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微博时代下的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微博问政”与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息 .能 够在 微博 上 回应 的就 当场解 答 . 超 出授权范 围的 .可将其 内部流转 至监 察 、控 申等部 门处 动 、凝 心 聚 力 的全 新 网络检 察公 共 关 系图景 。
检 察 机 关 积 极 借 助 微 博 平 台 实 施
网络 公 关
是网民对检 察机 关及检察人 员的监督 意
见、建议等 :第三是网民对检察机关履
行职责 的要 求 检察机 关可 以做 出相应
如 当事 人在 检 察 机 关 的官 方 微 博 提 出 质 疑 ,要求 检 方解 释 。检 察 机 关 可 以 在 微 博 上对 有 关 决 定进 行 必 要 的 释 法 说理 .为 当事 人和 网民答疑 解惑 。 二 是建 立微 博 举 报 机 制 对 于 一 些社 会关 注 的敏 感 的案 件 .举 报人 通 过 网 上举 报 的 .检 方 微 博 实现 线 索分 流 后 .应 及 时跟 踪 办 案 进 程 .及 时将 办结 情况 向署 名举 报 人公 开答复 。 三 是建 立微 博 群 众 工 作机 制 。检 察 机 关 借 助 微 博 .加 强 与 人 大 代 表 、 政 协 委 员 、人 民 监 督 员及 社 区群 众 的 网络 联 系 .通 过 在 线社 交做 好 群 众 工 作 ,实现 专 群 结 合 。为检 察 工 作 营 造 良好 的社 会 氛 围 。
速 度 ,至 少 要 做 到 周 更 新 。保 证 一 定 的浏 览 量
检 察 机 关 应 设 立 专 门 的 虚 拟 社 会
公 共关 系 机 构
在 目前 检察 机 关 内设机 构框 架 内 .
可 以 成 立检 察 公 共 关 系领 导小 组 .下
三 是 建 立 信 息 分 流机 制 。检 察 机 关可 以将微博 问政工作 中所处理 的信 息 大致分 为三个 类别 :第一 是检 察机关 与 其他 国家机关所面 对 的共 同问题 :第 二
试析以微博反腐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试析以微博反腐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论文摘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职责,微博反腐是检察机关在当前层出不穷的腐败问题中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在当前的法治语境下,文章以微博反腐为切入点,通过研究检察机关在微博反腐中的执法现状及公信力问题,以法治思维为理论支撑,提出运用法治方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可行性路径。
[论文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微博反腐一、研究背景:微博反腐微博,即微博客(Micro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
用户可以通过WEB、WAP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同时实现即时分享。
微博反腐是指利用微博这一社交平台传递信息,发表见解,并以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主要目的的网络行为。
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催生了民主政治,而民主政治的发展则进一步刺激了网络反腐的产生,扩大了公民政治参与的范围、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政府与公民的协商与对话。
我国微博参政最先是从2009年开始兴起的,我国最早开通微博的政府部门是2009年下半年的湖南桃源县官方微博“桃源网”,随后,2009年底,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开通的“微博云南”相继出炉。
2011年,各地公安机构微博迅速崛起,微博成为公安机构搜集线索、寻找情报、汇集民意、发布案件的网络传声筒,以“平安肇庆”、“平安北京”为代表,公安微博迅速成长为最大的政府机构微博门类。
2010年两会的召开,使得微博真正引起全国范围内的关注,“微博参政”第一次被写进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使政务微博首次得到官方的认可,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
两会将政务微博真正推向了历史舞台,“微博”成为政府机构与人民沟通的新选择,各级党政领导的微博如雨后春笋般开通。
“微博参政”势不可挡,微博也由此成为网络问政的新型武器。
据统计,截至2011年8月15日,仅在新浪微博上开通的以“反腐”为名或主题的微博就有约800个。
略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略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作者:任开志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2018年第11期摘要:检察公共关系呈现自发性、盲目性、碎片化等特征,缺乏系统性的管理和维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认同,制约了检察机关的良性发展。
为此,检察机关必须加大力度,多办案办好案,充分行使检察职能;同时还要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重新审视形象、加强活动策划与宣传等形式,加强检察公共关系专业化建设。
关键词:检察公共关系检察职能专业化建设购买服务一直以来,检察机关十分重视良性检察公共关系的构建,各级检察机关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检察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设置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开放日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以及检察机关借助“两微一端”等媒介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这些都是检察机关希望建立良性检察公共关系的举措。
但需要正视的是,当前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并不理想。
一、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中的问题(一)对检察公共关系的认识误区1.将检察公共关系等同于“人际关系”或“检民关系”。
检察公共关系通常表现为“检民关系”或“人际关系”,因为检察机关与外部公众、检察机关内部之间的联系,往往表现为若干人之间的联系,即表现为人际关系。
但检察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在主体、服务对象、交往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不可等同视之。
2.将检察公共关系等同于“检察宣传”。
“检察宣传”只是公共关系的一个方面,是检察机关向社会公众展示工作的单向传输,而检察公共关系是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双向互动,包括检察機关的自我管理、社会公众意愿调查、与外部公众的沟通协调等,将二者等同意味着忽视了检察公共关系所具有的自我管理、双向沟通功能。
3.将检察公共关系等同于“危机应对”。
“检察公共关系不仅仅局限于出现危机时的危机应对,还包括关系平稳时的形象塑造、宣传推广、创意策划等,可以说危机应对是非常时期的特殊应对,良好的形象塑造与维护是检察公共关系的常态化表现,而且一般来讲,关系平稳时期的良好形象塑造与维护有利于减少甚至杜绝“危机”的出现。
