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索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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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制度
(1)变更索赔工作组织体系
项目经理部是实施变更索赔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目标计划,负责本项目变更索赔工作,并且承担项目变更索赔指标真实和满足审计要求的责任。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项目专职副经理、计划、施技、安质、物资、设备、试验、财务、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变更索赔工作小组。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专职副经理是变更索赔的主要责任人,计划合同部门是业务牵头部门,负责合同、预算、变更索赔的费用计算,施技部门负责工程变更索赔的技术资料,与计划合同部门都是工程变更索赔的主要职责部门。安质、物资、设备、试验、财务、办公室等是变更索赔工作的服务配合部门。
(2)变更索赔的内容
①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所引起的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
②投资梳理和概算清理:投资梳理和概算清理是铁路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重要内容。
③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a.外部环境:由于业主、政府、游行、暴乱、地方干扰等原因造成停工费用损失而产生。
b.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地震、洪灾等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c.工期变化:由于业主提前工期或延误工期,而引起施工单位增加费用。
d.价格变化:国家政策调价、市场材料价格上涨、运距发变化等增加费用。
e.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根据投保的险制,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
f.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
④政策性补差: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建设项目的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的增加。主要指地方政府部门公布的价格信息、铁路工程中的价差系数调差、建设标准提高等。
⑤优化设计:项目部应从工程质量、地质条件、施工安全等方面向设计单位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优化设计的重点应放在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等三个方面,具体的优化点和内容按“优化设计制度”标准执行。
(3)奖罚
变更索赔的奖励金额可按变更索赔净收益的8~10%计提。因为变更索赔工作不利给项目造成损失的,则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奖罚的具体办法由各项目部制定实施。项目部对变更索赔工作的考核,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功过分明,奖励按照贡献大小兼顾服务配合人员,严禁搞平均主义,对贡献大的人员一定要敢于重奖,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