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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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公司股东出资四大方式

盘点公司股东出资四大方式

盘点公司股东出资四大方式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用的出资形式主要包括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货币财产。

下面,上海韧启根据新法规定,结合实务操作,分析公司股东各种常见出资方式。

一、现金出资方式
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债务,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

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

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也是企业最愿意接受的出资方式。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在不少国有企业中,土地使用权是其拥有的最具价值的资产,并成为其股份制改造和组建公司时最重要的出资标的。

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土地使用权亦成为中方投资者最为经常和普遍的投资形式,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外方以资金投入作为合作条件则成为这种企业的重要法律特征。

三、房产出资
在非货币实物资产出资形式当中,房产出资较为常见。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公司时股东以房产作价出资是可行的。

四、知识产权出资
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公可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广义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均均可以作为出资的形式.因此,版权以及有关权利、商标、专利、非专有技术、厂商名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信息等都是可以利用的出资方式.。

最新新公司法对出资形式的规定有什么?

最新新公司法对出资形式的规定有什么?

When the heart is tired, silence replaces everything.(页眉可删)年新公司法对出资形式的规定有什么?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的运营中经常需要用到的就是资金的形式,一般来说公司的资金的形式都是在现金以及虚拟货币的两种之间选择,出资也是,那么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下的公司的出资是有一定的额标准需要遵循的,所以接下来关注一下年新公司法对出资形式的规定有什么?年新公司法对出资形式的规定有什么?一、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方式有以下四种:(1)货币出资方式(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二、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不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股权出资,新公司法没有明确载明,而只有在司法解释中加以规定。

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

用于出资的实物首先应具有财产价值,因而才可能进行出资额和资本额的界定。

而且,出资的实物可以是公司经营所需,也可以与公司的经营使用无关,其允许用于股东出资在于公司可以对其变现、支配并实现其财产价值。

此种实物是否可以作为出资,应由股东协商确定。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工业产权只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

新公司法已将出资形式由“工业产权”修改为“知识产权”,将著作权也纳入出资形式的范畴,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出资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新《公司法》将出资方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现物)出资两种方式。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

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当中,公司法有着很重要的市场地位的,甚至包括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通过公司法当中的规定能够体现的出来的。

公司法赋予股东的相关权利当中,新公司法又扩大了股东的出资方向,那么,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新《公司法》将出资方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现物)出资两种方式。

(一)货币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 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注册资本中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其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所在地银行的“专用帐户”。

公司成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专用帐户”内的资金。

“专用帐户”的开立、撤销及该帐户资金的划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非货币(现物)出资对于非货币(现物)出资的比例,我国新《公司法》未作明确规定,但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可推出非货币(现物)出资的比例可以不超过百分之七十。

1、实物对于实物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 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

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法出资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出资形式有哪些?

Modern marriage is not a product of emotions, but more of the crystallization of competition. Choosing a spouse is actually a competition in disguise for employment, and Xiaosan is the original partner's biggest competitor.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公司法出资形式有哪些?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一、公司法出资形式有哪些?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

按照《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第四,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二、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新公司法关于认缴出资的规定及流程

新公司法关于认缴出资的规定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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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包括哪些方式?

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包括哪些方式?

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包括哪些方式?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大家都知道公司的成立,需要一定的资金才能运行,不同的出资注册不同的公司。

而有限责任公司它的出资是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的方式,然后各股东按照出资数目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你们知道在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包括哪些方式吗?跟着小编来看看下文中的答案。

▲简介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资金注册的形式▲形式▲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

有些大陆法系国家,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如>规定: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只能是可以确定经济价值的财物;劳务不能算作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

"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规定得较为灵活。

如>规定:"董事会可以认可发行股票,为此而收受价金,该价金包括一切有形或无形财产,或是能使公司享有利益,这包含现金、付款证书、已提供的劳务、提供的劳务的合同或公司的其他证券。

公司章程范本如何规定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

公司章程范本如何规定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

公司章程范本如何规定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一、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内部组织、运作以及股东权益的重要文件。

其中,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是公司章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下是公司章程范本中常见的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1.1 以货币出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应以货币形式出资。

该出资方式要明确规定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具体内容。

同时,在公司章程中还可以规定出资款项的缴纳方式和时间。

1.2 以实物出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可以以实物形式出资。

实物出资是指股东直接将有形资产(例如房地产、设备等)转入公司作为资本。

对于实物出资,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出资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评估价值等具体要求。

1.3 以知识产权出资:某些公司可能需要依靠知识产权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可以规定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出资。

