签署确认,一般由施工部门、品质保证部、科研所、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参加,开启精拉线停止点。
拉线镗孔后管理要点:a)科研所下发主机吊装方案工艺文件;b)大型设备、舾装件、上层建筑及甲板机械、系泊设备的吊装程序和计划;c)以主机定位、轴舵系安装为主线;d)船体外壳涂装作业。
9、下水作业船台合拢后,全船舾装工程应达到80%,船舶现场施工将由船台转入水中码头舾装作业。
下水作业的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关键过程。
下水前的准备为确保船舶下水作业安全可靠,万无一失,应做到:a)船舶下水前10天召开船舶下水工作会议,确定船舶下水总指挥,并成立以总指挥为首,由造船办、品质保证部、科研所、技按处、设基处、坞修分厂、各施工部门代表、军代表或船东代表参加的船舶下水工作组,全面负责船舶下水作业过程;b)加强船舶下水前重点工程的协调和作业计划的落实,确定船舶下水的日期;c)科研所在船舶下水前15天下发“船舶下水状态停止点检查表”,确定船舶的下水状态;d)3000吨升降船台、小车架滑轮、滑道的保养检查及下排区域的场地清理;e)严格按“船舶下排作业指导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