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牛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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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07.03.20•【字号】鲁牧生字[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牧生字〔2007〕5号)各市畜牧局(办),有关单位: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精神,切实搞好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管理,不断提高畜禽及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畜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畜牧办生产科技处。

附件: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附件: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搞好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规范生产与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仅进行了初加工的食用畜产品。

第三条无公害畜产品,按照国家要求统一认证管理行为,实行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模式,采取政府扶持推动与规范监督相协调的工作措施。

第四条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工作。

成立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办公室,设在山东省畜牧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畜牧办”),主管全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也应设立相应机构或指定负责单位与人员。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贵政办〔2014〕49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贵政办〔2014〕49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贵政办〔2014〕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28日贵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陆生动物,包括:猪、牛、羊、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的动物。

国家和自治区对伴侣动物、观赏动物、竞技动物、实验动物等饲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场,是指符合养殖备案登记的畜禽养殖场(户)和养殖小区。

具体规模为:(一)生猪养殖场:年出栏500头以上;(二)肉禽养殖场:年出栏50000只以上;(三)蛋禽养殖场:常年存栏10000只以上;(四)奶牛养殖场:常年存栏100头以上;(五)肉牛养殖场:年出栏100头以上;(六)肉羊养殖场:年出栏500只以上;(七)其他畜禽养殖场的规模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选址规划、养殖场的设置、建设规范以及所有畜禽养殖的饲养管理、疫病防治、调运、养殖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不符合养殖备案登记的畜禽养殖户,原则上参照本办法执行。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3.16•【字号】吉牧畜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吉牧畜发〔2016〕37号各市(州)、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根据农业部2015年10月30日发布的《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继续简政放权的原则,省局对2015年下发的《吉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征求各市、县畜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2016年3月16日吉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

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种畜禽,是指经过选育、具有种用价值、适于繁殖后代的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等遗传材料。

第四条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农业部2015年10月30日发布的《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执行,本办法不再具体规定。

第二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第五条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实行分级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15.01.27•【字号】•【施行日期】2015.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的通知各盟市农牧业局、渔业主管局:为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牧场,促进我区家庭农牧场规范健康发展,我厅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家庭农牧场的认定工作。

在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自治区农牧业经营管理站。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5年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按照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家庭农牧场”这一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高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水平,规范家庭农牧场管理,现根据我区实际提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如下:一、家庭农牧场的组织形式及特征家庭农牧场是以农牧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 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等产业为劳动对象,以高效的劳动、现代化的技术为生产要素,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牧业生产,以农牧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自我管理的新型农牧业经营实体。

家庭农牧场经营者主要是农牧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家庭农牧场专门从事农牧业种养专业化生产,具有农畜产品商品生产能力,经营主体职业化、规模适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市场化。

二、开展家庭农牧场认定的重要意义由传统家庭小规模分散经营向家庭农牧场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是现代农牧业发展必由之路,是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举措。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解读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解读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解读作者:来源:《家禽科学》2021年第02期中图分类号:D9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085(2021)2-0056-031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办法》自2011年4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曾在2015年7月20日进行过第一次修订,这次是《办法》的第二次修订。

可以说,《办法》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养殖生产、强化指导服务、推动产业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畜牧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办法》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禁养区优化调整、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有关条款,亟需修改完善,以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形势需要。

所以,2019年以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局组织对《办法》逐条逐项梳理,结合各地反映日常工作实际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提出了修改意见。

期间,广泛征求省生态环境厅、各市畜牧兽医部门以及部分畜牧养殖企业意见,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0年12月29日,经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2月7日正式公布实施。

2 这次修订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变化?对于广大养殖场户,有哪些政策利好的内容呢?这次修订,除了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规范机构部门名称外,重点修改了与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不一致、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方面的内容,包括优化禁养区划定调整、优化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和畜牧生产管理等内容。

对于广大养殖场户来说,可以说选址要求更宽松、备案管理更便捷、养殖档案更合理。

现在,只要养殖场户通过农用设施地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就可以投产经营。

3 《办法》修订实施对于广大养殖场户朋友,确实是件大实事大好事。

选址要求更宽松,对于养殖场户意味着有哪些變化呢?选址要求更宽松,主要是指《办法》第九、十、十一条的修改。

第九条,禁养区划定依据,明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2024年香港活牛供应与屠宰服务协议

