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0024现代汉语语法修辞_cha002_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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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词类分析
[教学目的:本章将概括地介绍现代汉语词类划分的标准、词类的基本特点以及其它相关问题。目的是使学生对现代汉语词类划分依据、划分结果以及词类的主要特点等理论有全面的了解。认识现代汉语词类的基本特点,以更好地运用现代汉语]
[教学要求:认识词类划分的三种标准,了解选择其中功能标准划分词类的原因;了解每类词的主要语法特点;正确掌握词语兼类问题]
第一节词类划分的标准
在说到语法的抽象性时我们说到,词的数量是无限的,但这些无限数量的词,可以根据它们的特点,归为不同的类别。
词是语言结构的基本单位,从表层形式看,每一个组合都是不同的词加合而成的,但从语法上看,其中的每一个都代表着某一类具有相同特征的词语,因此,在这里我们不能也不需要对具体词语的语法特征进行分析,而是要求从类的角度对词在语言结构中的功能特征进行分析,并由此将词归并成不同的类,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词类。
词类就是词根据它的语法功能的不同进行的归类。所以,词类是词的语法类别,不同的词类在形态、意义、功能等方面都表现出显著不同的特点。
词类是语言中存在的客观事实,我们能够客观而科学地加以分析既是对全面认识词语语法特点本身的需要,是语法研究的基础工作;同时,划分词类也有利于进一步揭示由词构成的更高级语言单位如短语和句子的内部结构特点。
从历史的角度看,对现代汉语词语进行语法类别的划分,采用的标准至今主要有三种,它们
是:
一、意义标准
所谓意义标准就是以词表示的词义作为词归类的依据。
词,特别是实词,总会有一定的具体意义,这些意义可以帮助我们比较快地确定一个词的词性,所以在许多语法书里也就这样来定义词类:名词是表示事物名称的词;数词是表示数目和次序的词;动词表示动作或变化;形容词表示事物的性质。
这一标准是传统主义语法学在分析词类是所采用的,最初时就直接将词汇意义当作了化分词类的依据,如《马氏文通》对实词和虚词的理解。王力先生早期也是这样理解词类的,如他曾说“实词之中,每一个词都有它的理解,它们都能给予咱们一种实在的印象,所以实词也可以称为理解成分”,1而虚词“对于实物实质实情都无所指”,虚词被称为“语法成分”。2现在看来,这种理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为有些词,如果从意义上看,意义的虚实很难判断,如“予以、加以”等动词,“如何、某、什么”等代词以及副词等等,照此标准,只能划归到虚词里,但它们在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显然与连词、介词等有很大区别。因此,将词汇意义的虚实作为判断依据,不能很好地解释事实,解决问题。
但是,如果将意义理解为一类词所具有的能反映其成员共性的类别意义,我们认为,意义标准还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词语的具体意义可以千差万别,但某一类词的成员之间在其
1王力,《中国现代语法》第13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
2王力,《中国现代语法》第14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
反映客观对象的过程中,应该具有相同和相似的属性,如“走、说、笑、教学、制造、战斗、养育”等词,都是描写人或其他动物动作的,而“美丽、大方、小、长、雪白”等都是描写人或事物的属性与状态的,等等。词语的这种属性既是语言对客观事实的忠实反映,也表现了人在认识客观世界时的一种逻辑需要。但词类是语法层面的特点的反映,它更侧重于结构的需要,所以有时候意义相同(近)的词,在功能上有很大的不同。
但是,意义在给词进行归类时的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意义相近而语法功能不同的词,依靠意义来进行归类往往会产生错误。
如“突然”与“忽然”,它们意义可以说完全相同,但在结构中的特点却有很大区别,如将两者归为一类,就不能完整地揭示词语本身的语法属性。
类似的情形有“刚才”与“刚刚”,词义一样,但前者是名词,后者是副词;“金、银”与“铜、铁、锡”,它们都表示金属,但是前者是区别词,后者是名词。
因此,词语的类别或概括意义也不能成为主要依据,但可以为我们划分词类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形态标准
形态就是能表达某种语法意义的形式手段,也就是词形变化。
依据形态划分词类就是指按照能够体现某种语法意义和价值的形式特征来划分词的语法类别。这种标准产生于对西方形态特征比较明显的印欧语言的词类分析。
比如,在英语中名词可以这样给定其特征:
有数的变化形式。无论规则与否,任何名词在语言结构中一定有数的变化形式,或单数,或复数,我们仅据此便可将将所有名词从众多的词中剥离出来。
又如,英语的动词有时态等形态变化,动词有过去时等形式特征,可以根据这类形态特征来对动词进行归类,即有时态变化的词都可归为动词这一类。
在现代汉语中形态标准有没有作用呢?经过考察,我们发现,这一标准有一定的意义,如:我们可以通过词缀的形式来解决一部分词的类别,如一般来说,以“老”作前缀构成的词,都是名词,像:老师、老虎、老鹰、老鼠、老板、老婆、老表……;以“子”作后缀构成的词,也都是名词,如:桌子、椅子、帘子、扇子、瓶子、粽子……;以“化”作后缀构成的词,一般为动词,如:绿化、风化、火化、沙化、恶化、城市化……;以“气”作后缀的词,一般为形容词,如:神气、阔气、洋气、土气……
我们也可以通过词语的重叠形式特征来解决一部分词的类别,如单音节动词和形容词都可以
重叠成AA,式,如走走、说说与大大、瘦瘦(的)。但如果A,A的声调相同,则A一定为形容词,如果A,如果读轻声,那么A一定为动词。又如双音节动词只有ABA,B,式,如“学习”重叠成“学习学习”。而能够重叠成AABB形式的一般为形容词,如“热闹”重叠成“热热闹闹”。当然,形容词也可以有重叠形式ABA,B,,但语音特征与动词重叠形式并不相同,那就是A,B,读轻声的应为动词,如上面的“学习学习”例中后一个“学习”应对轻声,读原来声调的应为形容词,如“乌黑乌黑”中后一个“乌黑”一定是原来的声调。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形态标准也有一定的适用性。但是,如果将形态标准确立为主要
的依据,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有些形态的周偏性质不强,如以“化”为词缀的词不一定都是动词,像“僵化”就是形容词。以“气”作后缀的词也可以是名词,如:“傻气、呆气”等等。其次,现代汉语词语中更多的是没有特殊形态标志的成分,该如何判定其词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