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关系管理
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关系管理在新媒体时代,公共关系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大大增加,公众对于企业和组织的关注度也大幅提升。
因此,公共关系管理在新媒体时代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关系管理的特点和策略。
一、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关系管理特点1. 多元化的传播渠道:新媒体时代,公共关系管理不再局限于传统媒体,如电视、报纸和广播等。
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兴起,使得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包括微博、微信、博客、论坛等。
公共关系管理需要在不同的媒体平台上进行信息传播和互动。
2. 实时性和即时反馈: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大大加快,公众对于信息的获取和反馈要求也更加迫切。
公共关系管理需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发布信息,并对公众的反馈进行及时回应和处理。
3. 个性化和定制化:新媒体时代,公众对于信息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和定制化。
公共关系管理需要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和服务,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4. 互动性和参与性:新媒体时代,公众不再是被动接受信息的对象,而是可以主动参与和互动的主体。
公共关系管理需要积极与公众进行互动,倾听公众的声音,回应公众的关切,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二、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关系管理策略1. 建立品牌形象:在新媒体时代,企业和组织需要通过新媒体平台来传播自己的品牌形象。
通过发布有价值的内容,提供有用的信息,展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价值观,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2. 积极回应危机:在新媒体时代,危机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更广,公众对于危机的关注度也更高。
公共关系管理需要及时回应危机,发布准确的信息,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以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3. 建立互动平台:在新媒体时代,公共关系管理需要建立互动平台,与公众进行互动和交流。
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开展问答活动、投票调查等形式的互动,增加公众参与感和满意度。
4. 监测舆情:在新媒体时代,舆情监测变得尤为重要。
新媒体时代下的反腐与公共关系
新媒体时代下的反腐与公共关系近年来,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的兴起,以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新媒体在反腐和公共关系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新媒体时代下的反腐与公共关系的话题。
一、反腐与新媒体反腐是社会治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并且一直是中国政府治国理政的重点之一。
新媒体在反腐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首先,新媒体可以及时、准确地传递反腐信息。
以新浪微博为例,该平台的实时性和传播性极强,一条短短的微博,可以瞬间传递给亿万用户。
因此,在反腐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官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引导公众对反腐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增强反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其次,新媒体也可以帮助政府发现和打击腐败行为。
比如,以北京市为例,其政府在2011年开通了反腐举报热线,但实际上,很多人不便打电话或者不知道该电话号码,这就限制了反腐热线的作用。
然而,随着新媒体的兴起,政府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反腐工作,便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反腐工作中来。
最后,新媒体也可以锻炼政府真诚公开反腐的形象。
政府可以通过在新媒体上实时、公开地宣布反腐进展,充分表现出政府反腐的诚信和决心。
这对于树立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提高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都是极为有益的。
二、公共关系与新媒体公共关系是企业或者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而新媒体已经成为公共关系工作中重要的一环。
首先,新媒体可以帮助政府或者企业与公众沟通。
以锦江区政府为例,该政府开通了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发布邻里关怀、街道警情、房屋安全等实时信息。
这种实时性的沟通方式,能够让政府更好地把握公众情绪,进而制定出符合公众需求的政策。
其次,新媒体也为企业或者政府提供了品牌宣传的平台。
既然是公共关系,自然就需要宣传。
而新媒体平台就是一个宣传企业或者政府品牌的绝佳工具。
通过不同的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企业或者政府可以通过发布多媒体内容、与公众进行互动等方式提高关注度和影响力,达到良好的公共形象。
检察微博——检察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众对检 察 工作 的各 项意 见和 建议 , 从而 推动 检察 工 作科学 发展 。 4 . 搭建 交 流平 台 , 参 与社 会管 理 。微博 作 为一种 新兴 的信 息 第三 , 微博 的 自 媒 体性产生 大量 的“ 意见领 袖” , 左右着舆 论导 向。在微 博里 , 任何人 都可 以发 布信 息, 表 达 自己的思想 , 它将话 交流工 具 , 已经超 越 了社交 网络 , 逐 渐成为 主流 的信息 交流平 台 。 检察微 博能 够成 为检察 机关 参与社 会管理 的舆 论阵地 , 能够 帮助 语权 交给 每个人手 中 , 使得人 人 都具有表 达见解 、平等交 流的权 利 。这种 自媒体性 使得最 受关注 的一些 明星 、 专家 等社会 名人成 检察机 关 向社会传 递法 律知识 、 培植 法 治精神 , 发 挥教 育、 引导作
无 论是 检察机 关开 设的微博 还是检 察 官个人微 博 , 其主要 内容 都 检 察院 的“ 察” 写成“ 查” , 到 目前为 止 , 很 多人甚至 不知 道“ 检察 机 是与 检 察机关 工作 内容相关 的涉及 公共 事务 的信息 , 开设 检察微 关到底 是干 什么 的 ?” 造 成上 述情 况的 原因一方 面是检 察职 能与 博 的 目的主 要是 为 了服务 群众 、 扩大 宣传 、 完 善工 作 、 提 高效 率 。 普通 老 百姓关 系不 够密 切 , 检 察机 关长 期 自我封 闭 , 另一 方面 是 微 博信 息发 布便 捷 、 即 时性强 、 互 动性 强 、 信息 受众 面广 , 随着微 传统 的信 息媒 介 传播 效 果有 限 。微博 的 出现给 检察 机关 提供 了 博 的快 速发 展 , 专家所 称 的“ 自媒 体 时代 ” 已经 到来 。 如 何有 效掌 个树 立 自身形象 、 增 强公信 力 的重 要平 台 科学、 有效地 运用 好