2024年香港活牛供应与屠宰服务协议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香港活牛供应与屠宰服务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1.2 活牛1.3 屠宰服务1.4 协议期限第二条活牛供应2.1 活牛来源与质量2.2 活牛数量与交付时间2.3 活牛运输与保险第三条屠宰服务3.1 屠宰标准与流程3.2 卫生与安全要求3.3 屠宰数量与时间安排第四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4.1 活牛供应价格4.2 屠宰服务费用4.3 支付时间与方式第五条质量保证5.1 活牛质量问题处理5.2 屠宰服务质量问题处理第六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6.1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2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6.3 监督与检查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双方违约的情形7.2 违约责任的具体处理方式第八条不可抗力8.1 不可抗力的定义8.2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第九条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诉讼或仲裁地点与机构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0.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11.2 保密义务与期限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法律适用12.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生效条件13.2 双方签字盖章13.3 附件第十四条合同的修订历史14.1 修订日期与版本号14.2 修订内容的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本合同双方分别为:甲方:_______(甲方全称),位于_______(甲方地址)。

乙方:_______(乙方全称),位于_______(乙方地址)。

1.2 活牛活牛指的是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供应给甲方的健康、适龄的肉牛。

1.3 屠宰服务屠宰服务指的是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甲方提供的活牛进行屠宰、分割、加工等一系列屠宰作业。

1.4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有机认证范围及有机食品和畜牧生产认证要求

有机认证范围及有机食品和畜牧生产认证要求

有机认证范围任何农作物、家畜和家畜产品、以及其它农业产品比如野生采集作物和蜂产品的生产及加工。

有四类标签:100%有机:100%的成分都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通常不允许含有任何加工助剂或添加剂(除非是有机农业原产物)。

允许物:水和盐。

95%有机:95%的成分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

剩余的5%必须是有机生产的,除非无法购买到有机产品,或属于国家列表(§205.605)中的非农业物质及非有机生产的农业产品。

70%有机制造:70%的成分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

剩余的30%可以是常规成分。

不允许使用转基因成分、离子化成分或用污泥生产的成分。

有机成分少于70%的产品:有机成分少于70%。

非有机成分可能没有按照NOP的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这类产品可以免于有机认证。

有机食品认证要求有机产品生产的基本要求1、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2、种子或种苗来自于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3、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6、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至少经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7、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有机产品加工/贸易的基本要求1、原料必需是来自已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和野生(天然)产品;2、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95%;3、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OFDC有机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4、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污染;5、加工/贸易全过程必需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认证程序:(1)申请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简称中心或OFDC)索取申请表。

肉用种公牛的后裔测定

肉用种公牛的后裔测定

肉用种公牛的后裔测定
刘学洪
【期刊名称】《黄牛杂志》
【年(卷),期】1999(025)002
【摘要】肉牛育种工作中对种公牛种用价值最终认定是通过后裔测定完成的。

同期同龄比较法是在过去和将来采用并将继续使用的较为普遍的方法。

随着动物育种技术的进展以及计算机技术、生物技术的不断革新和完善,BLUP、MOET和IVF技术和手段已应用于肉牛育种,因此肉牛的后裔测定方法也将随之改进。

本文介绍肉用种公牛四种后裔测定方法。

【总页数】3页(P1-3)
【作者】刘学洪
【作者单位】云南农业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23.2
【相关文献】
1.对辽北地区肉用种公牛后裔测定结果的分析 [J], 祁茂彬;张丽君;杨广林;刘怀野;高文学;董明华;齐书君;张淑杰
2.牛场开展后裔测定工作及使用青年种公牛冻精的优势 [J], 李建斌;李荣岭;赵秀新;鲍鹏;薛光辉;杨君;仲跻峰;侯明海
3.2013年全国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技术与管理培训班——今后的工作重点是为后裔测定和种公牛遗传评估服务 [J], 吴妍;
4.荷斯坦种公牛与肉用种公牛精液品质差异性和精液品质间相关性研究 [J], 郝爱玲;彭利
5.山西省开展种公牛后裔测定的分析探讨 [J], 邓锐强;韩建欣;杨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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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标准一、合作社相关认定标准(一)普通合作社1.有五名以上合作社成员;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二)国家级示范社1.成员数量100人以上;2.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100万以上,固定资产100万以上;3.年经营收入300万元以上;4.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省级示范社1.成员数量50人以上;2.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万以上,固定资产50万以上;3.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4.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5.正常运行2年以上;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市级示范社1.成员数量30人以上;2.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30万以上;3.成员收入高于当地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的15%以上;4.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5.正常运行2年以上;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县级示范社1.成员数量20人以上;2.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20万以上;3.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4.正常运行2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家庭农场相关认定标准(一)普通家庭农场1.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是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3.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4.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

