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各中心承担的实际工作量和定编用工量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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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中心承担的实际工作量和定编用工量

按各中心承担的实际工作量和定编用工量,核算各实体的运行经费额,由后勤管理处财务科按季度实行经费目标管理总量控制。季度超支不予报销,季度节余可续用。年终结算时,运行经费节余,各实体可提成节余总额的30%,作为各实体的奖励基金。

对各实体收回的款项,后勤管理处将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原则,全部足额上缴学校财务处。对各实体创收部分后勤管理处将采取按一定比例分成办法,提倡各实体开源节流,在完成部门职责前提下鼓励多承接社会上相关的服务经营项目。各实体对创收收入要制定严格的管理使用办法,合理使用。

各实体的日常支出(固定费用支付、原材料采购、低耗品采购、人员工资支付、劳保用品采购等),由各实体主任签字后,经后勤管理处主管副处长审批,在后勤管理处财务科检据报销。单项价格超过固定资产标准或一次性支付总额超过2万元的必须同时经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大宗设备更新改造单独立项审批。

餐饮服务中心,原材料采购必须参加由市教委统一组织的政府采购系列(蔬菜类可以当地就近市场采购),各实体不得私自与供货商建立供需关系。

各实体组建后,分别与后勤管理处及国有资产办公室核定固定资产台帐,清查并登记造册,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各实体组建后,分别与后勤管理处签订经营服务合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罚办法,双方严格按合同办事。

关于教职工住宅室内的各项维修,鉴于住房已全成本卖给住户,由动力维修中心参照低于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制定出维修收费目录,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

各实体组建后,要立即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员工管理、培训、奖惩、经费使用、能源节约、安全生产、服务标准、资产管理等制定详细的实施管理办法,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由各中心比照企业管理模式,自定发放办法。中心主任、副主任职务补贴额由后勤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人员滚动升级、晋级、国拨工资调整、十三个月工资等不受影响。各实体中心内部奖励通过创收自筹解决。

各实体中心临时用工的工资核定,严格执行北京市外聘人员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005年7月1日起新标准为3.47元/小时)。外聘人员月工资收入计算方法:标准小时工资×实际日工作小时×实际月工作日。各实体中心不得私

自提高或降低外聘人员工资标准。

新组建的各实体中心办公地点,集中设置在车队二楼现育新服务中心办公楼,办公设备及用品不再重新购置配发。原育新服务中心配置的办公用品及电脑等,除为各实体中心配置外,多余部分由后勤管理处收回。

关于财务档案、文秘档案及库存材料、后勤设施设备等交接事宜,由后勤管理处与育新后勤服务中心协商办理。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十年来,全国各地各类高校顺应自身发展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特点,采取了多种多样的社会化改革方式,其中有成有败,有很多经验可以总结,也有很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尤其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推进,面对新的不断发展的形势,面对各高校进一步发展以及高校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服务的新要求,原先已经过十年探索并趋于成熟的发展模式再次遇到新的挑战。我们必须找出并解决当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遇到的瓶颈,探索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新举措,重塑高校后勤新形象,才能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建立既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又适应高校进一步发展要

求的后勤保障体系,将高校后勤经营、服务、管理等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一、制约目前高校后勤社会化发展的瓶颈

(一)主体因素

主体问题在这里主要是高校后勤工作人员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和制约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过程及其结果。主体作用良好则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发展良好,否则反之。目前高校后勤工作的主体由后勤管理人员、后勤经营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三部分构成。经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多年的探索,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主体的基本情况稳定,但是不足和所面临的问题也相当突出。

1、后勤管理人员

这里所说的后勤管理人员是特指高校学校层面的从事大后勤管理工作的干部,他们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探索者和实践者,肩负着服务师生、服务教学科研、保障后勤体系顺畅运行、保障后勤实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的使命,后勤管理人员的责任不可谓不大,任务不可谓不重。然而,多年来,由于思维习惯和管理惯性使然,不少高校对此重要和关键部门的后勤管理干

部的定位一直存在偏差,同样是服务和服从于整个高校发展的大局,为高校发展贡献心力,但是广大后勤管理干部的地位却始终处于边缘地带,使得许多后勤管理人员荣誉感和成就感缺乏,致使不得不时常考虑个人出路和前途问题,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有些高校将后勤部门作为干部分流的承接单位,使得后勤管理人员基本是按经验和习惯来从事后勤管理工作,往往没有经营管理知识,业务水平不高;部分外聘管理干部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责任感较低,加上待遇上与学校在编管理干部又有较大差异,稳定性和积极性较差;在很多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又将后勤管理部门条块划分太多,缺少整体的规划和统筹,加上一些后勤管理干部本位主义的影响,人为造成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壁垒和障碍。

2、后勤经营人员

后勤经营人员指在高校后勤各个实体从事具体经营管理的干部。和高校后勤管理人员一样,有较多的高校后勤经营人员也来自学校机关干部分流,存在年龄老化、专业水平低下、开拓创新能力不足、服务意识较差等缺点,使得很多后勤实体的经营管理远远滞后于社会企业的水平。

而且由于大多数高校将后勤经营实体剥离(或相对剥离)学校,实体实行独立成本核算,自负盈亏,后勤经营人员的经营压力很大,往往有重经营轻服务的现象和思想,容易把后勤工作的经济效益看得过重而轻视或忽视社会效益,容易导致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产生不好的后勤服务形象。同时,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后勤经营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奉献精神欠缺,也严重影响了的高校后勤整体形象和战斗力。

3、后勤服务人员

后勤服务人员是在后勤实体工作一线,直接面向广大师生的员工。后勤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影响着对广大师生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也影响着整个后勤在广大师生心目中的地位。多年来,由于历史原因,后勤的很多一线正式员工来源于本校教职工家属、农转非人员、部队转业军人、高校征用土地后的农民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机关、学院等部门精简机构,压缩下来的不少人员又进入了后勤部门。这些人员长期在后勤工作服务,形成了一种工作动力不足、服务意识淡薄、责任感不强等的工作氛围和态度,干好干坏一个样,没有积极主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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