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关系管理
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关系管理公共关系管理是一个与社会发展和媒体环境密切相关的领域。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来临,公共关系管理面临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探讨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关系管理的特点和策略,并分析其对组织和个人的影响。
一、新媒体时代公共关系管理的特点1. 多元化媒体环境:新媒体时代媒体形态日新月异,包括社交媒体、博客、微博等,传播渠道和方式多样化,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广泛。
传统媒体的影响力逐渐减弱,媒体关系管理变得更加复杂。
2. 实时传播和互动性:新媒体具有即时性和互动性的特点。
信息可以快速传播,公众可以通过评论、点赞等方式参与到信息传播中。
公共关系管理者需要及时回应和处理舆情,积极互动和参与。
3. 用户生成内容的兴起:新媒体时代,用户生成的内容越来越多,用户具有更大的话语权和参与度。
公共关系管理需要更注重用户体验,积极引导和管理用户的参与和互动。
二、新媒体时代公共关系管理的策略1. 强化品牌口碑管理:借助新媒体平台,积极推广正面信息,引导用户参与积极讨论,打造正面的品牌形象和口碑。
同时,对负面信息进行及时回应和危机管理,减少对企业形象的损害。
2. 建立有效的信息传播渠道:多元化的媒体环境要求公共关系管理者广泛学习和了解不同的媒体平台和传播规律,通过跨媒体传播,将信息传达给目标受众。
灵活运用社交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与公众保持良好的互动和沟通。
3. 加强公众参与与互动:新媒体时代,公众参与和互动成为公共关系管理的重要方面。
通过开展线上调查、问卷调研、用户讨论等方式,了解公众需求和意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并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4. 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尽管新媒体的影响力逐渐增强,但传统媒体仍然具有重要的传播渠道和影响力。
公共关系管理者需要综合考虑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点,制定合理的传播策略,提高信息传播的效果。
三、新媒体时代公共关系管理的影响1. 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新媒体为企业提供了更广泛的传播途径和互动机会,有效的公共关系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提升品牌的价值和竞争力。
利用新媒体建设新型检察公共关系的思考
新 媒 体搭 建 了 与公 众 之 间 的新 桥 梁 .作 为 检 察机 关应 该 掌 握 主 动性 , 紧握 “ 话筒” , 把握 话 语 权 一 是 主
难 度 信 息 传 递 时 空 的 拓 展 意 味 着 公共 关 系受 众 边 界
的延展 . 这 种 延 展 半 径 是 组 织 无 法 预 料 和控 制 的 . 但又
. _ 新 媒 体 改 变 了公 共 关 系 的 交 流 方 式
请 媒 体 人 、微 博 达 人等 在 新媒 体领 域 影 响 面 广 的个 人
或组 织 来 院 参 观交 流 。 通 过 主 动 交流 扩 大 自身微 博 、 微
信等 新 媒 体 的影 响力 . 最终 形 成 自己 的舆 论 阵地 二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新 的 传 播 平 台 与 路 径 的 出 现 ,既为 公 共 关 系 提 供 了新 的手 段 . 有 助 于 提 升 组织 的公 共 关 系效 率 . 同 时也 使 组 织 的公 共 关 系 面 临 新 的 』 硅力 和 挑 战 。新 媒 体 的运 用 与发 展 已然 掀 起 了公 共 关 系 变革 的 汹 涌 浪潮 .无 论
检察微博发展的几点思考
检察微博发展的几点思考发布时间:2012-03-29 11:03:19 【我要纠错】【字体:大默认小】【打印】【关闭】定西市岷县检察院苟家冀梁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网络已经悄然步入微博时代。
微博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它对中国社会诸多领域的介入和渗透深刻而又广泛,社会影响力日益巨大。
据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发布的《2011中国微博年度报告》显示,2009、2010、2011年影响较大的舆情热点事件的统计,微博首次曝光的比例依次为0%、16%、22%,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其中大量与检察机关有关的敏感案(事)件都相继成为了网民在微博中谈论的话题或关注的焦点。
鉴于此,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纷纷通过设立微博与网民互动,发布信息,收集舆情,同时回应社会关切。
微博日益成为一种全新的民众与检察机关的互动渠道。
然而检察微博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蓬勃发展、颇受追捧之时,我们不得不清醒地看到,检察微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检察微博就会成为摆设,最后被网民抛弃,变为昙花一现的事物。
一、微博在检察工作中的主要应用2010 年被称为微博元年,微博迅速被引入政府问政。
2010年3月1日,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注册开通了全国首个检察院微博,带来一股检察机关的“微博效应”,不少检察院纷纷效仿开通微博。
据统计,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微博已经超过100个,而经过认证的检察官个人微博也接近500个,拥有数千万的“粉丝”。
检察机关利用检察微博以同普通网民完全平等的姿态出现,与公众进行交流,这无疑是对传统检察执法模式的一种创新,是检察工作信息化的新尝试,是实现检察公关由传统公关向网络公关转变的新举措,并由此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一)检察微博搭建了方便及时的检务公开平台。
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不仅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更是树立法律监督权威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
而近几年网上出现了众多对检察机关是否能公正执法的质疑之声,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了严峻考验。
浅析微博与警察公共关系
浅析微博与警察公共关系作者:肖振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05期摘要微博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提供了新的途径,警务微博可以及时发布警务信息,直接从信息源的信息传递给群众,消除信息滞后现象。