5.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

(1)从事粮食生产的,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2)从事露地蔬菜、瓜果、棉花、油料、甜菜、烟叶、药材生产的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3)从事设施农业的建筑面积达到10亩以上;(4)从事水果业的种植面积达到20亩以上;(5)从事干果业的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6)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羊年出栏3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1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5万只以上;(7)从事种养结合的综合型家庭农场饲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

兽药残留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兽药残留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兽药残留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兽药残留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概述(⼀)定义与⽬的兽药在动物性⾷品中残留(简称兽药残留),是指兽药的原形或其代谢物在动物细胞、组织、器官或可⾷性产品(如奶、蛋)中的蓄积和贮存。

兽药残留对消费者可能产⽣毒害作⽤,从⽽影响⼈类的健康和消费安全。

为保障动物性⾷品安全,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适⽤范围凡申请在⾷品动物(如⽜、⽺、猪、禽、⽔产养殖动物等)使⽤的兽药均需进⾏残留试验,兽药残留试验必须在靶动物进⾏。

(三)兽药残留试验的主要内容1. ⽤于确定兽药在靶动物体内残留物的性质和量的代谢试验。

2. ⽤于建⽴兽药产品的休药期的残留标⽰物的消除规律试验。

3. ⽤于兽药残留消除规律研究的残留标⽰物检测⽅法的验证试验。

⼆、试验设计(⼀)⽤于确定兽药在靶动物体内残留物的性质和量的代谢试验1.概述⾸次⽤作兽药或改变靶动物且没有相关代谢研究资料的兽药需要进⾏此项试验。

⼀般使⽤放射性标记的兽药进⾏代谢试验。

如果有其他试验⼿段可以科学开展总残留测定试验,也可以不采⽤放射性标记的兽药。

所有试验必须遵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LP),所有涉及到放射性标记的兽药和其他基质材料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代谢试验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包括:(1)总残留的消除试验,即给药后不同时间点采样的动物可⾷性组织中毒性作⽤的残留(Residues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的消除数据;(2)主要代谢物的确定;(3)残留标⽰物的确定;(4)残留靶组织的确定。

2.总残留的消除试验⼀般在主要品种的靶动物体内进⾏,获得的试验数据有时候可以外推到次要品种的动物。

(1)放射性标记兽药⼀般选择使⽤14C标记,也可以使⽤3H、32P、15N或35S标记。

必须提供标记的位点,可以标记⼀个或多个位点。

标记物的化学纯度必须达到95%。

(2)动物及饲养处置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商业品种和靶动物群,要提供动物来源、体重、健康状况、年龄和性别等数据。

有机认证标准

有机认证标准

有机认证标准-畜牧生产9 畜牧生产9.1 一般原则9.1.1 有机畜禽生产的目标是对养殖全过程的科学管理,充分利用动物自身的生存能力和遗传优势,避免应激,逐步减少药物和部分化学物质的使用,保护动物的健康和福利,提高畜禽产品质量,保持良好的生态平衡。

9.1.2 养殖环境不得存在有害气体、水体和土壤的污染,不使用化学合成的防虫、防啮齿类动物的药物和除草剂。

9.1.3 充分考虑动物的心理和行为特征,采用自然的饲养方式。

根据动物的种类提供必要的采食场地和休息条件。

9.1.4 在充分考虑动物生活习性的基础上,可以建设适当的圈舍,以防止过度日照、极端温度、风、雨和雪等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9.1.5 圈舍设施应使用无害材料,并根据当地饲料的生产能力、畜禽的行为特点和健康状况、营养平衡状况和环境影响综合确定畜禽的养殖规模和密度,使其保持在适宜水平上。

