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公司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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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员工手册
前言
欢迎加入XXXXXXX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为使您更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背景、整体概况、福利待遇、管理制度等有所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这本《员工手册》。《员工手册》作为公司的财富,因其内容在公司与授权持有者之间视为机密。
《员工手册》并非包罗万象。公司有权因业务策略、营运需要及政府法规等变化而修改公司规章制度和政策等。新版本会代替旧版本,新政策会通过公司内部互联网或公告等方式及时发布。
公司保留解释和修改《员工手册》的权利。手册生效日期为XXXX年X月X日。手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以劳动法,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准。
员工到公司报到时,将得到电子版《员工手册》。希望您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
祝愿您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工作愉快事业有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对公司的背景、整体概况、主要的福利待遇和劳动管
理制度有所认识,为使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所依据,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
手册。本手册为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本手册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不符合之处,以后者
为准。
第三条公司有权因业务策略、营运需要及政府法规的变化而修改操作
规程、规章制度和公司政策。
第四条如对本手册内容理解有歧异的地方,以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本手册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全体员工认同后,生效日期为xxxx年xx 月xxx日。
第二章劳动条例
聘用制度
第六条公司人事经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招聘和安置工作。
第七条为符合公司及政府部门之标准,所有涉及职位申请、初审、面
试及聘用之必须的程序均应由人事经理负责。
第八条所有应聘者应达到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本公司录用人才无性
别、地域及户口区别。
第九条新进员工的录用手续及程序均需符合公司规定。
第十条所有应征本公司职位者应按要求详细填写职位申请表及其它相
关之表单。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所有应征者进行初审及笔试,以此考核
他们的品格、工作经历、教育状况及是否具备所应征岗位要求
的工作能力。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公司标准和要求拒绝任
何不合要求的应征者。
试用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让新员工确认公司所招聘的职位是否适合其个人兴趣和能
力,以及公司有机会评估员工能否胜任工作,新员工入职后须
通过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与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注册地的政府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试用期从入职日开始计算,为期三个月。在试用期间,雇员的绩效将根据其知识、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如果经理认定其难于胜
任所在岗位的工作,则可于试用期内解除聘用。试用期可延长,但
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四条试用期间,直接主管负责观察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需于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做出是否正式雇佣、延长试用期或解除雇佣的结论。
第十五条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公司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或不适
合工作,有权决定终止聘用该员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六条为了更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公司有权根据营运需要和员工的
工作表现或能力,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调整员工的工
作,并按新岗位调整其薪酬,员工应该服从公司的安排。
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业务运营活动或工作需要,对员工定期进行业务培
训和考核,员工非经批准不参加培训或经培训后达不到培训的
要求,公司有权变更其岗位。在调整员工的岗位时,公司可重
新确定其工资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十八条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可以按《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
规定,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雇员达到退休年龄或死亡、辞职、解雇的情况下,雇佣合同将
终止。
第二十条所有雇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将被要求退休。
第二十一条除劳动法另有规定外,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或以一个月的总薪金作为抵偿。有以下情
况之一的,公司将提前30日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由于健康或是年龄上的原因,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
将酌情对其做岗位调动,若仍不能胜任者公司将劝其离
职;
(二)该员工的工作表现或工作效率很差,并且没有任何改善的
征兆;
(三)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或工作需要或员工的工作表现或能
力,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范围内调整员工的工作,
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
成协议的;
(五)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困难,确需裁减人员,已提前30日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
听取员工的意见,已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而无需
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公司以下损失:
(一)公司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二)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四条离职员工将得到最后一个服务日之前的当年有薪年假赔偿。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月平均工作天数(月平均工作天数参照当地劳
动部门规定)