如今,警务微博已成为警察机关与公众直接联系的新平台,微博也正在影响着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本文主要分析微博给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带来的机遇、挑战以及运行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管理机制等方面阐述如何完善警务微博,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关键词微博警察公共关系作者简介:肖振涛,铁道警察学院治安系助教,研究方向:治安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2-142-02一、基本概念与理论(一)微博微博(Weibo),微型博客(MicroBlog)的缩写,即一句话博客,是一种新型的社交网络平台。
其每篇字数在140字(包括标点符号)以内,通过利用微博,任何一个用户都可以了解世界上发生的最新事情,关注最新事态的发展,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观点,并且能随时上传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任何事情。
微博的短小精悍使它能够将个人看法迅速和容易地发送到手机短信、飞信、Email、QQ、微信等多种媒体,实现多种媒体的信息及时互通。
另外微博信息的传播具有零成本、零编辑、零技术等特征,方便了用户之间的直接互动交流,其便捷性、即时性以及产生的现场感也是其他媒体无法相比的。
微博最早兴起于2006年的美国,从英美发达国家的应用和研究成果可证实,微博在政治生活中充当着重要角色。
在中国,微博同样凭借其应用门槛低、互动性、即时性等优势迅速成为信息传播的最重要的新渠道。
对此中国各级政府机构纷纷开设微博。
公安系统是政府部门利用微博平台发展线上政府与公众互动的重要部分。
据《2014年上半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截至2014年6月26日,新浪微博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达到119169个,比去年年底增加19018个。
其中党政机关官方微博84377个,公务人员微博34792个。
新媒体时代下的政府公共关系与形象塑造
新媒体时代下的政府公共关系与形象塑造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政府公共关系与形象塑造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传统的宣传手段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政府需要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变革,利用新媒体平台来进行公共关系的建设和形象的塑造。
本文将探讨新媒体时代下政府公共关系的特点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新媒体时代下政府公共关系的特点1. 多元化传播渠道:新媒体时代,政府可以通过微博、微信、APP等多种渠道与公众进行互动和沟通,传播效果更加直接和迅速。
2. 实时性和互动性:新媒体平台具有实时性和互动性的特点,政府可以及时发布信息,与公众进行互动和反馈,增强公众对政府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3. 信息碎片化: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呈现碎片化的趋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多样化,政府需要通过精准的定位和个性化的传播来吸引公众的关注。
二、新媒体时代下政府公共关系的挑战1. 舆论监管难度加大: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更加自由和开放,政府难以完全掌控舆论,舆情的发酵速度更快,政府需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能力。
2. 虚假信息泛滥:新媒体时代,虚假信息泛滥成灾,政府需要加强对信息的筛查和辟谣,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信任度。
3. 公众参与度不高:新媒体时代,公众参与度不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政府需要通过创新的方式和机制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新媒体时代下政府公共关系的应对策略1. 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政府需要积极建设和维护自己的新媒体平台,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信息,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认同。
2. 提高信息传播的精准度:政府需要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精准定位,将信息传播给目标受众,提高信息的传播效果和影响力。
3. 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能力: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舆情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公众的关切和诉求,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4. 增加公众参与度:政府需要通过开展在线调查、征集意见等方式,增加公众的参与度,让公众参与决策过程,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摘要微博时代已经来临,检察微博对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检察机关应当使用微博、善用微博、用好微博,发挥好检察微博的作用,增强检察机关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关键词检察微博机遇挑战作者简介:梁奥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4-187-02一、检察微博的概念及微博时代需要注意的特点微博是微博客的简称,检察微博就是由检察机关或检察官以自己真实身份和真实信息在相关微博网站上开设的微博平台。
无论是检察机关开设的微博还是检察官个人微博,其主要内容都是与检察机关工作内容相关的涉及公共事务的信息,开设检察微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服务群众、扩大宣传、完善工作、提高效率。
微博信息发布便捷、即时性强、互动性强、信息受众面广,随着微博的快速发展,专家所称的“自媒体时代”已经到来。
如何有效掌握微博时代的特点,充分发挥检察微博的作用成为了检察机关需要关注的重要内容。
第一,微博发布信息便捷,具有实时性传播的特点。
微博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来完成传播,而且不受地域限制,只要通过手机就能即时分享身边的人和事,不仅如此,微博还可以绑定其他传播工具,利用多种传播介质进行传播,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在第一时间发布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使发布信息更为便捷。
第二,微博具有超强的互动性,信息受众面广。
微博的主要功能有关注、评论、转发等,在微博中关注了某个人就关注了该用户发布的所有信息,所有粉丝可以在第一时间接收到被关注者的信息并对其进行评论。
这种超强的互动性使信息传播的时效和受众面得到大大提高,使得信息传播出现裂变效应,其传播速度之快,受众范围之广,升温幅度之大,是传统媒介所无法比拟的。