9.1.6 充分利用动物的遗传优势,选育和引入健康的动物。

9.1.7 提供高质量的饲料,其营养成分应满足动物生长、生产、生存和抵抗病虫害的生理需要,禁止在饲料中添加药物并减少化学合成物质的使用。

9.1.8 科学管理,避免药物和有害物质在畜禽产品中的残留。

9.1.9 合理处理养殖废物,杜绝环境污染和疫病的传播。

9.1.10 提倡动物福利,科学屠宰,保持畜禽产品的自然风味。

9.2 转换期在开始建立有机畜禽生产系统时,需要一个缓冲时间,即转换期。

9.2.1 对于放牧家畜,只有在放牧草场转换至少12个月,且已满足畜牧生产标准一定时间后,该牧场生产的畜产品才能按“有机农产品”出售。

9.2.2 认证机构应根据有机农业生产原则和具体动物的特点,制定畜牧生产转化期的长度。

肉牛的转换期为12个月,奶牛、猪、羊为6个月,肉用家禽为10周,产蛋家禽为6周。

9.3 动物的选育和引入9.3.1 在选择饲养动物品种时,必须考虑到品种对当地环境和饲养条件的适应性和品种本身的生活力和抗病力,优先选择本地品种。

食品安全法-国家肉牛牦牛产业技术体系

食品安全法-国家肉牛牦牛产业技术体系
食品标准与法规
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对实 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 的条款的活动。
注1: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 注2: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 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01 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的法律地位
1.1 基本概念
02 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供给与消费的可靠程度。
卫生安全 质量安全 食品 安全 数量安全 营养安全 生物安全 可持续性安全 第二层含义:食品质量的安全问题 (Food Safety) 第一层含义:食品数量的安全问题 (Food Security)
食品标准与法规
02 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
01 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的法律地位
1.1 基本概念
食品标准与法规
法规 法规是泛指由国家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的总 称。有时专指某国家机关特定的规范性文件 ,即专指从属于法律范畴的行政法规和地方 性法规。如:卫生部制定的《保健食品管理 办法》(共7章35条,1996年6月1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通过的《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共7章46条,2005 年4月1日实施)等。
01 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的法律地位
1.4 标准与法规的关系区别及其作用
食品标准与法规
4、标准是协商一致的产物,不存在一方强加于另 一方的问题。 5、标准虽是一种规范,它本身并不具有强制力, 即使所谓的强制标准,其强制性质也是法律授予 的,如果没有法律支持,它是无法强制执行的 , 而法律是有强制力的。 6、标准有特定的产生(制定)程序、编写原则和体 例格式。它不仅与立法程序完全不同,而且也与 其他社会规范的生成过程不同。

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2022版)

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2022版)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标准(暂行)12345寸件2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2022 版)(首次申请口复验申请口)申报单位:(公章)申请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代码:养殖备种 :养殖品种: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2022年4月6填表说明- 本表适用于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申报。

二、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直接点击方框□后即可生成勾选E1 ,勿需用笔手工勾选。

三、申报单位名称应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蛇丸照一致,申请养殖场名称应与农业农村部“全国规模养殖场信息服务云平台”(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畜禽养殖代码备案系统一致。

如果没有“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可不填或填写申请养殖场的“畜禽养殖代码二四、养殖畜种名称应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一致。

包括:生猪;普通牛(奶牛、肉牛、乳肉兼用型);羊(绵羊、山羊);兔(肉兔、毛兔);驴;鸡(肉鸡、蛋鸡、肉蛋兼用型鸡);鸭(肉鸭、蛋鸭、肉蛋兼用型鸭);鹅;鸽;鹤鹑;特种禽(火鸡、珍珠鸡、雉鸡、鹏古鸟、番鸭、绿头鸭、鸵鸟、鹏鹊);特种畜(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其他(水牛、瘤牛、耗牛、大额牛、马、驴、骆驼1养殖品种名称应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一致,最多选择3个主要养殖品种。

五、集中供暖设施:指配置一套(个)供暖设备对整个畜禽舍进行全面供暖,供暖方式T殳是利用热水、蒸汽电能、太阳能或热空气等,如热水散热器(暖气)供暖、热水管地面供暖、热风供暖、太阳能供暖及地下烟道供暖等。

六、主要生产性能指标:(1)每个畜种均有对应的重点指标(必填项),重点指标(必填项)名称如下。

猪:能繁母猪配种分娩率(% 17每头能繁母猪年供断奶仔猪数(PSY )或每头能繁母猪年提供商品猪数(MSY )育月尚1达10。

公斤平均日龄(天1肉鸡、肉鸭:平均成活率(%)平均料重比。

蛋鸡:72周龄只均产蛋量(Kg 1饲养日产蛋卷90%维持时间(周\产蛋期月死淘率(鸡龄N20周)(%I蛋鸭:72周龄只均产蛋量(Kg 1饲养日产蛋靶90%维持时间(周1肉用型鹤鹑:料重比。

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注音】zhǒngchùqínshēngchǎnxǚkězhèng【释义】是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的许可凭证。

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都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2005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场(厂)址、生产经营范围及许可证有效期的起止日期等。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规定,“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等事项。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布日期】 19981105【实施日期】 1998110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1998年11月3日经农业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即日起施行。

【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布局认定的国家重点种畜禽场及畜禽原种(纯系)场、曾祖代场、种公牛站,均按本办法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三条畜禽原种是指经国家及省级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并公布的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良种,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引进的国外优良畜禽原种(纯系)和曾祖代配套系。