公司章程需要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种类、价值评估方法以及转让和使用的规定。

1.4 以劳务出资:有些公司可能需要依靠股东的劳务才能顺利运营,因此可以规定股东可以以劳务的形式出资。

公司章程需要具体规定劳务形式、劳务的价值衡量标准以及劳务与出资份额之间的对应关系。

二、股东出资期限的规定除了出资方式的规定,公司章程范本还应明确规定股东的出资期限。

以下是关于股东出资期限的常见规定:2.1 初始出资期限:公司开始筹备时,须由股东按照章程的规定集中出资成立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的初始出资期限。

初始出资期限是针对公司注册时的出资而设定的,通常为在公司成立后的一个较短的时间段内完成。

2.2 追加出资期限: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进行追加出资的期限。

当公司发展需要扩大经营活动时,可能需要股东进行追加出资,以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

公司章程需要详细规定追加出资的金额、方式以及追加出资的期限。

2.3 出资到位期限: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出资总额需在何时到位。

这个期限通常是指股东出资额应当在公司注册后的一段时间内全部到位的期限,以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运营和发展。

公司法出资规定

公司法出资规定

公司法出资规定公司法出资规定是指在中国公司法中对公司出资的内容、方式和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公司法出资的规定。

首先,公司出资可以采用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两种方式。

货币出资是指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实物出资是指股东以实物(不包括货币)方式出资,例如房产、设备、土地等。

其次,公司的出资额应由股东约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公司章程是对公司的内部组织和运作等方面进行约定的文件,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的出资额。

同时,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的出资额应当符合最低出资额的规定。

最低出资额是指以货币出资的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应不低于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50%;以实物出资的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应不低于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法对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根据不同类型的公司有所不同。

此外,公司的出资应当实行实缴制。

实缴制是指股东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实缴,并经过验资确认。

公司法规定,验资确认是指股东出资之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核实,确保公司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另外,公司的出资应当保证真实、合法、有效。

公司法规定,股东对其出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法还规定了对虚假出资行为的处罚措施,例如对虚假出资行为进行追溯、责令股东补足出资等。

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对出资的法律后果。

例如,公司的出资不得要求返还,除非经法定程序和条件。

同时,如果股东对其出资存在问题,可能导致的结果包括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解散公司等。

综上所述,公司法对出资规定了出资的方式、要求和法律后果等内容。

公司的出资应当符合最低出资额的要求,实行实缴制,并保证出资的真实、合法、有效。

违反出资规定可能会导致法律后果的发生。

公司法第7章股东的出资08

公司法第7章股东的出资08
出资)两类。
• 列举部分法定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对于作为股东出资的非 货币财产的条件进行规定。更加灵活和合理。
(一)除货币外,规定了三种非货币财产形 式: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并以 知识产权代替了原来的工业产权。
1、货币
2、实物:实物出资,不仅要交付财产,而 且要办理财产权的移转手续。
– 由此可见,新公司法将原来的工业产权改为知 识产权后,主要增加的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 关的邻接权等出资形式。
4、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问题:
– 只有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因 此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先通过国家征收的途径变 为国有土地,才能进一步以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 权进行投资。
• 新公司法对非货币出资形式的扩大。依价值性、可转让性
和合法性标准,股权应当是法律允许的出资形式。
• 2008.7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发布《股权出资登记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
• 地方法规:上海、天津、福建、广东、浙江、湖北、四川
等。
–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2007) – 天津:《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津工商企注字
• 对于出资构成的限制的主要方式:
– 下限限制法,即规定某种出资不得低于一定的 比例。如《德国股份公司法》第36条规定,现 金出资所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得低于1/4,溢价发 行的股票所要求支付的款项还包括溢价; 法国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的出资应占公 司总资本的25%以上;意大利规定,货币出资 占30%以上;瑞士、比利时、卢森堡为20%以 上,奥地利《私人有限公司法》则要求股份资 本的50%为现金支付。
注意:涉及不动产的、交通工具的实物出 资的交付移转的特殊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公司法规定的入股的方式主要有货币,实物作价,工业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这几种方式。

入股意味着出资,新公司法放宽了对于投资者投资入股的方式,从过去传统的货币出资入股的方式,新调整的入股的方式是比较适合社会和时代的实际需求的,个人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一、公司法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

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

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四)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二、投资入股时合同该怎么写以及注意事项:如果想投资一家公司,该注意些什么?合同上面应该怎么写?1、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2、从行业上要注意:将被投资企业产品所在行业的前景(是否是朝阳、夕阳或成熟行业)3、从公司文化上要注意: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4、环评和国家政策上要注意:现在实行环评一票制,所有对公司的排污等问题也要关注,另外国家政策的倾斜对行业的冲击也很大,投资前最好也要考虑。

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我们都知道,要想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最常见的方式就是通过出资,但是出资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在我国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进行出资,才能顺利的成为股东,也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究竟有哪些呢?请看下面解答。

▲▲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

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

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他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

▲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

动产则是指不动产以外,可以移动并不因移动而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

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

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新公司法对实物出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实物出资规定是什么