它的出现,创新了人际交流方式,浏览微博、发布微博信息已成为很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
第三,微博的自媒体性产生大量的“意见领袖”,左右着舆论导向。
在微博里,任何人都可以发布信息,表达自己的思想,它将话语权交给每个人手中,使得人人都具有表达见解、平等交流的权利。
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思考
建翟.1依法治省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思考O郭国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
”这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切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顺应时代发展大势,明确要求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健全听取民意机制,了解民意、把握民意、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按照人民群众的意愿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应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使一切工作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愿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得到人民衷心拥护。
”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新命题,强调把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善于与社会公众和媒体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魁动O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充分履职尽责有需要。
良好的检察公共关系有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助于让公众充分了解、支持、信任检察工作,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尤其是在全面改革不断深化、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的新时代背景下,司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关注和期许更高,建设良好检察公共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人民群众有期盼。
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共关系管理
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共关系管理在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共关系管理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传播观点和参与社交互动的重要平台。
在这个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时代,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简称PR)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探讨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共关系管理,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新媒体对公共关系管理的影响1.传播速度的加快:新媒体平台如社交媒体和微博等,将信息传播的速度大大提升。
一条消息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传遍网络,对公共关系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信息的多样化:新媒体时代,公众在获取信息时面临更多的选择和渠道。
传统媒体以及各种新兴媒体的竞争激烈,公共关系管理者需要在众多信息中准确选择和传递对组织有利的信息。
3.舆论场域的变化:传统媒体相对较为单向地传达信息,而新媒体中的用户可以自由表达观点和意见。
公共关系管理者需要更加关注网络上的言论和舆情,及时回应和处理涉及组织的异议和争议。
二、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共关系策略1.密切关注新媒体平台:公共关系管理者需要及时了解和使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抖音等。
通过积极参与和互动,建立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增强公共关系的效果。
2.把握信息传播的节奏: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极快。
公共关系管理者需要迅速反应,制定并实施相应的传播策略,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避免信息断层或传播失误。
3.建立正面形象和口碑: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共关系管理者有机会主动塑造组织的形象和口碑。
积极开展公众关系活动,回应公众关切,传递有益信息,提高公众对组织的认知和好感。
4.关注网络舆情:公共关系管理者需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的动态,及时掌握公众对组织的态度和观点。
通过整合和分析网络上的舆情数据,制定相应的危机公关和舆论引导策略。
5.加强危机管理:在新媒体时代,危机事件往往更容易在网络上迅速蔓延。
公共关系管理者需要事先制定危机应对预案,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通过及时有效的公关措施化解危机影响。
工作心得:运用检察新闻宣传带动提升检察公共关系
工作心得:运用检察新闻宣传带动提升检察公共关系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善于与社会和媒体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努力赢得最广泛的理解支持。
这是最高检首提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对检察机关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高社会沟通能力,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检察公共关系内涵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为了塑造良好的组织形象,通过传播和双向沟通手段影响公众的科学和艺术。
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主动作为的一种管理职能,其对象是社会公众,核心是双向互动,目的是塑造良好主体形象,争取公众的理解与支持,为组织的发展营造和谐社会关系环境。
检察公共关系,是指检察机关在职能管理过程中,有意识或有计划地通过多种方式、途径与社会公众进行信息交流,促进检民良性互动,最终提升检察形象和检察公信力,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信任与支持。
和谐的检察公共关系有助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充分了解、支持、信任检察工作。