家庭农场畜禽养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2021年版)

家庭农场畜禽养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2021年版)

家庭农场畜禽养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2021年1.0版)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制定2021年4月发布目次前言﹍﹍﹍﹍﹍﹍﹍﹍﹍﹍﹍﹍﹍﹍﹍﹍﹍﹍﹍﹍﹍﹍﹍﹍﹍﹍﹍﹍1 1范围﹍﹍﹍﹍﹍﹍﹍﹍﹍﹍﹍﹍﹍﹍﹍﹍﹍﹍﹍﹍﹍﹍﹍﹍﹍﹍﹍2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3术语和定义﹍﹍﹍﹍﹍﹍﹍﹍﹍﹍﹍﹍﹍﹍﹍﹍﹍﹍﹍﹍﹍﹍﹍﹍3 4适用院校专业﹍﹍﹍﹍﹍﹍﹍﹍﹍﹍﹍﹍﹍﹍﹍﹍﹍﹍﹍﹍﹍﹍﹍6 5面向职业岗位(群)﹍﹍﹍﹍﹍﹍﹍﹍﹍﹍﹍﹍﹍﹍﹍﹍﹍﹍﹍﹍6 6职业技能要求﹍﹍﹍﹍﹍﹍﹍﹍﹍﹍﹍﹍﹍﹍﹍﹍﹍﹍﹍﹍﹍﹍﹍7参考文献﹍﹍﹍﹍﹍﹍﹍﹍﹍﹍﹍﹍﹍﹍﹍﹍﹍﹍﹍﹍﹍﹍﹍﹍﹍﹍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守聪、齐国、魏亚萍、刘俊栋、赵旭庭、钱明、杨晓志、朱淑斌、张玲、陈明、邓茂刚、朱爱文、赵广来、杨世志、严利、刘春东、卫喜明、董立军、宋文学、冯艳忠、李凤兰、范承志、关法春、李长志、宋伟红、李宝军、麻名汉、徐健、肖洪亮、吕辉、高金玉、刘增清。

声明:本标准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印刷、销售。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农场畜禽养殖职业技能等级对应的工作领域、工作任务及职业技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农场畜禽养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评价,相关用人单位的人员聘用、培训与考核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38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HJ568-2010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GB/T32148-2015家禽健康养殖规范GB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DB45/T1676-2018肉猪现代生态养殖规范DB45/T1677-2018肉鸡现代生态养殖规范DB45/T1678-2018肉牛现代生态养殖规范DB45/T1679-2018奶牛现代生态养殖规范DB45/T1680-2018肉羊现代生态养殖规范T/ZNZ012-2019蛋鸡健康养殖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20014.1-2005、GBT18635-2002、GBT19525.1-2004GB、T23694-2013,国家农业、教育、标准化等行政主管部门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024年度牛场租赁合同for标的:肉牛养殖

2024年度牛场租赁合同for标的:肉牛养殖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牛场租赁合同for标的:肉牛养殖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租赁标的及范围1.1 租赁标的1.2 租赁范围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2.2 租赁结束日期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3.2 租金支付方式3.3 租金支付时间第四条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4.1 租赁物的使用4.2 租赁物的维护第五条租赁物的保险5.1 保险责任5.2 保险费用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6.1 合同变更6.2 合同终止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出租人违约7.2 承租人违约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地点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修改9.3 合同解除第十条租赁物的所有权10.1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第十二条通知12.1 通知方式12.2 通知时限第十三条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内容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其他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标的及范围1.1 租赁标的租赁标的为甲方拥有的位于____省的____市____县____乡/镇____村的一块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牛场,用于肉牛养殖。

租赁标的的详细地址为:____。

1.2 租赁范围甲方同意乙方租赁上述牛场,租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牛场的土地、建筑物、附属设施以及可用于肉牛养殖的其他场地和资源。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合法使用权,但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租赁的开始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2.2 租赁结束日期租赁的结束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租金共计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

3.2 租金支付方式(1)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2)现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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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门塔尔牛品种认定标准1、西门塔尔纯种牛认定标准:该牛毛色为黄白花或淡红白花,额头和颈上部有卷毛,头、胸部、腹下、四肢及尾尖为白色,皮肤眼睑、唇为粉红色;体型为头长、面宽、颈粗、前躯丰满、胸深体长、肌肉发达、四肢粗壮结实、呈圆筒状。

具备以上特征可认定为西门塔尔纯种牛。

2、西门塔尔杂交改良牛认定标准:毛色有黄色(西土杂一代)、黄(红)白花(西土杂二代以上),灰白花(西褐杂交后代)、黑白花(西黑杂交后代);杂交一代外表体型明显趋向西门塔尔牛,只是体型略小。