新企业法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新企业法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以非钱币财富出资的,应该依法办理其财富权的转移手续,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企业章程中间就应该对实物转移的方式、限期等作出规定,此外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是在企业建立后半年以内办理,并且报企业登记机关进行存案。

▲一、新企业法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关于实物出资,我国《企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非钱币财富出资的,应该依法办理其财富权的转移手续。

”《企业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企业章程应该就实物转移的方式、限期等做出规定。

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企业应该于建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企业登记机关存案。

”可见,我国关于实物出资要求一次所有付清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

▲二、出资方式《企业法》规定,有限责任企业股东的出资方式能够采用钱币持资方式,也能够采纳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每种出资方式应恪守以下规定:1、钱币出资方式。

钱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本向企业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企业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建立的有限责任企业在银行或许其余金融机构开设的暂时帐户,并向企业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明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以实物出资一定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财富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

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考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出资大概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 包含非专利技术) 作为出资向企业入股,股东一定是该工业产权 ( 包含非专利技术) 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确实认。

股东以工业产权( 包含非专利技术) 作价出资,一定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企业登记以前办好其转让手续。

同时,公司法例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要点梳理:2023年新公司法重大修改之公司出资制度

要点梳理:2023年新公司法重大修改之公司出资制度

2023年新公司法对公司出资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主要的要点包括:
1. 股东出资方式:根据新公司法,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来投资公司。

货币出资是指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实物出资是指股东将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物品或知识产权等出资给公司。

2. 出资限制:根据新公司法,公司股东进行出资时,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进行,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公序良俗。

3. 出资时间:根据新公司法,股东在出资时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规定,将出资款项或者实物出资交付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4. 股东出资责任:根据新公司法,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的大小承担有限责任,出资不足的股东应向公司另行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5. 变更出资:根据新公司法,公司在变更出资方式时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必要的行政许可,同时公司应
与各股东协商一致,经过股东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6. 出资比例: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的股东应按照比例实缴出资额,并按照实缴出资额的比例享有公司的权益。

7. 股东出资款项的保护: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款项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并要求公司应当制定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行为。

8. 出资信息公示:根据新公司法,公司应当公示其股东出资信息,包括出资方式、金额和实缴时间等相关信息。

公示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公司的官方网站、媒体公告或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网站进行公示。

总的来说,2023年新公司法修改后的出资制度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公司股东的出资行为,保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新公司法的修改,增强了对公司出资制度的监管和公示透明度,提高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热荐】新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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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荐】新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怎么规定的?大家都知道设立公司之后股东必须对公司进行出资,出资的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过去公司法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限定于法律所规定的方式当中,现在新的公司法对公洞的出资方式做了一定的放宽规定,很多人不了解公司法的规定,下面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新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怎么规定的?一、新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怎么规定的?关于公司的出资方式,1993年《公司法》第24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此时,股东以非货币出资,“限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即法律规定了非货币出资的范围,只有法律规定的非货币财产才能作为出资。

1999年、2004年《公司法》沿用此规定。

而依照2005年《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可见,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股东以“不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方式进行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即采取开放式的做法,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且可以转让的财产,均可以作为非货币出资。

2013年《公司法》沿用了2005年《公司法》的规定。

事实上,虽然2013年《公司法》采取了开放式的立法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方式多样化,引发的争议依然较多。

(一)债权出资对于债权能否作为公司出资的问题,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并没有做出规定。

之前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对于债权的出资一直持否定态度,对债权用于出资的情形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但在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布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债权人针对公司的债权可以转为公司股权,这意味着债权是可以作为公司出资的。

新公司法下出资方式有何变化

新公司法下出资方式有何变化

新公司法下出资方式有何变化随着我国新公司法的实施,公司出资方式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进行探讨,并对其变化进行详细介绍。

一、股份出资方式的变化在新公司法下,股份出资方式相较于过去有了一定的变化。

传统的以货币出资为主的方式已经不再是唯一的选择,新的法规引入了实物出资和知识产权出资等形式。

这意味着公司在进行股份出资时可以选择以现金以外的资产进行出资,如实物、专利等。

这一改变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多样性和投资灵活性。

二、股东权益保护的加强新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违法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法律给予了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此外,新公司法还规定了股东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表决权的设置。

这些改变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保护股东权益的可行性。

三、股权转让方式的变革在新公司法下,股权转让的方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过去,在股权转让中,公司股东往往依赖于内部转让,即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后进行转让。

而新公司法引入了公开转让制度,即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公开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转让。

这一变化使得股东之间进行股权交易更加便捷和公开,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和投资效率。

四、增加了专项法律制度新公司法在资本市场、企业破产、并购重组等方面也新增了一系列专项法律制度。

比如,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新公司法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以整顿市场秩序,提高交易透明度。

