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施清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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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标准
《农村五保供养证书》核销
1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农村五保供养证书》核销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灵山县民政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灵山县民政局低保中心
8 联办机构无
9 办理地点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12号华源大厦民政局窗口
10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 :30 -16: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2 设定依据
【法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八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13 实施对象不再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14 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县、乡两级分级管理。
15 权限划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
第八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村民
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
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
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
证书》。
16 行使内容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结果进行核准。
17 通办范围无
18 办结时限法定办结
时限无
承诺办结
时限15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不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
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五保对象。
20 申请材料无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
服务)
环节名称无
办结时限无
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
不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五保对象。
23 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24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是否收费不收费。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26 结果名称无
27 结果样本无
28 办件类型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30 预约办理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不收费
32 物流快递无
33 运行系统无
34 常见问题
及注意事
项无
35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的制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核销证明,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罚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资格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资格认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资格认定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资格认定或者不存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资格认定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资格认定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办理资格认定、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
数量表现形式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4 1.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
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
查不严格、不公正
高 1.严格执行《农村五保
供养工作条例》(国务
院令第456号)
等法律法规;
2.规范工作流程,加强
制度建设;
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
和培训;
4.重大事项须经科室业
务会研究报局长办公会
审定。
低保中心工作
人员
2.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
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
行严格审核
低
低保中心负责
人
3.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
把关
中
局分管领导、局
领导
4.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
项,不按照规定审议,受他
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
审批公正性的行为
高
各环节有关人
员
备注
附件:
《农村五保供养证书》核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