具备以上毛色,体型接近西门塔尔牛,即可认定为西门塔尔杂交改良牛。

二、新疆褐牛品种认定标准1、新疆褐牛纯种牛认定标准:毛色呈褐色,深浅不,头顶部、口轮周围和背线为灰白色或黄白色,眼睑,鼻镜,尾尖,蹄呈深褐色。

体型健壮,骨骼结实,胸部宽深,背腰平直,腰部肌肉丰满。

具备以上特征可认定为新疆褐牛纯种。

2、新疆褐牛杂交改良牛认定标准:毛色有黄褐色、黑褐色、灰白色(与黑白花杂交),头顶部、口轮周围和背线为灰白色或西门塔尔牛品种认定标准、西门塔尔纯种牛认定标准:该牛毛色为黄白花或淡红白花,被毛浓密,额头和颈上部有卷毛,头、胸部、腹下、四肢及尾尖为白色,皮肤眼睑、唇为粉红色;体型为头长、面宽,前躯丰满、胸深体长、尻宽平、肌肉发达、四肢粗壮结实、呈圆筒状。

2、西门塔尔杂交改良牛认定标准:毛色有黄色(西土杂一代)、黄(红)白花(西土杂二代以上);灰白花(西褐杂交后代)、黑白花(西黑杂交后代),西门塔尔牛具有稳定的遗传性能,杂交一代外表体型明显趋向西门塔尔牛,只是体型略小。

具备以上毛色,只要体型接近西门塔尔牛体型,即可认定为西门塔尔杂交改良牛。

二、新疆褐牛品种认定标准、新疆褐牛纯种牛认定标准:毛色呈褐色,深浅不一,头顶部、角基部、口轮周围和背线为灰白色或黄白色,眼睑,鼻镜,尾尖,蹄呈深褐色。

体型健壮,结构匀称,骨骼结实,胸部宽深,背腰平直,腰部肌肉丰满,尻方正,四肢开张宽踏,蹄质结实。

2、新疆褐牛杂交改良牛认定标准三、夏洛莱肉牛品种让认定标准 1、夏洛莱纯种肉牛认定标准:该牛最显著的特点是被毛为白色或乳白色,皮肤常有色斑;全身肌肉特别发达;骨骼结实,四肢强壮。

夏洛来牛头小而宽,角圆而较长,并向前方伸展,角质蜡黄、颈粗短,胸宽深,肋骨方圆,背宽肉厚,体躯呈圆筒状,肌肉丰满,后臀肌肉很发达,并向后和侧面突出。

2、夏洛莱杂交改良牛认定标准四、安格斯肉牛牛品种认定标准安格斯纯种牛品种认定标准主要以被毛黑色和无角为其重要特征,故也称其为无角黑牛。

该牛体躯低翻、结实、头小而方,额宽,体躯宽深,呈圆筒形,四肢短而直,前后档较宽,全身肌肉丰满,具有现代肉牛的典型体型。

安格斯牛体型低矮,躯体紧凑而结实,头小而方正,额部宽而额顶突起,颈中较长,背线平直,腰肩丰满,躯体呈圆筒状,四肢短而端正,躯体平滑而丰润,皮肤松软,富有弹性,被毛光亮,、安格斯杂交改良牛品种认定标准五、哈萨克土种牛品种认定标准、哈萨克牛额部稍凹陷、颅骨平或略凹、角多向侧前上方弯曲、角尖向内呈半椭圆形、角质细致。

