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论德意志建筑艺术》的美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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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论坛2013年第2期
一
早在1770年初,歌德就曾在斯特拉斯堡参观了由斯坦巴哈(Erwin von Steinbach, 1244-1318)等人设计建造的斯特拉斯堡大教堂。而在1771年认识赫尔德之后,受到狂飙突进精神的影响,他才开始写作论斯特拉斯堡大教堂建筑风格的《论德意志建筑艺术》,1772年完成,后被收录在由赫尔德编辑、1773年匿名出版的文集《德意志的风格与艺术》中。这部文集包括四篇文章,除歌德这篇文章外,赫尔德还收录了自己论莎士比亚和论莪相民歌的两篇文章,以及莫斯特(Justus Möster, 1720-94)的《试论哥特式建筑》。赫尔德编辑出版这本文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阐明“德意志”这个概念到底具有怎样的精神内涵,其更远的目标是在精神层面强化德意志的自我身份认同,为德国未来在政治上的统一奠定基础。由是,《德意志的风格与艺术》侧重于从颂扬与塑造德意志民族精神的角度分析问题,因而带有极强的倾向性。
《论德意志建筑艺术》(1772)这篇文章在歌德的艺术观念发展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它也是欧洲艺术史上的一篇重要论文。关于这篇文章的主题,歌德在《诗与真》中《关于德意志建筑的论文》这一节中有所总结:“我关于大教堂的建筑艺术的设想和描绘,曾拉杂写下来。就中我主张最力的,就是:第一,我们应当称这种建筑为德意志式,而不是哥特式,不是外来的,而是国粹的;第二,我们不应当把它来与希腊和罗马的建筑术相比较,因为它的形成是以一种完全不同的原理为依据。如果这个大教堂是建筑在和风丽日的天空下,以圆柱来支持屋顶,那么它自身自会为有空隙的墙壁所围了。可是,我们北国的人,既必须到处绕以厚壁来御寒,所以,天才的建筑家设法把厚大的外壁弄到有种种花样,从外表看来象是有孔眼那样子,打破全体的单调,使观众对那巨大的平面产生优美之感,那是值得我们敬服的。这个道理也可应用到塔的方面。那个塔不是象圆顶阁那样,在内部作成穹窿之形,而是要在外部向着天际高插,并且要使设在它的底层的至圣所的存在,传达给远远的周围的地方知道。至于这个可贵的大建筑的内部,我只敢以诗的观点和敬虔的心情来谈论了。”[1] (P532-533)
歌德在文章中表现出的爱国情感受到了赫尔德的影响,赫尔德在《德意志的风格与艺术》论
歌德《论德意志建筑艺术》的美学精神
王 静1 张 典2
(1.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2.牛津大学 哲学系,英国 牛津)
摘 要:歌德的《论德意志建筑艺术》从三个方面引申了其美学理论:一、对德国新古典主义的批判;二、对德意志哥特式建筑精神的重新认识;三、从德意志民族精神的独特性角度提出特征论观点。但歌德理解的德意志哥特式精神实际上并不是中世纪的哥特式精神,而是一种明显具有新古典主义人性内涵的新的时代精神。
关键词:歌德;哥特式建筑;狂飙突进;赫尔德
中图分类号:B8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110 ( 2013 ) 02-0076-05
收稿日期: 2013-01-16
作者简介: 王静(1974-),女,江苏南京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讲师,主要从事中外文学比较研究;张典(1970-),男,湖北天门人,牛津大学哲学系访问学者,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后,副教授,主要从事西方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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莪相民歌的文章中分析“德意志”这个名称的意义:“德意志”(deutsch)实际上接近“日耳曼人”(Germanic)或“北欧人”(Nordic),包括凯尔特人(Celtic);而“德意志民族”(deutsche Völker)则意味着哥特人(Goths)、伦巴族人( Lombards )、汪达尔人( Vandals )、盎格鲁-撒克逊人( Anglo-Saxons )等。