建设检察公共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检务公开、检察新闻宣传、代表委员联络、检律关系构建等系列工作,均是检察机关与公众实现平等双向沟通互动的方式,是建设和谐检察公共关系的有效途径。
其中,检察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发布解读信息、塑造管理品牌、服务沟通互动、感知收集民意,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建设检察公共关系中大有可为。
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在建设检察公共关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设检察公共关系,核心是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有效沟通互动,以争取公众广泛支持,建立检民和谐关系。
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正是一个通过传媒实现信息互通的过程,是弘扬检察主旋律、传播检察正能量、塑造检察好形象、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手段。
(一)检察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发布信息、减少误读,满足公众知情权,奠定建设和谐检察公共关系的基础。
检察公共关系最广泛的主体是社会公众,对于专业性极强的检察机关,公众只有充分了解才能产生理解与信任。
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共关系管理实践与评估
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共关系管理实践与评估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与普及,公共关系管理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创新。
在这个信息高度流通和社交网络繁荣的时代,企业、政府机构和组织需要更加精确而高效地管理公共关系,以应对媒体传播和舆论监督的挑战。
本文将从公共关系管理的实践和评估两个方面,探讨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共关系管理。
一、公共关系管理实践1. 建立全面的公共关系管理战略在新媒体时代,企业和组织需要制定全面的公共关系管理战略,以适应多样化和快速变化的媒体环境。
战略应包括明确的目标、针对不同媒体平台的传播策略、危机管理计划等。
这些策略和计划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定制,以实现公共关系目标。
2. 关注新媒体平台与传播渠道新媒体平台的出现为公共关系管理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企业和组织需要积极地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传播和互动。
通过社交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可以与公众进行更加直接、实时的沟通。
同时,还需要关注和管理在这些平台上的口碑和形象,及时回应与处理公众的关切和质疑。
3. 建立多渠道的信息发布策略在新媒体时代,传统的新闻发布渠道已经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
公众获取信息的来源更加广泛多样。
因此,公共关系管理需要建立多渠道的信息发布策略,通过新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公众传递准确、及时的信息,提高信息的传播效果。
二、公共关系管理的评估1. 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在新媒体时代,公共关系管理的评估变得更加复杂和精细。
除了传统的媒体曝光量和传播效果评估之外,还需要考虑社交媒体影响、用户参与度等因素。
因此,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非常重要,可以从媒体曝光量、传播效果、舆情分析等多个角度来评估公共关系管理的效果。
2. 利用大数据进行评估分析在新媒体时代,海量的数据被生成和存储。
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对公共关系管理进行更加准确和全面的评估分析。
通过分析用户数据、社交媒体内容等,可以掌握公众对品牌、组织的态度和情感,及时发现和回应负面舆情,并优化公共关系管理策略。
工作心得:检察微博功能定位与机制完善
工作心得:检察微博功能定位与机制完善用“检察机关+微博”为关键词,在谷歌上可以搜到800多万个结果,在百度上可以搜到200万个结果,这样的搜索告诉我们一个事实:无论我们愿意不愿意,微博时代到来,检察机关绝不能置之度外。
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庞龙说过“所有地级形态的社会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人们觉得自己拥有的就是世上最好的,从来没想过做什么改进,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别的东西。
”1当前中央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对于虚拟网络的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就要求我们更好地了解微博、适应微博、利用微博,在数字时代,积极打造有时代特色的数字型检察院。
一、检察微博的含义及特点(一)检察微博的含义微博,即称微型博客(Micro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共享。
顾名思义,检察微博是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内部机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为主体,以发布、转发、评论检察工作为主要形式和内容的微型博客。
从检察职能看,检察机关利用微博的信息传播模式和网民社会舆论以促进正当法律程序和实体权利的实现,是其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应有之义;从检察形象看,检察机关开设微博表明了其对信息时代发展趋势以及虚拟社会新兴技术的基本态度,展现出开放的姿态和亲民的形象;从检察工作看,检察微博是检察机关打击日益增长的网络犯罪、控制不断涌现的网络舆情以及收集时常出现的检察工作线索的必要工具。
(二)检察微博的特点1、主体体现检察属性。
检察微博的主体在广义上包括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内部机构和检察人员。
微博平台应选择影响力大的微博平台;微博名称应能体现检察特色;设置检察风格的头像背景;申请微博官方实名认证,在形式上增强公信力;指定专人担任微博管理员,负责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
总之,在检察微博广义的三类主体中,检察官方微博是龙头是旗帜,检察机构微博是助手是特色,检察人员微博是补充是活力。
完善检察微博探索检察新群众路线
完善检察微博探索检察“新群众路线”摘要:微博的出现为群众提供了新的问政渠道,也为政府开展群众工作提供了新平台。
作为检察机关,应当重视微博在群众工作中的作用,善用检察微博、用好检察微博,走出一条符合检察实际和微博特点的“新群众路线”。
关键词:检察微博、群众工作、新群众路线微博以其便捷、公开、高效的特点正日益受到人们的推崇,成为政府机关的新窗口。
检察微博为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提供了新渠道、搭建了新桥梁。
但是,目前关于关于如何认识检察微博、规范检察微博和发挥检察微博作用等方面的研究尚不多见。
本文立足于检察机关群众工作,通过分析检察微博在群众工作中的定位和存在问题,探索利用微博建立检察“新群众路线”的途径和方法。