颈细、中等长,肉垂不发达。

鬐甲低平。

背腰平直,后躯较窄,多呈尖斜尻。

尾根较低,尾毛长达蹄部。

蹄较小,质坚实。

乳房小,呈碗状,着生较多的长毛。

桩毛粗厚多绒,冬季密而长,春夏自然脱毛。

毛色杂,以黄和黑色为主。

角多呈蜡黄色,青紫色和黑灰色次之,角尖色深。

蹄多呈蜡黄色和灰白色。

哈萨克牛具有抗寒力强、耐粗料、抗病、体质强壮结实、遗传性稳定等特点。

成年公牛体重为369.2公斤,体高为115.5厘米;母牛体重为301.5公斤,体高为119.9厘米。

成年牛屠宰率为49.7%,净肉率为37.2%。

骨肉比1:3.2,眼肌面积为64.3平方厘米。

黑白花牛品种认定标准该品种分布广,生产性能高,应为奶牛饲养者的首选品种。

毛色为黑白花,花片分明,额部多有白斑,角尖黑色,腹底、四肢下部及尾稍为白色。

体格高大,结构匀称,头清秀狭长,眼大突出,颈瘦长多皱褶,垂皮不发达。

前躯较浅窄,肋骨开张弯曲、间隙宽大。

背腰平直,腰角宽大,尻长、平、宽,尾细长。

被毛细致,皮薄,弹性好。

乳房大、附着好,乳头大小适中、分布均匀,乳静脉粗大弯曲,乳井大而深。

肢势端正,蹄质坚实。

成年公牛体重1020公斤,体高150厘米,成年母牛体重500-650公斤,犊牛初生重35-45公斤。

据对21570头头胎统计,一胎305天平均产奶量5197公斤。

优秀牛群产奶量可达7000-8000公斤,一些优秀个体的305天产奶量达到10000-16000公斤。

平均乳脂率3.4%左右。

中国荷斯坦牛性成熟早,繁殖性能高。

据统计,年平均受胎率88.8%,情期受胎率48.9%,繁殖率为89.1%。

中国荷斯坦牛性情温顺,易管理,适应性强。

分布于-40℃—40℃的气温条件下,由于全国各地饲料种类、饲养管理和环境条件的差异很大,因此在各地的表现也不尽相同,总的来说是对高温气候条件的适应性较差,亦即耐冷不耐热。

利木赞肉牛品种认定标准为大型肉用品种牛。

毛色由金黄到深红深浅不一,眼圈、鼻、四肢下部和会阴的毛色较浅。

头短,额较宽,肩峰隆起,垂肉发达,体长而宽阔,胸宽而深、肋圆、背腰较宽,平而宽。

全身肌肉丰满,前成为发达。

利木赞牛早熟,瘦肉多,耐寒,耐粗饲,生长速度快。

在良好饲养条件下,6月龄可达@80-300公斤,•!2月龄体重达$50公斤,屠宰率达635以上。

杂交改良我国黄牛效果明显。

利杂一代牛体型外貌均近父本。

利木赞牛毛色为红色或黄色,口、鼻、眼田周围、四肢内侧及尾帚毛色较浅,角为白色,蹄为红褐色。

头较短小,额宽,胸部宽深,体躯较长,后躯肌肉丰满,四肢粗短。

利木赞牛属大型肉用牛品种,以体型高大、生长快、肌肉丰满、产肉率高、肉质好而著称。

利木赞牛原产法国。

利木赞牛个体高大,被毛为红、黄色,腹下、四肢、尾部毛色稍浅,呈粉色,毛细短,平滑光亮。

角呈蜡黄色,角型为龙门角或扁担角。

体躯长而宽,肌肉丰满,肩部和臀部肌肉发达。

肋骨开张,背腰平直,尻平,四肢强健。

公牛脖颈粗厚隆起,骨骼较细。

利木赞牛生长快,公牛周岁体重可达450公斤。

利木赞牛以生产优质肉块比重大而著称,骨细,出肉率高,屠宰率为62%以上,肉质细嫩,肉呈大理石状。

瘦肉率多达80%-85%,是生产优质牛肉的理想品种。

利木赞牛改良当地黄牛有良好的效果,从毛色上与黄牛接近。

杂交后代呈父本特征。

利木赞杂交牛在山东省各地均有分布。

20 × 25 = 500黄白色,眼睑,鼻镜,尾尖,蹄呈深褐色,体型接近新疆褐牛体型。

具备以上特征可认定新疆褐牛杂交改良牛。

三、哈萨克土种牛品种认定标准哈萨克土种牛毛色很杂,以黄色和黑色为主;体型矮小、额部稍凹陷、颈细、肉垂不发达,鬐甲低平,后躯较窄。

具备以上特征即可认定为哈萨克土种牛。

四、黑白花牛品种认定标准毛色为黑白花,花片分明,额部多有白斑,腹底、四肢下部及尾稍为白色,被毛细致、皮薄;体格高大,头清秀狭长,眼大突出,颈瘦长多皱褶,前躯浅窄,肋骨开张弯曲、间隙宽大,腰角宽大,背腰平直。

另外,黑白花牛和和当地哈萨克土种牛杂交产生后代一般都表现黑白花毛色,体型也接近黑白花体型。

具备以上特征的牛都可认定为黑白花牛。

五、夏洛莱肉牛品种让认定标准夏洛莱纯种肉牛认定标准:该牛最显著的特点是被毛为白色或乳白色;体型为颈粗短,胸宽深,肋骨方圆,背宽肉厚,体躯呈圆筒状,肌肉丰满,后臀肌肉很发达,并向后和侧面突出(新疆数量很少,塔城165团有一定数量)。