此外,新公司法还加强了对企业破产和并购重组的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市场信心和规范化程度。

五、股东出资报告制度的建立为了加强出资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新公司法还建立了股东出资报告制度。

根据该制度,公司股东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详细的出资报告,包括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等。

这一举措有助于确保公司出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新公司法对出资方式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股份出资方式的多样化、股东权益保护的加强、股权转让方式的变革、专项法律制度的增加以及股东出资报告制度的建立等方面。

这些变化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为良好的环境。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公司法规定了许多不同的出资方式,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出资方式的介绍:1. 现金出资:这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之一。

投资者通过向公司注入现金来购买股份或出资,作为对公司的投资。

现金出资方式具有灵活性和便利性,可以迅速为公司提供资金。

2. 实物出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向公司注入实物资产的方式进行出资。

实物出资可以是设备、设施或其他可转让的资产。

投资者和公司需要对实物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确定投资者的出资额和公司的股权。

3. 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向公司提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来进行出资。

这种出资方式适用于那些拥有大量知识产权并希望把它们转化为公司资本的企业。

4. 工业产权出资:工业产权出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向公司提供专利、技术、工艺等工业产权来进行出资。

这种出资方式适用于那些拥有独特技术或工艺的企业,可以通过出资的方式将它们转化为公司的股权。

5. 资产评估出资:资产评估出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对其现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并将其作为对公司的出资。

这种出资方式适用于已经拥有一定资产并希望将其转化为公司资本的企业。

6. 债权出资:债权出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进行出资。

投资者向公司提供资金,并以利息的形式获得回报。

这种出资方式适用于那些希望通过债务融资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的企业。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选择适合的出资方式,以满足资金需求并保证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出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_法海

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_法海

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规定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存在来源于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公司运作的物质基础及对外信誉的物质保障,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股东足额出资是其享受有限责任保护的前提条件,公司资本制度成为《公司法》中贯穿始终并支撑着公司法律体系的基本制度。

新《公司法》采用了折衷资本制,也可以说是法定资本制加认缴资本制,《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为三万元,第八十一条将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降为500万元,并允许股东或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分期缴足,投资公司更是放宽至5年。

这不仅充分彰显了《公司法》降低公司设立门槛,鼓励全民经商,促进投资创业的价值取向,而且意味着我国公司法的一大突破,兼顾了法定资本制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授权资本制的灵活优势。

有限公司股东缴纳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义务,股东若违反出资义务,从公司内部关系来看,表明了公司股东存在利用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为掩护,将投资风险转稼给公司债权人的企图,可以认为其存在针对所有实际和潜在的债权人的广泛的恶意。

从公司外部关系来看,债权人之所以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是基于相信公司的实际资本符合章程公示的资信状况,期待着实现其全部债权,若股东存在欺诈行为则必然使每一个与其发生业务往来的债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面临债权不能清偿或部分清偿的风险,若出现这种后果,则可以认为债权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与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存在因果关系,股东应当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公司纠纷案件的实务中,有限公司股东违反投资义务引发的纠纷占据相当大的比例。

股东违反投资义务的表现可分为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两大类。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在设立公司时,违反公司法规定,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骗取公司成立。

其本质特征是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

虚假出资既可出现在公司设立时,也可出现在公司增资时,通常表现为:1、以无实际资金的虚假的银行进帐单、对帐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新公司法当中货币出资的规定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能够低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但是新公司法当中没有限定货币出资的具体时间,可以由股东在公司章程当中自行约定。

自己只要是选择的货币出资的这种方式,同时也要选择自身相应的出资额度,并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期内认缴齐。

▲一、新公司法货币出资的规定是什么?现金出资又称货币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

货币出资较为简便,有助于防止高估或低估非货币资产的出资,但需要股东立即动用其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

对此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由于公司法并没有限定货币出资的时间,因此在分期缴纳资本金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自由选择货币出资的期限,即可以先非货币出资然后货币出资,或者相反。

其二,货币出资必须最低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相当于认可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70%,这对公司法修订前规定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不得高于注册资本金20%(高新技术不得高于35%)是一较大突破。

▲二、出资方式《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

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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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这里,特别提出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令人关注,留下很多出资方式的空间。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
根据股东会决议,***(转让方)与***(受让方)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心)达成出资转让协议:
1、***(转让方)愿意将北京市***有限公司(中心)的x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受让方);
2、***(受让方)愿意接收***(转让方)在北京市***有限公司(中心)的x万元货币出资;
3、于年月日正式转让,自转让之日起,转让方对已转让的出资额不再享有股东的权利和承担股东的义务,受让方以其出资额在企业内享有股东的权利和承担股东的义务。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转让方:(亲笔签字) 受让方:(亲笔签字)
年月日
香港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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