一、微博在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中的定位作为政府微博,清晰、准确的定位是更有效发挥微博作用的前提。
例如“平安北京”的职能定位是北京市公安局维护北京稳定的对外宣传阵地。
一般来讲,影响微博定位的因素主要有职能属性、传播方向、目标受众三个方面(如图1所示)。
明确自身微博的图1:微博定位基本元素职能属性、传播方向、目标受众等元素,建立自身微博的差异化特征,才有机会在日异增加的政府微博中确立独特的位置。
(1微博在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中的定位可以按照以下三步完成。
第一步,立足检察职能,明确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职责。
主要包括: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预防和惩治涉及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 第二步,细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在检察微博中的内容。
按照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职责和微博特点细化为:职能介绍、工作流程、信息发布、舆情热点解析、民生服务、法律普及、检民互动等。
第三步,归类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内容,完成检察微博定位。
检察微博中群众工作的主题应当是“宣传、服务、沟通”。
按照微博的基本元素可以将微博结构(如图2所示)确定为:工作职责简介(职能介绍、工作流程)、传播内容(舆情热点解析、普及法律、民生服务)、检民互动(信息发布、群众诉求)。
浅议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
浅议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作者:曹云鹰李阳贵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04期摘要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是指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维护公平正义,运用各种手段协调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从而获取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
本文指出开展检察机关的公共关系建设,要处理好与党、与各级人大、地方政府机关、其它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多方面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164-01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是指检察机关为了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为目标,运用各种手段协调与党、与人大、与法院、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当事人等社会公众的关系,致力于公共关系的改善、传播, 让公众了解、理解检察机关,从而支持检察机关。
加强检察机关的公共关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研究检察机关的公共关系对检察事业的发展和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开展检察机关的公共关系建设,首先要处理好与党的关系。
处理好与党的公共关系就是要做到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又反对以党代政。
党的领导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检察机关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才能有效的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指政治上、思想上的领导。
[5]检察机关处理与党的公共关系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做好党委部署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经党委监督交办的案件,要兼顾法律和党的政策,认真查办。
在查办过程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报告。
禁止任何党政领导人员以各种名义对检察工作具体办案过程的非法干涉。
检察机关也应该依法独立办理具体案件,自觉地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
第二、开展检察机关的公共关系建设,处理好与人大的关系。
在理清检察院与人大的上述关系的前提下,在处理与人大的关系方面, 检察机关首先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这是既定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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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微博时代下的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摘要]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实现检民关系良性互动的重要基础。
针对当前微博时代的特点,必须利用微博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提高检察机关的公关能力,密切检民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树立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维护司法公信力。
[关键词]检察公共关系;微博;影响;问题;应用
随着微博的快速发展,专家所称的“自媒体”时代已经到来。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新媒体的出现对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逐渐成为了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新平台。
在这种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利用微博,就成为了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微博对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影响
微博已经成为中国最重要的舆论场。
检察机关面临新的现实选择,在微博上演绎检察公共关系,已经成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题中之义。
(一)微博对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正面效应
一是有利于检察机关了解民意。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市场,微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载体,由于微博的虚拟性,使得博友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心声,通过撰写博文,就时事发表看法,这为检察机关了解民意提供了有利的机会。