赫尔德从德意志民族独特的精神角度强化其与南方民族的不同,突出了风土(climate)概念在形成民族精神中的重要意义,民族精神植根于一个民族活生生的风土之中,民歌可以反映一个民族活的精神;在农民那里、在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那里才有民歌的精神,这是民族精神赖以生长的土壤。赫尔德之所以强调农民的重要性,因为当时的德国主要还是一个农业社会,农民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三。赫尔德倡导民歌,也是藉此反对德国贵族社会,希望新兴的中产阶级能为未来的德国在政治上的统一作好准备。[2] (P221-222)歌德的《论德意志建筑艺术》并是不从建筑史的角度分析斯特拉斯堡大教堂的风格,而是延续赫尔德的思路,主要为强调斯特拉斯堡大教堂是德意志精神的集中表现,以及这种精神是独特的、有别于希腊罗马的建筑风格。从建筑史的角度,由斯坦巴哈斯等人设计建造的特拉斯堡大教堂的现存部分属于中世纪盛期到晚期的哥特式风格,其建筑元素与罗马建筑风格并没有一种本质的中断,哥特式建筑是在延续罗马建筑风格的基础上,融入了罗马以北的民族与东方伊斯兰建筑等风格形成的。歌德在这里的立论主要是基于当时对哥特式建筑的一般认识,以及自己的独特观感。对哥特式建筑的批判起于文艺复兴时期的瓦萨里,瓦萨里在《意大利艺苑名人传》中将哥特式看作是北方原始、野蛮风格的一种表现,这种观点盛行于17至18世纪欧洲的新古典主义运动中。
歌德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精神取向和写作立场?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重申德意志精神的独特性,德意志精神是植根于德意志从中世纪以来的哥特式精神;其二、歌德在赫尔德的影响下,开始批判德国当时的新古典主义精神,而这正是歌德此前一直在尝试接受的精神。德国的新古典主义由温克尔曼开创,继由莱辛发展到一定高度的美学派别;歌德在莱比锡大学求学时代(1765-1770)一直希望自己理解并接受新古典主义,但对新古典主义的态度却由于缺乏情感上的认同而一直处于矛盾心理;赫尔德促使了歌德对温克尔曼与莱辛所倡导的新古典主义的反动。不过仔细分析歌德的这篇文章,可以看到真实的情况比想象要复杂得多:歌德在反对新古典主义、强调德意志哥特式精神的独特意义时,其实已经接受了新古典主义精神的人性内涵,尽管他在理智上并不一定意识到这一点。歌德著名的诗歌《普罗米修斯》( Prometheus, 1772-1774 )是写于这一时期的作品,诗歌中表达的是人挑战神的权能的泰坦式的反叛行为,讴歌人性的高贵和独立自主的精神;同样,《论德意志建筑艺术》也是一种建立在对启蒙时代的人性理解之上的精神表达。
因此,歌德虽然在《论德意志建筑艺术》中歌颂德国哥特式的建筑精神,但此时的德意志精神已不是德意志中世纪的哥特式精神;哥特式建筑也不再是敬拜神的场所,而是在歌德笔下化作人性之树向上生长的形象。文章显然存在三个交互的视点:德国浮士德精神中的魔力、普罗米修斯的人性内涵,以及整体性的生命哲学。歌德在写作这篇论文时还非常年轻,尚未形成稳定的精神走向,而是处于一种比较朦胧的情感波动时期,渴望开拓一条自己的道路;他的精神世界存在着裂缝。直到1776年到魏玛之后,歌德才开始走向狂飙突进时期的反面,努力去克服自己身上存在着的过于强烈的魔力精神。
二
鲍桑葵在《美学史》中称歌德的《论德意志建筑艺术》为18世纪最深刻的美学论文之一。鲍桑葵认为《论德意志建筑艺术》有三个主要的理论创新:其一、对后期文艺复兴的伪古典主义的态度。其二、对哥特式建筑的同情以及对哥特式名称的贬义所提出的批评。其三、一种关于显示出特征的艺术理论的征兆。[3] (P392)鲍桑葵的分析与歌德自己在《诗与真》中的表白没有很大的区别;第一个与第二个问题实际上涉及了德国新古典主义与德意志哥特式风格的对立,而最有价值的分析则在于第三个问题,即鲍桑葵认为歌德在文章中显示出一种特征论(Charakteristische)美学理论的迹象。这三个问题展现的是德国当时时代精神三个紧密相连的方面:德国新古典主义、德意志哥特式风格以及德意志性格特征;这三个方面其实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完全分开。
温克尔曼在他1755年发表的《在绘画与雕塑中对希腊模仿的思考》长文中有这样的宣言:“让我们变得伟大的唯一一条道路,或者说,如果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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