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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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共牡市爱民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石成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爱民区委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以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为牵动,以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工程”为载体,出台了提名、选任、监督、考评等一系列相关举措,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激活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升干部选任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推荐提名,充分扩大民主
完善“三票推荐,综合评价”推荐提名机制。“三票推荐”,是通过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全委会推荐三种形式对空职岗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综合评价”,是根据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全委会推荐结果、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分析,以多于拟任人选人数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三票推荐,综合评价”把“充分扩大民主”的思想贯穿于干部推荐提名的全过程,有利于提高干部推荐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增强广大群众主动为
区委把关的意识,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参与热情,保证提拔、调整、使用干部的质量。
二、考察任用,最大限度公开
健全“三评二考四公开”考察任用机制。“三评”,是在被考察人选的服务对象、所在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和区委委员、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进行民主测评。“二考”,是对考察人选进行工作实绩考察和能力素质考试。“四公开”,是指空缺岗位及岗位职责公开、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公开、干部考察情况公开、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公开。“三评二考四公开”把“最大限度公开”的理念融注于干部考察任用始终,有利于增强考察任用环节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立“比综合素质、论群众公认、看工作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任后考评,注重群众公认
建立“能力作风—目标责任”干部任后综合评价体系。“能力作风”是针对优秀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六个能力、六种作风进行群众公认度测评;“目标责任”是指干部依据岗位要求将任期或年度岗位绩效目标、岗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让群众公开评判。“能力作风—目标责任”评价体系,把“注重群众公认”作为评价干部任职情况的主要因素,有利于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既能走上领导岗位,又能够在上岗后不断开拓进取,扎实创业,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比发展、看变化、比能力、看政绩的氛围。
四、检查监督,志在形成合力
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网络。“全
方位立体式”具体体现在:坚持做好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任干部的年度自查,强化自我监督;制定《爱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强化责任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强化党内监督;畅通干部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构建起“事前有报告、事中有规范、事后有评议、全程有记实、违规有追究”的选人用人监督链,有利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果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五、全程写实,规范纠偏同步
构建“一簿统领、双线并行、三分记实、两档配套”记实格局。“一簿统领”是使用统一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簿》,一职一簿,全程记实;“双线并行”是按照选拔程序和重要情况两条线确定记实内容;“三分记实”是指分段负责,分事记录,分清责任;“两档配套”是同时收集记实簿和选用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形成纪实专卷,归档备查。一簿统领、双线并行、三分纪实、两档配套”,坚持记实工作与选拔任用同步,规范与纠偏同步,有利于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查和监督,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