二是有利于开展“微博反腐”工作。
虽然通过微博传播的信息种类繁多,但也有越来越多博友选择在微博上曝光腐败现象,且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和深挖可能,这些都可以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三是有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在微博时代下,如何正确面对微博舆情,及时有效地作出回应,是当前考验和挑战检察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大问题。
(二)微博对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负面效应
一是微博暴力频繁出现。
由于微博的隐匿性,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博主经常通过微博发表一些不合实际的言论。
之后,博友通过添加关注,获取微博信息,竟而在微博上公开评论,对此开展舆论抨击,导致铺天盖地的微博暴力,给当事人生活、工作带来困扰。
二是微博虚假信息泛滥。
微博作为一种新兴媒体,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导致大量虚假性息和谣言在微博上聚集,因此微博舆情形成的信息来源广泛,干扰了博友的正确判断,甚至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是微博审判影响司法。
随着微博的不断发展,微博维权在广大博友间得以深化。
在微博事件发生后,微博不仅能监督事件的整个过程,推动事件的发展,在超过一定限度后,还能“绑架”媒体,煽动博友民愤,甚至给检察工作带来巨大的舆论压力,直接左右事件结果影响正常的司法工作。
二、检察机关应对微博时存在的现实问题
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需要借助微博的力量。
然而,由于微博的新特点、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刚刚起步等原因,在应对微博要达到理想效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微博认识不到位,低估了微博的力量
据中国传媒大学研究发现,微博已经成为继新闻、论坛之后中国互联网第三大网络舆情源。
围观就是关注,转发就是态度,跟帖就是立场。
微博已经成为重
要的信息发布载体,日常话题也可能“发酵”成舆情事件。
但是一些检察人员还没有转变观念,没有认识到“微博不微”带来的危机感和使命感,低估了微博的力量和微博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不会运用微博与网民进行沟通
检察人员善于运用微博引导网络舆论的能力对于提升检察官形象、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一些检察人员不会运用微博,不会通过微博舆情了解整个网络事件的发生过程,不会总结网络事件的基本规律,只是“看热闹”,“不理睬”,缺乏对网络突发事件处理的针对性。
尤其是检察人员不会使用微博语言,没有掌握微博沟通的方式方法,上微博看不懂网络语言,发言内容带着官腔官调等等,就不容易和网友深入交流。
(三)不关注微博中“意见领袖”的看法
微博里,“意见领袖”是最受高度关注的一些人,有专家、学者、明星等等,他们的“粉丝”高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相应他们有很强的“粉丝”动员话语权。
他们通过微博转发和评论,可以将某一事件迅速推至舆论高潮,也可以设置议题,改变公共舆论议题走向。
而我们在利用微博时,还没有关注到微博中“意见领袖”的看法,有时甚至不了解“意见领袖”为何物,不知道如何去关注和引导“意见领袖”的看法。
(四)不注重微博检察公开的互动性
微博是一种互动性很强的网络媒介,需要在利用微博的同时,加强互动分享信息,扩大影响,增强效果。
而检察机关关注于引导和控制涉检舆情,但却忽略了与微博博友的互动。
不能主动融入到舆论场内,不会通过评论和引导来加强舆论影响力。
而这些微博上发布的信息极有可能成为舆论源头,因此检察人员可以与之交流观点,理性评判,有助于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微博功效,扩大影响,增强效果。
三、微博在检察关系建设中的应用
利用微博进行检察公共关系建设,需要立足微博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微博功能,否则,检察机关利用微博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将停留在表面。
(一)利用微博加强信息引导
首先是收集信息,检测环境,通过微博获取大量信息,是了解检察机关与环境及其关系的有效手段。
环境信息包括公众需求信息、公众对检察机关形象评价的信息及其他社会信息。
其次是输出信息,微博给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个直接向公众宣传法律、解释工作的渠道,使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能够理解、配合和支持。
在微博平台上,检察机关和公众之间可以进行平等自愿的、充分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没有任何强制力量,双方都能够畅所欲言,最大程度地降低副作用。
通过这种双向交流和信息共享形成检察机关与公众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
(二)利用微博加大宣传教育
检察公共关系的一项重要手段就是传播,把国家的法律法规、法律常识以及检察职能广泛向社会宣传。
微博传播不是点对点、点对面的传播,而是裂变式的广泛传播,一个人的微博可以被其“粉丝”转发,再被“粉丝”的“粉丝”转发,不断蔓延,这使得法治宣传教育、检察宣传在渗透力上有了无限的可能,要充分利用微博的传播特点,加大宣传教育,提升检察机关的网络形象。
(三)利用微博塑造检察形象
一个具有良好形象和声誉的检察院,它的各项工作举措和办案实践不仅容易获得内部公众的信任与拥护,使内部公众更努力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也容易获得外部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把法律允许公开的内容通过微博实时公开,适时披露公众关注的重要案件,能有效提高检察机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此外,通过微博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机制,增加检察机关与公众之间相互了解,避免与公众的纠纷,并可通过公关手段将已经发生的信任危机所造成的信誉、形象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总之,微博时代已经来临,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只有能用微博、善用微博、敢用微博,才能不断改进宣传工作管理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导社会矛盾化解,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网络形象,适应微博时代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4.85亿,其中,微博用户数量从2010年底的6311万爆发增长到1.95亿,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模式[R].
[2]政法类微博影响力报告[R].网络舆情案例库2010·政法篇,281.
[3]陆璐,颜彦.应对新闻媒体方法与技巧[M].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第30页.
[4][日]石川庆子著,陈刚、肖朝堰译.如何应对媒体[M].科学出版社,第17页.
[5]谢耘耕.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