西门塔尔牛品种认定标准、西门塔尔纯种牛认定标准:该牛毛色为黄白花或淡红白花,被毛浓密,额头和颈上部有卷毛,头、胸部、腹下、四肢及尾尖为白色,皮肤眼睑、唇为粉红色;体型为头长、面宽,前躯丰满、胸深体长、尻宽平、肌肉发达、四肢粗壮结实、呈圆筒状。

2、西门塔尔杂交改良牛认定标准:毛色有黄色(西土杂一代)、黄(红)白花(西土杂二代以上);灰白花(西褐杂交后代)、黑白花(西黑杂交后代),西门塔尔牛具有稳定的遗传性能,杂交一代外表体型明显趋向西门塔尔牛,只是体型略小。

具备以上毛色,只要体型接近西门塔尔牛体型,即可认定为西门塔尔杂交改良牛。

二、新疆褐牛品种认定标准、新疆褐牛纯种牛认定标准:毛色呈褐色,深浅不一,头顶部、角基部、口轮周围和背线为灰白色或黄白色,眼睑,鼻镜,尾尖,蹄呈深褐色。

体型健壮,结构匀称,骨骼结实,胸部宽深,背腰平直,腰部肌肉丰满,尻方正,四肢开张宽踏,蹄质结实。

2、新疆褐牛杂交改良牛认定标准三、夏洛莱肉牛品种让认定标准 1、夏洛莱纯种肉牛认定标准:该牛最显著的特点是被毛为白色或乳白色,皮肤常有色斑;全身肌肉特别发达;骨骼结实,四肢强壮。

夏洛来牛头小而宽,角圆而较长,并向前方伸展,角质蜡黄、颈粗短,胸宽深,肋骨方圆,背宽肉厚,体躯呈圆筒状,肌肉丰满,后臀肌肉很发达,并向后和侧面突出。

2、夏洛莱杂交改良牛认定标准四、安格斯肉牛牛品种认定标准安格斯纯种牛品种认定标准主要以被毛黑色和无角为其重要特征,故也称其为无角黑牛。

该牛体躯低翻、结实、头小而方,额宽,体躯宽深,呈圆筒形,四肢短而直,前后档较宽,全身肌肉丰满,具有现代肉牛的典型体型。

安格斯牛体型低矮,躯体紧凑而结实,头小而方正,额部宽而额顶突起,颈中较长,背线平直,腰肩丰满,躯体呈圆筒状,四肢短而端正,躯体平滑而丰润,皮肤松软,富有弹性,被毛光亮,、安格斯杂交改良牛品种认定标准五、哈萨克土种牛品种认定标准、哈萨克牛额部稍凹陷、颅骨平或略凹、角多向侧前上方弯曲、角尖向内呈半椭圆形、角质细致。

颈细、中等长,肉垂不发达。

鬐甲低平。

背腰平直,后躯较窄,多呈尖斜尻。

尾根较低,尾毛长达蹄部。

蹄较小,质坚实。

乳房小,呈碗状,着生较多的长毛。

桩毛粗厚多绒,冬季密而长,春夏自然脱毛。

毛色杂,以黄和黑色为主。

角多呈蜡黄色,青紫色和黑灰色次之,角尖色深。

蹄多呈蜡黄色和灰白色。

哈萨克牛具有抗寒力强、耐粗料、抗病、体质强壮结实、遗传性稳定等特点。

成年公牛体重为369.2公斤,体高为115.5厘米;母牛体重为301.5公斤,体高为119.9厘米。

成年牛屠宰率为49.7%,净肉率为37.2%。

骨肉比1:3.2,眼肌面积为64.3平方厘米。

黑白花牛品种认定标准该品种分布广,生产性能高,应为奶牛饲养者的首选品种。

毛色为黑白花,花片分明,额部多有白斑,角尖黑色,腹底、四肢下部及尾稍为白色。

体格高大,结构匀称,头清秀狭长,眼大突出,颈瘦长多皱褶,垂皮不发达。

前躯较浅窄,肋骨开张弯曲、间隙宽大。

背腰平直,腰角宽大,尻长、平、宽,尾细长。

被毛细致,皮薄,弹性好。

乳房大、附着好,乳头大小适中、分布均匀,乳静脉粗大弯曲,乳井大而深。

肢势端正,蹄质坚实。

成年公牛体重1020公斤,体高150厘米,成年母牛体重500-650公斤,犊牛初生重35-4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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